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来(上) 第85章

作者:烽火戏诸

  驿丞率先走过格外荫凉的城墙门洞,转头跟朱河压低嗓音解释道:“都是边境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痞,本事不大,脾气倒是死犟,有些时候连咱们县尊大人都拿他们没辙,朱先生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

  朱河再没有江湖经验,可交浅言深的道理还是懂的,就没有答话。

  他们路过一间寒气森森的铺子,不断有青壮男子出入,铺子内时不时亮起一抹白光。

  李槐看得挪不开脚步,朱河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很快就失去兴趣。

  驿丞说道:“那是一间刀剑铺子,其余兵器也偶有兜售。”

  林守一好奇问道:“官府不管吗?就不怕市井百姓持械斗殴?”

  驿丞笑道:“官府不太管这些,但只要出了事情,会管得很严,若是县衙人手不够,县尊大人能够调动辖境内所有江湖门派,帮着解决纠纷。”

  大骊尚武成风,有很多仗剑佩刀游历四方的游侠儿,既有眼高手低的市井无赖,也有为气任侠的世家子弟,大骊朝廷虽然禁制一切兵器售卖,但是对于铸造工艺平平的寻常刀剑,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主要看地方官的态度,若是纯正读书种子出身,多半要严令禁止,如果是沙场武人出身,十之八九会网开一面,当然强弓硬弩、精良甲胄等国之重器,肯定任何地方都不许贩卖。

  烽燧,驿站,集市,酒肆,青楼勾栏,等等,红烛镇应有尽有,热闹非凡,大街上行人如织,比起陈平安他们家乡小镇,要繁华喧嚣太多,街道两边各色铺子,眼花缭乱,吆喝声此起彼伏。

  一路闲聊,一炷香后就来到枕头驿,很快就有驿馆杂役牵走白驴和马匹,驿丞程昇果然给他们安排了驿舍,甲乙两等皆有,他没有擅作主张,而是把五间驿舍丢给朱河,让他们自己安排。

  在陈平安的安排下,李宝瓶和朱鹿住一间甲等驿舍,朱河住一间甲等,他和李槐林守一各住一间乙等驿舍,如果阿良回来,可以随便选一间驿舍合住,当然以阿良的脾气,肯定会问能不能选朱鹿那间,估计到时候少不了朱鹿一顿白眼剐。

  暮色里,所有人各自放好行囊包裹后,聚集在朱河那间宽敞的甲等驿舍,驿丞程昇很快送来一叠书信家书,送完之后便笑着告辞,说有事只要喊一声就可以,还说红烛镇的夜市,在大骊南边小有名气,有机会一定要见识见识。

  林守一有一封,李宝瓶最多,有三封,就连陈平安也有一封,李槐两手空空,最后找到差不多光景的朱鹿,孩子笑道:“还好咱俩同病相怜。”

  朱鹿置若罔闻,走到窗口附近,小小枕头驿馆,曲径幽深,竟然营造出几分庭院深深的世家园林意味,从这边望去,是一座给人感觉不过巴掌大小的小湖,养着一条条臃肿肥胖的红黄锦鲤。

  林守一的家书只有一张信纸,没有几个字,少年深呼吸一口气,将所谓的家书放回信封后,脸色阴沉地离开驿舍,五指死死攥紧那信封,除了三十余个字迹潦草敷衍的行书,信封内还有一张三百两银子的大骊最大钱庄银票。

  少年大踏步走回驿舍,轻轻关上门,将信封放在桌上,脸色铁青,胸膛起伏不定。

  陈平安挑了个僻静位置坐下,李宝瓶跑过来,欲言又止的模样,他笑道:“我如果有不认识的字,会问你的。”

  李宝瓶这才返回桌子那边,开始拆信,三封家书,分别来自父亲、大哥和二哥。

  李宝瓶一封封拆过去,父亲李虹那边在信上说着嘘寒问暖的言语,一如既往,毫无严父的架子,都是叮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天冷多穿衣,出门在外别怕花钱,再就是每次经过驿站,一定要给爹娘寄家书,絮絮叨叨,五六张信纸就这么翻没了。李宝瓶叹息一声,望向坐在桌对面喝茶的朱河,忧愁道:“爹娘什么时候,才能不把我当小孩子啊。”

  朱河忍俊不禁,喝茶喝茶。

  李宝瓶浏览第二封信,是他们李家的嫡长孙,他的大哥写的信,如今正在家里研读经籍,准备明年参加科举。信上内容简明扼要,端端正正的楷体字,仿佛充满了先生夫子正襟危坐的韵味,每个笔画都透露出浓重的谨小慎微,满篇说的都是圣贤大道理,要她不可怠慢了朱河朱鹿这对父女,不可以家生子视之,要她多听泥瓶巷陈平安的言语,要能吃苦耐劳,少给别人添麻烦,只是在信的最后,自幼恪守礼仪规矩的大哥,告诉她,她那只小时候从溪里抓回家的螃蟹,如今他已经养出了心得,要她只管放心。

  李宝瓶扬起手中的信纸,跟朱河告状道:“大哥最不心疼我。”

  朱河忍住笑意,心想小姐你就得了吧,谁不知道李家上上下下,就属大公子最心疼你。那么一个说起道理来连老祖宗都头疼的书呆子,第一次喝酒,竟然是茶水被妹妹偷偷换成了自家酿的桃花春烧,把大公子给气得差点崩溃,爹娘见到之后都犯怵,根本不敢劝说什么,只敢跟在跑去找妹妹兴师问罪的儿子身后,生怕这个略显迂腐的儿子一气之下,会动手教训小宝瓶。

  不曾想当他见着了那个丫头,站在院门外,双手叉腰,视死如归,他又给自己的不舍得骂她一声,给结结实实气到了,气得转头就走,生了好几天的闷气。后来他的院子里,那年便埋下了一坛桃花春烧,等到妹妹问起,就说要把她嫁出去,吓得小女孩偷偷离家出走,一个人在龙须溪那边逛荡了一整天,她还差点躲山里头去了。

  李家等到察觉到李宝瓶不见了,老祖宗勃然大怒,出动所有人找寻这个傻丫头,最后还是这位大公子,将功补过,在溪对岸的一座小庙,找到了睡在长木凳上的可怜孩子,背着她回到了家。

  红棉袄小姑娘突然笑道:“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大哥。”

  最后一封信,厚厚一大摞,是李家二公子寄给妹妹的,讲述了他去往大骊京城的经历,都是亲眼所见或是道听途说的奇闻轶事,措辞优美如散文,极富功底,宛如文采天授的诗词大家。这位二公子在福禄街李家,远比大哥更受欢迎,英俊儒雅,却言谈风趣,喜读兵书,自幼就喜欢让府上丫鬟仆役,结阵“厮杀”,相比古板沉闷的长公子,府上下人更喜欢与性情开朗的二公子打交道,逢年过节,二公子见人就会随手丢出一只小绣袋的赏钱,沉甸甸的,若是谁的吉利话说得好,他就会多给一绣袋。

  李宝瓶翻得飞快,看到倒数第二张信纸的时候,抬头望向朱鹿:“我二哥说到你了,说之前跟你说过的大骊烽燧的太平火,他有次在夜宿山巅,亲眼见到了这种边境向京城报平安的烽燧信号,极目远眺,像是一条火焰长龙,很壮观。”

  朱鹿快步走回桌旁坐下,问道:“小姐,还说了什么?”

  李宝瓶干脆就将这摞信纸全部递给朱鹿,反正二哥都是在讲风土人情、山鬼志怪,没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

  朱鹿接过了信,问道:“可以拿回去慢慢看吗?”

  李宝瓶点头道:“别丢了就行。”

  朱鹿满脸喜悦,笑着离去。

  驿丞程昇敲门而入,端来一盆新鲜瓜果。

  身后跟着一位斗笠汉子。

  李槐火冒三丈,跑过去,就要把这个没良心的王八蛋推出屋子。

  阿良一边跟李槐较劲,一屁股坐在桌边凳子上,一脸坏笑问道:“朱鹿咋回事,满脸春风的娇俏模样,好像比平时还要漂亮几分。”

  朱河黑着脸不说话。

  林守一重新返回,坐在陈平安附近,阿良将银色小葫芦抛给林守一,少年拔出酒塞,喝了一口酒。

  阿良转头对驿丞问道:“红烛镇是不是有个敷水湾?离着水运码头不算太远?”

  驿丞脸色古怪,点头道:“有的。”

  阿良啧啧道:“销金窟,销金窟啊。”

  红烛镇有一座月牙状河湾,漂着一种红烛镇独有的精致画舫,长不过两三丈,四周垂挂名贵紫竹或是寻常绿竹,里边装饰的豪奢程度,以画舫主人的财力而定,每艘画舫一般有两到三名女子,多美艳妇人、妙龄少女,琴棋书画茶酒,至少会精通一两种,除了观景雅座,还有一座卧室,其功用不言而喻。

  那些船家女,是世世代代的大骊贱户,相传曾是前朝神水国的亡国遗民,大骊皇帝下过一道圣旨,他们永世不得上岸,要他们生生世世子子孙孙做那无根浮萍。

  红烛镇的百姓则代代相传,不远处的那位棋墩山土地爷,忠义无双,对这些姓氏的先祖的逃亡路途,偷偷庇护,因此惹来大骊皇帝龙颜大怒,从山神贬为土地,下令那几个姓氏的后裔,亲手打碎金身,沉入江底。

  驿丞小心酝酿措辞,挑选了一些无伤大雅的小镇典故,说给这些贵客听。

  红烛镇谈不上大骊的南北枢纽,却也是舟船如梭的一座繁忙水运码头,各地物产汇集。它是三条江水汇合之地,分别是冲澹江,绣花江和玉液江,但是只有两位江神,河畔皆建有江神祠,泥塑金身神像,都是战死于那场水战的大骊功勋水军统领。

  唯独冲澹江不立江神不设祠庙,之后出现过一座香火鼎盛的娘娘庙,供奉一位为证清白、投江自尽的小镇烈女,结果很快就被大骊朝廷定为淫祠,如今只剩下一堆废墟,残砖碎瓦,唯有蛇鼠乱窜。

  当听到棋墩山土地爷的事迹,李槐小声唏嘘道:“没有想到那么一个大坏蛋,在红烛镇的口碑这么好。”

  林守一脸色淡漠,“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陈平安收起那封阮秀寄来的书信。

  信上说他买下的落魄山,成功获封一位大骊新晋山神,帮助坐镇山头聚拢灵气,仅次于不参与售卖的披云山,和她爹手握的点灯山。

第106章 鱼龙混杂

  驿丞告知众人红烛镇不设夜禁,在小镇西边有坊市,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五花八门的杂货,应有尽有。得知陈平安一行人要去购置游学所需物品,驿丞程昇就主动提出担任向导,说是能够免去许多麻烦,最少那些商家不敢漫天要价,陈平安望向来过一次红烛镇的阿良,斗笠汉子点点头,说他只对河两岸风光比较熟,没去过坊市。

  驿丞望向阿良,两个老男人,会心一笑。

  敷水湾近百艘大小画舫,每晚都会驶出水湾,沿着那条河水进入红烛镇,兜一圈后返回敷水湾,期间会不断有男子登上那些画舫,既买醉也买笑。

  在红烛镇,敷水湾船家女和其她青楼女,虽然皆为大骊贱籍,但前者一向是京城教坊司直接负责户牒管理,就连身为一方父母官的县令,都没有资格将画舫女子的身份,由贱转良。所以红烛镇一直有传闻,敷水湾那五姓的祖先,曾是神水王朝的皇室子弟和功勋世族。

  在地头蛇驿丞程昇的带路下,陈平安他们去往小镇西边的集市,越往西去,街道越是人声鼎沸,得知红烛镇乘船南下两百余里,沿途都有城镇驿站可以补给,陈平安就放弃了一些念头,没有过多购买大米、腌肉等食物,但是在一家药铺,添置了诸多药膏药材,应付风寒中暑、跌伤一类的小病小灾。到了掏钱花钱的时候,陈平安才知道与家乡小镇差不多,一整颗银锭是稀罕物,所以将那两锭雪花纹银折算成了大骊通用铜钱,天华元宝,因为手上是品相最好的银子,仅是溢价就高达两百文钱,这让陈平安很是感激铁匠铺子的那位秀秀姑娘。

  因为有驿丞程昇在旁,一切顺风顺水,在郡县小镇,还真别把胥吏不当官,尤其是程昇这种一年到头经常跟豪绅巨贾、羁旅官员打交道的,在小镇百姓眼中,那就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了。所以陈平安他们走入的每间铺子,全部口口声声殷勤喊着程大人,恨不得将这位驿丞大人当菩萨供奉起来。

  一路上,李槐拘谨得很,差不多就是只敢躲在阿良背后,探头探脑,阿良打趣他是胆子小,只会窝里横。李槐刚扯开嗓门要跟阿良骂战三百回合,可当四周投来好奇的视线后,李槐立即耷拉着脑袋,病恹恹跟在阿良身后,把阿良乐得不行,时不时就一巴掌拍在李槐脑袋上,孩子敢怒不敢言,憋屈得很。

  林守一依旧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淡模样,估计少年现在就是走在京城御道上,也是这个德行。

  唯独李宝瓶背着她那只碧绿竹箱,螃蟹横行似的,仰着脑袋挺起胸膛,恨不得路边随便拉上一个人就告诉他,自己的小书箱是小师叔亲手做的。

  坊市由两条南北向的大街构成,逛完了观山街,陈平安他们就要穿过巷子,去往下一条观水街,结果路过巷子里一间生意冷清的书铺,带路的驿丞程昇径直向前了,陈平安却停下了脚步,跟驿丞打了声招呼后,对李宝瓶三人笑道:“一人可以买一本书。再贵也没问题,只要我们买得起。”

  店铺很小,店门宽不过两丈,走入之后,左右就是两排高高的书墙,店铺最里边,坐着一个身穿黑色长衫的年轻人,坐在小竹椅上,翘着二郎腿,正在闭目养神,手拿一把折叠起来的扇子,轻轻敲打手心,哼着小曲。

  年轻店主有一张英俊阴柔的出彩脸庞,没有之前那些店铺商贾的铜臭气。

  少女朱鹿第一眼看到后,愣了愣,大概是没想到会在红烛镇的市井坊间,遇到如此气质脱俗的风流人物。

  那位棋墩山的土地爷摆脱束缚后,恢复神祇身份,从白衣矮小老翁摇身一变,成了玉树临风的贵公子,可在少女心中,对于魏檗,更多还是那个邋里邋遢的不堪形象。可是眼前公子,给人的第一印象,实在是太鲜明了。

  就连朱河都一肚子狐疑,此人该不会是家道中落的豪阀子弟吧?比起自家那两位公子,半点不差。

  年轻人没有睁眼,懒洋洋道:“店内书籍,一概不还价,回头是买赚了还是买亏了,全凭各位客人的眼力。”

  驿丞程昇跟朱河轻声说道:“这家铺子在咱们红烛镇小有名气,途经此地的读书人,大多喜欢来这里逛一次,只是这位店主脾气古怪,所售书籍全部远远高于市面价格,而且谁敢开口还价,他就敢当场撵人,性情清高,不谙庶务,曾经有一位微服私访的户部官老爷,就下榻在小人的枕头驿,那位老爷便相中了一本标价三百两银子的什么孤本,不过是还价五十两银子,就给赶出了铺子,半点颜面也不留,气得那位官老爷回到驿站也没消火,差点让县衙封了这间小铺子,估计是觉着传出去名声不好听,才让这铺子躲过一劫。”

  朱河心中了然,多是个不谙世事的腐儒,是自家二公子最喜欢讥讽的那种人,将其称为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二公子还笑着说不出两百年,咱们大骊也会如此。

  所以朱河对于外边的读书人,一向观感不佳。

  经过红烛镇的这条驿路,大骊南方边境通往京城的三条主要驿路之一,小富小贵的商贾仕宦,若是北上大骊京城在内的重镇大城,多选此路,因为其余两条驿路虽然更为宽阔,但是几乎每一座沿途驿站都拥挤不堪,没有足够分量的官府勘合、兵家火牌,别说下榻,就是大门都别想进去,每年都有很多不谙此道的官员豪绅,因此丢尽脸面。

  进京赶考的南方士子,由于尚未有官身,多喜欢拣选这条驿路,往往是三三两两结伴而行,既可相互照应,沿途风景秀美,也能一同探幽访仙。

  而贬谪南方的官员,抑郁不得志,喜欢题诗于驿站、旅舍的墙壁,也喜欢走这条南下之路。一来二去,红烛镇的枕头驿墙壁上,写满了文人骚客发牢骚的羁旅诗词。

  李宝瓶仰着脑袋开始找书,这里瞄一眼那里瞥一眼,全看心情,偶尔抽出一本书,随便翻开几页,不感兴趣就放回去,小姑娘最后找到一本山水游记,标价三百文钱,有些心疼,可又实在喜欢,便转头望向小师叔,陈平安笑着点点头。

  林守一的视线在书墙上缓缓掠过,井然有序,从右到左,从上到下,每次抽书翻阅必然是一本正经从扉页开始。少年最后看中一本不署撰人的风水书,标价四百文钱。林守一望向陈平安,后者依然点头。

  李槐到了店铺后,总算没了街上那份喧嚣吵闹,立即恢复顽劣本性,就跟脱缰野马差不多,他年纪最小个子最矮,死活要坐在阿良肩膀上挑书,阿良答应了,但是扬言李槐如果不选中一本,等下出了铺子,就把他一个丢在大街上。结果李槐硬着头皮挑了一本最高处的崭新书籍,标价九两二钱,一看价格,吓得李槐鬼鬼祟祟就要将书籍丢过去,只是手忙脚乱,那本书没被成功塞回书架,反而掉在了地上。

  轻敲折扇的年轻店家睁开眼睛,看着那本摔落地面的书籍,没好气道:“买定离手,一本最新版的《断水大崖》,九两二钱。”

  李槐根本不敢跟陌生人还嘴,只得哭丧着脸,小心翼翼望向陈平安,后者问道:“买了会不会看?”

  李槐使劲点头。

  陈平安笑着点头道:“那就买了。”

  阿良问道:“陈平安,你自己不买一本?”

  正在掏钱的陈平安连忙摇头道:“我字还没认全,买书做什么。”

  朱河转头问自己女儿,“有想要的书吗?”

  朱鹿始终站在店门口不挪步,斜瞥一眼书墙,摇了摇头。

  准备收钱的年轻店主站起身,一支乌木簪子束发,手持扇骨雪白的折扇,视线掠过了红棉袄小姑娘和冷峻少年,最终望向那个怯生生捧着《断水大崖》的孩子,笑意玩味。

  阿良咧嘴一笑。

  离开书铺,走向观水街,朱河心神一动,回头望去,发现那名相貌不俗的年轻人斜靠门柱,正在目送他们离去,看到朱河后,那人还笑着点头致意。

  朱河转过头,皱了皱眉,出了小巷后,快步走到斗笠汉子身边,“阿良前辈,那书铺主人是不是有古怪?”

  阿良扶了扶斗笠,说了句货真价实的古怪话,“相比这个家伙,真正的麻烦还在后头,不过跟你们没关系。”

  ————

  冲澹江水流最为湍急,多暗礁险滩,有奇景蜚声朝野,其中一段河流,大小石柱多突出水面,被誉为雨后春笋,只有一叶扁舟能够穿梭于石林间隙,大船难渡,哪怕是在河畔长大、熟悉水性的舟子船夫,也不敢轻易乘舟下水,除非是慕名而来的文人雅士,花重金雇佣,才会出行。所以又有白纸小舟铁艄公一说,每年都会有船夫和外乡人,丧命于冲澹江这段石林水路。

  只是今夜暮色里的冲澹江,游人不少。

  汹涌江水冲击着一根根出水石柱,有个袒胸露腹的汉子坐在一根石柱顶端,轻轻将一只空荡荡的酒壶丢入江水,身边则还有三只尚未打开的酒壶。

  远处,有一粒红光愈来愈近,原来是有佝偻老人手提一盏大红灯笼,以石柱为涉水之阶,蜻蜓点水,长掠而来。

  骤然之间,一道雄壮身影从天而降,踩在一根石柱顶端,脚下坚石不堪重负,瞬间化作齑粉,他就那样站在江水之中。

  江水之中,有一位中人之姿的妇人逆流而上,闲庭信步,她头顶三尺,悬浮着拳头大小的雪白珠子,大放光明,映照得江底亮如白昼。

  妇人慵懒无聊道:“足足走了一百多里水路,半件宝贝也捡不着啊,谁跟我说冲澹江底下有花头来着?”

  石柱顶端坐着的喝酒男人看了眼水底,淡然道:“大人已经在红烛镇了。”

  老人晃着鲜红灯笼,嗓音沙哑笑道:“大人竟然亲自出马了?那还需要我们四个做什么?端板凳看戏啊?”

  男人喝了口酒,沉声道:“希望如此吧。”

第107章 渔网

  逛过了观水街,该买的物件都已购置妥当,陈平安准备打道回府,不料阿良提议要乘舟夜游冲澹江,响应者寥寥,只有林守一点头答应。

  陈平安倒是不介意放完东西后,去见识见识那段险滩,但是李宝瓶扯了扯他的袖子,陈平安心领神会,掂量了一下钱袋,零散的铜钱足够买下糖葫芦。

  朱鹿拉着父亲朱河去逛兵器铺子,李槐嚷着肚子饿,阿良就让驿丞带他返回枕头驿吃宵夜。

  一行人就此分道扬镳。

  林守一与斗笠汉子并肩而行,轻声问道:“前辈说李槐最有福缘,那本貌似崭新刻就的《断水大崖》,是不是最值钱?”

  阿良轻轻点头,泄露天机道:“只是看着新而已,有些年头了,书上写的东西不值钱,乱七八糟的水法修行,故意用来误人子弟的,但是书籍材质比较珍贵,存放个几百年,都不会有虫蛀。”

  阿良摘下小葫芦,灌了口酒,“而且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本书里已经生出了几只蠹鱼,当然你们肉眼是见不到的,此物属于世间精魅之一,极其细微,游曳于字里行间,恰似江河活鱼,蠹鱼以书本文字蕴含的精神气作为饵料,长成之后,最大不过发丝粗细,世间蠹鱼种类繁多,那本书里的品种普通,可若是拿出手卖给喜好猎奇的达官显贵,怎么都该有个三千两银子吧,所以是那家书铺最值钱的几本书之一。”

  少年乍舌不已。

  连瞧都瞧不见的蠹鱼,转手就能赚到三千两白银,难道小镇以外的世道,钱才是最不值钱的?

  阿良像是看穿少年的想法,笑道:“等你以后真正踏足修行,就会明白市井百姓眼中的黄金白银,任你堆积成山,开销起来,不过弹指一挥间的事情,说没就没了。话说回来,既然必须花钱如流水,就说明俗不可耐的黄白之物,反而是顶值钱的。”

  林守一点点头。

  阿良笑道:“跟陈平安说这些,他就未必懂。”

  林守一摇头道:“事关钱财,他肯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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