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穿越崇禎帝,開局一根繩 第744章

作者:文盲写小说

“皇后請講。”崇禎十分客氣地說道。

“定王和永王年紀都不小了,到了成家的年紀,請陛下降職爲他們在順天府五城兩縣選妃。”周皇后用懇請的語氣說道。

(五城指京師東城,西城,南城,北城和中城,對應五城兵馬司。兩縣指大興和宛平兩個京師附屬縣。)

崇禎算了算。

定王朱慈炯生於崇禎五年,過了年二十歲。

永王朱慈炤生於崇禎六年,過了年十九歲。

在明朝。

《大明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男十六,女十四,否則不能結婚。

有意思的是,道士、和尚只要年齡合規,也可以結婚。

另外,《大明律》禁止娃娃親。

既: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時,或有指腹割衫襟爲親者,並行禁止。

“準了,”崇禎拍了下週皇后的肩膀:“過了明天朕就讓禮部給順天府下令,讓他們在民間選拔合適女子。不過...定王正在遼東,短時間內恐怕回不來,選妃之後也沒法成婚。”

明代皇子選妃可輪不到皇子挑選。

都是長輩說了算。

崇禎選妃時身份還是藩王。

由於父親明光宗朱常洛已經駕崩,生母和嫡母(正妻)也已經逝世。

都說長兄如父,長嫂如母。

所以選妃的事就落到了時任皇帝朱由校的妻子,張皇后的手上。

順天府提供了七十七名女子,經過層層選拔最終有三人進入到決賽。

張皇后在三人裏面一眼就看中了周奎的女兒。

誰也沒想到的是,成婚半年這位女子便由藩王的妃子一躍而成爲了大明皇后。

“謝陛下恩准,只要選到了合適的人就行,成婚的事可以往後推遲。”周皇后高興地不得了。

看着周皇后高興地樣子,崇禎心裏很是欣慰。

從去年開始,周皇后就很少笑了。

不怎麼笑的原因有兩個。

一是擔心正在遼東跟隨平遼大軍作戰的朱慈炯的安危。

二是被她父親周奎所影響。

周奎之前確實被崇禎拿走了不少錢。

但隨着遼東鐵騎的組建,周奎不但彌補了之前的損失,還積攢了數百萬兩家產。

或許是經商太過勞累,亦或是無福享受。

自去年開始,周奎便臥病不起。

崇禎先是派太醫院的御醫給他看病,隨後還親自去看望過他。

可是治了一年多,不但沒有治好,反而愈發嚴重起來。

周皇后也因此很少發笑。

“國丈的病好些了吧?”崇禎關心的問。

“多謝陛下關心,家父的病已經好多了。之前只能喝一些粥之類的,現在每頓飯能喫半個饅頭。”

“那就好。”崇禎端起酒杯,與周皇后碰杯共飲。

放下酒杯,周皇后再次說道:“陛下,昭仁公主也到了婚配的年紀,臣妾想讓她回京爲她擇一駙馬。”

昭仁並非封號,因爲她在京師居住的宮殿叫昭仁宮,因此得名。

在昭仁公主的問題上,崇禎罕見的搖了搖頭。

周皇后以爲崇禎不同意,立刻就要下跪求情。

崇禎阻攔道:“昭仁公主確實到了婚配的年紀,但...沒必要回京成婚,否則太子一個人待在南京就有些孤單了。”

崇禎心裏清楚,昭仁公主確實到了成婚的年紀。

周皇后想一箭雙鵰。

藉着昭仁公主成親的機會,順便把太子朱慈烺召回京師。

畢竟太子既是國之儲君,又是昭仁公主的大哥。

妹妹結婚,豈有不到的理由?

但...

太子留在南京有大用處,崇禎不能同意,只能拒絕。

見自己的小心思被崇禎識破,周皇后立刻低下頭。

她紅着臉想了一會,在酒精的作用下,膽子越來越大。

片刻後,她抬起頭含情脈脈地看着崇禎問道:“陛下,臣妾想知道爲何把太子留在南京,不讓他回京師?”

第1100章 周皇后的心思

“皇后,”面對周皇后的詢問,崇禎淡淡一笑:“這是國之大事,朕這麼做自然有這麼做的道理。”

“可是臣妾想念太子,請陛下成全!”周皇后雙膝下跪,朝着崇禎磕頭求情。

看着周皇后卑微乞求的樣子,崇禎心裏很不是滋味。

換位思考的話,周皇后太難了。

上面有一個貪財的爹。

好不容易不那麼貪財了,可惜卻病倒在牀榻之上。

下面雖然有兒有女。

但沒有一個在身邊的。

太子,坤興公主和昭仁公主在南京,定王在遼東。

唯一在身邊的永王朱慈炤還不是親生兒子(田貴妃所生)。

崇禎知道這麼做確實殘忍,但爲了平遼之後的事只能犧牲一下週皇后的思念之情。

他冷着臉回答道:“朕說過這是國之大事,後宮不得干政。”

“可是陛下...”周皇后還想在說些什麼。

“好了,”崇禎直接打斷了她的話,“太子的事休要再提。”

周皇后不死心,爲了見到兒子已經顧不得許多了。

她跪在地上說道:“陛下,臣妾是昭仁公主的生母,《大明令·戶令》規定:凡嫁娶,皆有祖父母、父母主婚,祖父母、父母俱無者,從餘親主婚。”

“所以按《大明令》,昭仁公主成婚時陛下和臣妾都要在場主婚。”

“陛下乃一國之君,當以身作則!”

嗯?

周皇后的這番話,讓崇禎忍不住抬起頭看向對方。

《大明令》並非《大明律》。

元至正二十七年,明太祖朱元璋命李善長等人編制法令,並於洪武元年頒佈。

由於頒佈時已經建立了大明國號,所以定名爲《大明令》。

各項條令共一百四十五條。

其中《刑令》七十一條,《戶令》二十四條,《吏令》二十條,《禮令》十七條,《兵令》十一條,《工令》兩條。

洪武六年,頒佈了《大明律》並正式實施。

由於《大明令》刑令部分與《大明律》有衝突,所以《大明令》中的刑令便失去了效力。

但剩下的戶令,吏令,禮令,兵令還有工令部分依然有效。

周皇后便是根據這一點,向崇禎提出了質疑。

她知道無法說服崇禎,所以拿起法律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崇禎平日裏經常以守法自居,今兒遇到講法的皇后了。

他皺着眉想了一會,發現自己竟然無法狡辯。

他是昭仁公主的爹,理應主婚。

就算他不主婚,也該由周皇后主婚。

否則就是違法!

“嗯...”崇禎開始沉吟。

周皇后既不催促,也不出聲。

只是靜靜地看着,給足了崇禎面子。

“這樣吧,”崇禎選擇了妥協:“讓昭仁公主進京成婚。”

“太子...”周皇后舊事重提。

“太子在南京有大用,皇后還是不要讓朕爲難了。”崇禎沒有斥責她,而是打起了感情牌,“你是後宮之主,應該知道管理後宮的難度。”

“區區一個後宮就夠難了,而朕是大明皇帝,管理兩京一十三省還有天下臣民的難度可想而知!”

見崇禎妥協,周皇后鼓起勇氣重複了一遍崇禎曾經說過的話:“陛下,昭仁公主返京後,太子那邊就有些孤獨了。”

“沒事,”崇禎早有準備,“坤興公主和駙馬都在南京,有他們相伴,太子不會孤獨的。”

周皇后張了張嘴,一句話也沒說出來。

她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只能往前面的火盆裏加了一些木炭。

院子裏的太監見狀,也往火堆里加了一些松枝。

火焰升騰跳動,在黑夜中尤爲璀璨。

火焰中,崇禎開始思考給昭仁公主選駙馬的事。

在明代,駙馬的地位很低。

爲了支撐公主的開銷,駙馬的家境必須富裕。

娶到家後,不僅駙馬本人每天要向公主請安。

駙馬的父母見到公主後也要行禮。

這還沒完。

公主喫飯時駙馬要在旁邊站着侍候,和公主睡覺需要打申請。

最可氣的是不能直接向公主本人申請,只能讓公主的僕人傳話。

僕人則會藉機向駙馬索要賄賂。

這就已經夠慘了,可是更慘的還在後面。

駙馬有爵位。

成爲駙馬後就不能參加科舉當官了。

明朝前中期的駙馬還有帶兵打仗的機會,後期皇帝的兵權都沒了,駙馬就更別想掌兵。

這不是娶了一個媳婦,而是娶了一個祖宗。

所以...

明代富家子弟都不想當駙馬。

但駙馬是皇帝賜婚。

皇帝覺得誰合適,誰就得娶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