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霍格沃茲,修仙面板什麼鬼? 第69章

作者:愛喝汽水不愛洗頭

89:巫師即神明?

  竟然是可孵化的雷鳥蛋。

  傑拉德的目光釘在那顆深灰色的蛋上,腦子裡已經開始飛速盤算。

  自己現在的神魂強度契約兩隻靈寵確實有些風險。

  但如果其中一隻是初生的幼年雷鳥呢?

  幼年期妖獸的神魂需求遠遠低於成年體,對神魂的負擔幾乎可以忽略不計,而且還有養成樂趣。

  等它長大之後,自己估計也突破到更高境界了,到時候神魂強度水漲船高,完全撐得住。

  成年雷鳥可是名副其實空中霸主,雷電免疫、風暴召喚、飛行速度碾壓飛天掃帚,這種級別的坐騎在魔法界有錢都買不到。

  眼下這顆蛋就擺在一個流浪巫師營地的破木架子上。

  ——必須要拿下!

  傑拉德不緊不慢地走回攤位前,重新蹲下來打量那顆蛋,臉上的表情波瀾不驚,甚至還拿起旁邊一顆不值錢的鳥蛇蛋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

  老婦人抬起眼皮瞄了他一眼。

  “雷鳥蛋兩百金加隆。”

  “呃——”

  傑拉德的動作明顯一頓,這劇情不對啊。

  ——我還沒假裝看不上這灰不溜秋的蛋呢,怎麼你直接給我說出來了這是雷鳥蛋?

  可惜了,看來是撿不了漏了。

  “這枚蛋,是雷鳥蛋?”盧平走過來,站在傑拉德身邊。

  老婦人點了一下頭。

  “你從哪裡弄到的?”

  雷鳥在北美魔法生物保護法裡是最高階別的保護物種,私自捕捉、販賣、咻斃坐B蛋都是重罪。

  雖然這裡管不到北美,但這種事情不管發生在哪裡,都不太可能是完全合法的。

  “你不需要知道我從哪裡弄到的,要買就買,不買就滾。”

  “買買買,當然買,但是太貴了。這是雷鳥蛋不假,但誰知道里面能不能孵出來?萬一是個死蛋,我能拿來幹嘛?炒了吃了?這兩百加隆就全打水漂了。”

  傑拉德伸手拉了拉盧平,搶先說道。

  “呃,那你說給多少?”

  ——有門。

  傑拉德心中一喜,開始討價還價起來。

  盧平皺了皺眉沒有說話。

  在傑拉德和店主一番討價還價之下,傑拉德最終以一百塊加隆購得那顆雷鳥蛋。

  之後他又以十五塊金加隆買了一把魔法長劍。

  傑拉德把雷鳥蛋收進納物符的時候,手還是穩的,但他的心跳出賣了他。

  一百個金加隆買一枚可孵化的雷鳥蛋,這個價格放在歐洲任何一個正規的魔法生物交易市場上都是不可能的。

  不是太貴,而是太便宜了。

  他不知道這個老婦人是從哪裡弄到這枚蛋的,也不知道她為什麼願意以這個價格出手。

  在神奇動物黑市上,一枚雷鳥蛋的價格通常在兩到三百金加隆之間。

  但他很快穩住了心神,開始把玩那把長劍。

  “你買魔法長劍幹什麼?”盧平看到他拿起那把劍,明顯有些意外,“準備走戈德里克·格蘭芬多的路?”

  傑拉德知道盧平說的是格蘭芬多學院的創始人戈德里克·格蘭芬多。

  那個名字在霍格沃茲的校史裡被反覆提及,是每一個格蘭芬多學生從入學第一天起就被告知要效仿的榜樣。

  戈德里克·格蘭芬多是當時最頂尖的決鬥家,魔杖也並非他唯一的武器,他還是一位出色的劍術大師。

  能將魔咒和劍術結合進行戰鬥,據說他的劍法快如閃電,他曾依靠它擊退過上百妖精的圍攻。

  傑拉德將長劍抽出劍鞘試了試手感。

  “老師,有些魔法生物對魔咒完全免疫,物理攻擊反而更奏效。比如巨人,比如某些黑魔法催生出來的鍊金造物。萬一遇到那種怪物,手裡有把劍總比空手強。”

  他確實是這樣想的,可有些事他沒有具體說。

  他修煉的是修仙功法,身體素質和反應速度都遠超普通巫師,御劍術除了可以飛行之外,更是一項極為強力的攻擊法術。

  一把可以御使的長劍,正好補全了他對付那些高魔抗魔法生物的手段。

  “你這倒是很格蘭芬多。”盧平用魔杖輕輕敲了敲劍身,發出一聲清脆的金屬鳴響,“大部分巫師體魄比麻瓜好不了多少,遇到完全免疫魔法的生物時,第一反應是幻影移形,跑不掉的才會硬著頭皮上。像你這樣還主動準備物理攻擊手段的確實很少。”

  “那為什麼巫師不注重體魄的鍛鍊呢?”

  盧平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整理措辭。

  “其實在早期並不是這樣的。你翻開任何一本魔法史,都會發現早期的巫師,尤其是戰鬥巫師身材強壯得堪比麻瓜的騎士。但現在的巫師呢?大部分人體魄比麻瓜好不了多少,甚至更差。”

  他頓了頓,抬頭透過樹冠的縫隙看向天空。

  “或許歸根結底還是魔咒太好用了。你如今所用的每一條魔咒,無論是最基礎的漂浮咒還是你剛學會的霹靂爆炸,每一條咒語的背後都有一個人或者很多人,花了幾年、幾十年、甚至一輩子的時間去研究、去實驗、去改良。”

  “他們把魔法從一種玄奧的只有極少數人能掌握的力量,變成了一套可以通過學習和練習來掌握的技能體系。這是一場持續了幾百上千年並徹底改變了巫師世界的偉大變革。”

  “偉大變革?”傑拉德有些疑惑。

  “不錯,就是偉大變革。古代魔法當然存在,而且威力極其恐怖。那種舉手投足之間就能引發天災的力量,在今天已經很難想像了。但它們的門檻太高了,需要施咒者有極高的魔法天賦和極深厚的魔力基礎,而且古代魔法難以傳授,釋放也不夠便捷。”

  “一個古代巫師學會一個上古咒語可能需要幾十年的時間,而那個咒語的威力雖然巨大,但未必比一個現代巫師用快速施咒技巧在零點幾秒內連續發出的三個普通咒語更有效。所以古代魔法漸漸被時代淘汰了,取而代之的是這套便捷、穩定、易於傳授的現代魔咒體系。”

  “這套體系讓更多的巫師能夠掌握更強大的力量,但它的代價是讓巫師們產生了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魔咒可以解決一切問題。”

  盧平講到這裡的時候,低下頭看了看手中的魔杖。

  “而這種輸出穩定便捷的魔咒體系,也漸漸讓巫師之中產生了一句名言。”

  “什麼名言?”

  “巫師即神明!”

  “神明?這未免有些——”

  盧平緩緩地撥出一口氣之後打斷了傑拉德的話。

  “有些自大對吧,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並不完全是一句空話。”

  “啊?”

90:瘋狂的黑魔法愛好者。

  巫師即神明這句話在傑拉德看來,確實是有些狂妄自大了。

  但盧平接下來的話,卻讓他有些動搖。

  “巫師確實足以做到神明才可以做到的事。無杖飛行、預知未來、空間跳躍、時間回溯,乃至從虛無中創造物質,變形術不就是造物嗎?”

  “憑空製造火焰和水,把一隻茶杯這樣的死物變成一隻活生生的松鼠,這不是神明的權柄是什麼?

  傑拉德聽到這裡,微微愣了一下。

  盧平不是一個喜歡長篇大論的人,今天這番話顯然是他多年思考的沉澱。

  傑拉德確實也沒有仔細想過這些。

  一直以來他都在練習魔咒、畫符籙、修煉元炁,但他從來沒有思考過這些魔咒本身的來源和本質。

  按照原著和他自己的猜測,這個世界的魔法主要依靠血脈延續,魔法天賦與生俱來,魔法力量的強弱因人而異,通常純血巫師被認為是天生魔法力量更強的存在。

  但魔法的力量似乎也可以通過後天的不斷練習來強化,能不能釋放一個魔法,魔法的威力有多大,除了和先天的魔法力量有關以外,最重要的決定因素竟然是情緒和意志。

  情緒越強烈,意志越集中,魔法效果就越強。

  哈利能用一個繳械咒擊退伏地魔的索命咒,靠的從來不是他的魔力比伏地魔更強,而是他那股不要命的勇氣,那才是支撐他所有奇蹟的核心。

  而情緒和意志,確實是來自於巫師本身。

  來自於心靈,來自於精神。

  再加上變形術這種可以隨意改變物質形態的魔法,巫師在某種意義上確實是神明。

  那存在於巫師血脈中的偉力,究竟來源於什麼呢?

  某種上古時代的魔法果實?魔法生物?

  還是神明?

  總不可能真的是憑空冒出來的吧。

  如果魔法的源頭是可以被追溯的,那是不是意味著有一天他也能直接觸及那份力量?

  可巫師真的是神明嗎?

  至少目前傑拉德不這麼認為,起碼有一點巫師沒辦法做到。

  那就是長生。

  即便是擁有魔法石的尼可·勒梅,他確實長壽,但他的骨骼已經退化到稍微用力就會斷裂的地步。

  這樣怎麼能算是長生?

  “問題的根源不在於魔咒體系,而在於巫師本身。這種超然的優越性,讓巫師們開始只專注於情緒和意志來提高魔法的偉力,而完全忽略了體魄的鍛鍊。”

  盧平的話打斷了傑拉德的思考。

  “更有意思的是,整個魔法界連一種專門用來提升體魄的魔藥都沒有人研究過。增強藥劑只能臨時提升力量,但那是對肌肉的暴力強化,副作用一大堆,長生不老藥能延長壽命,但也不能讓你變得更健壯。”

  “到現在巫師們對身體的忽視已經到了一個不可思議的地步,他們認為只要魔杖還在手裡,魔咒還有效,一切問題都會迎刃而解,身體怎麼樣都無所謂。”

  “原來是這樣,那還真是遺憾。”傑拉德開口道。

  事實上傑拉德並不覺得遺憾,正是因為沒有人研究,他的固本液才會賣得那麼好。

  這方面完全就是一片藍海,以後可以加大在這方面的投入了。

  盧平又和傑拉德聊了一些自己當年的冒險經歷,傑拉德聽得津津有味。

  直到天色完全暗下來,峽谷上方的那一小片天空從深藍變成墨黑,星星一顆一顆地亮了起來。

  克里斯·霍頓才端著一個錫皮托盤走過來,盤子上放著三份烤牛肉和幾塊硬麵包,牛肉烤得恰到好處,油脂還在表面滋滋地冒著泡。

  “趁熱吃,吃完我帶你們去集會。”霍頓把托盤放在一塊平整的大石頭上,自己先拿起一塊牛肉咬了一大口,含含糊糊地說,“海倫娜的集會可是這幾個月以來最熱鬧的一次,來了不少人。有些面孔我認識,有些連我都沒見過。”

  夜幕徹底降臨之後,霍頓領著傑拉德和盧平穿過營地裡錯綜複雜的帳篷小道,朝營地中心走去。

  一路上傑拉德注意到營地裡的人明顯比白天多了不少,而且大部分都裹著深色的斗篷,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低聲交談。

  集會的地點設在營地中央一片被臨時清理出來的空地上。

  空地正前方搭著一個簡陋的木板臺子,臺子兩側插著幾根火把,橘紅色的火光在夜風中搖曳。

  傑拉德粗略數了一下,臺下至少聚集了四五十個巫師,穿著各異,膚色各異,但有一個共同點。

  每個人身上都帶著一種不太安分的氣質,那種氣質在學校裡的巫師身上是絕對看不到的。

  ——好傢伙,這裡聚集的該不會都是黑巫師吧?

  傑拉德心中不禁暗自嘀咕。

  霍頓像是聽到了他的心聲一般,湊過來低聲說道:“這裡大部分人都是和我一樣衝著魔法石來的。畢竟那東西可是能夠點石成金,擁有它就等於擁有無盡的財富和長久的壽命。當然也有少部分人和海倫娜一樣,痴迷黑魔法,想要得到帕拉塞爾蘇斯的死靈法術手記。不過你不用太緊張——在這個營地裡,只要你不主動招惹別人,一般不會有人找你麻煩。流浪巫師有流浪巫師的規矩。”

  “克里斯,我知道你喜歡金錢,但這還是過於冒險了。”盧平低聲說了一句,他的魔杖已經從袖口滑到了手心裡,杖尖朝下,隨時準備應對突發狀況。

  “所以我才把你也叫來了啊,我的老朋友。”霍頓咧嘴一笑,露出一排不太整齊的牙齒,“還有一點你也說錯了。相對於金錢,我更喜歡冒險。”

  “你這旺盛的好奇心早晚會害死你。”盧平無奈地嘆了口氣。

  他還想說什麼,但臺上突然傳來一陣清脆的腳步聲,所有人都安靜了下來。

  海倫娜·佩裡走上了木板臺子。

  她是一個三十歲出頭的女巫,容貌極為出眾,一頭墨黑色的長髮編成粗辮子垂在胸前,辮尾用一根暗金色的絲帶繫著。

  她穿著一件深綠色的束腰長袍,領口開得很低,一道溝壑一直延伸到衣領以下看不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