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砂糖橘呀
趙禮笑着說道:“我們高採購員很有本事,他愛人的父親是我們廠原來的董事,四九城商業局的副局長,你們不需要擔心他的能力,只管把好東西拿出來就行了!當然了,你們有什麼需要的也可以開口,向他尋求幫助。”
高華沒說什麼。
畢竟有老婁做擋箭牌再好不過,能省去他很多的麻煩。
而且,互惠互利才能使關係地久天長。
果不其然。
聽到了趙禮的介紹,吉日朗嘎等人頓時又換了副面容,敬重裏多出了幾分諂媚,笑着點點頭:“等回到家,我就幫着高採購員問問,賣給你的絕對是最好的蘑菇!”
送走所有人。
高華和趙禮分別回到房間休息。
八點。
趙禮敲了敲門旋即走了進來,笑着說道:“吉日朗嘎已經來了,就在樓下等你呢!”
高華從窗戶探出頭,果然見到吉日朗嘎牽着兩匹馬站在樓下。
“兩匹?”
“有問題?”
“趙哥不去?”
“我當然不去。”
趙禮笑着攤攤手:“我已經把人介紹給你了,還跟着去幹什麼?以後你們關係處的如何,就看你能不能保持現在的酒量了!”
高華滿臉自信:“如此說來,我和他說不定還能結爲安達!”
趙禮:“……”
他笑了笑岔開話題:“晚上八點有一趟回四九城的車,你要是能趕上就坐,不行的話給我打電話,我再幫你聯繫別的車。”
高華滿臉感動:“真是太謝謝了!”
“說啥謝不謝的?”趙禮假裝不悅:“都是一個辦公室的同事……再說了,我還沾了你不少光呢!別的不說,要是沒有你,咱辦公室能拿那麼多的流動紅旗?沒有這麼多流動紅旗,年底能漲工資?”
高華笑了笑不再說話。
樓下。
吉日朗嘎已經等急了。
大叫幾聲。
高華探出頭去:“立刻下來!”
嗯,是真的立刻。
他背上行囊,直接從窗戶跳了下來。
趙禮人都嚇傻了。
這裏是三樓!
他連忙跑到窗戶邊上,探頭往下,只見高華已經和滿臉呆滯的吉日朗嘎有說有笑起來。
趙禮:“……”
他揉了揉眼睛。
再睜開眼。
高華已經翻身上馬,馬蹄噠噠噠噠的離開了招待所的大院。
趙禮滿臉懵逼。
撓撓頭。
他返回自己房間收拾行囊準備返城。
……
十二點半。
高華出現在了一處冬季營盤。
這裏比珠日和的那個營盤要大不少,一百多個蒙古包,小孩子跑來跑去很是熱鬧。
牛羊已經放出去喫草了。
因此,高華和吉日朗嘎沿着蹄印找了過去。
很快找到了羊羣。
吉日朗嘎手指遠方:“這是我們畜牧組最好的一羣羊,兩個老羊倌負責放牧,一千七百多隻,你隨便挑,相中哪隻帶走哪隻,等下我再帶你去找嘎達斯!”
高華望了過去。
眼前的羊全是烏珠穆沁大尾巴羊。
(醬紫)
高華不由得挑花了眼。
吉日朗嘎笑道:“要不你告訴我,你想要什麼樣的羊,我來幫你挑?”
高華想了想:“當年的小母羊要四隻,剩下的全要公羊!嗯,不要羯羊!”
吉日朗嘎皺起了眉:“不要羯羊?”
畢竟很多人喫不慣羊羶味,閹割之後的羯羊味道會相對小一些。
高華隱晦一笑:“聽說大公羊的肉喫了對身體好!”
吉日朗嘎瞬間秒懂。
男人嘛。
很多時候難免會有些力不從心。
就算是他……
吉日朗嘎晃了晃腦袋,將這個荒謬的想法甩了出去,旋即打馬上前,很快挑選出了二十隻羊。
四隻當年的小母羊,十六隻當年的小公羊。
無論公母,二十隻羊各個膘肥體壯毛髮濃郁,有着宛如卡戴珊一般的大屁股……
然後,他用剪刀在羊背上剪出記號,接着讓羊繼續喫草。
做完一切,他騎着馬回來,手指遠方:“草原上最好的草都是留着給牛喫,剩下的給羊,最壞的則是給馬,馬羣距離這裏很遠,所以我們要加快速度了。”
高華如今的騎術還可以。
一路疾馳。
在吉日朗嘎的指引下,他很快在有着殘雪的草原上見到了散牧的馬羣。
嘎達斯是馬倌。
見到高華和吉日朗嘎,他騎着一匹紅棕色的大馬就衝了過來,手中長長的套馬杆一顛一顛,宛如古代持槍衝鋒的蒙古騎兵。
簡單打了招呼。
嘎達斯十分直接的說道:“除了那些屁股上有烙印的,其餘馬隨便你挑!”
吉日朗嘎解釋道:“打了印記的馬已經都是軍馬了……我們這的馬是整個草原最好的馬,也就是你是我們的朋友,否則別人就是給再多的酒我們也不賣!”
第221章 紅薯換馬
高華笑着點頭,開始挑馬。
其實他不懂。
但他知道一件事,那就是花的錢多不一定買到好東西,但錢少買到的東西肯定不好!
所以。
只買貴的,不買對的!
他手指一匹棗紅馬:“這匹馬多少酒?”
嘎達斯豎起兩根手指:“二十瓶!”
高華:“……”
他接着望向一匹青馬:“這個呢?”
嘎達斯回答道:“三十瓶!”
高華點頭:“那這個我要了!”
嘎達斯:“……”
他望向高華:“你不再考慮考慮了?”
高華搖頭:“不了,就是它了!我等着它變白!”
嗯,青馬也叫灰馬,是指馬匹剛出生時偏灰黑,隨着年齡增大逐漸變白的一種毛色。
很多白馬其實並非天生是白色,白毛是後天慢慢長成。
老版西遊記裏的白龍馬就是一匹青馬。
老人家也有一匹小青馬,1962年壽終正寢,滿身白毛中雜有少許斑點,標本放在陝北的紀念館裏。
(這樣。)
聽到高華的話,嘎達斯不再言語。
千斤難買人家樂意。
白毛控一本滿足。
然後。
他又挑了上好的十二匹馬。
嘎達斯和吉日朗嘎滿臉懵逼。
吉日朗嘎問道:“要這麼多馬做什麼?”
高華回答道:“廠裏保衛科需要騎馬巡邏,再就是我有一些朋友,他們也需要拉車的牲口……”
吉日朗嘎滿臉黑線:“既然是拉車,爲什麼要挑兒馬子?”
兒馬子就是未閹割的公馬。
小公馬一般在兩歲去勢,此時還未發育完全,因此依舊被頭馬允許留在馬羣,大約要到開春之後,小公馬進入發情期,這時纔會被老馬趕出族羣。
草原上更加奉行物競天擇。
落敗的公馬沒有資格留下後代,於是被閹割,成爲騎乘馬或者肉用馬……
不過在沒閹割之前。
公馬極其暴烈,就算是馬術最好,體格強健的牧馬人也很難爬上它的背,更別說普通牧民,亦或是高華這樣馬術稀鬆平常的漢人了。
但高華的回答很簡單:“因爲它漂亮!”
吉日朗嘎:“???”
他承認,兒馬子鬃毛很長,低頭喫草時幾乎蓋住了半個身體。
但是……
突然他想到了一種可能。
強健的公馬,發情時幾乎是五條腿走路。
所以……
吉日朗嘎的嘴角露出猥瑣的笑容:“好吧,只要你給酒,兒馬子也賣了!”
因爲額外給了白酒,買馬的名頭就從採購牲畜,變成了採購肉,自然而然,馬的價格按照馬肉計算。
一斤馬肉四毛。
蒙古馬個頭比較矮小,一匹馬也就六七百斤,算下來一匹不到三百元。
屬實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