火红年代:隐居四合院当大佬 第632章

作者:笔下宝宝

  李某某被吓得差点跌进水里,然后立即通知同事赶紧去报警。

  侦查员现场勘查后认为这里并不是第一杀人现场,甚至连抛尸现场都不算。

  装着尸块的袋子应该是在别地抛入后被木排挂住后带到某水库的。

  因此获取的线索极为有限,痕迹物证基本就是完全没有。

  法医尸检表明,这些碎尸属于一名成年女性,死亡时间在半个月之前,尸体已经高度腐败,样貌已经完全无法辨认,年龄约在40岁左右,重要的特征是她的嘴里镶有七颗金牙。

  根据七颗金牙这一特点,刑侦人员在半个月前的失踪人口信息中查到了一个失踪人员。

  时年42岁的阿英,暂住吉安路一带。

  侦查员找到了给她镶牙的牙科诊所,从就诊记录中查到了阿英的信息。

  然后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她是个离过两次婚的返城知青。

  从八十年代初从中原省插队地回城后她没有正当生活来源。

  群众对她的反映普遍不好,说这个女人就是靠和男人跳舞、跟男人“交流外语”过日子。

  但她的姿色和收入条件肯定去不起那些高档舞厅,因此侦查员判断这是个出入中低档舞厅的“暗莺”。

  这让侦查员们很头疼,这些“暗莺”的社会关系用脚指头想都让人头大。

  除了亲戚朋友之类的熟人外基本都是“露水之交”,要查清楚谈何容易。

  要查清楚阿英最后是和谁跳舞,和谁离开舞厅的就必须深入到阿英经常光顾的那些中低档舞厅去走访。

  由于侦查员们都不会跳舞,也从来不去舞厅,初期贸然进入出了不少笑话。

  刑警一支队副支队长老包,他也是“刑侦八虎”之一道:“我们不会跳舞,从来不去那种地方。

  舞厅灯光那么暗,人又那么乱,进去以后很不习惯很不舒服。

  不舒服归不舒服,案子总要办的。”

  为此,“刑警803”挑选了几个对跳舞有天赋和悟性的侦查员,经沪海舞蹈学校老师“突击培训”了一段时间。

  等这几名侦查员们总算跳舞像了那么点样子,然后便分别进入那些舞厅进行排查。

  终于查到了一些有用的线索并圈定了几个嫌疑对象。

  其中最有价值的线索是有人在桐林舞厅看见阿英在4月8日下午跟着一个外号叫“弹弓”的男人上了一辆红色摩托车离开了,这个时间倒是符合法医对阿英死亡时间的刻画。

  结果查到“弹弓”本人并带回局里一审却大失所望。

  因为那段时间“弹弓”人在外地,且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只好排除他的嫌疑。

  其余排出来的四个嫌疑对象也陆续排除嫌疑,至5月初,此案陷入僵局。

  ……

  没几天,又有了新的情况。

  5月7日傍晚,许家汇分局接到报案,东安新村某号老式公房的窨井里发现了好多碎肉。

  于是,市局刑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老包带领一支队的侦查技术人员赶往现场,随同而去的还有刑科所副所长老陈。

  老陈到现场后用手机给正在金县出现场的刑科所法医室主任老王打了个电话,要他结束金县的现场后先别回单位,立即赶过来。

  接电话的时候老王已经结束了金县的现场勘查,正在往市区里赶。

  老王一听说许家汇区有新的案子,立即叫司机改方向,往东安新村方向开。

  根据报案人介绍,这个窨井下是专排粪便的下水道。

  当天不知道怎么回事,窨井盖的铁盖子被什么东西“顶”了起来,顿时整个新村小区臭气熏天。

  随即居委会报告房管部门,要求来人清污。

  当天下午,清污人员掀开窨井铁盖后,发现里面粪便和污水上居然漂浮着好多碎肉,然后立即就报了警。

  老王和助手们忍着恶心和脏臭,将这些碎肉一块一块全都捞了上来。

  经检查,这些差不多跟麻将牌或者乒乓球大小、足有两百多块的肉块是人体组织,因为肉块的脂肪层是黄色的,而其它动物的脂肪层的白色的。

  随即看包下令继续打捞,结果又捞出了一只耳朵和两颗……

  至此,肉块被正式判断为人体组织。

  老王根据肉块皮肤的弹性和毛发发育程度上砍断判断死者是一名成年男性。

  然后这些碎肉被带回法医室进行进一步检验,而老包则带着刑警一支队和重案支队的侦查员开展排查工作。

  既然碎肉出现在与该公房连接的下水道里,那第一案发现场就一定在这栋公房里面,事情反而倒简单了。

  于是,老包叫来居委干部以及管片民警,对这栋公房里的住户的基本情况进行排查。

  圈定出三家有劣迹的住户,分别是有抢劫前科、家住一楼某室的张某;

  有组织偷渡前科、家住三楼某室的谢某以及有过盗窃和LM前科、家住二楼某室的管伟。

  当然,其余的住户也要查,毕竟初次杀人就碎尸的也是有大把的先例的。

  查了一遍后,整栋楼的所有住户包括一楼的张某和三楼的谢某都没有问题,唯独住在二楼的管伟的嫌疑不能排除。

  管伟时年37岁,单身无业,曾经因为盗窃罪和LM罪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最后一次出狱后和哥哥嫂子同住在一个套间里。

  当时,作为出租车司机的管伟的哥哥还在外面出车。

  管伟也不在家,他的房间“铁将军把门”,家里只有管伟的嫂子和侄子。

  他的嫂子表示:她没有管伟房间的钥匙,因此侦查员暂时没有办法搜查关为的房间。

  不过在对公用部位的排查中,在厨房的水斗上提取到了微量的疑似血迹的物质,立即被提取下来送往刑科所化验。

  同时,大部分警力暂时撤离,留下一个小组在楼道里蹲守,等待管伟回家。

  5月8日凌晨过后,管伟乘坐出租车回家。

  当他刚用钥匙打开自己的房间的门,居委干部就以“派出所找”的理由将管伟支走了,然后侦查员趁机进入关为的房间进行搜查。

  结果,侦查员在管伟房间的五斗橱里搜出一条沾有血迹的毛毯,在沙发上也发现大量被洗刷过的血迹残留。

  另外在大衣柜上搜出一块砧板,砧板上也有血迹残留。

  侦查员将这些血迹一一取样送往刑科所化验。

  如果这些都是人血,那管伟的房间很可能就是碎尸案的第一案发现场。

  此时,管伟的嫂子在一边已经吓得抖若筛糠了。

  她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平日里这个沉默寡言的小叔子居然干出如此禽兽不如之事。

  一个小时后,刑科所那边的检验结果出来了,砧板上的血血型是AB型,而窨井里发现的肉块的血型也是AB型。

  因此,老包令突审管伟。

  管伟一开始还百般狡辩,说水斗上的血是鸡血,是他杀鸡的时候留下的,而房间里的血也是鸡血,是他割了鸡的喉管后鸡扑腾进了自己的房间后留下的。

  后来面对确凿证据,管伟的心理防线就被攻破了。

  “管伟,你是杀人案的重大嫌疑人,证据我们手头已经很多了,你要老实交待自己的问题,不许耍滑头!”

  管伟脸色灰白低声道:“我确实杀了人。”

  审讯员迅速问道:“哪天杀的?”

  管伟:“5月4日下午。”

  “在啥地方作案?”

  “你们不是都看到了,就在我家。”

  “为什么要杀他?”

  “为了钱。”

  “杀掉的人呢?”

  “全部碎掉了,碎不掉的部分丢黄浦河里了。”

  “和谁一起作的案?”

  “就我一人。”

  管伟交代说他杀的人是个叫华鑫的远洋轮船员,是在跳舞的时候认识的。

  他看华鑫身上很有钱,当时正好他很缺钱,于是就以倒汇为借口于5月4日下午将华鑫骗到自己的家。

  管伟给华鑫喝下掺有安眠药的椰子汁,趁他昏睡之际将他用绳子勒死。

  然后,再将华鑫身上携带的两万元港币和3000元美刀据为己有。

  将尸体在床底下放了一夜后在5月5日趁哥哥出车,嫂子带着侄子出去玩的机会将华鑫分……用抽水马桶冲入下水道,而骨头则装入蛇皮袋乘坐轮渡投入黄浦河中。

  经验丰富的老包立即判断管伟说的一部分是真实的,而另一部分不是实。

  比如抛尸部分,管伟声称就抛了一次。

  然而以老包的经验,就算抛的是无法碎掉的骨头,一个人一次是绝对抛不完的。

  除非他拎着大包小包推着自行车,但这么做又显然是个招摇显眼的目标。

  所以,管伟一定有同伙。

  于是,老包指示审讯员:“这小子一定有同伙,而且一定还有别的案子在身上,给我接着审!”

  因此新的一轮审讯开始。

  “据我们掌握的情况,除了杀这个人,你还有别的罪行,不交待,这个关不好过的。”

  管伟沉默了足足十分钟,开口说:“有。”

  “有什么?”

  “还杀过别的人。”

  “男人?还是女人?”

  “女人。”

  “时间、地点、杀人方式,讲清楚,不许有半点隐瞒。”

  随即,交代了4月8日在自己屋子里用掺了安眠药的椰子汁弄翻了一个做皮肉生意的中年女人。

  然后将她勒死,洗劫了她身上所有的金银首饰。

  管伟将受害者尸体在4月9日用对待华鑫同样的方法进行了处理。

第678章 侦破“冷血三人组”!!!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咱们接着上回说。

  话说“刑侦八虎之一”的老包,大名叫包宇霆。

  包宇霆根据管伟对这个女人身体特点的描述,他发现这个女人正是4月22日在闵行某水库发现的那个叫阿英的女人。

  于是立即将当时现场勘查的照片让管伟辨认,结果管伟承认这女人就是他杀掉并碎尸的。

  讲到这里,包宇霆心中又坚定了管伟一定有同伙的想法。

  因为根据目击者的描述,4月8日阿英是上了一个男人的红色摩托车从桐林舞厅离开。

  而管伟根本没有红色摩托车,也不会跳舞。

  这就说明至少还有另外一个有红色摩托车且会跳舞的男人是管伟的同伙。

  于是,包宇霆再度指示预审组:“这小子一定有同伙,而且很可能身上还有别的案子,你们继续审,非的把他祖宗八代搞清楚不可!”

  于是,负责审讯的侦查员问管伟:“你肯定活不成了,杀一个人是枪毙,杀几个人也是枪毙,还作了几起案子索性全部讲出来,算你是个男人。”

  “我一共杀死五个人!”

  在场的侦查员全体震惊,如果他说的属实,那就是沪海滩这几十年以来最大的连环杀人碎尸案了。

  而且如果管伟真的杀了五个人,那就更说明他一定还有同伙。

  于是,审讯继续。

  白天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周家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