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每天三问吃什么
而這一切,只是因爲你不願意低頭認錯。
你覺得跟這其中的風險相比,此時的堅持,當真值得麼?”
又是沉默。
鄭非沒有說話。
進來的人便繼續說道:“你點一點頭,這就是一件小事,是你的失誤。而夏皇大度,願意原諒你的失誤,大家皆大歡喜。
夏皇展現了他的仁慈,你也可以回到屬於自己的地方去。
可你不點頭,那這就是一件大事,一件天大的事。你沒有做錯,那就只能是夏朝皇帝做錯了。
有些事情,不說出來,還不到三兩重,可一旦真拿出來較真,三千斤都不止,沒幾個人能兜得住。
你可想清楚了?”
“我想不清楚。”
鄭非從地上努力的爬了起來,站直身體,“死則死矣。誰不能死呢?連墨子都無法倖免,我的性命,比墨子還要珍貴麼?
墨子願爲天下蒼生捨命,世人猶記之。我鄭非沒那麼厲害,也比不得墨子。可若有朝一日,夏朝律法形同無物,此後的人追究此事來,我不能讓後人看到,夏朝的律法壞在了我的身上。
如您所言,我點一點頭,這只是一件小事,一件再輕不過的小事。
可這件小事,會因爲我的選擇而無限的放大,讓所有人都知道,夏朝律法是可以因人而異的,是可以退讓的。
我死,不算什麼,夏朝每天都會有人死去,有什麼好提及的呢?
可這件事,我不能去做,更不能發生在我的身上。
僅此而已。”
或許終有人破壞夏朝律法。
不,是一定有人破壞。
就算是商大人還在時,也會有人破壞。
再好的律法,也是要依靠人去執行的。
但那些被破壞的律法,常常是因爲人之私慾。
所涉及的事情,也沒有波及到夏朝皇帝——這位夏朝決策者的身上去。
此前,連皇帝都在遵循夏朝律法,所以每一個法家的人,都能昂首挺胸,告訴每一個違逆律法的夏朝子民,皇帝都不違背律法,你算老幾?
你再大,還能比夏朝的皇帝都大?
如此以來,律法豈不至高無上!
可如今他拿着夏朝律法砍到了皇帝的身上。
這件小事,便不小了。
它會成爲夏朝的一個標誌性的事件,整個夏朝,不知有多少人在盯着看呢。
或許這纔是他一直沒死的真正原因。
他的命根本不算什麼。
這件事情背後的影響,對於夏朝而言纔是一件真正的大事,足以切實的影響夏朝的一件大事。
當商離去之後,法家何去何從的大事。
而鄭非,選擇用自己的命,去捍衛夏朝的律法。
儘管可能他死之後,夏朝律法立刻就會被更改一通也沒關係。
“很好。”
顧擔點了點頭,“亦餘心之所善兮,雖九死其猶未悔。出來吧,你無罪。”
“嗯?”
已經做好了身死準備的鄭非愣在原地。
“走吧。”
一隻手掌握住了他的胳膊,將他帶離了這座囚弧�
走過昏暗而又顯得有幾分漫長的通道後,眼前豁然開朗。
天光明媚。
無窮無盡的光自天穹上揮灑而下,鄭非下意識的用手去遮擋眼睛。
被囚禁在牢房中幾個月的時間,連燈點大的光都難以見到,如今驟然有天光臨身,竟晃得人不敢睜開眼。
好一陣後,鄭非終於能夠勉強適應這般光潔明亮的環境。
那雙遍佈灰白的眼眸,便看向了拉着他的那個人。
一襲青袍在身,面容雖看的不甚真切,但那股氣質卻彷彿不屬人間。
這道身影……他好像看到過。
就在當初那頭青牛的背上,夏朝皇帝爲他駕馭青牛而行。
他並不知道對方是誰。
“對了,你還沒說啓志帝違逆的夏朝律法,需要受到什麼樣的責罰?”
那身着青袍的人忽然問道。
“當街放縱兇獸者,擾亂治安,未曾傷人,初次罰一甲。”
鄭非下意識的說道。
“好,就按你說的做。”
第391章 顧擔講道
顧擔帶着疲憊不堪的鄭非,步伐緩慢的來到顧家小院。
推開院門,一道身着龍袍的身影赫然就坐在院中石桌一旁。
見到顧擔回來,啓志帝連忙起身問好。
“不必多禮。”
顧擔的目光看向鄭非。
鄭非的眼神不好,卻也不能算是真的瞎子,只是無法看的非常清楚,數丈之外一切都會逐漸模糊下來,看不真切。
但此時啓志帝已經走了過來,他再不濟也總能認清楚龍袍。
當下大驚,鄭非連忙鞠身行大禮,道:“拜見夏皇。”
除了特別重要的場合之外,例如祭祖等食物,夏朝是沒有規定見到皇帝必須跪拜的,非正式場合更是如此。
至於夏皇這個稱呼,纔是啓志帝真正的身份,‘啓志’二字說是年號,卻也不用,只是將他和承平帝、王莽去區分開來,告訴世人夏朝已經換皇帝了。
從始至終,他有且僅有的唯一身份,便是夏皇,夏朝的皇帝。
啓志帝目光打量着鄭非。
被扣押在囚牢中三個月的時間,用不修邊幅來形容此時的鄭非都顯得有些誇讚之嫌,此時鄭非渾身散發着一股略顯混臭的味道——還好顧家小院一直都很香,輕而易舉的便能將他身上的味道給盡數壓下。
但即使只看外表,此時的鄭非不能說是相貌堂堂吧,只能說是憔悴不堪。
蒼白的臉上鬍子拉碴,雙眸更是無有眼瞳,盡是灰白之色,屬於盯着看都讓人渾身不適的那種類型。
這樣的人丟到人羣中都會被人分外嫌棄,能夠在夏朝當個小吏,都算他本事過關。
“前幾個月,你不是還敢向朕擲劍麼?怎今日再見,竟如此客氣,沒有了巡街使的威風?”
啓志帝腦袋一揚,做傲然之態。
很可惜,此舉對鄭非來說無異於拋媚眼給瞎子看,鄭非連人都不怎麼看得清楚,遑論臉上細微的表情了。
不過,表情雖看不真切,聲音中的意味,卻並非不能傳達。
鄭非一本正經的說道:“數月之前,我見有人當街乘騎兇獸,便先去呵斥。呵斥之下無動於衷,方纔投擲隨身之劍,亦是對獸而非對人,怎麼能算對您擲劍呢?
夏朝律法有規定,不聽從勸告者,可以先將其降服、拿下後再發落。兇獸行走於街,自當先行制服,免得傷人。”
“這腦袋瓜不挺好使的?”
啓志帝樂。
對青牛擲劍和對他擲劍,從根本上來說就不是一個性質。
若那柄劍是向着啓志帝飛過去,別管中沒中,一個刺殺王架的名頭是絕對跑不了的。
但鄭非本身就看不清楚,投擲出的長劍也正中青牛,沒有偏斜,再算上他眼睛不好使,的確沒發現青牛背上的人有個夏皇,這事兒倒也不是沒有別的說法——當然,最重要的原因還是顧先生樂意,以及順帶他也不是什麼暴君。
“被扣押三個月,要不要再治一治我的罪責?”
啓志帝摸着下巴,擺明了要好好刁難一下鄭非,“畢竟你例行公事,朕卻擾亂治安,還將你未經審理就丟到了牢房裏。”
“冒犯皇帝威儀,非罪有應得。”
這一次鄭非卻不再頭鐵。
跟皇帝有關的罪名有很多,包括但不限於刺殺王架、冒犯皇帝威儀、阻撓皇帝命令……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總有一款適合他。
法家自己人做事要依循律法,可法家從沒說過皇帝也必須要走律法的程序。
換句話說,夏朝的皇本身就有逾越出律法程序的權利。
至於夏皇違逆律法被抓到這件事,到底該怎麼去做……這個倒是真的不清楚。
起碼商還在的時候,兩任夏皇,無論是承平帝還是啓志帝,都沒有冒犯過夏朝的律法,就算背地裏真有,也沒人捅出來過。
鄭非乾的這件事,纔算是破天荒的頭一遭。
他真切的在大街上抓到了夏皇違逆夏朝律法一事!
正是因爲這是破天荒的頭一遭,第一次發生在夏朝的皇帝與律法之間的衝突,鄭非才死都不肯認罪。
死則死矣,律法事大。
千里之堤,不能毀在他的身上。
他寧願死,也不想在自己的身上開了夏朝律法的口子,即使對方是皇帝也一樣。
商即使不在廟堂,鄭非也要讓世人知道,法家的門徒就是如此,皇帝都不能倖免,那何人還敢試圖挑釁律法呢?
墨者用生命來捍衛兼愛非攻,鑄就了墨家的光輝。
儒生用錢財和努力來證明自身仁愛,讓世人知道儒家的理念。
那法家的鷹犬,爲何不能用自己的命,去告訴世人,法家的嚴苛?
人這輩子,總要有些比命更加重要的東西吧?
如果真有一個人要因爲秉公執法而死,鄭非可以讓自己去死。
“這不想的挺明白的,朕若想讓你死,你根本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
啓志帝走到鄭非得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並未嫌棄他身上髒兮兮的,“來,坐吧。”
“還有一事,請夏皇明斷。”
鄭非卻沒有挪動腳步,而是低頭說道。
“什麼事?”
“還請夏皇繳納一甲的罰金。”
鄭非說道。
當街縱兇獸,未曾傷人者,擾亂治安,罰一甲。
一甲當然不是真的鎧甲,要真能拿出來交上去,可就是天大的事兒了,私藏甲冑之罪是真正的大罪,一個說不好九族一起消消樂。
所謂罰一甲,其實是鑄造一具甲冑的錢,這已經很多了,但一般人也沒那個能力縱容兇獸不是?
當得起兇獸名頭的,起碼也得是野狼、毒蛇,乃至於猛虎那種級別,尋常人家不太可能那樣做,紈絝子弟可就不一定了。
這一條律法,就是爲了警告那些整天喫飽了沒事兒幹,手裏有錢又有閒,淨想着怎麼出風頭的紈絝子弟,他們真幹得出那樣的事兒,只是不巧正撞在了啓志帝的身上而已。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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