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載入了神秘學面板 第184章

作者:雨中有秋雲

  “古阿爾比恩語,‘Os’是神,‘burn’是溪流,組合起來就是神之溪。”

  “嚯!”工人瞪大了眼睛:“我在這兒住了幾十年都不知道。”

  “那惠特康姆呢?”另一個工人追問。

  “‘Whit’是白,‘combe’是山谷,白山谷。”

  “謝菲爾德呢?”

  “‘Sheaf’是謝夫河,‘field’是田野,謝夫河邊的田野。”

  “布里斯頓呢?”

  “‘Bris’可能來自凱爾特語的‘brys’,意思是山丘,‘ton’是定居點,山丘上的定居點。”

  三個工人互相看了看,眼睛裡全是驚歎。

  “這小夥子的腦子裡裝了一本大詞典呢。”

  詹金斯在旁邊聽著,同樣驚訝於李察的學識。

  “行了,喝完茶繼續走。”他站起來收拾爐子:“天黑之前要到營地。”

  隊伍繼續往北,下午兩點左右,他們到達了一處岔路口。

  詹金斯停下來,把地圖重新開啟。

  “兩條路。”他指給所有人看。

  “一條直接到營地,半個鐘頭到,一條繞一下,路過聖安妮泉,多走四十分鐘。”

  “要不要去泉邊看一眼?”

  “看!”教師立刻舉手。

  “看!”三個退休鐵路工人也跟著附和。

  “……我沒意見。”羊毛商人摸了摸自己和山羊差不多的鬍子:“反正也就多走四十分鐘。”

  詹金斯看了李察一眼。

  “小夥子?”

  李察點頭:“去唄。”

  隊伍拐進了支路。

  支路比主路窄得多,兩邊是高過頭頂的荊棘叢。

  荊棘叢上掛著一些羊毛。

  大概是夏天有羊從這裡走過,毛被刮在了刺上,到冬天還沒掉下來。

  走了大約二十分鐘,路面開始下坡。

  坡度不算陡,但腳下石板上長著一層青苔,得一步一步踩穩。

  隊伍下到一處小山坳。

  山坳被三面石壁圍著,正中是一處石砌的小水池。

  水池直徑大約三步,池子裡水滿到沿口,水面靜得像一塊玻璃。

  水池北側立著一塊半埋在土裡的舊石碑。

  “這是1487年立的。”詹金斯指了指石碑:“那年瘟疫平息之後,教區給這眼泉立的碑。”

  “碑上的字好像是拉丁文。”教師湊過去看:“小夥子,你給念念?”

  “‘聖安妮泉,主歷1487年’。”李察念出來。

  “就這麼短?”

  “就這麼短。”

  “……我以為會更長一點。”教師有點失望。

  李察沒作聲。

  他在用靈視看那塊碑。

  碑面之下還有第二層,被表面那一層粗糙的拉丁文遮住了。

  第二層的字更老,是凱爾特古文字的早期變體,筆畫幾乎完全是弧線。

  李察認出來幾個:

  “Tobar”,蓋爾語“泉”。

  “na nIngean”,姑娘們的。

  “Faoi an mBrat”,在帷幕之下。

  合起來大約是:“姑娘們在帷幕之下的泉。”

  四百多年前,這眼泉就被標記過。

  李察用靈視往泉裡看。

  水面之下,是另一種景象。

  水底沒有石頭,沒有泥沙。

  水底是一片緩緩流動的、極其湹幕夜狻�

  灰光不深,不密,不帶攻擊性,像一道很薄的薄紗鋪在水底。

  這是一處帷幕薄弱點,但是非常湣�

  湹綄ζ胀ㄈ送耆珶o害,普通人最多就覺得這裡水比別處清涼,喝了能通氣。

  對低位階也基本無害,李察站在池邊,微迴圈被泉水極慢地“吸”了一下。

  但只吸了一下就停了,泉本身沒有惡意。

  水裡的灰光甚至有點……撫慰人的力量。

  他想起詹金斯講的那個故事。

  四百年前,安妮·摩爾在這眼泉邊住了一個月,瘟疫熬了過去。

  這一處薄弱點的滲出,對她那種身體已經被病灶折磨到極限的人來說,恰好起到了一種“輕微調和”作用。

  李察蹲下來。

  “小夥子,幹嘛?”詹金斯問。

  “喝口水。”

  “乾淨不?”那個羊毛商人有些懷疑。

  “乾淨。”詹金斯替李察回答。

  “幾百年了,沒聽說過誰喝了這裡的水拉肚子的。”

  李察用手捧了一捧水。

  水很涼。

  他湊到嘴邊喝了一口,入喉時候有極淡的甜。

  他在心裡默默唸著:“感謝這眼泉。”

  灰光好像“聽”到了。

  水面動了一下,漣漪擴散,到池邊消失。

  【感知】進度又跳了一格。

  李察站起來。

  “怎麼樣?”教師問他。

  “水非常不錯。”

  “乾淨?”

  “乾淨,還帶點甜,裝回去泡茶或者煮湯應該都很不錯。”

  “那我也喝一口。”

  教師蹲下去捧水。

  三個退休工人也跟著捧水。

  羊毛商人最後才蹲下來。

  蹲下去之前還嘟囔了一句“我家裡有自來水,我喝這個幹嘛”,但還是捧了一口。

  詹金斯站在旁邊看著。

  “嚮導不喝?”教師抬頭。

  “我喝過很多次了。”詹金斯揮了揮手:“留給客人們喝。”

第170章 家裡一切都好

  晚上的營地在聖安妮泉再往北一英里的位置。

  那是一片被三面山坡環繞的平坦草地,草地中央有一圈用石頭壘起來的火塘。

  詹金斯教大家搭帳篷。

  李察的帳篷搭得又快又穩,詹金斯走過來看了一眼,點了點頭。

  “搭過?”

  “搭過幾次。”

  “不錯。”

  營地安頓好之後,詹金斯從背包裡取出一支獵槍。

  “誰想去獵兔子?”

  李察舉了手,那個羊毛商人也舉了手。

  三個人沿著山坡往東走了大約半英里,來到一片矮灌木叢。

  “兔子在灌木叢裡。”詹金斯壓低聲音:“這個季節它們不怎麼出來,得用特製的狩獵彈把它們轟出來。”

  他從彈藥袋裡取出幾顆彈丸,彈丸比普通獵彈小得多,外殼上塗著一層紅色的漆。

  “響彈。”他解釋:“打到灌木叢裡,炸開的時候聲音很大,但殺傷力幾乎沒有。兔子被嚇出來以後,再用普通彈打。”

  他把獵槍遞給李察。

  “你來。”

  “我?”

  “你搭帳篷的手法很穩,打獵也需要穩。”

  李察接過獵槍。

  槍比他想像的重,槍托抵在肩窩裡的感覺很陌生。

  “瞄準灌木叢中間,別瞄太低,響彈要在半空炸開才有效果。”

  李察調整了一下姿勢,把槍口對準灌木叢上方大約兩尺的位置。

  扣扳機。

  砰!

  響彈射入灌木叢,半秒後在枝葉間炸開,發出一聲尖銳的哨響。

  灌木叢裡頓時一陣騷動。

  三隻灰兔子從灌木叢裡竄出來,撒腿就跑。

  詹金斯早就準備好了第二支槍。

  “砰!”

  一隻兔子翻了個跟頭,倒在草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