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纯洁滴小龙
菜很丰盛,在李追远面前,摆著一大盘白灼虾。
看到这虾,李追远就有些反胃。
“大家吃吧,多担待,没什么好菜。”丁大林举起筷子招呼起大家。
大家也都纷纷拿起筷子。
“来,壮壮,吃虾,这是你昨天最爱吃的。”
李三江用筷子,直接把盘子里三分之一的虾拨到李追远和谭文彬面前,然后伸手转动了一下餐桌。
谭文彬也不客气,拿起虾,先拔下虾头,剥开,蘸醋后对著虾头吮了一下,
然后麻利地将虾身剥开,露出完整的虾肉。
取下虾线后,谭文彬蘸了蘸醋,放进李追远碗里。
李追远拿起筷子,夹起虾肉,肉质红嫩嫩的。
将虾肉放进嘴里,咀嚼时,脑海中不断浮现昨晚所看见的画面。
这还是李追远第一次吃到这种既美味又难以下咽的食物,
最终,他还是强行咽下去了,只觉得比吃猫脸老太寿宴上的“菜”更为痛苦。
见谭文彬还想继续给自己剥,李追远忙道:“彬彬哥,你自己吃吧,我不太喜欢吃虾。”
“真的么?”谭文彬有些奇怪,“那我就自己吃了。”
“嗯。”
金秘书端来一个大碗,里面是炖著的一只鸡。
丁大林用筷子拨弄了两下,问道:“不是老母鸡?”
“老母鸡没剩的了。”
“唉,这怎么行。”
丁大林有些不满意地摇摇头。
李三江打圆场道:“林侯啊,瞧你被惯的,这吃个鸡还分个啥公母,搁解放前想吃口肉可不容易。”
说著,李三江就亲自上手,扒下一根肥硕的鸡腿,放到李追远碗里。
李追远低头盯著它,没急著动筷子,不是他矫情,而是这只鸡,好像似曾相识。
原因是,哪怕是公鸡炖汤,是怎么做到连一块鸡皮都没有的?
“怎么,不爱吃?”丁大林问道。
“爱吃的。”李追远夹起鸡腿,咬了一大口,有点柴。
“味道怎么样?”
“好吃。”
丁大林满意地点点头,他起身夹菜时,李追远留意到他的右手虎口处,绑著一根黑纱。
这顿饭吃得很热络祥和,正常得让李追远觉得,仿佛他才是整张饭桌上最不正常的人。
可不管怎样,这次李追远难得的没有小孩吃完了先下桌,很规矩地一直坐到这餐结束。
饭后,大家开始抽烟聊天,做散场前的最后铺垫。
村长最先站起身,轻轻拍了拍裤子,说道:“那今儿,就先这样了,你那承包合同,得村里再做一下讨论,你放心,很快会给你答复。”
“行,辛苦了,多费心。”丁大林起身和村长握手。
大家一同离开桌子,走出厅堂来到坝子,各自分了烟,又说了几句话,村长和几个乡老们,就向坝子下走去。
李追远很著急,因为李三江没走,他还站在丁大林身边,俩人嘴里都叼著烟。
“刚村长在我没好意思问,你这地承包了不种粮食,居然打算种桃树?”
“嗯,种桃树,能结桃子。”
“桃子卖不出去吧,谁买?以前种这些还有罐头厂可以收,现在我听说那些罐头厂自己都不景气了。”
“就算卖不出去,看看桃花也是好的。”
“我说,林侯,你咋了?”李三江伸手摸了摸丁大林的额头,“咋感觉今儿个你跟变了一个人似的。”
李追远的心,又一次揪了起来。
谭文彬开始给自己加戏,主动说道:“李大爷,你这就不懂了,咱丁大爷是为了追求美好意境,是啊,一想到以后这里都会种上桃树,等桃花盛开时,多美啊。”
“那这鱼塘呢?”李三江问道。
“填了,也种上树。”
“我说,林侯,你到底在国外发了多少财,能让你这么糟蹋?”
“赚钱,不就是为了拿来糟蹋的么?”
“看不懂你,算了,随你高兴吧。”
“哦,对了,戏班子说有套音响坏了,要我赔修理费,我懒得拉扯,就干脆花钱当二手的给买下来了。”
“你是不是傻啊,哪里找的戏班子,自己的设备坏了怎么好意思找主家赔钱的?”
“也挺便宜的,那东西我昨晚鼓捣了一下,其实没坏,就是插头有些接触不良,现在已经搞好了。
我留著这东西没用,你不是做这生意么,以后也能看著用它来出租挣钱。
来,你跟我来看看,好的话你就拖走。”
“行,去看看。”
李三江跟著丁大林走向一楼背阴的里间,李追远和谭文彬对视一眼,想著要不要跟上去。
“小朋友,你的这个忘记拿了。”金秘书的声音出现在身后,紫色罗盘被拿到男孩面前。
先前他故意放在餐桌边椅子上,不想表露出很急切。
李追远伸手接过,惊喜道:“真的给我啊?”
“这东西,你会玩么?”
“我当然会啊。”
李追远拿著罗盘,不停转著圈,看著里面转动的指针傻乐呵。
“金秘书,你过来一下,再调调。”丁大爷的声音自里面传来。
金秘书双手搭在李追远肩上,说道:“走,我们去看看。”
当女人双手落在自己双肩的刹那,李追远整个人证住了。
他没急著走,而是缓缓抬起头。
金秘书此时也低下头,二人目光对视。
良久,里面再次传来丁大林催促的声音:“怎么还不来啊,等你弄呢。”
“走吧。”
“嗯。”
李追远走在前面,金秘书双手抓著李追远的肩,走在后面。
这段路明明很短,李追远却觉得有点漫长。
最后,二人一前一后地走近里面房间。
金秘书松开手,调弄了一下音响,然后拿起话筒:
“呼呼——喂喂—喂喂—.”
有点破音,但总体效果很好。
丁大林看了一眼李三江,然后又对金秘书说道:“来,唱首歌试试。”
金秘书点点头,问道:“唱什么歌?”
“随便啊,三江侯,你想听什么歌,我这秘书会唱的歌可多了,你随便点。”
“呵,我没你那么厚脸皮,跟个大丫头点歌听。小远侯,你想听什么歌,你来点。”
李追远摇摇头:“我都可以的。”
金秘书看著李追远:“小朋友,你点一个。”
“我没有特别想听的,阿姨,你唱一个你想唱的吧。”
金秘书点点头,拿起话筒,没有伴奏,直接清唱: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的心中艳阳———·
歌声款款,粤语不准,却极为动听。
是《千千阙歌》。
第42章
昨天的金秘书在戏台上演唱这首歌时,粤语标准,演唱专业,男孩却不是很喜欢。
眼下的金秘书虽然粤语不标准,可唱出来的感觉,却像是河水开闸后流入本就挖好的渠,顺其自然。
歌声这东西,确实很神奇,不仅蒙著面能听出来,换了皮也可以。
先前金秘书双手搭在自己肩膀上时,熟悉的感觉就告诉了李追远,现在的她到底是谁。
同理,不出意外的话,昨晚那场恐怖血腥场面的真正制造者,应该就是丁大林这副人皮下的存在。
它,才是这里的真正主导位。
这就意味著,自己在这里的危机,并未解除,因为小黄莺在它身边,也只是一个次要地位。
那群水猴子,挖出来的··-应该就是它。
李追远忽然发现,原本计划中的自己、小黄莺以及水猴子们,都成了配角,
不,比配角都不如,纯粹是背景。
自己和太爷现在是否能保留下身上这张皮,还取决于它的心意。
因此,现在的歌以及先前的动作,都是小黄莺给自己的暗示。
一时间,原本因小黄莺的出现而稍稍放松下来的戒备心,又被狼狼提了起来。
李追远猛地意识到一件事,昨晚的“它”,既然能控制金秘书打灯语将外围观察哨的六个水猴子骗过来集体剥皮,那它又怎么可能没察觉到位于屋顶上的自已和润生?
自己和润生能全皮全尾地逃回家,真的是因为跑得快么?
水猴子们除了丁大林外全是外地人,而丁大林在这个村子里唯一认识的且已经搭上线,并且还借其名义买房的,就是李三江。
它想要把鱼塘填平了,想要在这片承包地种上桃树,就需要通过李三江。
原来,一直苦苦支撑著局面没有塌陷的,依旧是自家太爷。
金秘书一首歌唱毕。
李追远带头鼓掌,谭文彬见状也跟著鼓掌,连续夸了好几声“好好好!”
李三江则伸手摸了摸这套音响,说道:“行,挺不错的,待会儿我让骡子来拿桌椅碗筷时,把这东西也一并拉回去。”
“呵呵,你满意就好。”
李追远一脸单纯地问道:“丁大爷,这多少钱?”
李三江微微皱眉,这本来是占便宜的事儿,自己带回去就带回去了,开口问多少钱做什么,这孩子,傻不傻?
可随即,李三江眉头又是一舒:真好,这孩子老实厚道性子,确实和那些白眼狼不同。
李追远是故意问的,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他隐约触摸到了“因果缘法”的规律,尤其是和另一个阴影面下的打交道,它的东西,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还是先听听对方的要求吧。
“对啊,林侯,你从戏班子那儿买下它花了多少钱,来,我给你,这东西我用得上,租个半年也就回本了。”
“你和我之间,谈这些,就伤感情了。”
李三江一把搂住丁大林的胳膊,使劲晃了晃:“行,你刚回来时是我看走了眼,你林侯,确实是个厚道人,我不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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