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甘二十一
这些肤白貌美大长腿,谈吐优雅。
举手投足间,散发着富家千金气质的美女们。
让刚刚脱离穷小子的王帅,看的眼花缭乱。
哥哥刚才给他介绍的这些富家千金们。
如果放在以前,王帅走在大街上都没勇气与其对视一眼。
和这些8分起步,脸蛋儿和身材,都跟女明星似的美女们比起来。
原本嫌弃他穷,甩掉他的前女友李小双。
就那水桶腰萝卜腿大饼脸,连略有姿色都算不上。
谈吐更是没有,只会吐痰。
一口一个老子蜀道山,凶的批爆。
失去一棵歪脖树。
迎来一片大森林的王帅表示。
感谢瞎了眼的前女友八辈祖宗,能嫌贫爱富的提前和自己划清关系。
……
就在通过天眼DNA识别系统,在公安部门的全力协调下。
那些找到了亲生孩子的家庭,沉浸在各种喜悦的时候。
也有无数家庭找到孩子后,却处于极度的悲痛悔恨与自责中。
因为在这个世界,除了你看到的美好与光明外。
在背后不为人知的地方,还有数不尽的黑暗与罪恶!
家住鲁省、临城的刘光明。
和富豪王父王母一样,历经千辛万苦后。
最终在天眼DNA识别系统中。
找到了自己被拐卖16年的儿子刘乐乐。
但16岁的刘乐乐,却没有王帅那么好的运气。
不但能在买家中平安长大,还被供其念书上大学。
出生仅22天的刘乐乐,被人贩子从家中偷走后。
他的母亲整日以泪洗面,忧思过度,导致精神错乱,乱患上了精神疾病。
而如今丢失了16年的刘乐乐,被警方找到后。
他已经被人贩子割掉了舌头,腿脚被暴力扭曲到严重变形。
身上全是殴打导致的伤痕,头部更是被钝器敲的多处凹陷。
今年都16岁的刘乐乐,腿部还没有成年人的手臂粗。
智力更是被人贩子折磨的严重受损。
除了会模模糊糊的喊一声妈妈外,别的都不会说。
而更让刘父心如刀绞,痛不欲生的是。
儿子刘乐乐会不自觉的摆出跪地乞讨的姿势,还会找个破碗放在面前。
只要往碗里丢钱,刘乐乐就会下意识的磕头作揖。
智商连孩童都不如,以后也不能独立自主的生活。
而像刘乐乐这种,被人贩子拐走后,沦为赚钱工具。
被折磨成重度残疾的孩子不在少数!
因为在人贩子眼里。
只有断手断脚,智力障碍的孩子才更有价值。
去大街上乞讨才更能博取路人的同情心,能够为它们捞到更多的钱。
(PS:书友们看到沿街乞讨的残疾儿童,不要给钱施舍,要报警!)
(因为你的善心施舍,很可能是在给人贩子产业链添砖加瓦。)
此时……
在龙国天网监控,与天眼NDA识别系统的双重加持下。
那些在逃人贩子们,瞬间变的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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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用了短短两天时间,龙国警方就在大街小巷中逮捕了378名在逃人贩子!
其中就包括被龙国警方重金悬赏,下发了A级通缉令的:梅姨
这条消息一出,全网再次沸腾了!
而此时的苏墨。
正在观看审讯室内的监控,看着警方连夜突审。
从人贩子的口中,挖出一条条令人毛骨悚然的证据。
如果婴儿被拐走后,它们会在婴儿体内灌输禁药,以此躲避缉毒警的搜查。
年纪稍大的孩子会被活生生打断手脚,割掉舌头,逼着上街乞讨。
而这,都还是运气好的。
有的孩子被拐卖后,丧心病狂的人贩子直接用来当“零件”拆着卖。
折磨到死后,遗体随便找个地方埋了。
让亲生父母们在无尽的煎熬中,继续用一生时间去寻找孩子。
女孩子们到了人贩子手中,命运更是悲惨到不忍直视。
综上所述,能被人贩子卖到买家父母手里养大的孩子。
免受各种丧心病狂的折磨,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听到这群人贩子在警方的审讯下,交待出了各种惨绝人寰的手段。
那种轻描淡写的态度,就仿佛是在诉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紧盯着审讯室监控的苏墨,浑身散发着杀机!
胸膛充斥着无穷无尽的怒火!
恨不得将人贩子扒皮抽筋,凌迟处死!
第378章 为什么不把人贩子,一律处于死刑?
“詹部长。”
“为什么不把这些人贩子直接判处死刑?!”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为什么不对买家处以任何刑罚?”
“咱们龙国律法,也太便宜这些人贩子了吧?!”
此时,当听到龙国公安部部长詹世贤。
说这387名被逮捕的人贩子,只有156人会被判处死刑。
还有39名,只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再剩下的192名,只是判个十几年,甚至只有几年而已后。
早就怒不可遏的苏墨,肺都快被气炸了!
在龙国历朝历代。
只要沾上了人贩子的罪名,那就是死路一条!
唯一的区别就是死法不同,各有各的惨!
汉朝把人贩子、盗墓贼、强盗归为非常败坏道德与重大罪行并列。
参与犯罪的人,甭管是主犯还是从犯,全部都得死!
而且还要被处于“磔刑”
也就是先把人贩子的皮给扒了,然后再把骨头一块一块剁碎,最后再割断咽喉。
并且还要暴尸野外,不许任何人去收尸!
而且买卖双方无论知情与否,全都是同罪,都要跟着处于极刑!
而人贩子不但是在大一统的汉朝,被打击的非常严厉。
就连乱糟糟的魏晋南北朝时期。
甭管是北方胡人政权,还是南方汉人政权。
互为敌视的双方,在打击人贩子这一点,都做到了非常的默契。
买拐同罪,并同时处以极刑!
在大唐时期,即便是在‘安史之乱’过后。
对于人贩子,唐宪宗依旧是严惩不贷。
在《唐律疏议》中记载。
将人贩子处于绞刑后,没收全部家产。
罪犯的家属,也会被流放到偏远地区。
到了宋朝。
无论主犯还是从犯,一律杖毙!
还要将其打到肝腑寸裂,骨骼崩碎!
至于元朝……
大字不识一箩筐的元人们,连税收都弄不明白。
法律更是玩不转。
这也导致元朝人贩子。
变的非常非常的嚣张!
除了皇帝和王公贵族们的儿子女儿不敢拐,就没元朝人贩子不敢拐的!
也就是从这时候,出现了一种叫做‘采生折割’的恶行!
也就是将拐卖的孩子,通过断肢或者药物和火烧等残忍手段。
将孩子强行致残后,让其变成职业乞丐。
“人狗”“人熊”等丧心病狂的玩物,都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放眼历史古今,就没有能比元朝更可怕更可恶的人贩子!
直到元朝被推翻,大明一朝建立后。
那些猖獗到无法无天的人贩子们。
才被治的服服帖帖。
既是明君,也是暴君的朱元璋。
给人贩子制定了史上最狠!最毒!最残酷的律法!
根据《大明律》规定。
凡采生折割,虐杀孩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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