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紅年代:隱居四合院當大佬 第553章

作者:笔下宝宝

  “我就說嘛,這麼簡單的一件案子,怎麼分局還需要向局裡申請協助!”

  劉勇從市局又調來幾名骨幹偵查員協助分局刑警大隊抽調的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對這兩起案子展開偵辦——

  專案組副組長黃海波,跟劉勇說起了十幾天前,也就是3月14日午後F臺分局接到的另一起入室搶劫強……案的報案。

  租住在F臺區和義東里5區6號樓5單元301室的時年23歲、來自遼東的“北漂”單身女青年王某某報案。

  王某某聲稱自己在《手遞手》報上刊登合租廣告後不久,就有一名男青年打她留在合租廣告上的手機號碼聯絡她。

  這人聲稱要為他的妹妹租房,於是她就和此人約好在3月14日中午來她租住的301室看房。

  沒想到此人到後趁她不注意,突然用繩子勒住她的頸部,然後她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醒來之後,她發現自己被一根白色尼龍繩反剪雙手,下身的褲子被扒到膝蓋以下,下身疼痛(她就是被下身的疼痛痛醒的),脖子上勒著一根書包帶,自己的手錶和錢包也被搶走。

  劉勇根據這兩起案子的經過,認為是同一個兇手所為,所以併案調查。

  專案組開始對這兩起案件進行仔細分析,認為這兩起案件有如下相同點:

  被害人均為外地來京的單身“北漂”年輕女性,都在《手遞手》上刊登了尋求共同合租房子的同性的招租廣告。

  犯罪分子都是假稱租房約見受害人,入室後用自帶的書包帶將受害人勒暈,用白色尼龍繩將受害人捆綁,然後對受害人實施強……,事後搶走受害者的財物。

  劉勇認為肯定還有其他類似的案件,於是專案組向全市範圍通報案情,進行串併案。

  結果還真讓劉勇猜對了,T州分局刑警支隊在3月23日給專案組通報了一起發生在2月21日在西潞園52號樓232室的類似案件。

  一名外地來京的年輕女子被勒暈後扒下褲子強……後搶走了錢包和隨身手機。

  劉勇立即調來案綜,從提取的犯罪分子的掌印和足印對比分析看,認定這起案件和一F臺區3.22、3.14兩起案件的犯罪分子為用一個人,具備串併案條件。

  專案組,立即將現場提取到的掌印、腳印以及從死者下T提取到的男性體液DNA輸入市公安局的資料庫。

  查詢了三四天,結果就是沒有結果,說人話就是這個犯罪分子在燕京市沒有犯罪前科,這就給案件的排查造成極大的難度,使得專案組從3月23日至3月30日這一個星期的排查一籌莫展。

  就在這時。

  3月31日下午, F臺分局又接到110指揮中心的出警指令,F臺區於家墳11號院5號樓4單元201室又發生了一起命案。

  劉勇帶人勘察現場,發現這又是一起同樣子的案子。

  租住在這裡的時年33歲的江北省來京“北漂”汪某某慘死在床上,雙手被綁在床欄杆上,褲子被脫到膝蓋以下,死者的隨身手機和錢包不見了。

  法醫驗屍後認定汪某某的直接死因系被書包帶勒住頸部導致機械性窒息而死,現場勘查中在一張《手遞手》報上提取到了指紋,連同從汪某某……

  果然,提取到的樣本送往市公安局技術處進行技術鑑定和DNA比對,結果可以作同一認定。

  劉勇等人大怒,這犯罪分子太猖狂了,竟然在一個月的時間裡連續犯下四起案子。

  至此,專案組將F臺3.22案、F臺3.14案、T州2.21案和F臺3.31案四起入室強姦、搶劫、殺人案件併案偵查。

  4月6日,在市公安局組織協調下,全市12個區縣的公安機關的技術隊負責同志參加了本案的串並工作會議,透過指紋、掌印、足印以及DNA比對,最終又認定了六起具備串並條件的案件,使得串併案的總數達到了十起!

  專案組組長劉勇在串併案的過程中,發現這些案件除了只能在抓到犯罪分子才有用的指紋、腳印和DNA樣本外,

  還有一個抓手點——《手遞手》報,犯罪分子專門針對在《手遞手》上刊登招租廣告的年輕外地來京女性作案,很可能還約見過其她符合條件但僥倖死裡逃生的女性。

  由此,專案組組長劉勇制定瞭如下兩條偵查方案:

  查詢被害人在遇害前的電話通訊記錄,從中發現嫌疑人的通訊方式、特點和規律。

  蒐集被害人刊登過招租廣告的《手遞手》報紙,對同期及近期所有登過招租廣告的女性招租者的資訊進行調查,從中發現可能的知情人。

  專案組根據收集到了已知受害者的電話資訊,從《手遞手》報上挑選出八期刊登過這些受害者的招租同性合住的招租廣告。

  先後查詢了60餘部手機通話記錄,發現這些電話都是用IC卡打出的,專案組對和這些電話通話的IC卡的打入資訊進行彙總。

  從中圈定了30餘部可疑的IC卡電話並在電信部門的協助下調取了這些IC卡電話的全部通話資訊。

  一開始電信部門還以“保護使用者隱私”為由拒絕配合,為爭分奪秒起見,部分幹警借自己的愛人在電信部門任職的便利“以權炙健边M行私人調查,直到市公安局的公函發到市電信局要求配合調查為止。

  最後,透過逐一篩查,確定卡號為曾經和四十餘名在《手遞手》報上刊登過合租資訊的女青年所留的電話號碼聯絡過。

  其中就包括豐臺3.22案、豐臺3.14案和豐臺3.31案三起案件的三名受害女青年。

  於是,專案組認為XXIC電話卡的持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隨即火速調取了XX號IC卡的全部通訊資訊,查明到底是誰在使用這張IC卡和曾在《手遞手》上刊登招租廣告的年輕女性進行聯絡。

  還對這張IC電話卡使用過的30餘部IC卡公用電話機進行逐一定位,分析其打電話的時間。

  發現撥打電話的時間多在早上7時至中午12時,其使用的IC卡電話機多數分佈在CY區的北苑路和安立路兩側,其中在北苑仰山村路口的兩部IC卡電話機上使用得最為頻繁。

  且早上、中午和晚上都使用過,由此專案組進一步縮小了偵查範圍,認定嫌疑人很可能就藏身在仰山村。

第613章 終破連環案!!!

  終於找到了這個連環案兇手的大約藏身地點。

  與此同時,專案組在4月4日這天根據受害人——來自F臺區油嘴油泵廠工人齊某某以及F臺3.14案的受害人王某某提供的對犯罪分子外貌特徵描述。

  劉勇立即邀請了市局刑科所的模擬畫像專家前來繪製了犯罪嫌疑人的模擬畫像,然後火速印上案情通報全市張貼,蒐集嫌疑人的線索。

  然後,根據犯罪分子的體貌特徵和活動規律,專案組組長劉勇最終制定了兩套抓捕方案。

  方案一:組織F臺分局刑警大隊全體女偵查員偽裝成招租的單身年輕女性在《手遞手》上刊登合租廣告,等待犯罪分子主動聯絡,之後在見面看房的時候伺機抓捕。

  但由於這個方案因女偵查員的人身安全無法得到保障而被市局領導否決。

  這個方案被否決,劉勇與專案組的同志們沒有洩氣。

  很快又上報了第二個方案,那就是先會同市局刑警總隊重案大隊的偵查員們化裝對北苑路仰山村的地形進行實地勘查。

  將犯罪分子最為頻繁使用的那兩部IC卡電話機的具體位置和周圍的地形繪製成圖,以方便確定埋伏地點。

  從4月6日開始組織二十名偵查員分成五個蹲守小組進行輪流蹲守。

  同時讓齊某某和王某某在偵查員的保護下在幾部重點IC卡電話機附近進行秘密辨認。

  這套方案最終得到市局領導的批准。

  劉勇先是讓組裡的同志做通了齊某王某兩位受害者的工作。

  齊某與王某兩位受害者也對兇手是恨之入骨,咬牙切齒地想幫助警察抓住犯罪分子。

  一切部署完畢,專案組嚴陣以待,只待目標現身。

  4月6日這天上午8時50分,在北苑路仰山路口,一部IC卡電話機前,一名形跡可疑的年輕男子正欲撥打電話。

  此時,正在附近協助警方執行秘密辨認任務的受害人王某某瞳孔猛地收縮——

  她一眼就認出,眼前這個男子正是那個曾將她勒暈並實施強……搶劫的惡魔。

  那天的恐怖場景如潮水般湧上心頭,她的雙手不自覺地顫抖起來。

  “就是他!絕對是他!”王某某的聲音因激動而顫抖,眼中閃爍著憤怒與恐懼交織的光芒。

  組長劉勇眉頭微蹙,低聲提醒:“再仔細確認一下,絕對不能認錯人。一旦打草驚蛇,這個連環作案的兇手很可能會銷聲匿跡,再想抓捕就難上加難了。”他的目光如鷹隼般銳利,緊緊盯著不遠處的目標,同時示意組員們做好抓捕準備。

  “就是他,就算他化成灰,我也認得!”王某某恨聲道。

  “那好!各單位注意,開始行動!”組長劉勇一聲令下。

  隨即負責蹲守的四名偵查員在接收到組長劉勇“行動”的指令後一擁而上將該名男青年當街摁倒在地並銬上手銬。

  偵查員們當場從他身上搜出《手遞手》報一張,卡OXX的IC電話卡一張以及兩部手機。

  其中一部經被害人王某某辨認就是她的被搶手機,而另一部手機則經過核實經過核實系豐臺3.22案的死者宋某的手機。

  成功抓獲連環案犯罪兇手,專案組很是興奮,沒想到這名兇殘狡猾的犯罪分子,這麼快就落網了。

  劉勇迅速將犯罪嫌疑人押送至市局大案隊,一場緊張而有序的審訊隨即展開。

  “姓名!”審訊員厲聲問道,目光如炬。

  “你們難道不會自己查?”對方冷笑一聲,語氣中帶著明顯的不屑。

  “我勸你最好端正態度,積極配合!姓名?”審訊員經驗豐富,面對這樣的挑釁早已習以為常,他冷靜自若,繼續按照審訊流程步步推進。

  “於晨!”嫌疑人最終不情不願地吐出了兩個字,聲音中透著一絲不甘。

  “年齡!”審訊員步步緊逼,語氣不容置疑。

  於晨低垂著頭,像被抽乾了力氣般,含糊不清地吐出一個數字:“32!”

  “大點聲!”審訊員猛然提高了音量,聲音在狹小的審訊室裡迴盪。

  “32!”於晨猛地抬起頭,聲音中帶著一絲壓抑的憤怒,卻又無可奈何。

  “戶籍地是哪裡?”

  “黑江省安北市林業局興林二委外……”

  “……”

  “說說吧,2月21號那天你在哪裡?”審訊員目光銳利,語氣中帶著不容置疑的威嚴。

  “不知道!時間太久,我記不清了!”於晨眼神閃爍,聲音裡透著一絲慌亂。

  “才一個月而已,你就忘了?”審訊員微微眯起眼,嘴角掛著一絲冷笑,繼續逼問。

  “我這個人打小腦子就不靈光,記性差!”於晨顯然在撒謊,語氣中帶著幾分心虛。

  “那好,3月14號、3月22號、3月31號這幾天你在哪裡?這才沒過多久,你總該記得吧?”審訊員步步緊逼,語氣愈發嚴厲。

  “……”於晨心中一沉,意識到警方已經掌握了不利於自己的證據,他低下頭,決定以沉默應對。

  “你以為你不開口,我們就治不了你的罪是吧?”審訊員冷笑一聲。

  “……”於晨繼續耷拉著腦袋,被問急了就在紙上亂寫亂畫,情緒激動。

  第一次對犯罪分子的審訊,只好中斷。

  後來,幾次審訊情況同樣如此。

  犯罪分子於晨在面對審訊的時候,此人除了聲稱自己叫於晨,今年32歲,戶籍在黑江省安北市林業局興林二委外,拒絕回答其他任何其他問題。

  面對預審員的審訊,連環案兇手於晨始終緘默不語。

  被問急了也不說話,只是在紙上寫下“只求速死”、“要把案子都帶進棺材,給你們留個懸念”、“有種你們就把我給打死”之類的挑釁性語言。

  面對如此頑固的兇手,審訊工作陷於了停頓。

  這幾年,開始文明執法,部裡就明文規定不準使用“大記憶恢復術”來獲取口供了,所以“大記憶恢復術”至少在明面上是不能再用了。

  為了撬開於臣的嘴,劉勇組織刑警隊和預審隊組成的突審小組開會對於晨的情況進行分析。

  專案組組長,劉勇總結了同志們分析的情況後認為:

  一是,這名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殘忍,有相當強的反偵查和反審訊能力。

  而且其對執法機關有毫不掩飾的仇恨心態,說明之前可能犯過事受過執法部門的處理。

  二是,這名犯罪分子在作案時雖然有劫財的動機;

  但每次只拿走錢包和手機,從不在現場進行翻動搜尋錢財;

  並且專門選擇年輕女性作案,將人勒死/勒昏後再行……,充分體現其扭曲的變態心理。

  “組長,您說得太對了!我也覺得於晨這個人心理扭曲,甚至有些變態!”預審員王徵率先附和,語氣中帶著一絲憤慨。

  “嗯……”其他人紛紛點頭,臉上露出贊同的神情,會議室內一時間充滿了凝重的氣氛。

  “既然於晨對我們公安系統如此敵視,是不是應該深入調查一下他之前是否有過犯罪記錄?”副組長黃海波也提議道。

  “沒錯,確實應該全面調查。不僅要查他的犯罪記錄,還要追溯他從小到大的成長經歷,看看是否有不為人知的隱情。”組長劉勇神情嚴肅,聲音低沉而堅定,彷彿每一個字都承載著沉重的責任。

  基於這兩條分析,突審小組決定從兩方面入手尋找突破口,其一和於晨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聯絡,瞭解於臣的家庭背景和主要生活經歷;

  其二對於晨在燕京的社會關係進行排摸,瞭解於晨在燕京的生活狀態,尋找突破口。

  專案組迅速展開行動,深入摸排於晨的社會關係,案件偵破工作取得重大進展。

  4月6日晚九時許,經過連日偵查,辦案人員終於鎖定了於晨女友盧某某的住所。

  “咚咚咚!”清脆的敲門聲在寂靜的樓道里迴盪。

  “誰呀?”屋內傳來盧某某警覺的聲音。

  這幾天獨居的她顯然保持著高度警惕,見有人敲門並沒有立即開門。

  “盧女士,請別擔心,我們是派出所的民警,有件事想請您協助調查。可以開下門嗎?”隨行的派出所女民警用溫和而專業的語氣安撫道。

  也許是聽到女警的聲音,盧某某的戒備心稍稍放鬆。

  她小心翼翼地將門開啟一條縫,透過縫隙向外張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