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搞科研,我被迫當明星 第372章

作者:中甘二十一

  一律凌遲處死!

  且不經秋審。

  菜市口剮上一到三天!

  最多3357刀!

  最少1585刀!

  少一刀都不行!

  賄賂劊子手?

  完全不可能!

  如果人販子低於1585刀斃命,死了個痛快。

  那剩下多少刀,就全由執刑的劊子手補上。

  而且,不僅人販子要被千刀萬剮。

  人販子的一家妻兒老小。

  無論知情不知情。

  一律同罪!

  雖不會被凌遲處死!

  但必須要斬首示校�

  而且犯人和家屬的所有財產。

  通通都要沒收,然後交給受害者。

  在這種嚴苛厲律的酷刑下。

  人販子的所有親人,都會被全部殺盡殺絕!

  在重典之下!

  明朝人販子,雖然依舊沒有徹底消失。

  但相比於歷朝歷代,已經要好上太多太多了。

  但也正是這種嚴苛的酷刑,讓朱元璋坐穩了暴君的位置!

  此時……

  詹部長聽着蘇墨如數家珍般。

  將歷朝歷代,對付人販子的刑罰羅列出來。

  還直言不諱,道出龍國對於人販子的懲治太過輕描淡寫。

  “唉……”

  吐了個菸圈後,詹部長嘆了口氣道:

  “蘇將軍。”

  “請恕我直言,你有些意氣用事了。”

  聞言。

  蘇墨眉頭微微一皺。

  剛纔在審訊室,聽到人販子交代出的證據後。

  那種喪盡天良的手段,讓蘇墨額頭青筋直跳。

  差點就想掏出配槍,對着人販子清空彈夾了。

  “龍國法律,爲什麼不把人販子一律處以死刑呢?”

  “這麼做,可不是在保護萬惡的人販子。”

  “而是爲了保護被拐賣的兒童。”

  聽到這話。

  蘇墨眉頭忍不住皺了皺。

  詹部長再次點燃一根香菸。

  語氣帶着無奈繼續解釋道:

  “將被拐賣的兒童造成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人販子。”

  “在龍國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直接判處死刑!”

  “但是!”

  “如果沒有對被拐兒童,造成任何傷亡的人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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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們不會直接判處死刑,而是要根據情節嚴重性來量刑。”

  說到這裏時,詹部長語重心長道:

  “這種刑罰差異性,就是在向人販子釋放談判信號。”

  “如果你把被拐兒童,當做一個人來對待。”

  “那麼龍國的刑罰,也不會對你趕盡殺絕,留你一條命!”

  “但你敢把被拐賣的孩子採生折割,毫無憐憫之心的踐踏。”

  “那麼龍國的刑罰,就會毫不猶豫的用死刑來處置你!”

  “這種刑罰的差異化,能讓被拐孩子少受一些傷害。”

  “如果一律死刑的話,那麼人販子就會認爲,被抓了橫豎都是死路一條,還不如破罐子破摔。”

  “把被拐到手的孩子弄成聾啞、甚至毀屍滅跡等等!”

  “所以,只要人販子是一個尚存理智的人。”

  “就會根據這種懲罰力度差別定價,更可能的選擇如果自己落網後,對自己判處最輕的行爲方式。”

  “這也是對於已經被拐賣的孩子而言,能讓其在最壞的條件下。”

  “將孩子可能遭受的傷害程度,降至最低的方式。”

  “一律死刑雖然很解氣,也更省事。”

  “但卻更會讓人販子變的喪心病狂,把孩子們當成畜生來對待!”

  “因爲在利益面前,永遠都不缺鋌而走險的亡命徒!”

  “就如龍國警方嚴厲打擊的毒販們。”

  “只要被抓住,基本都是死刑。”

  “可這麼多年過去了,毒販子們被殺乾淨了嗎?”

  “始終都沒有!”

  “而且每年,都有幾百名緝毒警同志們犧牲!”

  “……”

  聽到詹部長直擊問題根本的深刻解釋後。

  蘇墨也從憤怒中,逐漸冷靜了下來。

  正如詹部長所述,任何時候都不缺爲了利益鋌而走險的亡命徒!

  想要從根源上徹底解決人販子問題,確實是很難很難!

  

第379章 凡事都有兩面性

  “吧嗒!”

  詹部長再次點燃一根香菸,衝蘇墨苦笑道:

  “蘇將軍。”

  “你可能有所不知。”

  “我這個龍國公安部部長,同時也兼任着龍國政法大學教授。”

  “同時,我年輕時也是在龍國政法大學畢業的。”

  “網絡上比較火的‘法外狂徒張三’就是我的學弟。”

  聽到詹部長的話後,蘇墨稍稍有些詫異。

  法學羅教授,江湖傳說簡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不管你是不是學法律的,基本會上網的人都知道。

  張三一笑,生死難料!

  紅光一閃,起步死緩!

  羅教授去打官司。

  失常發揮,都可以把對方送進去!

  正常發揮,能把對面律師也送進去!

  超常發揮,甚至能把敲錘的那個也送進去!

  所以,蘇墨前世很喜歡看羅教授的普法視頻。

  跟着也學了不少緊急避險的知識。

  “我這個部長,也算是個法學家。”

  “對於法家思想,有着深刻的研究。”

  “大秦帝國時期,法家就曾主張過,要對最輕微的犯罪下狠手!”

  “偷只雞就斬首,那這樣就沒人敢實施盜竊了吧?”

  “最輕微的犯罪,都會受到最嚴厲的懲罰,所以社會就沒有犯罪了嗎?”

  “但結果,卻與初心背道而馳!”

  “犯罪的人就會想,反正都是一死,我爲何不去偷更貴重的東西?”

  說到這裏時,詹部長再次舉例道:

  “洪武皇帝朱元璋,爲了打擊貪污腐敗,制定了最嚴苛的律法。”

  “貪污60兩,都要被剝皮楦草!”

  “把貪官的皮扒了填入稻草,做成稻草人,放在當地衙門辦公桌案旁,用以警示震懾後來官員。”

  “在位期間,朱元璋殺了足足十五萬名貪官!”

  “殺的朝堂半空,官員上朝如同上墳!”

  “殺的人頭滾滾,刑場之上血流成河!”

  “以至於後來殺到無人可用,全國大半官員,都是戴着枷鎖腳鐐去衙門辦公。”

  “大明一朝是殺貪官數量之龐大,用刑之殘酷!”

  “放眼歷朝歷代,可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可實際呢?”

  “明朝卻是貪污最嚴重的朝代!”

  “貪污60兩就要被剝皮的刑罰。”

  “逼的無數貪官更加鋌而走險,從小貪變成了鉅貪!”

  半個小時後……

  蘇墨出了京城公安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