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尸人 第254章

作者:纯洁滴小龙

  李追远默默地把纸翻页,背面写的是贝贝关于余婆婆的记忆。

  “天上有人在飞,好多人在飞。”

  “火人,火人,火人。”

  “消失了,没了。”

  “七个小矮人。”

  “橡皮泥。”

  这些描述,有些过于匪夷所思了。

  李追远知道,不能以太过复杂缜密的解谜方式去解析,而是应该找一种感觉。

  可这感觉,却不是太好找。

  先放放吧,李追远把纸重新翻到另一面,先把贝贝关于老家的记忆做一下整理。

  整理好后,李追远将信息誉写到另一张纸上,递给了正在开车的谭云龙。

  “这么快?”

  “嗯。”

  谭云龙扫过上头的信息:“嘶——像是山西哪个地方来著?我不确定,等到局里让他们去验证一下。”

  车驶入局里,有警员过来询问:“谭哥,你怎么才回来,那边都在等你呢。“

  “路上补了个胎。”

  谭云龙领著李追远和贝贝下车。

  贝贝被女警察接了过去,他一边跟著女警察走一边拿著饮料不停回头看哥哥,可那位哥哥却转过身,看都不看他。

  “小远,你先在这儿等我一下,我事情处理好后,再和你一起回学校找彬彬吃夜宵,我会抓紧时间的。”

  “好的,谭叔。”

  谭云龙不放心,对前方一个年轻警员招手道:“小周,这是我侄子,你照看一下。”

  “好的,谭哥。”小周走到李追远面前,“来,小弟弟,跟我去休息室。”

  李追远跟著去了。

  他原本以为休息室会是一个比较安静的场所,正好可以让自己好好想想。

  谁知推开门被带进来后,才发现这里有十几个孩子,几个小的坐在地上玩玩具,也有几个和李追远年龄相仿的还有几个比他大的,则都各自找著桌子椅子在写著作业。

  所以,这里是警局里等爸爸妈妈下班回家的临时托儿所?

  自己,居然被安排到了这里。

  此时,写作业的和玩玩具的大孩子小孩子,全都抬头好奇地看著这个新面孔。

  “小弟弟,来,我给你拿吃的。”

  “不用了,周警官,我不饿。”

  “那你上几年级啊,我给你拿些书看看?”

  李追远笑笑,没做回答。

  办公桌一侧有空位,里头坐著一个十三四岁的女生,李追远在空位上坐了下来:

  “周警官,我没事了,您去忙吧。”

  “哦,好,恬恬,你照顾一下新来的弟弟。”

  “嗯。

  女生很敷衍地应了一下,然后用拿笔的手收拢了一下耳边头发,继续埋头写作业。

  虽说这里孩子多,但普遍都很安静,连那几个玩玩具的小孩也都在静悄悄地玩自己的,互相间说话也很小声。

  李追远干脆在这里,继续研究起“贝贝密码”。

  过了一会儿,旁边叫恬恬的女生,侧过头,看向身边的男孩,这一看,就忍不住继续看下去。

  无论男女,对漂亮的事物都会有种本能的好感。

  一如当初李追远第一次见到阿璃时,其实,他现在也算是其他人眼里的“阿璃”

  毕竟他身上的衣服是柳玉梅亲自定制的,发型也是由刘姨裁剪的。

  正当她准备开口问这少年是谁家的时,却看见少年侧过头,看向那边地上正在玩玩具的几个小孩。

  紧接著,少年又闭上眼,然后拿起笔,开始在纸上快速书写。

  天上有人在飞一一绑著绳索或踩著架子,在顶上转圈。

  火人一一喷火。

  消失了,没了一一魔术、大变活人。

  七个小矮人一一患有侏儒症的演员。

  橡皮泥一一软骨功表演?

  这是杂技团!

  也就是说,贝贝是在陪家里人看杂技时,被拐的。

  而且,贝贝的记忆里反复高频出现这样的描述,意味著他不止看过一次这样的表演,他应该在杂技团里待过一段时间。

  因此,有理由怀疑,余婆婆,就藏身于某个杂技团里。

  杂技团的特征就是各地巡回演出,一个地方表演个一两场,要是观众不多收益不高,马上就换下一个地方。

  余婆婆以这个身份作为掩护,行拐卖儿童之举,很方便。

  贝贝记忆里被余婆婆打骂和恐吓过,而且认出了余婆婆的标准模样,这就意味著两种可能:

  一是杂技团里供奉的余婆婆是其本体,小孩子本就容易看见一些特殊的东西,他受到了余婆婆的影响。

  二是杂技团里有一个人是余婆婆的供奉者,其在供奉的同时,还在模仿著她-—·

  不,考虑到这是江水推送向自己的,那就必然存在余婆婆本体的影响。

  那第二种可能就得改成,那个供奉者,可能不是模仿,而是被其附身亦或者同化。

  可是,现在问题来了,全国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个杂技团在到处跑,怎么能确定哪个是余婆婆待的那个?

  这时,门被推开,谭云龙走了进来,看了看这里这么多孩子,脸上有些错愣。

  怎么把小远安排进孩子窝了?

  在他看来,自家儿子彬彬待这里比小远更不显违和。

  李追远离开座位,走向谭云龙,二人一起离开这里,沿著走廊行进。

  “小远,我不知道小周会把你安排在这里。”

  “没事的谭叔,在这里帮我想通了一些事情。”

  他也是靠孩子的视角,才找到了那种感觉,对应上了杂技团。

  二人来到走廊尽头的室外,偶尔有人路过,看见这一大一少时,绝对想不到他们居然是在谈论案情。

  “王朝南对杀害唐秋英并埋尸这件事,倒是认了,但他对孩子拐卖这件事,死不承认,并且坚持认为‘勇勇”是他的亲生儿子。

  至于他的妻子,精神上应该有点问题,而且我怀疑买孩子这件事本就是王朝南做的,她对人贩子是谁以及和谁联系,并不知情。”

  李追远:“早知道,就不该这么早把王朝南送进警局了。”

  “咳咳————””谭云龙忍不住咳嗽了两声,转移话题道,“小远,你给我的那些信息我已经让同事们去调查验证了,也向可能是那几个地区的同志们做了通知,稍后我们会把贝贝的名字、照片以及一些细节也一并传真过去,哦,对了,我们同事检查了孩子,孩子背上有个胎记,这能更好地帮他找到亲生父母。”

  这时,一位警员跑过来说道:“谭哥,有个王朝南同村的刚主动来局里说明情况,说王朝南昨晚问他说想不想要儿子,想要儿子的话就先准备好钱,大后天带他去同安镇去买儿子。”

  “那人有说接线人是谁么?”

  “他不知道,他只接触了王朝南。他是得知王朝南因杀人被抓了,吓得赶紧跑来说明情况想撇清关系。”

  “通知那边派出所同志了么?”

  “通知了,但谭哥你可能不知道,同安镇里面有个工业园区,那里常住人口很多,没确切目标的话,我们的警力就算全撒下去可能也不够,而且人贩子就算在那儿,看到我们这个架势,怕是也不敢交易了。”

  谭云龙咬咬牙:“还是得撬开王朝南的嘴,这个畜生。”

  “谭叔,那你继续审讯吧,我就先回学校了。

  “嗯?”谭云龙看著少年,犹豫了一下,还是道,“好,我先送你去警局门口打的士。”

  “好。”

  “谭哥,我开车送孩子吧,是哪个寄宿式小学?”

  “你有自己的车么?”

  “我———我可以骑自行车的,呵呵。”

  “不用了,先去给那个人做一份笔录吧。”

  “好的,谭哥。”

  谭云龙和李追远走到警局门口。

  “小远,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是。”

  王朝南昨天说,大后天带同村人去买儿子,也就是说后天就是交易时间。

  同安镇人口再多,但想找一个需要在空地上搭建大棚子的杂技团,还是很简单的,如果真的有的话。

  算算时间,贝贝被拐卖过来应该有小半年了,这段时间足够一个杂技团出去后再回到金陵地界表演。

  “小远,你接下来没话了?”

  “谭叔,我不瞒你,我需要自己先去调查确认一下,确认好后,我会报警的。”

  谭云龙抿了抿嘴唇:“叔叔可以陪你一起去调查。”

  李追远微笑摇头。

  “那至少得让彬彬陪你去。””

  “这是当然。”

  谭云龙拦了一辆的士,说了学校名字后,提前给了车费。

  等车驶离后,谭云龙看著车背影,叹了口气。

  坐在车里的李追远看著车窗外的街景,他没直接告诉谭云龙杂技团的事,是因为他不希望警察去打草惊蛇。

  诚然,他是相信警察叔叔的能力的,可余婆婆,却不是一个人。

  现在自己的优势在于,自己主动选了题,而且自己还提前“探知”到了对方的存在。

  也就是说,自己拥有率先出手的机会。

  这是一个大优势,也是自选题的意义。

  要是把余婆婆给惊扰跑了,让其离开了杂技团,等于自己丢失了对方的视野。

  而江水既然把她推向了自己,那她无论如何都会来到自己跟前,二人注定成为彼此的劫。

  因此,自己要是丢失对方存在位置,就意味著,自己将在接下来一段时间里,随时应对对方忽然间的出现。

  回到学校,走入宿舍,李追远先推开了陆壹寝室的门。

  陆壹在店里头,寝室内有谭文彬和林书友。

  “小远哥,你去哪儿了?”

  “跟你爸出去了一趟。”

  “哦,怪不得不带我。”

  “彬彬哥,你现在身体恢复好了么?”

  “中午时还冷得不行,现在没问题了,红肠还真挺补气血的。”

  “那就好,你跟我出来商议一下,后天有丧尽天良的事要发生,我们得不惜一切代价去阻止。”

  谭文彬先是一愣,毕竟小远哥啥时候说话喜欢加这么多形容词?

  但随即,彬彬就明白过来,马上换上一副悲天悯人的口吻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