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武:我的玩家們全是大佬 第112章

作者:飯王二世

陸辭起身,迎了兩步。

“探花郎大駕光臨,有失遠迎。”

“陸大人言重了。”

李尋歡還了一禮,禮數週全。臉上帶着三分病氣,笑意卻是暖的,“李某一介江湖人,勞大人親自起身,已經逾矩了。”

落座,奉茶。

李尋歡捧着茶先低頭聞了聞。

“好茶。”

“票號捎來的。”

陸辭也不居功,“本官這叫借花獻佛。”

李尋歡抿了一口,溫熱的茶水潤過喉嚨,身體的不舒服緩解了許多。他笑了笑:“這些日子,只能以茶代酒了。”

“萬先生不讓喝?”

“不讓。”

李尋歡嘆了口氣,“他那方子,頭一味就是戒酒。”

“那探花郎忍着點。萬先生的話,在這鎮上比本官的話好使。”

李尋歡笑出了聲,笑完又咳了兩聲。

幾句閒話下來,堂上的氣氛漸漸融洽。

李尋歡說道:“陸大人。”

“孫前輩讓李某來尋大人。他說,這鎮上的事就來問大人。”

李尋歡看着他說道:“李某此來,爲的是梅花盜的案子。八年了。大人……可知道該如何解決?”

“知道。”

陸辭答得太快,李尋歡反倒怔了一怔。

這八年,他問過人。問官府,官府推。問江湖,江湖躲。問到後來,問出一肚子彎彎繞,繞來繞去,繞回原地。

到了這小鎮上,人家連眼皮都沒多眨一下。

“鎮南八里,官道岔口,順成貨棧。”

陸辭把白玉堂查到的東西揀要緊的說了。兩個月新開張,東家不露面,夥計個個膀大腰圓,白日裏沒什麼生意。

“逢三逢八,夜裏走大車。車轍,進去深,出來湣!�

李尋歡靜靜聽着,等陸辭說完,他纔開口道:“大人既查到了這一步。那麼打算何時動?”

“本官不動。”

李尋歡看着他等着接下來的話。

“十三夜裏,有人替本官動。人贓並獲,當場造冊,一件不少,一個不走。冊子做出來了,探花郎這八年的案子,也就見了分曉。”

“敢問,是哪家的人手?”

“金錢幫。”

李尋歡垂着眼,這個他知道,這是他和上官金虹的約定。

“大人可知,李某與金錢幫,有個約?”

陸辭道,“五月十五。所以趕在十三,探花郎應該能等得起。“

李尋歡看着他笑了,可笑着笑着又咳嗽了起來。

“即如此,十三那夜,李某想討個眼熟。”

“求之不得。”

陸辭道,“到時候,探花郎把門外那位阿飛兄弟也帶上,一塊兒來。站遠些看,別往前湊,剩下的,看戲就好。”

話音落下。

李尋歡的腦海裏,“叮”的一聲。

【觸發任務:見證(稀有)】

【任務內容:五月十三夜,攜阿飛隨鎮武司觀順成貨棧起贓。金錢幫動手之前,不得搶先出手;起贓之後,當場對照失物圖冊覈驗。眼見爲實,看個分明。】

【任務獎勵:視完成度發放。】

【任務失敗懲罰:無。】

【任務發佈人:陸辭(代縣令·鎮武司百戶,等級11)】

李尋歡眼中閃過一道驚詫。

那聲音來得沒有半點徵兆。

李尋歡半生漂泊,稀奇古怪的事見了一籮筐,頭一回碰上這個。

他抬起眼,看向堂上那位年輕的縣令。

孫前輩臨走那句話,沒頭沒尾,此刻忽然就有了着落。

見了陸大人,就什麼都明白了。

原來如此。

“探花郎?”陸辭喚了一聲。

“無妨。”李尋歡回過神,擱下茶盞,笑了笑,“想起孫前輩一句話。”

“哦?”

“他說,往後李某多半也想跟大人做鄰居。”李尋歡道,“來的路上,李某隻當他說笑。”

陸辭:“???”

………………

同一個時辰,鎮武司門外。

阿飛正盯着牆頭一隻麻雀。

“叮”的一聲響起時,他的手已經按在了劍柄上。

阿飛站在原地,眼睛緩緩掃過整條街。

街上行人如常。挑擔的挑擔,趕車的趕車,沒人看他,沒人說話。

可那幾行字還在他腦子裏。

【任務發佈人:陸辭(代縣令·鎮武司百戶,等級11)】

陸辭。

裏頭那位。

阿飛盯着那兩扇門板看了很久,慢慢把手從鐵片上挪開。

張龍正好出來,瞅見他臉色不對,小心翼翼問:“兄弟,沒事吧?”

“沒事。”

阿飛頓了頓,破天荒多問了半句:“你家大人,是什麼人?”

張龍一愣,隨即把胸膛一挺:“代縣令!鎮武司百戶!七俠鎮的青天大老爺!”

阿飛:“……”

沒一個有用的字。

………………

堂上,又喝了一巡茶。

李尋歡問起孫前輩的近況,陸辭說老前輩如今在鎮上討生活,管飯,過得比誰都滋潤。李尋歡笑道,那便好。

又問起萬春流後院那位武功盡廢的病人,陸辭說是位燕大俠,將養着,死不了。

李尋歡點點頭,沒多問。

江湖上武功盡廢還能活着的,都是有故事的人。別人的故事,他不打聽。

臨走,陸辭送他到堂口。

陸辭說道:“這兩日探花郎只管養病,鎮上隨意逛。就是一樣。”

“大人請講。”

“酒館別進。萬先生的眼線,遍佈全鎮。”

李尋歡一怔,隨即失笑:“大人說笑了。”

走出鎮武司。

李尋歡和阿飛走在路上。

“你也聽見了。”

“聽見了。”

李尋歡負着手,慢慢走,慢慢看。

街面乾淨,行人往來。

佩刀的江湖人和挎刀的差役擠在一個早點攤前,你讓我,我讓你,其樂融融。

“什麼妖法。”阿飛道。

“不知道。”

李尋歡答得坦然。

阿飛皺眉:“不怕?”

“十三那夜,看了就知道了。”

鐘聲毫無徵兆的響了起來。

這鐘聲其實李尋歡和阿飛早在昨晚就聽見過。

阿飛整個人瞬間萎靡,“這裏什麼都好,就是這鐘太吵”。

李尋歡苦笑。

至於街上大部分的人,該幹嘛幹嘛,像是早已習慣。

九響。不多不少,堂堂正正,氣壯山河。

然後,一個挑擔的小販熟門熟路地湊了過來。

“二位爺,面生啊,新來的?”小販把擔子一放,露出裏面的小布包,“耳塞。棉花芯,絲線纏的,塞進耳朵裏,鐘聲立減七成。十文一對。”

李尋歡:“……”

阿飛:“……”

“崆峒派的仙家寶貝,整點九響,聲傳半里,關不上。”小販介紹得麻溜,“二位要在鎮上過夜,趁早備上。夜裏亥時那九響,才叫一個提神。”

李尋歡沉默了片刻,掏出二十文,買了兩對。

他遞了一對給阿飛。

阿飛盯着那兩團棉花看了半天,沒接。

“我不怕吵。”

“我也不怕吵。”李尋歡把耳塞塞進他手裏,“不過是入鄉隨俗。”

阿飛捏着那對耳塞,覺得自己這趟進鎮,遇上的事一樁比一樁說不通。

“李探花!”

身後有人追了上來。

鐵手。換了一身便服,他對着二人抱了抱拳,“探花郎初到,我家大人吩咐過,鎮上有什麼不便,只管找我。眼看飯點了,二位若是不嫌棄,本鎮最好的酒樓,就在前頭。”

他這話出口,自己先鬆了口氣。

待客之道,頭一條就是別餓着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