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大宋 第1章

作者:安化军

  风雨大宋

  作者:安化军

  文案:

  一个灵魂穿越千年,来到了北宋中期仁宗当政的时候。

  在小县城里做生意改善家境,到中进士做官,一步一个脚印,这个来自后世的灵魂在宋朝最繁荣的时候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位极人臣。

第一卷 大善人

第1章 垆边人似月

  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

  深秋傍晚的寒风吹在身上,好像夹着刀子一样。杜中宵缩了缩脖子,看见前面卖酒的韩家脚店,不由露出了笑意。

  跺了跺脚,杜中宵进了韩家脚店。

  柜台后面托着腮百无聊赖的韩月娘听见动静,抬起头见是杜中宵,笑道:“杜家大哥因何事耽搁了,今日却是来得有些晚。”

  杜中宵把挎着的篮子放下,呵口气道:“今日熬得久一些,路上走得又慢。”

  韩月娘起身,打了一碗酒,转出柜台来道:“外面起风了,着实寒冷。这一碗酒大哥喝了,暖暖身子。现在时候还早,并没有客人。”

  杜中宵谢过,端过酒来,一口咽下肚里。

  酒是水酒,下肚并没有火辣辣的感觉。一口冰凉吞进肚里,反而打了个寒战。

  韩月娘看见,忙道:“却是忘了,给大哥把酒煎一煎。”

  放下碗,杜中宵道:“哪里那么多讲究,喝口酒,待上一回也就暖了。”

  说完,杜中宵把身边篮子上盖着的布揭开,道:“今日买的羊蹄肥美,煮得稀烂,味道都入进去了,必然好吃。现在正热,姐姐不妨吃一个尝尝。”

  “我却不吃那些油腻的东西。”韩月娘笑一笑,转身回了柜台后面。

  杜中宵微摇了摇头,在桌边坐下,歇一歇,暖一暖身子。

  正是深秋,天气一天冷似一天,眼看着就要到冬天了。外面的树叶早已枯黄,不时有残枝败叶,随着秋风从树上落下来,在风中飞舞。路上行人不多,大多行色匆匆。

  看着外面,杜中宵有些出神。

  此时正是北宋宝元二年深秋,西北在范仲淹和韩琦的主持下,天下初定的时候。打了多年的仗,看似强盛的大宋,钱财花了无数,却最终无力平定西北党项的叛乱。朝野不管是官府还是百姓,早已苦不堪言。议和的言论出来,到底还是拥护的多。

  杜中宵也听到了西北议和的消息,心中却有说不出的味道。他的灵魂并不属于这个时代,几个月前,不知怎么回事,一梦穿越千年,来到了这个看似繁华,实际却是烈火烹油的时代,成了许州临颖县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年。对于一个后世的灵魂来说,议和?杜中宵听到这两个字便不由撇嘴,历史上大宋被这两个字害得何其惨也。

  甫到这个世界,还没等给自己规划一下未来的宏伟蓝图,生活的重担便扑面而来。

  宝元二年是大比之年,杜中宵前世大名鼎鼎的司马光便是这一年的进士。杜家也不知道怎么修来的福气,杜中宵的父亲杜循也得发解,过年之前到离此不远的开封府去应试。

  父亲是举人,依着杜中宵前世的经验,自己的起点何其高也。却不知,杜家的噩梦却由此开始。从杜循带着拼凑来的盘缠离开临颖,杜家便就迅速破败。

  杜家只是一个勉强温饱的普通农家,因为前几代出过做官的人,家传诗书,算是耕读传家。杜循去开封府的路费东拼西凑,借了不少债,把家底一下子耗光了。

  这一次科举杜循的运气不济,省试都没过,便名落孙山。家中贫困,金榜无名,杜循在开封府便就病倒了。强撑着从开封府回乡,病情越来越重,等走到县里,家中便就没有了他的消息。

  母亲在家中左等右等,等不到丈夫回来。到了秋后,地里的庄稼收了,心一横带着杜中宵赶到了县里,住在这里查访丈夫的消息。

  为了给杜循凑进京的盘缠,杜家早已是家徒四壁,住在县里花什么?赁了两间房子暂住之后,母亲给人浆洗缝补赚些钱财,让杜中宵四处查访。只半个月,杜中宵与母亲便就吃了上顿没有下顿。

  想到这里,杜中宵不由暗暗叹了口气。他到底多了一千年的见识,见如此下去不是办法,便想了个赚钱的法子。宋朝人吃的最多的是羊肉,每日屠户那里都有大量羊蹄,价钱极是便宜。杜中宵便就去低价买了羊蹄,让母亲在家中收拾卤了,到这些街边卖酒的小脚店来,卖给酒客下酒,好歹帮补一下家用。

  想起这些,杜中宵除了叹气还是叹气。一下子穿越千年,他还没有来得及适应,家中的千斤重担便就一下子压在肩上。自己有无数发家的法子,但能解决目前吃饭问题的却没有几个。每天一睁眼,便就要担心今天的柴米,哪里还有其他的心思?羊蹄都是从屠户那里赊欠来的,卖得少了一点便就要亏本钱,真是一点闲心思没有。

  举人?进士?想起来杜中宵只有苦笑。前世学过一篇课文《范进中举》,范进中了个举人便就如同上天了一样。可惜,那是明朝,不是宋朝。宋朝的举人只是一种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除非特殊情况,科举过后资格便就消失。

  宋朝的举人基本没有什么特权,就连赶考的路费都是自己负担。对于杜家这种小农之家来说,参加科举是极有风险的事情,一不小心便就家底败光。临颖离开封府不远,饶是如此,杜家也已经搭上了多年积攒的所有财富,还欠了外债。那些远离京城的地方,读书人参加科举要背负什么压力,可想而知。一路乞讨进京赶考,并不夸张。

  前世印象中的古代,与自己面对的这个真实的宋朝,其实是两个世界,这让杜中宵很是无奈。他要慢慢适应,印象中的知识多少能用,有个大大的问号。

  北宋的科举,特别是中前期,与后来的科举为了笼络读书人是不同的。这个时代的科举是为了收拢散落民间的游侠和游士,为这些社会不安定分子而设。前世印象里朝廷对读书人的优待,是经历了多少年一点一点积攒起来的,这个时代并不多。

  举人啊,为了父亲杜循这个举人,杜家已经是家徒四壁,最终却一无所获。这个年代对于底层民众来说,读书做官是一种赌博,赢的几率并不高。一考定终身,一旦在开封府的科举中失利了,便就本钱输光。所以每年科举之后,开封府总有跳河上吊的举子。

  看着外面飞舞的落叶,杜中宵使劲揉了揉额头。到这个世界几个月而已,杜中宵连那个名义上的父亲都没见过。但每日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受到她的感染,杜中宵心中也是焦急万分,不知多想见到他。

  韩月娘在柜台后面看见杜中宵的样子,轻声道:“大哥又想韩秀才了?吉人自有天助,放心,过些日子必然会找到大叔的。”

  杜中宵微摇了摇头道:“借你吉言,希望如此吧。”

  宋朝科举第一步便就是在本州发解,参加发解试,中了便是举人。举人下面并没有秀才这一级,秀才是对读书人的尊称,没过殿试没做官都可以称秀才。杜循过了发解试,可以称其为举人,也可称乡贡进士,为许州进士,也可称秀才。

  正在这时,店主韩练从后面出来,看了看店里道:“怎么,还没有客人?”

  韩月娘看了看外面阴沉的天空,道:“太阳还没有落山,客人只怕还要等些时候。”

  韩练笑道:“这天阴的,哪里看得到太阳?你先准备热酒。”

  韩月娘答应一声,准备热酒的汤去了。

  看着韩月娘转身离去的背影,杜中宵微微有些出神。

  韩月娘皮肤白净,面容姣好,性格文静,心地极好。这些日子,杜中宵有意无意地总喜欢到她家的店里来坐一坐。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杜中宵正是十七岁的年纪,不知不觉便就被吸引。韩月娘对这个做事踏实、性格沉稳的少年也不讨厌,两人说得起话来。

  杜循到底是举人,只要家境好起来,这个身份便有用处。比如,地方上的很多事务都可以作保人,官府那里能说得上话,州里县里的好差事,可以先挑着做。这样的家世,对卖酒的韩家来说,算是高攀了。

  一切的前提,都是家境要好起来。像现在这样,吃了上顿没有下顿,还欠着债,举人这个身份是半分用处没有的。

  想到这里,杜中宵只有叹气。世上最难的事便是起步。如果现在家里有几百几千贯的本钱,杜中宵能想出许多种方法去赚钱。但现在从天亮到天黑,每日都为了填饱肚子奔波不停,那谁有办法?

  后边即使找到父亲杜循,再加上替他治病,家里的负担只会更重。靠着乡里仅剩的五六亩地,哪里能够解了现在的困境。必须想别的办法,最好是做生意,才能改变家里的现状。可做生意就要本钱,杜中宵哪里找本钱去。杜循去开封府赶考的时候,杜家能借钱的地方已经借遍了,现在借都没地方借去。

  想起这些,杜中宵只有叹气。改变境况,不知还要花费多少功夫。自己在这个世界的漫漫长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真正开始。

第2章 脚店和酒楼

  看看天色不早,杜中宵起身,准备离去。这一篮羊蹄便就放在韩家店里,晚上他来算钱即可。趁着天还未黑,他要回家再带几篮出来,放到其他几家脚店去。

  除了这几家相熟的脚店,杜中宵还要挎着篮子沿街叫卖。如此一日所得,算清了租的房钱,自己和母亲的吃喝,去掉了本钱,才能略有剩余。

  这生意本小利薄,做起来好做,但利润也着实不高,就赚个辛苦钱。临颖县城到底太小,没有多少生意好做。

  之所以卤羊蹄,是因为这个年代羊肉是吃得最多的肉,货源充足。

  宋朝人喜欢吃羊肉,倒不是因为奢侈,而是在农业社会,羊肉就是几大家畜中最便宜的肉食来源。养猪需要大量饲料,在粮食不充裕的年代,猪肉成本远比羊肉为高。杜中宵前世猪肉比羊肉便宜许多,是进入工业社会之后的事情,加上品种改良。如果用传统方法饲养土猪,猪肉的价格其实还是高于羊肉。觉得猪肉就应该比羊肉便宜,只是工业社会的人们一种错觉而已。真到了农业社会,就会发觉不是那个样子。不只是猪羊如此,家禽也是如此。前世最便宜的鸡肉,这个时候反而是贵的,肉质鲜美,饲养不易。

  印象中的古代有很多这种错觉,反倒让后人忽视了真实的古代是什么样子。这是杜中宵感到无力的地方,很多事情觉得容易,做起来才明白实际千难万难。

  前世是个工科生,杜中宵能想起来赚钱的法子,多是跟工业有关。他现在这样的家境,怎么可能跟工业扯上关系?满肚子知识,却无一点用处。

  开了门,杜中宵与外面进来的人撞了个满怀。

  进来的是两个年轻人,都是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一身青衫,看起来是读书人。

  前面一个稍高的年轻人瞪了杜中宵一眼,懒得理他,径直进了店里。后面那个稍矮肥胖的年轻人却是不依,推了杜中宵一把道:“怎么回事,你没长眼睛吗?”

  这是韩家的店,杜中宵不想给韩月娘惹麻烦,只好道:“这门窄小,撞到一起,却又怪谁?纵然长着眼睛,哪里又能看穿门户。”

  进到店里的年轻人找了一副座头坐下,大声道:“天气寒冷,主人家打一角酒来,烧得热了,我们吃了去去寒气!有什么下酒菜,一起上来!”

  韩月娘答应一声,不一刻端了一角酒放在桌子上。又道:“店里有煮好的羊肉,客人要不要切两斤来?——对了,这里还有卤好的羊蹄,极是肥美。”

  年轻人道:“好,切一斤羊肉,再来五个羊蹄。”

  韩月娘答应,一边去拿杜中宵带来的羊蹄,一边让父亲到里面去切肉。

  与杜中宵对峙的年轻人看着韩月娘离去的背影,口中道:“好标致的小娘子!临颖城我走得熟了,还没见过如此美人!”

  说完,

  再不理杜中宵,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韩月娘离去的背影,进了店里。

  杜中宵本想离去,见年轻人的样子不是路,想了想又回了店里。

  韩月娘取了羊蹄过来,见杜中宵重又店里,笑着道:“哥哥想是要吃杯酒再走?”

  “不错,天气寒冷,我也吃杯热酒去去寒气。”

  韩月娘听了,清脆地答应一声,把羊蹄放下,去帮杜中宵取酒。

  帮杜中宵热了酒,韩月娘待要回到柜后去,却被旁边桌上肥胖的年轻人叫住。

  那人施了个礼,道:“小可吴克久,是县里吴员外家的次子。这一位是我姑丈家的表哥,福建人氏,名唤曹居成。不知姐姐芳名?”

  韩月娘见这人样子轻浮,有些不快地道:“我们素昧平生,哪里人你这样就问别人名字的。你是店里客人,要酒要菜只管点就是,店里有的自会给你上来。”

  曹居成看出表弟对这卖酒的小娘子有些意思,笑道:“表弟,问名是六礼之一,哪里是随便问的。亏你还是个读书人,怎么不知礼节?若要问小娘子的名字,只管回家托舅母央个媒婆来,不只是问名字,连生辰八字也问了,多少是好。”

  “兄长言之有理,言之有理。”吴克久听了重又坐下。“我娶亲已过三年,却还没有子嗣,家中长辈甚是不满。俗言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却不是办法。我见这小娘子极是勤快,长得也周正,若是纳回家做个妾室是极好的。”

  曹居成连连点头:“好,好,到时我也讨杯酒喝。”

  韩月娘听两人说得不堪,啐了一口,扭身到后面去了。

  吴克久却不理韩月娘,对柜台后面的韩练道:“卖酒的老儿,近前说话。”

  韩练见两人不是好路数,不好招惹,只好来到桌前。

  吴克久喝了一杯酒,才问韩练:“酒家,我且问你,你店里的酒,是从哪个酒楼里赊的?看你如此大场面,当有大酒楼帮衬。”

  韩练不好得罪客人,只好道:“不瞒客官,小的店里连酒带摆设,多是从‘其香居’里赊来。我这店开了多年,‘其香居’甚是关照。”

  吴克久一拍手掌:“这就对了!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韩练摇头:“恕小的眼拙,却不认识小官人。”

  吴克久笑道:“不怪你,我多是在乡下庄里读书,甚少到城里走动。好教你知,我姓吴名克久,父亲吴员外,‘其香居’正是我家产业!”

  韩练听了急忙行礼:“不知是小员外到了,怠慢勿罪!且稍等,容小老儿到后面再切些肉来。店里还有一只肥鸡,一发煮了给小员外下酒。”

  杜中宵在一边冷眼相看,也不说话。

  宋朝的酒专卖,这些小脚店是不能自己酿酒的,都是从附近有酿酒权的大酒楼里赊酒来卖。小小县城,能有几家酿酒的酒楼?除了官府所有的官酒楼,只有两家而已,其中最大的就是郑家开的‘其香居’。韩家的脚店十几付坐头,看起来不小,其实里面真正属于自己的资产不多。不但酒是赊来的,好多店里的家什也是从‘其香居’借来。

  吴克久是‘其香居’的小员外,便是韩家的半个主人,所以才如此放肆。这些脚店是靠着‘其香居’过日子的,没了‘其香居’的支持,根本开不下去,到了这里那还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若在平时,吴克久是不会到这种小店里来的。今天陪着表哥曹居成闲逛,路上走得累了,一时兴起进来。哪里想到,这家不起眼的小店,竟然有韩月娘这种美人。

  见韩练乖巧,吴克久更加得意,摇头晃脑地道:“肉不必了,你这小店,又能做出什么可口的肉食来!做得不干净,反而吃了腌臜。我且问你,刚才的小娘子是你什么人?”

  “回小员外,是小女月娘。”

  吴克久一拍手:“如此便好了!酒便上些来,菜就必了。只有一件,让你女儿月娘出来,陪我们兄弟喝几杯酒。若是能够唱曲,那就更好!”

  韩练吓了一跳,忙道:“小员外勿怪,小女自小疏于管教,哪里会伺候人。穷人家的女孩儿,更加不会唱曲。小员外要听曲子,且稍等,小店旁边有个柳三姐,唱曲极是好听,我去请了过来,岂不是好?”

  曹居成听了,笑着骂道:“你这老儿好不晓事,岂不闻秀色可餐?让你女儿过来,非是为了听她唱曲,我表弟只是要对着她的美色下酒。你这老儿有福了,若是表弟中意,便就纳了月娘回去做个妾室,你一生都有了着落。”

  韩练听了,急得在那里搓手,口中连道使不得。

  这种脚店说是生意人家,其实本钱多是来自大酒楼,只是分销酒的地方而已。一旦被大酒楼收了本钱回去,便就没了生计。像吴克久这样的小员外,到自家酒楼在外的脚店里来,大家都是好好奉承。有那不成器的,不用他们招呼,自己就让女儿姐妹,更不要脸的让自己的妻子的也有,出来陪着饮酒。

  在吴克久看来,自己看上了韩月娘,是这一家的福气。韩练还不赶紧让女儿出来,陪着自己喝几杯酒。若是一时高兴,免了他们这个月的利钱也有可能。这是常有的事,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没想到韩练在那里推三阻四,吴克久的脸色立马就变了。

  这个年代,做生意稀松平常,很多并不需要多大的本钱。便如这种卖酒的脚店,只要大酒楼信得过,一切都是赊来。不但是酒可以赊,有的连菜都可以赊,用的酒具更加可以赊。只要每天卖了钱,去大酒楼那里交过利钱就行。与走街串巷挑着担子卖酒的相比,脚店只是有了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不用那么辛苦,钱倒也未必能够多赚多少。

  韩家的脚店便是如此。虽然开了几年,也只是把这处房产买了下来,日常店里用的卖的还多是从“其香居”赊欠而来,一切都要看吴家的脸色。

第3章 同行是冤家

  杜中宵在一边冷眼看着,没有说话。

  几个月的时间,杜中宵还没有完全适应这个时代,觉得这种事情很荒诞。韩家与“其香居”不过是生意合作关系,这两个人来了,便就作威作福,让人看了心生厌恶。

  时代不同,有钱有势的人家,享受的花样千变万化,穷人受苦的日子却难有多少改观。韩家开着脚店,外人看着也是小康之家,但到了吴家这种豪门面前,却如奴仆一般。

  实际上吴克久就是把韩练当作自己家的奴仆看的,见他在那里推三阻四,就是不肯让月娘出来陪自己饮酒。初时觉得惊奇,这老儿如此颇出他意料之外。时间一长,心中便就老大不耐烦。

  饮了一杯酒,吴克久把酒碗猛地掼在桌上,指着韩练道:“你这老儿,看来决计是不肯让女儿出来陪酒了?莫要后悔!”

  韩练连连作揖:“小员外勿怪!小女人笨手慢,着实做不得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