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盲写小说
“皇后請講。”崇禎十分客氣地說道。
“定王和永王年紀都不小了,到了成家的年紀,請陛下降職爲他們在順天府五城兩縣選妃。”周皇后用懇請的語氣說道。
(五城指京師東城,西城,南城,北城和中城,對應五城兵馬司。兩縣指大興和宛平兩個京師附屬縣。)
崇禎算了算。
定王朱慈炯生於崇禎五年,過了年二十歲。
永王朱慈炤生於崇禎六年,過了年十九歲。
在明朝。
《大明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男十六,女十四,否則不能結婚。
有意思的是,道士、和尚只要年齡合規,也可以結婚。
另外,《大明律》禁止娃娃親。
既: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時,或有指腹割衫襟爲親者,並行禁止。
“準了,”崇禎拍了下週皇后的肩膀:“過了明天朕就讓禮部給順天府下令,讓他們在民間選拔合適女子。不過...定王正在遼東,短時間內恐怕回不來,選妃之後也沒法成婚。”
明代皇子選妃可輪不到皇子挑選。
都是長輩說了算。
崇禎選妃時身份還是藩王。
由於父親明光宗朱常洛已經駕崩,生母和嫡母(正妻)也已經逝世。
都說長兄如父,長嫂如母。
所以選妃的事就落到了時任皇帝朱由校的妻子,張皇后的手上。
順天府提供了七十七名女子,經過層層選拔最終有三人進入到決賽。
張皇后在三人裏面一眼就看中了周奎的女兒。
誰也沒想到的是,成婚半年這位女子便由藩王的妃子一躍而成爲了大明皇后。
“謝陛下恩准,只要選到了合適的人就行,成婚的事可以往後推遲。”周皇后高興地不得了。
看着周皇后高興地樣子,崇禎心裏很是欣慰。
從去年開始,周皇后就很少笑了。
不怎麼笑的原因有兩個。
一是擔心正在遼東跟隨平遼大軍作戰的朱慈炯的安危。
二是被她父親周奎所影響。
周奎之前確實被崇禎拿走了不少錢。
但隨着遼東鐵騎的組建,周奎不但彌補了之前的損失,還積攢了數百萬兩家產。
或許是經商太過勞累,亦或是無福享受。
自去年開始,周奎便臥病不起。
崇禎先是派太醫院的御醫給他看病,隨後還親自去看望過他。
可是治了一年多,不但沒有治好,反而愈發嚴重起來。
周皇后也因此很少發笑。
“國丈的病好些了吧?”崇禎關心的問。
“多謝陛下關心,家父的病已經好多了。之前只能喝一些粥之類的,現在每頓飯能喫半個饅頭。”
“那就好。”崇禎端起酒杯,與周皇后碰杯共飲。
放下酒杯,周皇后再次說道:“陛下,昭仁公主也到了婚配的年紀,臣妾想讓她回京爲她擇一駙馬。”
昭仁並非封號,因爲她在京師居住的宮殿叫昭仁宮,因此得名。
在昭仁公主的問題上,崇禎罕見的搖了搖頭。
周皇后以爲崇禎不同意,立刻就要下跪求情。
崇禎阻攔道:“昭仁公主確實到了婚配的年紀,但...沒必要回京成婚,否則太子一個人待在南京就有些孤單了。”
崇禎心裏清楚,昭仁公主確實到了成婚的年紀。
周皇后想一箭雙鵰。
藉着昭仁公主成親的機會,順便把太子朱慈烺召回京師。
畢竟太子既是國之儲君,又是昭仁公主的大哥。
妹妹結婚,豈有不到的理由?
但...
太子留在南京有大用處,崇禎不能同意,只能拒絕。
見自己的小心思被崇禎識破,周皇后立刻低下頭。
她紅着臉想了一會,在酒精的作用下,膽子越來越大。
片刻後,她抬起頭含情脈脈地看着崇禎問道:“陛下,臣妾想知道爲何把太子留在南京,不讓他回京師?”
第1100章 周皇后的心思
“皇后,”面對周皇后的詢問,崇禎淡淡一笑:“這是國之大事,朕這麼做自然有這麼做的道理。”
“可是臣妾想念太子,請陛下成全!”周皇后雙膝下跪,朝着崇禎磕頭求情。
看着周皇后卑微乞求的樣子,崇禎心裏很不是滋味。
換位思考的話,周皇后太難了。
上面有一個貪財的爹。
好不容易不那麼貪財了,可惜卻病倒在牀榻之上。
下面雖然有兒有女。
但沒有一個在身邊的。
太子,坤興公主和昭仁公主在南京,定王在遼東。
唯一在身邊的永王朱慈炤還不是親生兒子(田貴妃所生)。
崇禎知道這麼做確實殘忍,但爲了平遼之後的事只能犧牲一下週皇后的思念之情。
他冷着臉回答道:“朕說過這是國之大事,後宮不得干政。”
“可是陛下...”周皇后還想在說些什麼。
“好了,”崇禎直接打斷了她的話,“太子的事休要再提。”
周皇后不死心,爲了見到兒子已經顧不得許多了。
她跪在地上說道:“陛下,臣妾是昭仁公主的生母,《大明令·戶令》規定:凡嫁娶,皆有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無者,從餘親主婚。”
“所以按《大明令》,昭仁公主成婚時陛下和臣妾都要在場主婚。”
“陛下乃一國之君,當以身作則!”
嗯?
周皇后的這番話,讓崇禎忍不住抬起頭看向對方。
《大明令》並非《大明律》。
元至正二十七年,明太祖朱元璋命李善長等人編制法令,並於洪武元年頒佈。
由於頒佈時已經建立了大明國號,所以定名爲《大明令》。
各項條令共一百四十五條。
其中《刑令》七十一條,《戶令》二十四條,《吏令》二十條,《禮令》十七條,《兵令》十一條,《工令》兩條。
洪武六年,頒佈了《大明律》並正式實施。
由於《大明令》刑令部分與《大明律》有衝突,所以《大明令》中的刑令便失去了效力。
但剩下的戶令,吏令,禮令,兵令還有工令部分依然有效。
周皇后便是根據這一點,向崇禎提出了質疑。
她知道無法說服崇禎,所以拿起法律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崇禎平日裏經常以守法自居,今兒遇到講法的皇后了。
他皺着眉想了一會,發現自己竟然無法狡辯。
他是昭仁公主的爹,理應主婚。
就算他不主婚,也該由周皇后主婚。
否則就是違法!
“嗯...”崇禎開始沉吟。
周皇后既不催促,也不出聲。
只是靜靜地看着,給足了崇禎面子。
“這樣吧,”崇禎選擇了妥協:“讓昭仁公主進京成婚。”
“太子...”周皇后舊事重提。
“太子在南京有大用,皇后還是不要讓朕爲難了。”崇禎沒有斥責她,而是打起了感情牌,“你是後宮之主,應該知道管理後宮的難度。”
“區區一個後宮就夠難了,而朕是大明皇帝,管理兩京一十三省還有天下臣民的難度可想而知!”
見崇禎妥協,周皇后鼓起勇氣重複了一遍崇禎曾經說過的話:“陛下,昭仁公主返京後,太子那邊就有些孤獨了。”
“沒事,”崇禎早有準備,“坤興公主和駙馬都在南京,有他們相伴,太子不會孤獨的。”
周皇后張了張嘴,一句話也沒說出來。
她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只能往前面的火盆裏加了一些木炭。
院子裏的太監見狀,也往火堆里加了一些松枝。
火焰升騰跳動,在黑夜中尤爲璀璨。
火焰中,崇禎開始思考給昭仁公主選駙馬的事。
在明代,駙馬的地位很低。
爲了支撐公主的開銷,駙馬的家境必須富裕。
娶到家後,不僅駙馬本人每天要向公主請安。
駙馬的父母見到公主後也要行禮。
這還沒完。
公主喫飯時駙馬要在旁邊站着侍候,和公主睡覺需要打申請。
最可氣的是不能直接向公主本人申請,只能讓公主的僕人傳話。
僕人則會藉機向駙馬索要賄賂。
這就已經夠慘了,可是更慘的還在後面。
駙馬有爵位。
成爲駙馬後就不能參加科舉當官了。
明朝前中期的駙馬還有帶兵打仗的機會,後期皇帝的兵權都沒了,駙馬就更別想掌兵。
這不是娶了一個媳婦,而是娶了一個祖宗。
所以...
明代富家子弟都不想當駙馬。
但駙馬是皇帝賜婚。
皇帝覺得誰合適,誰就得娶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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