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李弘微微叹一口气道:“最先种植牛痘的便是老神仙自己,尽管他已经不用担心虏疮,还是把牛痘种在自己身上,第二个种植牛痘的便是我大唐太医署丞何炳书,接下来,种植牛痘的是我大唐长安太医署全体医工。
按照老神仙的来信说,如今,长安城种植过牛痘的人已经超过五千例,无一人有过激反应,已经可以证明,牛痘是一种安全有效的避除虏疮的方略。”
李治听李弘说老神仙在自己身上试毒一事之后,原本平静的面容顿时变得激昂起来,右手握拳砸在左手上,转着圈子连声道:“好,好,好啊——”
李弘又笑着施礼道:“父皇,孩儿预备回一趟长安,接受老神仙亲自种痘。”
李治吃了一惊道:“你是太子,就不担心?”
李弘笑道:“就因为孩儿是太子,孩儿才应该走一遭长安,接受种痘,此物将来是要遍布天下的,若是孩儿都不愿意种痘,就未免太浪费老神仙用命换来的治疗之术了。
父皇,您忘记了,孩儿长到这么大,还未曾出过痘疮。”
李弘说着话,就掏出孙思邈亲笔奏疏,双手捧给李治,李治看着封皮上熟悉的字迹,破天荒的双手接过,回到桌案后仔细观瞧。
前面李弘说的非常笼统,孙思邈这一封厚厚的奏折里,却把前因后果说的清楚明白。
看着看着,李治竟然潸然泪下,哽咽着对李弘道:“看似简单的法子,仅仅是发现就极为不易,再到灵光一闪之下,区区人类,竟然要付出如此多的代价。
悠游天下,唯有大德方能为一丝渺茫的希望,就付出全部的心血去追求。
侥幸功成,所求者不过是早日铺开此良药,不为己谋,只以天下生民为念,殊为难得。”
说到这里,李治就鄙视的瞅瞅地上的三具尸体,再看看低垂着头颅的李淳风冷笑一声道:“至此,朕已经相信这世上确实有陆地神仙,不过,不是你们,而是孙神仙。
李淳风走吧,今日朕饶恕你,不是看在你昔日的那些苦劳,也不是看在你的那些旁门左道之术,只因为,有孙神仙珠玉在前,尔等不过是沧海一粟,就你们这等人,即便是成仙成道又如何?
不过是庙宇里的泥胎木塑而已。”
李淳风用袍袖掩面离开了紫薇殿,说真的,他没有半点的死里逃生的愉悦感,只有无穷的悔恨。
如果在他们离开长安之前,前往孙思邈处了解一下他的所作所为,如果知晓牛痘之术成功近在眼前。
他们又何必大动干戈的以道术靠近皇帝,皇后,然后为道门争夺一份气运呢。
主持泰山封禅的功劳固然很大,再大不过是人间富贵罢了,这样的功劳,与孙道长主持的牛痘术相比,可谓是沧海一粟,泥云之别。
得知孙思邈弄出来了牛痘术,可以预防虏疮,李治的心情大好,被张果,叶法善,罗公远等人欺瞒的怒火也就慢慢的消散了。
不过,他还是邀请皇后过来紫薇殿共饮一杯。
一张矮几,皇帝与皇后分坐两边,太子执壶侍酒。
李治喝酒喝的极为开心,不时地哈哈大笑两声,对面的皇后虽然笑不出来,却也没有表露出半分的不甘,虽然整个人看起来不怎么高兴,可是,不论是在应答,还是在氛围的掌控中,都做到了恰如其分,看不出有半分的颓丧。
李治端起酒杯,酒杯到了嘴边忽然问皇后:“皇后,孙神仙为大唐立下不世奇功,我皇家自然不是小气之人,你说说该如何酬功呢。”
武媚瞅着志得意满的李治叹口气道:“看样子妾身此次想要的亚献,是不能成了。”
李治笑道:“扑灭虏疮有望,此为斩天之力,如此大功,当然应该上表于天,告知天地,告知我李氏列祖列宗,也告知我大唐的亿万臣民。”
武媚不满的道:“陛下一边敬天,祭天,一边却又盘算着斩天,如此行径,可不是封禅泰山的本意。”
李治笑道:“自朕御极以来,开疆拓土,剿灭不臣,无有不胜者。
如今,大唐疆域之广,远胜历朝历代,区区天子已经不能彰显朕的功绩,如今,又有老神仙助朕一臂之力,剪除虏疮这等天兆,朕以为,自此以后,朕当自号天皇。”
武媚神色难明的瞅着霸气四溢的李治,举杯道:“臣妾为天皇贺。”
李治笑吟吟的一口把酒喝干,指着地上那三具尸体道:“他们可以作证,朕为天皇,卿当为天后。”
武媚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真诚的笑意,再次离席,朝李治跪拜道:“臣妾感恩不尽。”
手里捧着酒壶的李弘见自己爹娘一唱一和的跟演戏一般,就露出一丝傻笑道:“父皇为天皇,母后为天后,如此说来,儿臣身为天皇,天后之子,岂不是以后可以自称天子?”
李治喝干杯中酒道:“你想为天子,等朕万年之后再说。”
武媚同样皱眉看着李弘道:“你失言了。”
李弘叹口气举起酒壶就着壶嘴痛饮一口美酒,而后朝皇帝,皇后施礼道:“儿臣还是继续当自己的太子吧。”
第五十二章 老神仙本身就是一颗治疗百病的大药丸
皇帝家里的矛盾,终究因为孙思邈的牛痘术出现,得以平息,同时,李治也通过牛痘术,禁绝了武媚想要在封禅泰山大会上亚献的可能。
李弘觉得自己可以进一步当天子的,结果,天皇,天后不许,因此,他目前只能是太子。
这件事对他们三人来说,仅仅是一场小小的风波而已,对于钟馗来说,就是一场泼天的灾难。
当然,对于那些被皇帝亲卫埋葬或者丢弃的尸体而言,他们的死,显得毫无价值可言。
好在上天是钟爱钟馗的,给了他智者的头脑,也给了他野兽一般的身体。
虽然浑身伤痕累累,他还是硬生生的从洛阳走回了终南山。
白日里他不敢行走,因为路人总会认为他是一头山魈,因此,他只能在夜间赶路,即便是这样,从洛阳到长安的这一路上,还是出现了旱魈降临的传言,那是看到钟馗在夜间赶路的人给传出来的。
白天的时候,钟馗只能蜷缩在坟墓里,以一些不多的供品果腹,夜晚,如果遇到走兽,钟馗就会捉住,将之茹毛饮血。
等他走到终南山的时候,就连他都觉得自己不像是一个人了,更像是一只鬼。
云初跟温柔见到钟馗的时候,他正在大口大口的吃着肉,肉是猪肉,不过他吃的猪肉极为潦草,就是把猪弄死开膛破肚之后连毛一起丢火堆里烧,等猪皮烧的焦黑之后,就可以下刀子吃了。
猪肉外皮焦黑,内里呈妖艳的粉色,片刻功夫,云初跟温柔就看到他吃下去了两斤以上。
云初来的时候带来了很多好吃的,可惜,钟馗对此看都不看,经过此次事件之后,钟馗的胃口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鬼,就该吃血食,只有人,才吃云初带来的那些精美的食物。
钟馗的遭遇,殷二虎在报告中说的清楚明白,只不过,他们两个没有见到尸坑里的钟馗,以为钟馗已经死掉了。
栖霞观一战中,道门中,只有钟馗真正参与了战斗,而他作战的对象便是皇后的千牛卫。
打着,打着,又来了一群人,明显是花郎徒,他们来了之后二话不说就杀了很多道士,即便是有很多道士已经丢下宝剑投降了,他们依旧杀的很起劲。
直到最后来了一群黑衣人用弩箭对他们进行了一场无差别的屠杀。
他看到叶法善束手就擒,张果束手就擒,李淳风束手就擒,他努力的作战,想要救援他们,却被残存的几个甲士趁机给他制造了很多的伤口,力竭倒地。
直到被人丢进尸坑,钟馗都不明白,道门到底招惹了谁,会被如此强大的一群武士追杀。
可以说,钟馗现在如果是鬼的话,也是一只糊涂鬼。
“以后怎么办呢?”温柔明显被钟馗贪婪地吃相勾引了,从云初带来的食盒里抓了一只鸡开始啃。
他觉得钟馗的吃相充满了野性美,所以,他啃烧鸡的样子也显得格外的粗犷。
“先弄清楚我是是人是鬼再说。”钟馗面对他们两人心中有愧,所以,吃的格外多。
面对钟馗这样的人,云初自然不会埋怨他为何在去洛阳之前不跟他们商量的话。
毕竟,钟馗是一个完全自由的人,人家也有自己的想法跟目标,说不说,商量不商量的都很正常。
“别吃了,再吃就要撑死了。”云初见钟馗还在吃,就递过去一只酒壶。
钟馗接过酒壶喝了一大口之后对云初道:“以后不要依仗着自己武功高,就麻痹大意,一群甲士冲过来的时候,没有趁手的兵刃,个人根本就挡不住。
我这一次能死里逃生,很可能是人家故意放我一马,你以后要小心了。”
云初道;“伤你的甲士是千牛卫,杀那些道士的人是花郎徒,最后把千牛卫跟花郎徒,道士一起弄死的人是皇帝的亲卫,由左春这个死太监统领。
还有啊,张果被皇帝命人用千牛刀给切开了,罗公远也被千牛刀刨开了,叶法善为了留一个全尸服毒自杀了,不过,还是被狂怒的皇帝下令切开了,听说,这三个人的尸体至今还被皇帝放置在洛阳太医署内,被医工们掏空了内脏,塞满了香药,皇帝很希望他们三个能够复活,去找他的麻烦,钟馗,你觉得有这种可能吗?”
钟馗摇摇头道:“没有。”
温柔吐掉一根鸡骨头笑道:“李淳风说那三人已经位列仙班不回来了。”
云初道:“你恨皇帝吗?”
钟馗摇摇头道:“皇帝派去的人又不是去杀我的,刚开始的时候我甚至有跑的机会,是我自己不跑,要跟观里的人一起作战,只是最后我才发现,真正想要作战的就我一个人罢了。
皇帝甚至在我重伤倒地的时候饶我一命,你说,我哪来的理由恨皇帝?”
温柔瞅了云初一眼道:“这个人的脑子已经坏掉了。”
钟馗终于不再吃粉红色的猪肉了,拍拍脑袋道:“不是脑子坏掉了,是这个世道坏掉了。
当我倾尽全力想要帮助道门踏上一个新台阶的时候,他们觉得我是一个很好用的傻子。
当我用命维护道门的时候,他们却跪地投降,眼看着我独自厮杀,最后被人丢腐肉一般丢进了尸坑。
当我觉得自己死得其所的时候,侥幸活过来才发现,我个人死不死的对结果没有任何帮助。
当年皇帝因为我貌丑,对我百般羞辱,让我对人间失去了信心,于是我就潜心于道。
现在,道又让我遍体鳞伤,无人在意,云初啊,你以后就把我当成一只厉鬼吧,一只可以吃鬼的厉鬼吧。”
当一个弱女子泪流满面的时候,总会让人生出几分怜惜之意,当一个眉清目秀的书生泪流满面的时候,会让人觉得此人可怜……一般情况下,当一个虬须大汉泪流满面,且让泪水沿着钢针一般的胡须滴滴落下的时候,人们的第一反应是想笑。
可是,云初跟温柔现在不但笑不出来,还有跟着钟馗一起哭一场的冲动。
钟馗哭的赤诚极了,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悲伤,任凭泪水肆意横流,还无助的伸出手朝向云初,希望云初能再救他一次。
云初抓住钟馗的手,抽抽鼻子道:“换一身衣裳,整理一下须发,我带你去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道。”
温柔笑眯眯的从袖子里摸出一柄锋利至极的匕首,还摇晃着匕首对钟馗道:“这么多年以来,我总想把你脸上那些乱七八糟的胡须,以及脑袋上跟乱草一样的头发收拾一下,现在,终于有机会了。”
于是,在一棵亭亭如盖的皂角树下,钟馗赤裸着上身躺在一张竹椅上,整颗脑袋暴露在躺椅外边,温柔用温水彻底的清洗了钟馗的须发,就得意洋洋的在钟馗脑袋上下刀子。
这柄用乌兹钢打造的匕首果然名不虚传,刀锋过处须发纷纷跌落。
温柔拿起匕首,放在嘴前轻轻吹一下,刀锋上的胡茬子,头发渣子就自然滑落了。
“真正的吹毛断发!断的还是钟傻子这种真男人的须发。”
云初瞅着钟馗那颗没有毛的脑袋跟脸点点头道:“把须发去掉之后,钟傻子看起来也仅仅是一般般的丑,以前看着恶丑的原因,他的这一头乱毛跟满脸的胡须就要背负六成的责任。”
钟馗自然是不在乎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屁话,就在这个时候,能让他真正信任的人也就云初,温柔,狄仁杰三人,如果这三个人再背叛他,他绝对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动力了。
因此,身为一个顶级武者,温柔手里的那柄锋利的匕首在他的头上,咽喉,眼睛等部位带着森森寒意划过的时候,钟馗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等温柔开始用温水清洗钟馗那颗蛋头的时候都忍不住叹息一声道:“这样的傻子,不欺负一下实在是对不起老子一直相当坏蛋的理想啊。”
钟馗用满是伤疤的大手摩挲一下自己的光头笑道:“真凉快啊。”
云初,温柔一起大笑,不是因为钟馗说的话,而是在笑他那颗古怪的蛋头,云初剃光头会是一颗卤蛋,温柔剃光头说不得会被人认为是一个小尼姑,只有钟馗的光头呈一个诡异的山字形,很有个性。
不过,也让钟馗的恶丑,变成了古怪跟滑稽。
因此上,三人走进长安城的时候,钟馗吸引来了大量的目光,还被人指指点点的。
仅仅是这一点变化,就让钟馗欢喜不已,因为,以前就没有人敢多看他一眼,小孩子见到他,没有不哭的。
现在就很好了,一个身着粉色纱衣的漂亮囡囡趴在父亲怀里,指着钟馗的脑袋不知道说了些啥,引得他们父女两一起咕咕偷笑。
钟馗冲着小姑娘做了一个鬼脸,小姑娘依旧没哭,反而笑的更大声了。
说起来,偌大的长安城如今终于接纳了钟馗的丑,这就是顶级大城市的气度的表现。
聪明如钟馗者,立刻就明白,云初所说的道,其实就是这些,他终其一生都希望能融入到大群体中,现在,他至少做到了一半,不会再吓哭小孩子……
天气虽然炎热,街上的小孩子却非常的多,而且他们前进的目标基本上是一致的,都是去太医院的。
老神仙花光了自己的私蓄,甚至把自己居住的宅子也打包卖掉,就是为了培养牛痘。
牛痘只有母牛的奶房上有,为此,老神仙弄来了一百多头母牛,就是为了专门培养牛痘。
长安留守府很有钱,万年,长安两县也很有钱,按理说给老神仙凑一些钱置办奶牛不是做不到。
可惜,官府的信用还不足以让百姓准许他们在自己孩子身上种痘。
老神仙的信用就可以……
老神仙也不愿意将失败的危机转嫁给官府,所有的事情都是亲力亲为,他自己的钱财不够,就卖老何的房子,老何的不够用,就卖太医署其余医官的房子跟家产。
没有人埋怨,也没有一个人表现出任何的不满,甚至还有人在争抢卖家产的机会。
云初,钟馗,温柔三人抵达太医院的时候,身披纯白色外袍的老神仙,正弹舌发出一阵阵的怪声,目的就是吸引眼前孩子的注意力,而他的左手,捏着一柄小针刀,在一个白玉瓶子里沾一下,就快速的刺进了小孩的手臂,不等孩子感觉到痛,种痘已经结束。
老神仙从旁边的盘子里取出一块淡黄色的冰糖塞进孩子已经开始瘪的嘴巴,随手就把用过的针刀丢进旁边开了一个小口的杀毒药里。
等孩子父母千恩万谢之后,老神仙这才抬起头冲着等候在门口的一家六口道:“下一个。”
第五十三章 很实际的老神仙
云初跟温柔今天之所以去找钟馗,其实是有两个目地,一个看看这个家伙有没有从阴谋中走出来。
其二,就是今天准备种痘。
就像云初温柔,狄仁杰希望太子种痘之后再给自家孩子种一样,长安百姓们也想看着云初他们这群长安城的管理者种痘之后,才准备给孩子种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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