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七号写手
沈翊松开手。
又如法炮制给车板上的老者渡了一口真气,帮他驱散寒霜,恢复身体知觉。
沈翊又顺便查看了一下老者的腿伤,只是淤肿脱臼,问题不大,先用真气捋一下经脉气血,再咔嚓一下给他复位,将木板抽出两根木条捆紧,几天后就没事了。
沈翊一言不发,有条不紊地做事。
阿月就双手撑坐在马背上,嘴里哼着小调,一会儿看看风景,一会儿看看沈翊。
少年感受着身体暖暖的热流,但又看了看两人的做派,只感觉愈发有一种古怪感觉萦绕心头。
“阿月,下来走走。”
“尊老爱幼。”
阿月噢了一声,翻身下马,伸手就将少年提溜起来,轻轻一扔就落在马背上。
沈翊也运起一股真气将老人托上马背,又解下自己的外裳和棉袍,扬手一抖就披在老人和少年的身上。
少年一瞧沈翊只剩下单薄的一件青衫,颤声道:
“大,大侠,您不冷吗?”
他刚刚看到了乌云踏雪侧面挂的刀剑,料定沈翊就是说书先生口中的济世大侠!
沈翊微微一笑,牵起马缰:
“我不冷,你们坐稳。”
说罢,便牵着马继续上路,阿月早已经扑进雪地里,蹦蹦跳跳地踩脚印去了。
走了一会儿。
老人也渐渐恢复了意识。
醒来自是一番感激不提,他自言唤作刘山,少年是他的孙子,小名叫小虎。
他们是长白山附近的山户,这次到燕云城是准备卖点儿山货。
沈翊也打算去燕云城中转。
便道了一句可以同行。
在这冰天雪地里,对于刘山这样的普通人来说,有人同行自然多了一份保障。
于是对沈翊两人又是一番千恩万谢。
沈翊只是笑了笑。
道了句道左相逢,搭把手而已。
有了刘山的指点,
沈翊这次倒是没有走弯路。
他们先是在夜晚来临之际,找到一家破庙生火过夜,躲避风雪严寒。
第二日待得太阳升起后,再上路。
如此一行人又走了一天,终于看到了雄廓屹立的燕云城墙。
小虎高兴欢呼道:
“我们到了!”
阿月也欣喜得和小虎击掌庆祝:
“沈翊,我要吃好吃的!”
数日的风餐露宿,煮雪水吃面饼,着实让阿月有些郁郁寡欢了。
沈翊笑着应下。
进了城,沈翊两人便和小虎爷俩分道扬镳,本来他想着饶他们一些银钱,以备急用,却被刘山连连摆手拒绝,直说救命之恩都难报,更不敢收沈翊的银钱。
刘山如此坚持,沈翊只能作罢。
四人分别之后,沈翊便带着阿月住进了燕云城最好的客栈。
先是舒舒服服的泡了热水澡,让一直泛着冷意的身子,从里到外都热气起来。
而后便是喝酒,吃饭。
燕云的酒很烈。
让沈翊想起了西北郡的西风烈。
一口酒下去,烈烈似火烧,从喉咙一路烧到腹部,火气在肚子里打一转,又顺着四肢百骸蔓延周身,整个人便暖洋洋的。
非是这样的烈酒,不能抵御严寒。
燕云的饭也很粗犷。
大块肉,大盆菜,煮一锅热气腾腾的汤,全都烩在一起,拿着筷子在盆子里挑,准能捞到想吃的。
阿月学着客栈里的那些粗犷大汉,整个人蹲在凳子上,一手拎着酒瓶,一手拎着筷子,半个身子都埋在盆里,吃得津津有味。
只是这样子就不太淑女了,惹得周遭一众粗汉莽夫频频侧目。
这种时候,沈翊就喝一口酒,扭头看窗外,假装看不到那些异样眼光。
沈翊之所以来燕云城走一遭,主要想带点儿贺礼,一来人家名剑铸成,本就是一件喜事,二来自己要打问天池凝魂草的下落,万一剑庐就有,他总不好硬生讨取。
送点儿礼物,那万事也好商量。
他和小二打听过了,燕云郡城很大,但是江湖道上的好东西,都聚在万宝楼。
故而,待阿月吃饱喝足,他便拎着阿月在众人的瞩目下匆匆大步离开。
万宝楼,是一座规制豪阔的三层阁楼,就坐落在万华街和朱雀道的交界。
门前堪称门庭若市,
皆是佩刀执剑的江湖人来来往往。
沈翊和阿月一进门便有一个小厮迎了上来:“两位贵客,想来买点什么?”
沈翊笑道:
“古玩字画,秘籍神兵,灵丹宝药,你们有哪些好东西亮出来瞧瞧,不差钱。”
阿月拍了拍随着的小包,重复道:
“不差钱嘞。”
第441章 雪参
小厮两眼放光。
肥羊!
不,是大主顾!
“两位贵客,好东西都在二楼!”
“请跟我来!”
沈翊和阿月跟着小厮,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往楼梯口行去。
沈翊随意一瞥,眉头便微微一扬,竟然看到了刘山和小虎爷俩。
他们正在寄卖柜桌前徘徊,
似是要卖东西。
万宝楼除了自己收货,也作帮人寄卖的生意,若是买卖成了,就抽取一成分佣。
那桌前的掌柜瞧刘山爷俩一身破落山户打扮,一眼就看出不是江湖道上的人。
而山户手里能有什么宝贝。
无非是在山上猎到野物或是挖到药材,但这种货物,自然有盘踞各地的帮派来收。
虽然价格会压一些。
但至少能免得山户们千里奔波。
毕竟,对于寻常人来说,出一趟远门还是很危险的,若是遇上这样的大雪或是劫匪劫道,江湖人火并之类的事情,一不小心丢了性命,那更没法儿说理。
桌前的掌柜不屑一顾。
只想赶紧打发了这落魄爷俩。
他已经看到爷俩背后,是一个英武不凡的青年,披着一身兽皮油光水滑,背上更有一柄浑然一体的重剑,一看就是个不凡之人,这样的人手里,才可能有好东西。
“赶紧的,没有好货就别耽误时间。”
小虎少年心性,哪能受得了这激将,当即呲着虎牙,不服气道:
“少瞧不起人,我们有好货!”
掌柜的瞥了一眼唯唯诺诺的刘山。
不由嗤笑一声:
“有好货那就拿出来给咱掌掌眼。”
“咱家是燕云城最大的寄卖行,难不成还怕抢了你的不成?”
刘山听罢。
一咬牙,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将一件被衣物紧紧包裹的物什从衣襟里掏了出来。
他们爷俩千里迢迢不辞辛苦来到燕云城,就是为了这东西,到了临门一脚,他却还不如小虎有胆气。
刘山下定了决心,手上动作也快了不少,将物什摊放在桌子上,包裹灰布层层展开。
掌柜的面带不屑。
看着刘山好似剥洋葱一样,一层又一层,已然是不耐烦,正欲呵斥让爷俩离开。
话到嘴边,却是鼻子抽动一下,一股隐隐的空灵清香自那破布之中传来。
刘山一双张长满冻疮的手,略微有些颤抖地将最后一层布揭开。
一株雪白至几乎晶莹剔透的人参,赫然便呈现在柜台桌上,桌前的掌柜瞬间瞳孔骤缩,呼吸急促。
“人参?”
沈翊眼力自是不凡,远远瞧着柜桌上的情景,喃喃自语,旁边的阿月小鼻子微微一抖:
“不是哩。”
“是雪参!”
“年份应该不低噢。”
沈翊眉头一挑:
“你能闻出来多少年?”
阿月道:
“至少有百年以上咯。”
百年雪参,至阳大药。
对于武者增进内力,改善根骨有奇效,若是能炼成丹药,或许更能激发其药力。
掌柜的眼疾手快,用灰布将雪参赶紧包了起来,又迅速探望四周。
好在周围人群都在各自游逛。
除了刘山爷俩身后的兽皮重剑的青年剑客,也就楼梯口瞧热闹的沈翊两人和小厮关注到了这边的情况。
掌柜的紧紧盯着老实巴交,神情懦懦的刘山,眯着眼睛问道:
“你认得这个?”
刘山连连点头:
“认得。”
“咱们山上跑的,就是靠这些过活,不过这么大个,年份这么好的,还是头一次挖到。”
“所以咱们爷俩才来城里,想卖个好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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