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搞科研,我被迫當明星 第371章

作者:中甘二十一

  這些膚白貌美大長腿,談吐優雅。

  舉手投足間,散發着富家千金氣質的美女們。

  讓剛剛脫離窮小子的王帥,看的眼花繚亂。

  哥哥剛纔給他介紹的這些富家千金們。

  如果放在以前,王帥走在大街上都沒勇氣與其對視一眼。

  和這些8分起步,臉蛋兒和身材,都跟女明星似的美女們比起來。

  原本嫌棄他窮,甩掉他的前女友李小雙。

  就那水桶腰蘿蔔腿大餅臉,連略有姿色都算不上。

  談吐更是沒有,只會吐痰。

  一口一個老子蜀道山,兇的批爆。

  失去一棵歪脖樹。

  迎來一片大森林的王帥表示。

  感謝瞎了眼的前女友八輩祖宗,能嫌貧愛富的提前和自己劃清關係。

  ……

  就在通過天眼DNA識別系統,在公安部門的全力協調下。

  那些找到了親生孩子的家庭,沉浸在各種喜悅的時候。

  也有無數家庭找到孩子後,卻處於極度的悲痛悔恨與自責中。

  因爲在這個世界,除了你看到的美好與光明外。

  在背後不爲人知的地方,還有數不盡的黑暗與罪惡!

  家住魯省、臨城的劉光明。

  和富豪王父王母一樣,歷經千辛萬苦後。

  最終在天眼DNA識別系統中。

  找到了自己被拐賣16年的兒子劉樂樂。

  但16歲的劉樂樂,卻沒有王帥那麼好的邭狻�

  不但能在買家中平安長大,還被供其唸書上大學。

  出生僅22天的劉樂樂,被人販子從家中偷走後。

  他的母親整日以淚洗面,憂思過度,導致精神錯亂,亂患上了精神疾病。

  而如今丟失了16年的劉樂樂,被警方找到後。

  他已經被人販子割掉了舌頭,腿腳被暴力扭曲到嚴重變形。

  身上全是毆打導致的傷痕,頭部更是被鈍器敲的多處凹陷。

  今年都16歲的劉樂樂,腿部還沒有成年人的手臂粗。

  智力更是被人販子折磨的嚴重受損。

  除了會模模糊糊的喊一聲媽媽外,別的都不會說。

  而更讓劉父心如刀絞,痛不欲生的是。

  兒子劉樂樂會不自覺的擺出跪地乞討的姿勢,還會找個破碗放在面前。

  只要往碗裏丟錢,劉樂樂就會下意識的磕頭作揖。

  智商連孩童都不如,以後也不能獨立自主的生活。

  而像劉樂樂這種,被人販子拐走後,淪爲賺錢工具。

  被折磨成重度殘疾的孩子不在少數!

  因爲在人販子眼裏。

  只有斷手斷腳,智力障礙的孩子才更有價值。

  去大街上乞討才更能博取路人的同情心,能夠爲它們撈到更多的錢。

  (PS:書友們看到沿街乞討的殘疾兒童,不要給錢施捨,要報警!)

  (因爲你的善心施捨,很可能是在給人販子產業鏈添磚加瓦。)

  此時……

  在龍國天網監控,與天眼NDA識別系統的雙重加持下。

  那些在逃人販子們,瞬間變的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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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僅用了短短兩天時間,龍國警方就在大街小巷中逮捕了378名在逃人販子!

  其中就包括被龍國警方重金懸賞,下發了A級通緝令的:梅姨

  這條消息一出,全網再次沸騰了!

  而此時的蘇墨。

  正在觀看審訊室內的監控,看着警方連夜突審。

  從人販子的口中,挖出一條條令人毛骨悚然的證據。

  如果嬰兒被拐走後,它們會在嬰兒體內灌輸禁藥,以此躲避緝毒警的搜查。

  年紀稍大的孩子會被活生生打斷手腳,割掉舌頭,逼着上街乞討。

  而這,都還是邭夂玫摹�

  有的孩子被拐賣後,喪心病狂的人販子直接用來當“零件”拆着賣。

  折磨到死後,遺體隨便找個地方埋了。

  讓親生父母們在無盡的煎熬中,繼續用一生時間去尋找孩子。

  女孩子們到了人販子手中,命吒潜瘧K到不忍直視。

  綜上所述,能被人販子賣到買家父母手裏養大的孩子。

  免受各種喪心病狂的折磨,已經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聽到這羣人販子在警方的審訊下,交待出了各種慘絕人寰的手段。

  那種輕描淡寫的態度,就彷彿是在訴說一件無關緊要的事情。

  緊盯着審訊室監控的蘇墨,渾身散發着殺機!

  胸膛充斥着無窮無盡的怒火!

  恨不得將人販子扒皮抽筋,凌遲處死!

  

第378章 爲什麼不把人販子,一律處於死刑?

  “詹部長。”

  “爲什麼不把這些人販子直接判處死刑?!”

  “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爲什麼不對買家處以任何刑罰?”

  “咱們龍國律法,也太便宜這些人販子了吧?!”

  此時,當聽到龍國公安部部長詹世賢。

  說這387名被逮捕的人販子,只有156人會被判處死刑。

  還有39名,只會被判處無期徒刑。

  再剩下的192名,只是判個十幾年,甚至只有幾年而已後。

  早就怒不可遏的蘇墨,肺都快被氣炸了!

  在龍國歷朝歷代。

  只要沾上了人販子的罪名,那就是死路一條!

  唯一的區別就是死法不同,各有各的慘!

  漢朝把人販子、盜墓佟姳I歸爲非常敗壞道德與重大罪行並列。

  參與犯罪的人,甭管是主犯還是從犯,全部都得死!

  而且還要被處於“磔刑”

  也就是先把人販子的皮給扒了,然後再把骨頭一塊一塊剁碎,最後再割斷咽喉。

  並且還要暴屍野外,不許任何人去收屍!

  而且買賣雙方無論知情與否,全都是同罪,都要跟着處於極刑!

  而人販子不但是在大一統的漢朝,被打擊的非常嚴厲。

  就連亂糟糟的魏晉南北朝時期。

  甭管是北方胡人政權,還是南方漢人政權。

  互爲敵視的雙方,在打擊人販子這一點,都做到了非常的默契。

  買拐同罪,並同時處以極刑!

  在大唐時期,即便是在‘安史之亂’過後。

  對於人販子,唐憲宗依舊是嚴懲不貸。

  在《唐律疏議》中記載。

  將人販子處於絞刑後,沒收全部家產。

  罪犯的家屬,也會被流放到偏遠地區。

  到了宋朝。

  無論主犯還是從犯,一律杖斃!

  還要將其打到肝腑寸裂,骨骼崩碎!

  至於元朝……

  大字不識一籮筐的元人們,連稅收都弄不明白。

  法律更是玩不轉。

  這也導致元朝人販子。

  變的非常非常的囂張!

  除了皇帝和王公貴族們的兒子女兒不敢拐,就沒元朝人販子不敢拐的!

  也就是從這時候,出現了一種叫做‘採生折割’的惡行!

  也就是將拐賣的孩子,通過斷肢或者藥物和火燒等殘忍手段。

  將孩子強行致殘後,讓其變成職業乞丐。

  “人狗”“人熊”等喪心病狂的玩物,都是從這時候開始的。

  放眼歷史古今,就沒有能比元朝更可怕更可惡的人販子!

  直到元朝被推翻,大明一朝建立後。

  那些猖獗到無法無天的人販子們。

  才被治的服服帖帖。

  既是明君,也是暴君的朱元璋。

  給人販子制定了史上最狠!最毒!最殘酷的律法!

  根據《大明律》規定。

  凡採生折割,虐殺孩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