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甘二十一
這些膚白貌美大長腿,談吐優雅。
舉手投足間,散發着富家千金氣質的美女們。
讓剛剛脫離窮小子的王帥,看的眼花繚亂。
哥哥剛纔給他介紹的這些富家千金們。
如果放在以前,王帥走在大街上都沒勇氣與其對視一眼。
和這些8分起步,臉蛋兒和身材,都跟女明星似的美女們比起來。
原本嫌棄他窮,甩掉他的前女友李小雙。
就那水桶腰蘿蔔腿大餅臉,連略有姿色都算不上。
談吐更是沒有,只會吐痰。
一口一個老子蜀道山,兇的批爆。
失去一棵歪脖樹。
迎來一片大森林的王帥表示。
感謝瞎了眼的前女友八輩祖宗,能嫌貧愛富的提前和自己劃清關係。
……
就在通過天眼DNA識別系統,在公安部門的全力協調下。
那些找到了親生孩子的家庭,沉浸在各種喜悅的時候。
也有無數家庭找到孩子後,卻處於極度的悲痛悔恨與自責中。
因爲在這個世界,除了你看到的美好與光明外。
在背後不爲人知的地方,還有數不盡的黑暗與罪惡!
家住魯省、臨城的劉光明。
和富豪王父王母一樣,歷經千辛萬苦後。
最終在天眼DNA識別系統中。
找到了自己被拐賣16年的兒子劉樂樂。
但16歲的劉樂樂,卻沒有王帥那麼好的邭狻�
不但能在買家中平安長大,還被供其唸書上大學。
出生僅22天的劉樂樂,被人販子從家中偷走後。
他的母親整日以淚洗面,憂思過度,導致精神錯亂,亂患上了精神疾病。
而如今丟失了16年的劉樂樂,被警方找到後。
他已經被人販子割掉了舌頭,腿腳被暴力扭曲到嚴重變形。
身上全是毆打導致的傷痕,頭部更是被鈍器敲的多處凹陷。
今年都16歲的劉樂樂,腿部還沒有成年人的手臂粗。
智力更是被人販子折磨的嚴重受損。
除了會模模糊糊的喊一聲媽媽外,別的都不會說。
而更讓劉父心如刀絞,痛不欲生的是。
兒子劉樂樂會不自覺的擺出跪地乞討的姿勢,還會找個破碗放在面前。
只要往碗裏丟錢,劉樂樂就會下意識的磕頭作揖。
智商連孩童都不如,以後也不能獨立自主的生活。
而像劉樂樂這種,被人販子拐走後,淪爲賺錢工具。
被折磨成重度殘疾的孩子不在少數!
因爲在人販子眼裏。
只有斷手斷腳,智力障礙的孩子才更有價值。
去大街上乞討才更能博取路人的同情心,能夠爲它們撈到更多的錢。
(PS:書友們看到沿街乞討的殘疾兒童,不要給錢施捨,要報警!)
(因爲你的善心施捨,很可能是在給人販子產業鏈添磚加瓦。)
此時……
在龍國天網監控,與天眼NDA識別系統的雙重加持下。
那些在逃人販子們,瞬間變的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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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用了短短兩天時間,龍國警方就在大街小巷中逮捕了378名在逃人販子!
其中就包括被龍國警方重金懸賞,下發了A級通緝令的:梅姨
這條消息一出,全網再次沸騰了!
而此時的蘇墨。
正在觀看審訊室內的監控,看着警方連夜突審。
從人販子的口中,挖出一條條令人毛骨悚然的證據。
如果嬰兒被拐走後,它們會在嬰兒體內灌輸禁藥,以此躲避緝毒警的搜查。
年紀稍大的孩子會被活生生打斷手腳,割掉舌頭,逼着上街乞討。
而這,都還是邭夂玫摹�
有的孩子被拐賣後,喪心病狂的人販子直接用來當“零件”拆着賣。
折磨到死後,遺體隨便找個地方埋了。
讓親生父母們在無盡的煎熬中,繼續用一生時間去尋找孩子。
女孩子們到了人販子手中,命吒潜瘧K到不忍直視。
綜上所述,能被人販子賣到買家父母手裏養大的孩子。
免受各種喪心病狂的折磨,已經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聽到這羣人販子在警方的審訊下,交待出了各種慘絕人寰的手段。
那種輕描淡寫的態度,就彷彿是在訴說一件無關緊要的事情。
緊盯着審訊室監控的蘇墨,渾身散發着殺機!
胸膛充斥着無窮無盡的怒火!
恨不得將人販子扒皮抽筋,凌遲處死!
第378章 爲什麼不把人販子,一律處於死刑?
“詹部長。”
“爲什麼不把這些人販子直接判處死刑?!”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爲什麼不對買家處以任何刑罰?”
“咱們龍國律法,也太便宜這些人販子了吧?!”
此時,當聽到龍國公安部部長詹世賢。
說這387名被逮捕的人販子,只有156人會被判處死刑。
還有39名,只會被判處無期徒刑。
再剩下的192名,只是判個十幾年,甚至只有幾年而已後。
早就怒不可遏的蘇墨,肺都快被氣炸了!
在龍國歷朝歷代。
只要沾上了人販子的罪名,那就是死路一條!
唯一的區別就是死法不同,各有各的慘!
漢朝把人販子、盜墓佟姳I歸爲非常敗壞道德與重大罪行並列。
參與犯罪的人,甭管是主犯還是從犯,全部都得死!
而且還要被處於“磔刑”
也就是先把人販子的皮給扒了,然後再把骨頭一塊一塊剁碎,最後再割斷咽喉。
並且還要暴屍野外,不許任何人去收屍!
而且買賣雙方無論知情與否,全都是同罪,都要跟着處於極刑!
而人販子不但是在大一統的漢朝,被打擊的非常嚴厲。
就連亂糟糟的魏晉南北朝時期。
甭管是北方胡人政權,還是南方漢人政權。
互爲敵視的雙方,在打擊人販子這一點,都做到了非常的默契。
買拐同罪,並同時處以極刑!
在大唐時期,即便是在‘安史之亂’過後。
對於人販子,唐憲宗依舊是嚴懲不貸。
在《唐律疏議》中記載。
將人販子處於絞刑後,沒收全部家產。
罪犯的家屬,也會被流放到偏遠地區。
到了宋朝。
無論主犯還是從犯,一律杖斃!
還要將其打到肝腑寸裂,骨骼崩碎!
至於元朝……
大字不識一籮筐的元人們,連稅收都弄不明白。
法律更是玩不轉。
這也導致元朝人販子。
變的非常非常的囂張!
除了皇帝和王公貴族們的兒子女兒不敢拐,就沒元朝人販子不敢拐的!
也就是從這時候,出現了一種叫做‘採生折割’的惡行!
也就是將拐賣的孩子,通過斷肢或者藥物和火燒等殘忍手段。
將孩子強行致殘後,讓其變成職業乞丐。
“人狗”“人熊”等喪心病狂的玩物,都是從這時候開始的。
放眼歷史古今,就沒有能比元朝更可怕更可惡的人販子!
直到元朝被推翻,大明一朝建立後。
那些猖獗到無法無天的人販子們。
才被治的服服帖帖。
既是明君,也是暴君的朱元璋。
給人販子制定了史上最狠!最毒!最殘酷的律法!
根據《大明律》規定。
凡採生折割,虐殺孩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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