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义庄摸尸的三十年 第1章

作者:夜雨风满楼

我在义庄摸尸的三十年 作者:夜雨风满楼

简介:适逢天下大乱,妖物为祸人间,百姓民不聊生,林响为了糊口饭,成了专替官府摸死者生前财物的摸尸人。

尸者,人死后留在世上的累赘,要体面,活人更要敬畏。

摸尸人,恰恰把尸体最后一点尊严也要夺去。他们做着丧尽天良的营生,所以摸尸人没一个能活过三年的,林响理应也不例外,但机缘巧合下发现自己能从尸体上摸出财物以外的东西。

自此以后,一摸不可收拾,一摸就是三十年。摸尸三十年后,人间无敌。【摸到十两黄金一枚奇异果】【摸到一颗夜明珠一部养尸录】……。

第1章 摸尸三个月

位于平阳府城郊的义庄内,蜷缩在角落里啃着窝窝头的林响眼睛一直盯着草席上的尸体。

三个月的时间足够一个人习惯一边盯着尸体一边吃东西而没有任何不适感。

至于为什么吃窝窝头也盯着尸体,倒不是他有非面对尸体才能下饭的嗜好。

最近送来义庄的尸体大多是被砍头的,他比较好奇,为什么最近犯事的会这么多。

真如谣传的那样,天下大乱了?

不紧不慢吃完手里的窝窝头,嘴里有一些干巴!门口的衙役贴心的把一壶酒扔到林响面前,交代:

“你知道规矩的。”

“知道,知道。”

林响并不在意酒被扔在地上,捡起酒壶,往嘴里罐了几口,吐槽道:

“真寡淡。”

“最近你摸尸的收获很少,有壶酒就不错了,还嫌这嫌那。”

林响不置可否,把酒壶放到桌子上说:

“我动手了。”

负责林响的衙役主动退到外面,替林响把停尸房的门关上。

林响盯着眼前的尸体想起学摸尸的第一天瘸子师傅交给他的一句话:

尸者,人死后残留在世上的累赘,要体面,活人更要敬畏。

摸尸人,恰恰把尸体最后一点尊严也要夺去。

丧尽天良。

所以干这一行,没一个活得过三年的。

摸尸人死前能留个全尸就算祖山积德。

更多的,感染瘟疫,全身溃烂,被丢在火场活活烧死。

死后连一柱香都没人给点。

“你运气不错,来我这里的都有香火吃。”

林响从包袱里取出两炷香,点燃分别插在尸体的两只脚上。

“别怪我,要怪就怪这世道,不干这一行,我就要饿死,要不然以我这二十一世纪堪比坤坤的容貌,只有被卖进窑子卖弄风骚一条路,迫不得已。”

林响自说自话后,从尸体的双脚开始往上摸。

做事都有顺序,摸尸也一样。

从什么地方开始,从什么地方结束,都有规矩。

手一直从脚摸到胸口,才发现尸体携带的东西。

伸手就往里掏。

由于用力太大,尸体的头从脖子上滚了下来。

见怪不怪了。

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林响并不在意,也不害怕,甚至有闲情逸致品评刽子手的手法利落干脆不。

把衣服里的一块金锭取出来,在手里掂量了一下。

最起码有五两重。

只有一块可换不来酒喝。

又不甘心的探手在尸体上掏了掏,果然又取出五两金子。

明天的酒钱有了。

尸体胸口大概还有东西,鼓鼓囊囊的。

林响如法炮制,把手探进尸体的衣服里掏。

取出来的东西竟然是颗通红的果子。

这是什么?

站起来想拿到光下仔细观察时,眼前恍惚,头晕目眩,一屁股坐到地上。

一串电子音在耳边响起:

【了因录】

【帮其了结生前遗憾事,胜造十座浮屠塔】

系统?

【徐二狗了因录】

林响手里出现一部蓝皮子的书,他小心翼翼的翻开。

上面记录:

(本名徐二狗,年龄21岁,少年死爹,成亲之日死娘,一年后媳妇难产而死,留下一个女儿,今日之死全因好兄弟江宁嫁祸栽赃;奸贼打劫了城里富商女婿乔家,把财物洗劫一空,为了逃避追查把脏物交给了徐二狗保管,夜宿青楼把自己做的事告诉了红柳儿,红柳儿有个相好是县太爷的小舅子,把此事一说,江宁打劫的事就瞒不住了,后来不知道何原因,他们狼狈为奸合起伙一起嫁祸徐二狗,官府也不分青红皂白直接把人带走,屈打成招,第二日便砍了头。

幸好徐二狗把财物藏了起来,任其江宁如何翻江倒海也找不到,气的喝的酩酊大醉,掉井里淹死了,也算是不行好事的报应。

徐二狗生平遗憾就是留下五岁女儿孤苦无依,城外破屋有江宁脏物百两黄金希望有人能交与母舅用于抚养女儿,完成此事了因)

【了因难度一颗星】

【奖励奇异果,可驱瘟疫活筋骨强身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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