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巫師,愚癡佛祖 第246章

作者:达根之神力

  一位枯血領主告訴羅蘭,這裏南方人北方人都有。但大多都是外地人——那些不穿鞋的,或者扛着推着東西、又或者身上髒兮兮的纔是本地人。

  或者說本地的凡人。

  羅蘭嘆了一口氣:“這些人過的也算不錯了,巫師帶給了這裏無盡的財富。瞧,街邊的小孩子都有褲子穿。”

  凱瑟琳猛然回頭看向了羅蘭。她似乎非常震驚:“什麼意思?你小時候.我是說世俗裏的小麻瓜們都不穿褲子的嗎?!”

  羅蘭認真的說道:“凱瑟琳伯爵老爺,褲子可貴着呢。種地的哪捨得錢去買?我們家裏那邊還好,隔壁的村裏,都是誰出遠門買東西,誰才穿褲子的。下地打理莊稼的時候,誰穿那麼多衣服呀,會弄壞的。”

  凱瑟琳呆滯了好半天,嘆息道:“魔法應該普及了,這方面南方做的要好得多。”

  羅蘭拉着她走向了一個看起來很不錯的門店:“別廢話了,咱們這身打扮走在這裏像是古代人,來吧,咱也買幾件新衣服。”

  說是買衣服,但實際上羅蘭是打算看看樣式,然後挑一件枯血法袍之類的修改一番。

  可進了門後,羅蘭卻生出了多買幾套的想法。

  這隨隨便便進了一間店,裏面的服裝竟然都很上檔次。而且各種款式都有,包括南方的各種服飾也都有。這些衣服在南方的時候作爲常服來穿是非常合適的。

  羅蘭認爲隨便進入一家店就很上檔次--但這其實是一種倖存者偏差。

  或者說羅蘭如今也算是見多識廣了,眼界早已不是當年的小持劍侍從能比了。

  因此他感覺很不錯的門店,那是真的很不錯。

  所以他以爲自己是隨便進了一家店,但實際上他是挑了一家非常上檔次的貴族商店。

  只是,這家店看起來像是新開的,所以沒啥人這家店的確新開不久,但人少主要卻是因爲敢進來的人不多。

  羅蘭看到了一些南方聖騎士們的服裝。

  種類很多,一種是經典復古風的服裝,有點貼近中世紀的感覺。讓羅蘭想起那些有紅衣主教參與的重要節日中的騎士們。

  看來南方的騎士們與修士們,在某些場合中,也是穿戴這種經典復古風的衣服的,或者穿戴禮儀鎧甲的。

  一種是華麗的大長排紐扣的騎士服,穿馬褲與長靴。頭頂可以戴‘雙角帽'也可以佩戴高頂翎羽帽。適合佩劍,也適合配火槍。

  羅蘭感覺這種騎士服的形狀有點像是燕尾服。

  他的感覺沒錯,燕尾服是根據騎兵的服裝演變而來,最初的目的是爲了更方便騎馬。

  由於長衣的前下襬向後捲起並別住,露出內裏的花紋,意外地顯得非常美觀大方。所以燕尾服漸漸變成了一種時尚得體的紳士服裝。而不再作爲一種專業的騎兵馬裝存在了。

  不多時,店主便親自過來了。

  這些客人明顯是貴族,有老爺,有夫人,有侍女有騎士。

  這些人明顯是大客戶。

  店主直接將他們請到了裏間。

  這裏間挺別緻的也挺寬敞的,沙發都是新的。

  羅蘭與凱瑟琳坐在沙發上,隨從或是站在後面,或是坐在旁邊的沙發上。

  屋裏有五六個店員,以及兩位模特。這七八個人加上店主,專門服侍羅蘭和凱瑟琳這麼兩個人。

  有人端茶倒水,有人拿着精緻的畫冊給羅蘭看,店主專門給羅蘭他們講,還有人專門去準備羅蘭看上的衣服而那些美麗或英俊的專業模特們,會穿上樣板給羅蘭,凱瑟琳着看。

  搞的跟走秀似的。

  羅蘭心中不由暗暗感嘆:‘原來有錢人買衣服的時候,是這樣的。幸虧剛剛在外面沒讓老闆把衣服給我叉下來看。'

  這是一句自嘲,外面沒有掛在牆上的衣服,甚至衣服都沒有幾件。看起來都不像是服裝店,反而更像是沙龍。

  羅蘭在這邊暗暗爲有錢人的生活震驚,店主也在那邊也在暗暗爲大貴族老爺感到震驚。

  因爲這位老爺身上穿的服裝他看不懂價值和材料。就連那位夫人剛剛給那位老爺擦臉的手絹,他也看不懂!

  他以前可是專業的裁縫!

  不說這位老爺和夫人,就是那些侍女和騎士,都不是一般的大貴族.她們的裝扮、氣質都非同一般,有意無意間散發着上位者的氣度,一個個的像是女王!

  而這羣優雅的女貴族,都是這對新婚夫婦的隨從!

  這不是一般的大客戶!

  聽人勸,喫飽飯。店主原本是不想在這開這麼一家店的,畢竟東西賣的太貴了。開在海港這種地方.好像不合適。

  但從這幾天來的客戶來看.北方的‘魔法師老爺’們是真踏馬有錢!

  他們都是用寶石來當錢花的!

  聽說老家那邊最近打算用啥替代‘銀便士’?

  紙!用紙替代!

  教會的老爺們,簡直是吸血吸瘋了!

  羅蘭看了一會畫冊後,問道:“我剛剛在街上,看到一些帶着高頂帽的紳士,戴着一種‘圓圓的黑黑的’的鏡片。那東西叫什麼?不是單目鏡片,是雙目的。”

  店主恍然哦了一聲,趕緊讓店員去外面買幾套墨鏡回來。

  羅蘭挑了一個把玩了一番,感覺蠻新奇的。

  墨鏡羅蘭見得多了,但這種墨鏡非常的復古,是那種小、A的墨鏡。一看就像那種紈絝子弟。

  讓羅蘭想起了九品芝麻官裏面的洋墨鏡。

  羅蘭問道:“我手裏的這個,在南方要多少錢?”

  店主用詢問的目光看向了剛剛那位去買東西的店員。

  店員含蓄的笑道:“大人,您手裏的這副是比較貴的,用的是上好是石英。一般要8個先令。”

  羅蘭掏出了八枚‘暮光銀洋',店主看了一眼那銀幣,急忙說道:“大人,您這是銀洋,而且是大銀洋,一枚是4個銀先令”

  店主知道羅蘭不懂得南方的貨幣,於是給羅蘭講了一番。

  在南方,巫師與凡人混居。大家不用魔法石作爲貨幣——他們的鍊金技術不夠先進,沒有賢者之石這種東西,製作不了魔法石。

  所以用魔法石這種能量貨幣來來充當貨幣,對他們來說是一種非常非常奢侈的事情。

  他們將魔法石當做了一種戰略物資。

  南方的貨幣主要是白銀和銅,也有金幣但很少流通。

  貨幣共分爲金鎊、銀先令與銅便士。

  1金鎊=20銀先令=240銅便士。

  金鎊最早能兌換一磅重的白銀。但現在物價越發膨脹,1金鎊遠遠不值那麼多錢了。

  銀先令也是,代表的是1g左右的白銀。

  暮光的銀洋質量非常好,4.5g左右重量,含銀量92%。而且做的非常精緻,所以暮光的一枚銀洋值個4銀先令。

  聽完之後,凱瑟琳愣了半天,她問道:“這麼好的石英,才賣兩塊銀洋嘛?”

  上次她讓人來南港買了一個玩,聽女僕說那人向管家要了二十多塊魔石。

  這一對賬,差了一千多倍!

  凱瑟琳女老爺被下人哄了!

  不過領主被下人騙也是常有的事兒。大家都會睜隻眼閉隻眼。暗暗在領主身邊撈油水,就算最忠盏呐伲锌赡芏际谴筘澪鄯傅模�

  所以領主身邊的人雖然對這些事兒都清楚,但卻不會主動點破,畢竟太得罪人了,同時也會損害自己的利益這城堡裏,宮廷裏的水深着呢。

  羅蘭聽完凱瑟琳的話後,也傻了,他指着外面說道:“我的姐姐,這墨鏡賣8個銀先令已經夠貴了,兩塊銀洋呢!

  要知道外面的平民們身上穿着的衣服也就兩塊銀洋.是這樣嘛,先生?”

  羅蘭看向了店主。

  店主笑着說道:“是的,大人。平民的服裝,一般6-13先令——這是不算鞋子的價格。

  如果單買一雙不錯的靴子要10-12先令。鞋子比服裝貴的。

  至於更高檔的您在外面看到的那些體面人的紳士服飾,或者女裝,一般在1-3金鎊左右,馬裝要10金鎊以上。比平民的服裝貴了二十倍有餘。”

  羅蘭說道:“所以,凱瑟琳小姐,一件普通衣服就價值2-3塊了,這個墨鏡價值兩塊銀洋,蠻貴的了。和靴子一樣貴了。”

  凱瑟琳好奇的問道:“可是.墨鏡是奢侈品,鞋也是嗎?”

  羅蘭沉默了片刻,認真的說道:“凱瑟琳,像是港口這樣的地方,深受南方的影響,沒有麻瓜與巫師的種族之分,人們都懂得一些魔法,工廠也在建立,生產力非常高。

  工人們一年的薪水可能有40-80金鎊,女僕也一年也有三四十個金鎊收入,大家花上十幾個先令買一套體面的衣服,還是買得起的。

  小康家庭咬咬牙,夫婦會給花上個幾個金鎊的錢,買上兩套體面的男裝女裝,用來在一些高檔場合社交——再有點錢,可能還會多花個5鎊的錢弄個二手的銀懷錶。

  所以,對於南方人來說,鞋子還真不算是奢侈品,甚至靴子都不算奢侈品,只能說是有點小貴的日常用品罷了。

  但對於我們東境內陸的很多地方來說,對於您治下的人民來說,鞋就是奢侈品!

  甚至連衣服,被褥都是奢侈品!

  因爲大家一年能攢下幾個銀洋也就是一年攢下十幾個銀先令就不錯了。

  鄉下人就不說了,1/2先令就能買4磅重的麪包了,一雙靴子或一套衣服的錢,都夠買80磅不錯的麪包了!

  而一般種麥子的莊家漢們,是喫不起麪包的,黑麪包那是富農們喫的,一般人喫的是糊糊。

  一雙鞋的錢,能讓這一家老小喫飽好久好久的飯了。

  而對於這個世界上大部分的人來說,能喫的上一頓飽飯,就是他們畢生的最求了。

  傭兵們算是一個很有錢的羣體了,可他們也“窮”。鞋與衣服對他們來說也很值錢。

  我們以前去剿匪的時候,抓到俘虜了肯定是要把鞋子、衣服拿走再押送走換錢的。

  強盜們抓到人後,更是要扒光了衣服再殺。

  騎士老爺、領主老爺賞賜下人的時候,賞賜的也都是舊棉被、舊衣服、舊毛衣的。

  這些東西能穿,能保暖。讓一家人過的體面。而且比金銀實用。因爲在咱們內陸,你有銀洋,未必能買的找多少衣服生產力在那呢。麻瓜可不像是巫師,做一套衣服費勁着呢--家裏得有人脫產。少一個人幹活,家裏的小孩可能會被餓死的。

  但事情卻很矛盾,少一件衣服,大家就能喫飽飯,能多活下來一個人。

  可若多一件衣服,多一件棉被,這冬天家裏的孩子,可能就死不了了。

  所以,領主若哪天賞賜了一套舊被褥,或者舊毛衣,那就是天恩!

  這類東西也不怕用舊,畢竟大家穿着衣服是爲了活,不是爲了體面。髒點舊點又能如何。

  因此,所有的棉織品,毛織品都是比金銀更爲實用的硬通貨,是能穿能用的貨幣。

  若碰上災年,將這毛衣、棉被一賣,那就能夠一家人渡過這場災了。”

  凱瑟琳聽完後感嘆了好久,然後她好奇的問道:“所以,爲什麼強盜們要把人的衣服脫光了再殺呢?”

  羅蘭說道:“因爲衣服上沾了血,就不值錢了.強盜們殺人的時候,是會放血的。活人好放血,這樣殺的話,肉能賣。”

  凱瑟琳聽傻了:“賣人肉?”

  羅蘭說道:“是的,凱瑟琳小姐。內陸有很多地方都是這樣的。

  確切的說,是把人肉當牛肉賣。

  因爲要是會切的話,這人肉切完了的樣子,和牛肉看起來是差不多的。

  而99%的人一輩子都沒喫過牛肉,所以這牛肉和人肉喫起來大家喫進嘴裏也分辨不出來。

  有那黑心的領主,專門用人肉當牛肉犒勞下面的人,畢竟這牛的價值可比人貴多了。

  一個健康的奴隸才4-6塊銀洋,比衣服都便宜。而且不挑食。奴隸用廢了,宰了喫肉可以廢物利用。

  而一頭牛得20多塊銀洋嘞,而且挑食不好養活,得精心伺候。牛金貴着呢,可捨不得像奴隸那樣往死裏用。更捨不得殺。

  因此,市面上我是說世俗底層市面上的牛肉,其實大多都不是牛肉.是人肉。”

  這回店主也聽傻了。

  這位老爺以前都幹過啥買賣?做過奴隸販子嗎?不然怎麼懂得這麼多?

  他不知道這是羅蘭聽聞的事情。當然他在去稻城鎮路上與傭兵們做任務事,也遇見過類似的事情。

  但更多的知識來自瓦萊里亞傭兵,他們去過全世界,知道好多好多故事。

  而在羅蘭的印象裏,也就瓦萊里亞人過的不錯,周邊都是窮的沒褲子穿。

  各國都一樣,這個時代就是這樣的。

  在這中世紀的時代裏,有的是黑心的領主們把人當羊養。

  對於羅蘭所說的這些內陸的事情,凱瑟琳陷入了深深的震驚中。

  她以前從未關注過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