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初一到十五
嚴景也終於明白了為什麼他這次會將自己和大監獄繫結在一起。
牧天把自己身上的傷勢都暫時轉給了大監獄這塊地界。
以此換來了短暫的巔峰,藉著這個巔峰,他想要踏出最後一步。
這樣做是一場豪賭。
地界之主和地界是牢牢捆綁在這一塊的。
如果在大監獄徹底崩壞之前他沒能夠踏出那一步,就會被大監獄拖垮。
嚴景提上桌上的飯盒,來到了特殊牢房。
這裡,是整個大監獄黑色霧氣最濃的地方。
那些霧氣如絲綢似寰勔话慵m纏在一起,攔住了想要進入其中的每一個人。
這裡面藏著牧天邁出最後一步的關鍵,他絕對不會允許任何人染指。
當然,對於嚴景而言,這些霧氣就聊勝於無了,他伸出手,抽絲剝繭般將霧氣推開,走向了特殊牢房的深處。
這不是他最近第一次來了。
七天以來,他每天都會來一次。
相比於海都的船,這裡其實才是更麻煩的地方。
雖然看似造船進度緊張,但只要嚴景願意,他可以隨時派成千上萬個小遊詭去海都。
沒那麼做,只是不到最後不想暴露嚴景和溫煦這兩個身份之間的聯絡而已。
這邊就不一樣了。
現在的情況是,只要溫喬想死,沒人攔得住。
看到腳下霧氣中出現的紅線,他腳步一頓。
到了。
向右走去,那些莫名的紅線越來越多,就像是一張紅色的大網,將溫喬的房間牢牢鎖在中間。
直到走到房間門口,嚴景終於看見了溫喬房間的門。
那些紅色的絲線將原本冰冷漆黑的鐵欄杆層層包裹,一直向內沿伸,地板,天花板,甚至是床都被撲滿了,有數條紅色的絲線落在窗上,化作了一個大大的囍字。
整個房間此時看起來不像是監獄的牢房,更像是一對新人剛剛新婚後狂歡一場的新房。
只是房間很小,紅色的絲線很舊,就像是從農村到了大城市打拼的男女,在城中村買下了一間巴掌大小的房間,婚禮沒有請任何的朋友,也沒有酒宴,甚至沒有領證。
但確實像是有一場婚禮。
他們買了些綵帶,買了個囍字,做了些簡單的飯菜,選在沒有冷氣的房間,而婚禮選在了一個冬天,是一個對著日曆一個一個看過去的還不錯的日子。
記錄下這場婚禮的手機不是太好,鏡頭模糊,兩人一張口就會撥出一團冷氣。
在那些瀰漫的霧氣之中,只有兩人臉上的笑容是暖和的。
這或許就是溫喬想要的婚禮。
嚴景參加過婚禮。
就在一兩週之前。
和那場世紀婚禮眼前的這場婚禮簡直寒酸到了極點,沒有賓客,沒有司儀,沒有樂隊,沒有拿著花瓣的金童玉女,沒有唱著聖歌的花童,當然,也沒有一人橫擊了五位九階搶到捧花的戲碼,沒有長輩出手橫壓一域的劇情。
但嚴景覺得也很不錯。
他看了看身上的這身邉友b,想了想,手指輕輕點在了胸口。
墨跡幻化,化作了一身黑色的西裝。
不是什麼華麗的西裝。
袖口上面沒有手工縫合的緊密排針,身上也沒有那種精心設計的暗紋,面料比較粗糙,也缺少紋理感。
甚至袖口有點崩口,看起來經過好幾次的縫合和修補,西裝內側有一塊布料,明顯和其他布料有色差。
但嚴景覺得很滿意。
穿著這身西裝,他走進了右側那扇從裡面被開啟的門。
溫喬坐在桌子前,背對著嚴景。
那些紅色的絲線纏繞在她身上,形成了一身頗具廉價感的婚紗,現在早就不流行大紅色的婚紗了,看起來很俗氣,大部分女生喜歡素雅的白色,可能有些時髦的會追求一些比較新的顏色,比如淡綠色又或者淡藍色。
但紅色真的不是首選。
只是溫喬喜歡,她當時在櫥窗裡一眼就相中了這身婚紗,和其他婚紗相比,這身婚紗要便宜的多。
雖然它看起來像是二三十年前的東西。
但溫喬真的很喜歡,覺得很喜慶。
對於貧窮的土壤而言,喜慶是難得的花朵。
在聽見身後響起腳步聲的時候,她拿起梳子的手懸在了空中。
兩人誰都沒有先開口說話。
這幾天,嚴景每次來這,都是這樣,沒有人說話。
他們隔著鐵欄杆彼此靠著,溫喬吃完飯盒裡的飯菜,嚴景則只是一言不發,看著那些越來越多的紅線在不斷生長。
“我今天不吃飯了,我今天出嫁。”
溫喬還是率先開了口,聲音有些抖,但和七天前相比要平靜的多。
“嫁給誰?”
嚴景輕聲開口。
“嫁給我找的人。”溫喬輕聲開口:
“你說的對,人都是會變的,我要找的人已經不在了,不是時間長河就能打撈回來的。”
“我要去陪他了。”
溫喬的心已經死了。
在聽見嚴景一週前說的話之後,她的心就逐漸死了。
在這條尋找的道路上,出現了她從來沒有設想過的結局。
她想過數千年的時間找不到人,也想過永遠在時間長河中沉淪,兩人永遠不會相見。
可她沒想過人是會變的。
那是時間長河都沒辦法改變的事情。
時間長河能夠打撈回逝去的生命,但要怎麼扭轉一個人的心呢?
她想找的少年已經離開了。
她今天也要跟著走,按照她一直夢裡的方法。
“好,既然你決定了,那我不攔。”
嚴景面色平靜:
“當然,我也攔不住。”
從溫喬蔓延出第一根紅線開始,就沒人能夠阻止她了。
那些紅線中都是溫喬的生機,即使是十階來,也沒有辦法阻攔,想讓一個人死很簡單,而想讓一個人不死,永遠是個難題。
“謝謝。”
溫喬抿了抿嘴。
她終於轉過身,看向嚴景。
今天的她真的很漂亮。
臉上略微施了些粉黛,使那張本就柔和的臉看起來格外明亮,和平時那種親和的感覺完全不同。
雖然那些妝容中透露著些生疏的感覺,而且看起來用的口紅也有些色度高過頭了,但嚴景卻覺得更好看了。
那雙眼眸,水汪汪的,像是戴了美瞳。
哦,不是美瞳。
是哭了。
溫喬哭的稀里嘩啦。
因為嚴景身上那身西裝是她當時親手買的。
嚴景上大學的時候有一個重要的國家創新專案答辯,溫喬帶著他去買了一身西裝。
499塊。
溫喬親手挑的,後面嚴景參加的活動,都是穿的這一身。
每一次穿之前,溫喬都會用淘來的二手熨燙機將西裝熨燙一遍。
在那個穿搭還是流行品牌的時代,這身衣服是嚴景惟一的牌子貨,雖然這個牌子貨也只是名聲響而已。
“你到底變了沒有?”溫喬癟著嘴,眼淚將妝都哭花了。
問題,已經從是不是,成了變沒變。
“變了。”
嚴景眼神平靜。
“你騙人!”
溫喬用手擦著眼淚:
“你如果變了,你為什麼要穿這身衣服。”
“我知道你想看見什麼,所以我就穿了什麼。”嚴景面無表情:
“我希望你能走的開心一點。”
“……”
溫喬的眼淚,逐漸止住了。
她低垂著頭,最後低低地開了口:
“嗯,謝謝你。”
“嗯。”
嚴景平靜地遞過去紙張: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先回答我你到底是誰?”
溫喬接過紙,擦著眼淚:
“我不會回答的。”
她要找的人一定會先回答她。
如果不能先回答她,就不是她要找的人。
既然她找的人不在了,她也沒必要繼續活著。
這就是溫喬的邏輯。
“你手指怎麼了?”
她看向嚴景的食指,上面有些血痕,下意識地開口問道。
“沒什麼。”
嚴景點點頭:
“那就這樣吧。”
“需要我幫你為這場婚禮配樂嗎?”
“不需要了。”溫喬似乎完全恢復了平靜,看向嚴景身後的霧氣:
“我和我愛的人都很窮,沒有錢請鋼琴師。”
“有我和他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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