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御綾御影
4齋戶榮……沿著支流B下山,準備去釣魚。
最後!
這其中有一個觸及事件的核心點——
——愛倫坡等人,在下午兩點四十分所聽見的那聲慘叫,確實是行人在咚咚橋北惻,被兇手推落山崖時,發出的慘叫。
不存在其他人叫喊,偽裝成行人的慘叫。
再次強調一遍:
這些全部都是身為“神”的作者,以旁白的方式寫出的詞句,所以絕對不會有誤!
接下來,就是“神”對讀者發出的讀者挑戰!
第709章 史無前例的讀者挑戰
中村明智看到《咚咚吊橋墜落》的“神”的旁白後,臉上露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
先是舞城鏡介,然後是自己“綾辻行人”,之後是綸太郎,最後是自己——作者,作為“神”說出的,不會有錯的證據!
中村明智沒有見過這種寫作方式,但很顯然這種寫作方式——嬉笑之間講出故事,沒有道理的肆意的搞笑,讓中村明智看到了這位作者的潛質。
綾辻行人,我算是記住你了!
中村明智心裡這樣想著,迫不及待的展開書稿,打算看看期待已久的“讀者挑戰”……
——
向讀者挑戰
問題1:
請問,殺死伴行人的兇手“X”叫什麼名字?
“X”顯然是單獨作案的,絕無共犯同执嬖诘目赡堋�
當然,絕對不會有兇手連名字都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
問題2:
殺人手法是什麼?“X”是如何殺死行人的?
嚴肅宣告:
故事裡從未提及的特殊道具,比如風箏,滑翔翼,降落傘,熱氣球,江戶川亂步老師的怪盜二十面相最愛用的小型直升機……兇手“X”都沒有使用過。
當然,兇手“X”也沒有超能力,也不是宇宙人,更沒有時空通道等超現實概念。
因為本作是一篇“推理解謎小說”。
所以對小說中的臺詞進行了故意設計。
換言之,除了兇手“X”的臺詞之外,其餘所有人的臺詞,均無出自故意的“謊話”。
接下來,請讀者在上列條件之下,提出解答。
——作者敬上
——
讀完這篇《咚咚吊橋墜落》的“讀者挑戰”後,我強壓心中的忿怒,望向U。
他正專注的閱讀我書架上的漫畫。
“啊,綾辻先生,您讀完了呀?”
不知何故,此時我突然對他感到十分厭惡,感覺他說話好輕浮。
U仍以恭敬的態度看向我:
“綾辻先生,怎麼樣?猜得出來了嗎?”
“我正在想。有沒有限時?”
“這個嘛……給你三十分鐘,怎麼樣?”
我點了點頭,拿出了今天的第三包“七星牌”香菸,邊點火邊想:
自己剛剛為何會無緣發火?
是因為他將故事中的被害者,命名為“行人”嗎?
雖然我知道這只是一個玩笑,但這種玩笑也太低階了,不過,光是這一點,我還尚且能原諒。
只是M村那些著名推理作家的名字,究竟代表的是什麼意思呢?
什麼“愛倫坡”,“埃勒裡”,“阿加莎”,“奧希茲”……真是的!
至於露營隊成員的姓名,也是非常過分!
“伴大助”是否在指名“範達因”?
“阿佐野洋次”和“齋戶榮”,難道是“佐野洋”和“齋藤榮”?
這些作為著名的推理作家,被如此戲謔的寫在故事裡面,讓我感到一點也不好笑,我完全笑不出來。
這能叫做推理小說嗎!
人物姓名取得如此噁心肉麻,讓人不得要領。
而且在閱讀的時候,我完全看不到這些人物的“臉”,還好名字一看就懂,但……猜兇手的短篇作品,需要有一些外貌特徵才對啊!
與其什麼都沒有,倒不如直接乾脆用A,B,C,D……這種字母來表示!
我越想越火大,我找到了我憤怒的源頭,他沒有描寫人性,沒有外貌,這導致我想要批判他!
我從沙發上站起來,走向廚房,打算喝杯咖啡轉換心情……
冷靜下來,我決定拋棄雜念,作為前輩,我要在推理上擊敗他!
“來吧!”我把兩杯咖啡放在桌子上:
“既然你對自己的作品很有信心,想必這個問題一定很難吧?
根據我的分析,此案是‘準密室”狀態,有一個‘敞開的密室’,被二十米的空間隔開,兇手在此作案,是‘不可能犯罪’,這裡很有‘陷阱的味道’。
但……我想,這個故事的重點應該放在,該如何‘化不可能為可能’這件事……
——如何能夠突破二十米的障礙?只要能夠想出這一點,兇手是誰,自然水落石出……
所以,我有一個問題,行人臨死時說自己中了暗算……被推落……潑……潑……’這幾句話,是不是可以算作是‘死亡留言’?”
U點了點頭:
“可以。”
我繼續提出問題:
“所以,最後那個‘潑……潑……’,是不是就是要指出兇手是誰?”
U露出不自然的笑容,像是要逃避什麼似的,讓我很是討厭:
“哦?是嗎?”
我思考著:
“也許行人臨死前,想要說‘潑辣的女人小咲’?不過……答案應該不會這麼簡單。”
U開口說道:
“‘死前留言’這種東西,大都都是做為補充性的線索,並非關鍵線索,綾辻先生,您的的作品不也這樣嗎?”
我笑著點了點頭:
“既然如此,這裡就暫且按下好了,待會兒再說……
我應該先從不在場證明入手,首先是M村那些人……
謿赴l生在下午兩點四十分。
此時埃勒裡,阿加莎,奧希茲和卡爾均無不在場證明。
其中卡爾昏迷,可以排除在外。
就體力而言,臨盆待產的奧希茲,恐怕也無法往返咚咚橋與M村,所以不是兇手。
至於埃勒裡,假定他使用了某種詭計,在橋北側殺了對岸的行人,那麼他就必須在案發後二十五分鐘內——也就是三點零五分,回到廣場,被愛倫坡看到。
如此一來,埃勒裡就非要走第二條路才行,也就是一定要經過‘岔路B’,過獨木橋,當時守在菸斗石的綸太郎,已經說過了,沒有人走過獨木橋,因此埃勒裡也不是兇手。
現在只剩下阿加莎一個人了,她和埃勒裡不同,三點四十分之前,她沒有不在場證明,所以她的時間很充裕。
但問題是,她只有一隻手,能否犯案?
從常識上,結論上,都不可能,因為在被害人是在二十米遠的山崖上,無論她用什麼詭計都不可能辦到。
結論——用排除法,愛倫坡所說的兇手‘X’並不在M村。”
我停下來看向了U,發現他在假笑。
“綾辻先生,您還有十分鐘的時間。”
——真是讓人討厭!
“接下來是營區四人,洋次和小咲在下午兩點四十分沒有不在場證明。
但大助回來時,也就是兩點五十分時,他們確實待在營區。
這期間只有十分鐘,不可能有人能夠從吊橋那邊趕回來。
而大助從吊橋趕到營地,需要二十分,如果他途徑了‘岔路A’,要花的時間會更多。
因此,洋次和小咲作案的可能性可以排除。
當然,大助也沒有作案可能,若他在兩點四十分犯案,再怎麼跑,也不可能在兩點五十分回到營地。
最後只剩下齋戶榮了。
故事中提到他發現了奄奄一息的行人——但此段沒有具體時間。
換言之,他的不在場證明並不成立。
當大助走山脊路,回去討救兵的時候,齋戶榮也許正好從‘岔路A’來到山脊,然後走到吊橋邊,這是很有可能的。
齋戶榮殺了人後,下山走到河邊,正好接上故事中發生的事。
可是啊……故事中有“齋戶榮在咚咚河邊發現行人”詞句,這讓人想不到他就是兇手。
因為假如齋戶榮就是兇手,那麼U你在故事裡面寫的‘豪言’——‘嚴守公平遊戲的規則’就不攻自破了,因為這毫無公平性可言!”
我停頓了一下,再次看向了U:
“說了這麼多,真正的問題來了!
從不在場證明來看,兇手只可能是齋戶榮,那他是如何將行人推落斷崖的呢?”
我為了擺脫破解不出謎題的痛苦,靈機一動,想出一條傻計。
“哼,其實想要殺行人,根本不用親自跑到對岸去的。”
U一臉震驚:
“怎麼說?”
我笑著說道:
“齋戶榮的揹包內不是有釣具嗎?釣具裡面有釣竿,只需要在釣竿上系一條長繩,再綁上一塊大石頭……然後用力一揮,石頭就能把行人砸下去!”
“用石頭把行人砸下去嗎?這對嗎?”
“這不對嗎?”
“U表情複雜的表情說:
“可能吧……”
很顯然,我猜錯了。
“那麼,也許是這樣……
那吊橋不是還剩一根纜繩沒斷嗎?找來一條蛇,讓蛇沿著纜繩爬過去,把行人嚇得跳下去……不對,行人是個十惡不赦的惡劣兒童,根本就不會怕蛇……
那麼,這樣如何?抓一隻老鼠,在老鼠身上綁長繩,讓其順著纜繩爬過去,然後騙行人說要救他……讓他握住長繩……
愚蠢的行人聽了兇手的話,掉落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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