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达根之神力
她看着窗外繁華的、時尚的街區,腦中回想着自己治下的那些麻瓜、領主和巫師們的事兒,久久都無法平復自己的心情。
南方都如此繁華了,東境卻如此黑暗野蠻。
上輩子她從未關注過世俗,空有一腔熱血,到頭來卻什麼都沒有改變。
恐怕即使那時的自己成功了,‘人’這個物種和‘巫師’這個物種也存在着隔離,依然會是兩個物種。依然什麼都不會改變。
這一次絕不會如此了。
第252章 娜迦
(章節序號寫錯了,改不了了.結果剛剛一看章節數目卻正好對了!仔細查了一下之前有一天的序號寫重了.就這樣吧,沒有漏章,這其實是250章)
羅蘭一直覺得東境的錢非常‘毛',但這是因爲他一直在巫師界消費,買的東西都是很多巫師視爲傳家寶的東西。
往常他和凱瑟琳逛一次街,就得花出去千八百的魔石。這使得他對自己手裏的財富一直沒有什麼概念。也沒有意識到自己其實已經是一位大世家中的實權男爵了
如今在這南方人開的店裏,他終於發現了自己手裏的錢有多少含金量。
他挑了不少的好裝扮,給凱瑟琳也買了不少。卻沒花多少錢。
羅蘭覺得自己沒花多少錢,可店主與店員們卻是一陣心驚肉跳。
店主一直以爲自己聽從朋友建議,在這裏開一家這樣的奢侈品消費商店是個錯誤。
這個港口的確是一個非常好的商業聚集地,有很多貴族甚至巫師過來。但真正的有錢人,誰來店裏買這種高檔服裝?
或者說,大貴族老爺們誰會到店裏買東西?人家都是養着專門的裁縫的。差一點也是裁縫上門量身定製。
可前幾天,就有好幾位大主顧來此光臨了。其中有一位帶着墨鏡,渾身捂得嚴嚴實實很怕嗮太陽的貴族紳士,一個人就消費了七十多金鎊。
當時那位貴族直接抓了一把金幣丟到了桌子上,轉身就走了。
那可是金幣啊!
今天,這位老爺比那些大主顧更誇張。他足足消費了三千六百多金鎊!
那可是三千六百多金鎊!
一位莊園領主一年的領地的收入纔多少?
人們都說,北方的巫師懂得鍊金之術,能點石成金。店主原以爲這只是一個誇張的形容,現在他發現,這好像是真的。
在凱瑟琳期待的目光中,卸嗫菅I主當場服侍羅蘭更換起了衣服。
這是一套凱瑟琳給羅蘭挑選的服裝。
高領白襯衫、白色款領帶(柔軟的有點像絲巾或圍脖的樣子)、有着暗繡圖案的黑色馬甲、黑色的燕尾外套、馬褲與上好的皮長靴。
看着鏡子中的自己,羅蘭忍不住想起了《傲慢與偏見》中的那位男主角‘費茨威廉·達西'的服裝。
女人的眼光有時還真是一致,幾位枯血女領主們和凱瑟琳一樣,看着高大挺拔的羅蘭雙眼放光。
其中的一位女爵士,還偷偷的咬起了手指頭。
顯然,在她們心中,一位優雅的紳士就應該打扮成‘費茨威廉·達西’那樣.當然,她們並不知道《傲慢與偏見》,但這卻是上層貴族的流行款式。
羅蘭的身材非常高大挺拔,女士們的眼睛都露出了小星星,店主恭維的說道:“大人,您比很多聖堂騎士的身材都好。”
聖堂騎士相比於這種服裝,羅蘭更喜歡那種大長排紐扣的騎士服。
這種騎士服騎上狐火後,再佩一把用來裝飾的劍,和一柄實用的火槍這纔是聖騎士呀!
羅蘭的這套衣服四百多金鎊,其中靴子佔了一半,那是魔獸的皮革。衣物是有着金羊毛、銀絲美譽的上好材料,都是都買不到的東西。
這四百多金鎊,相當於一位教堂主任牧師的一年收入。是實實在在的貴族奢侈品。
不少貴族即使買得起,也是參加大場合的宴會才捨得穿上一次。
但若是作爲一名大富商、伯爵,或者聖騎士、普通修道院長、主教這樣的人,平時穿戴這樣體面的衣服卻很不錯。
羅蘭什麼衣服都買了,春夏秋冬的,裘皮的、羊毛的、棉的。
騎士的、神官的、傭兵的、海盜的、貴族與魔法師(巫師)的.這裏沒有魔法物品,但南方的巫師平時也是穿戴這類衣服。
不像是東境這邊,成天穿着法袍,奇物也是貼身帶着,就好像下一秒隨時就要與人拼命一樣。
在羅蘭購買的衣服中,好一些的大概幾百鎊,中等的幾十鎊。也有不少十幾先令平民裝——很多便宜貨這家店都不賣的,所以店員們特地跑去街區中,才把羅蘭要的東西都湊齊了。
羅蘭給凱瑟琳與枯血的小姐們也都挑了一些。
雖然這都是‘麻瓜’的服裝,很廉價。但在南方人家巫師也穿這個。而且看起來非常漂亮得體。
這些服侍相比於‘巴洛克’服侍是另一種美。小姐們屬實是非常喜歡。
尤其是那些墨鏡,說實話,這外面的讓枯血小姐們感覺有點刺眼。
羅蘭少爺手裏的銀洋多,枯血小姐們算是跟着凱瑟琳小姐蹭了一波福利。
羅蘭一共消費了三千六百多金鎊,他買的東西多佔大頭,女士們的佔小頭。
在羅蘭把這些錢換算成魔石時,還真沒把這點錢當一回事。畢竟也才一百五十多塊魔石罷了。
可當他換算成銀洋時,卻愣了很久。
三千六百多金鎊,總價值一萬五千多銀洋。這是東境世俗中一位伯爵一年的收入。
阿米爾王國的阿方索國王非常富有,他掏出這樣的一筆錢,也會感到有點心疼。
可在南方,一位稍稍富裕的紳士,一年的收入就在100-400金鎊!
當然,東境最有錢的不是什麼國王,而是大學派中的塔主們。這些人才是真正的國王。
但南方人的平均收入遠遠高於東境。高出幾十倍甚至上百倍。
在南方很多‘麻瓜’都比巫師有錢!
凱瑟琳說,東境與南方在未來必有一戰.這怎麼打?
就算千目之王拿到了黃蕨領主的眼睛,這頭雄獅,恐怕也被南方的狼羣撕咬得遍體鱗傷。
而且南方也是有獅子的,雖然未必有他強壯,但架不住多啊。
如果千目之王未來輸了,大家就都給某位神明當羊來圈起來養了。
付款時,羅蘭掏出了兩枚中品魔石。
看着那枚鴿子蛋一樣大小的璀璨魔法寶石,店主在原地愣了好半天。
羅蘭問道:“你不認識這種錢嗎?”
店主說道:“認得,大人。只是小店有點找不開”
似乎是發現羅蘭對南方很有興趣,店主說了很多,他說道:“這是聖石,是神官們在教堂中常用的東西。哦,在您這邊,你們管神官叫做‘正式巫師’,叫牧師爲巫師學徒。
而對於他們手中的神術,您們稱之爲‘白魔法’。
你們手中的‘魔法’,被他們稱之爲‘黑魔法’。”
聽了聽之後,羅蘭恍然發現,南方的很多教會,其實是魔法教會。
而白棋議會中的那些死板的規矩與可笑的法律,就源自於南方。
在南方,但凡是能殺人的魔法,都叫黑魔法。
羅蘭的‘點燃術’在東境的巫師眼中,是無害的魔法或防身的魔法。
可在南方,這種一下子就能讓人從裏到外七竅噴火的魔法,卻是標準的黑魔法。
像是‘連鎖閃電’這種大殺傷性魔法,在南方卻是邪惡得不能再邪惡的Х恕�
羅蘭不由問出了一個所有東境巫師都經常問的問題:“那你們那邊的人,平時怎麼防身呢?”
店主面色古怪的說道:“大人,南方是很和平很繁榮的,大家都懂一些魔法,日常生活中也會經常使用。但沒有人會當街使用黑魔法。”
羅蘭聽懂了,在南方人的眼中,北方人是非常野蠻非常殘暴的。
畢竟,北方是一片由惡魔們統治的大陸,哪怕北方最白的羣體白棋巫師,也是從南方叛逃來的墮落白巫師。
這羣墮落的白巫師們研究黑魔法就不說了,更加邪惡的是,他們使用神的力量,卻是一羣無信者!
他們是小偷,是竊伲�
應該被異端裁判所捆綁在火刑柱上。
店主繼續說道:“若您說怎麼懲治邪惡在南方,諸如異端裁判所等等部門的老爺們,都是被允許使用一些非正常手段的。”
羅蘭懂了,南方人並不是不會打架,相反他們很會打架。只是他們有專門的暴力機構。
不知道那些裁決騎士、神官們都怎麼用白魔法殺人,羅蘭心中產生了很大的好奇。
他不由想起了‘吱吱嘎嘎’這個魔法。在南方這種帶有神聖屬性的東西,可是標準的‘聖歌’,標準的白魔法。
當然,只是羅蘭的吱吱嘎嘎與正常的聖歌相比,差距有點大罷了。
羅蘭讓店裏給他找了一些南方的金鎊和銀便士,便讓他們不必再找錢了。
這些金鎊與銀便士有些是紙幣,有些是紙幣,有些是南方的金洋與銀洋。
金幣都是大面值的金鎊,一枚金幣是5金鎊。
銀幣則是有4先令的,有3先令、2先令與1/2先令的。
店主告訴羅蘭,暮光的金洋銀洋,在南方也是有很多流通的,並非常被商家喜歡。所以也不需要兌換太多南方的貨幣。
一般的日常中,六個便士就能花一天了。若出門坐車,採購一些東西。帶一些銀先令也夠了。
不過若是與神官們交流,那就得用得着金鎊了。
普通人不允許收藏聖石,必須得是教會的人才能用。
羅蘭暗暗將這些事記下了,他心中暗道:‘看來去南方後,真得想辦法混進教會纔行,不然我連花錢都沒地方花。'
聽聞羅蘭要買鋼琴,店主親自陪着羅蘭去了。
店主有點吝嗇,他的小兒子前段日子吵着要學鋼琴,他買了一臺.但買的卻是二手的。消費了50金鎊。
所以說,這鋼琴還是蠻貴的。
小提琴倒是便宜,4-5鎊就能買一個還算不錯的一手新提琴。
羅蘭讓凱瑟琳幫他挑選了一番,凱瑟琳的眼光比較挑,但考慮到羅蘭是初學者,所以挑了一臺更適合他的。
海港不愧是一處專門售賣北方巫師奢侈品的地方,這臺鋼琴竟是貴的要命,價值7500金鎊,足足三百多塊魔石。快趕得上一件下品奇物了。
此外,凱瑟琳又給羅蘭挑了小提琴、大提琴等等樂器,甚至還包括了一件小小的但卻貴的要死的豎琴。
各種樂器五花八門,正適合給羅蘭學習音律中。
這些樂器每一件都很不錯,都很貴族很優雅。結果羅蘭卻看上了一個‘無鍵單簧管’。
店主微微訝然,說道:“大人,嚴格來說它是'長笛'。不是豎着吹的。是橫着吹的。它是古代(中世紀)常用的樂器。它是我的主人的作品。原材料原本是一棵被雷擊的鳳凰樹。
我的主人佈雷登爵士是一位精通音律鍊金術士,在尋找鍊金素材時,親眼見到了這棵鳳凰術被雷擊的一幕,聽到了那雷火與樹木發出的聲響,於是有感而發,將這棵大樹鍊金成了豎笛。
原本他是打算製作出一件奇物的,但卻失敗了。雨傘便掛在了店中。您知道,東境的巫師們都喜歡奇奇怪怪的東西,或許會有人喜歡它。
值得一提的是,它就如少女一樣純潔。
我的主人是一位優秀的商人,同時也有一些潔癖,他知道東境的很多紳士可能都會與他一樣,不會喜歡一件被別人吹過的樂器。
所以,一直以來他都是用魔力去試它的聲音,沒有任何人用嘴脣碰過它。”
羅蘭點了點頭,說道:“我要了。”
店主說到:“大人,長笛的音律非常廣,音色格外優美。一件長笛往往能奏出很多種樂器的音律。但它極難入手,不適合初學者.小店另送您一套適合初學者學習的東西。”
店主讓人取來了一套無按鍵豎笛——長短各不相同。
它們來自於一棵樹,不過這些豎笛的材質明顯不如長笛,似乎是用邊角料做的。
這些豎笛很便宜,最便宜的才幾個先令。它們的確非常適合初學者,很多小孩子都是從豎笛開始學習樂器的。
店主還送給了羅蘭一些樂譜,方便羅蘭學習。
之後,羅蘭一共掏出了六顆‘鴿子蛋’(中品魔石)。外加一小袋金洋完成了這些樂器的交易。
其中最貴的不是鋼琴,而是那個小小的豎琴!
看着賬單,羅蘭愣了好半天,怎麼也沒想到一臺小小的能拿在手裏彈的豎琴,會比鋼琴貴。
在他印象裏,豎琴是吟遊詩人的標配的確如此,便宜的豎琴也是有的。但它的價格上限非常高,被稱爲神的器具。是真正的貴族樂器。
在南方教會的大教堂中,很少有大教堂會用鋼琴演奏聖歌的,但豎琴卻是頂級唱經班的標配再高檔一點的嗎,就是管風琴了。
買完了這件東西,腥司统鲩T了。這個時候外面已經下起了小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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