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虚空圣堂
這天下只有兩種科學。
一種是講道理的,一種是不講道理的。
只要是講道理的科學,就一定得接受辯論。
雙方只要接受一個共同的基準,那麼最後一定就會分出對和錯。
這就是辯論的意義。
李奇維一時間覺得挺有意思的。
在大清,他不可能看到這些東西。
開玩笑,官老爺還用得着和你辯論?
不揍你一頓,你就得謝天謝地了,還敢出言反駁。
當然,也不要把此時的英國想的太好。
當初赫胥黎和主教辯論時,即便他掌握了科學真理,也依然說服不了對方。
說白了,人是不可能被說服的。
他如果可以被說服,那他就不會需要你去說服他,他自己就能想明白。
他之所以不被說服,是因爲他辯論的目的不是爲了真理,而是爲了整你。
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所以,李奇維對於這種辯論興致缺缺。
如果是兩人單獨坐下來討論,他還有點興趣,從理論上證明自己。
但是這種公袌龊希^行枰牟皇蔷_,而是勁爆。
誰的觀點越勁爆,誰就能收到最多的掌聲。
這和後世的大學辯論一樣,已經失去了辯論的本意,轉而爲取悅觀小�
畢竟你說了一句話,臺下一點反應沒有;而對方一句話,觀姓坡暲坐Q。
不要管人家對不對,從氣勢上就輸了。
這時,正在胡思亂想的李奇維,忽然聽到了觀袀鱽淼臍g呼聲。
他朝臺上看去,發現是一位老者,但看起來精神矍鑠,中氣十足。
李奇維只隱約聽到什麼“進化”,然後就引起了場內的轟動。
於是,他問威爾遜,“那個老者是誰?”
威爾遜喫驚地看着他,笑道:“布魯斯,你沒開玩笑吧,你在劍橋大學幾年了,連他都不認識?”
李奇維懵逼了,對方很牛逼嗎,我爲啥要認識他。
威爾遜說道:“他叫費朗西斯,目前是劍橋大學的植物學教授。”
“他的父親就是大名鼎鼎的查爾斯·達爾文。”
李奇維驚訝了一聲,怪不得威爾遜奇怪。
原來對方是達爾文的兒子,那確實有牛逼的資本。
不過,他之前一直關注的都是物理學,所以還真不知道其他學科的事情。
所以,即便費朗西斯也在劍橋,李奇維也從未見過對方。
而對方也從未找過李奇維。
顯然,李奇維雖然在物理學領域天資縱橫,被譽爲第一天才。
但要和達爾文比,可能還稍遜一籌。
畢竟某位已故大佬曾言,19世紀自然科學的三大發現是:細胞學說、能量守恆定律、進化論。
由此可見達爾文的地位。
李奇維來了好奇心,他想看看在這個時代,進化論的地位是什麼樣的。
第232章 進化論與基因論
第79屆英國科學促進會上,李奇維首次見到了達爾文的三兒子,費朗西斯教授。
今年62歲的費朗西斯白鬍白髮,說話時一抖一抖,顯得非常有威嚴。
他雖然是植物學教授,但顯然家學淵源,各種科學知識信手拈來。
尤其是對於父親的進化論,那更是如數家珍,書上的每個詞他都記得。
他的研究方向,就是進化論在植物中的應用。
費朗西斯在年輕時就隨父親做研究,後來還整理了達爾文的部分信件。
可以說,達爾文的思想對他影響很深。
此刻,他正站在演講臺上,宣傳父親的理論:進化論。
而臺下的觀袆t聽的如癡如醉。
並不是因爲進化論本身多麼牛逼,而是因爲它推翻了神創論。
這種科學與宗教的碰撞纔是普通民邢猜剺芬姷摹�
1859年,達爾文集各家之所長,發表了《物種起源》一書。
該書一經發表,立刻在世界上引起轟動。
所有人都被它其中的理論給震驚了。
進化論的核心觀點有兩條:
第一,物種是可變的,生物是進化的。
後來,進化論的超級粉絲,赫胥黎竭力傳播進化論,並提出了著名的人類起源問題。
人是從猿猴進化而來!
這句話對於宗教的殺傷力,比哥白尼的日心說,要巨大無數倍。
一時間,所有宗教人士都對進化論口誅筆伐,認爲它是異端學說。
當然,達爾文和赫胥黎生活在了好時代,這個時代的宗教已經失去了其威嚴,只能打打嘴炮了。
於是,雙方在往後的歲月,不停地爆發多次辯論。
一方堅持神創說,認爲是上帝創造了人類。
而另一方則堅持進化論,認爲人類是從動物進化而來,不是什麼“萬靈之長”。
進化論的偉大之處也正是在此。
儘管目前它有種種的缺陷。
但它把人類從神創論中解放出來。
人不再是神的附庸!
李奇維想到這裏,心想要是給我披上紅衣,我保證把進化論反駁的體無完膚。
甚至要是讓我當教皇,我能證明神創論的正確性。
第二,自然選擇是生物進化的動力。
這一條後來被華夏的嚴復翻譯爲“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也就是所謂的天擇理論。
形象來說就是,可能本來長頸鹿的脖子沒有那麼長,但是如果它的脖子不長,就會因爲喫不到食物而餓死。
所以脖子長的長頸鹿活了下來,而脖子短的死去了。
經過了很長時間之後,所有的長頸鹿都是長脖子了。
注意,進化前短脖子的長頸鹿和進化後長脖子的長頸鹿,已經不是一個物種了。
那些短脖子鹿都被自然淘汰了。
經過長期的自然選擇,微小的變異不斷積累,最終成爲顯著的差異。
由此導致亞種和新種的形成。
再比如,某個動物突然長了一顆牙齒。
有了牙齒,它進食的效率就更高了。
它獲得了巨大的生存優勢,繁衍的後代也更多了。
於是牙齒就一點一點進化,傳遞下去。
有牙齒的動物,和之前沒牙齒的動物,也不是一個物種了。
進化論,進化論,是指一個動物進化成另一種動物,而不是單純多個器官,多個功能。
這和所謂的“用進廢退”不是一個概念。
值得一提的是,嚴復翻譯的《天演論》並不是達爾文的《物種起源》,而是赫胥黎的《進化論與倫理學》中的一部分。
天擇理論的核心是漸變。
達爾文認爲生物的進化過程是漸變的,是經過了長期的自然選擇。
這裏的長期是很長很長的時間。
比如長頸鹿的脖子,不是一年,十年進化來的,而是需要數億年。
就因爲這一條,當初的開爾文勳爵,曾反對過進化論。
因爲他通過熱力學的方法,計算出地球的年齡只有一億年。
對於物理學家的挑戰,達爾文無法反擊,因爲他數學物理太差,不知道該怎麼反駁。
他只說早晚有一天,人們會發現地球的年齡比開爾文勳爵計算的,要大的多。
達爾文是對的。
現代地質學家早已測算出,地球的年齡和歷史,足足有四十五億年之久,足夠支撐進化需要的時間了。
達爾文在提出進化論後,當世的科學家大多數都是認同的,他們認爲生物確實是在進化。
只不過在第二點上,存在分歧。
達爾文認爲生物進化是因爲自然選擇,大自然就像一個篩子,篩選出它想要的物種。
而其他科學家則有不同的觀點。
有的認爲進化的動力是物種內在,物種自己有想要變好的能力。
還有的認爲進化是物種突變的結果,即一次跳躍式的變化,就能完成物種之間的改變。
此外,還有災變論,即認爲是自然災難推動了物種的進化。
達爾文的自然選擇理論,之所以不能壓倒其他理論,是因爲他解釋不了一個問題。
那就是用來供自然選擇的差異性性狀的來源是什麼。
比如長頸鹿爲什麼會長出長脖子,動物爲什麼會出現牙齒,等等。
這些需要另外一個概念的加入。
從後世的觀點看,19世紀的生命科學領域有兩位絕代雙雄。
一位是提出進化論的達爾文,而另一位就是提出基因論的孟德爾。
“一些他媽的豌豆!”
讓後世所有理科生頭昏腦漲的豌豆雜交實驗,就是這位大佬的傑作。
李奇維現在想起來,依然瑟瑟發抖。
但是真實歷史上,孟德爾卻非常地憋屈。
1859年,達爾文發表《物種起源》。
僅僅7年之後,1866年,孟德爾就發表了《植物雜交實驗》,並首次提出了遺傳因子的概念和遺傳學兩大規律。
1909年,丹麥遺傳學家約翰遜,在其《精密遺傳學原理》一書中,正式提出了“基因”的概念,取代遺傳因子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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