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酒剑仙人
所以還真的有“把敲錘那個送進去的方法”這樣的東西嗎?
法律是嚴格的,但是那個“嚴重程度”和我們一般人理解的嚴重程度都不太一樣,最起碼經過了王道仁的努力,夏紫燕和她媽僅僅是行政拘留五天。
此時此刻,律所內,王道仁看着面前的夏紫燕道:“夏小姐,我確實是收了你的費用,所以我也是全心全意在爲你解決問題。”
“但前提是你必須得配合我,現在,您父親夏先生的情況很不好,他已經被光明區公安分局以擾亂法庭秩序罪刑事拘留,您也看到了那份拘留書,相信也能理解這個事情的嚴重程度。”
夏紫燕的臉上還帶着幾分呆滯,她被關了五天,只是她還是不明白,爲什麼感覺所有人都在欺負自己,都在欺負她家。
“可是王律師,我爸她什麼也沒做啊,他就是覺得對面那個律師在胡說八道,然後想着幫我說幾句話,怎麼就會這麼嚴重呢。”
王道仁無奈道:“夏小姐,你覺得什麼情況下才算嚴重呢,你們父女三人連着兩次擾亂法庭秩序,導致庭審無法繼續,其實單單這個已經很嚴重了。”
“只是我們現在並不會輕易認定犯罪,所以夏小姐您和您的母親才只是拘留五日,但是夏先生不同,他在法警強制帶離之時還對法警動手,導致法警手上被抓傷!”
“你覺得這還不算嚴重?”
夏紫燕抿着嘴,事情發生的太快了,快到她感覺一切都很不真實,突然間說要把自己寵到天上的去老公要離婚,還要打官司要財產。
父親幫着自己說話,現在又被刑事拘留了,還可能判刑。
這,這怎麼就突然變成了現在這樣,明明之前還好好的。
但是想了想夏紫燕還是說道:“那王律師,你看我爸這個事你有什麼辦法沒,你們律師不是都有辦法的嘛。”
王道仁搖搖頭道:“這是刑事方面的事,我是個民事方面的律師,刑事不太懂,所以我建議你可以去請一位刑辯律師幫忙,或者申請法律援助。”
聽到了這裏,夏紫燕突然皺起了眉頭:“王律師,你這就有點太不地道了吧,我都已經給你付錢了,怎麼還要我再去請律師?”
“你這收錢的時候挺快,這咋需要幹活了就不管了?”
王道仁的拳頭再次握緊,勉強說道:“夏小姐,這是兩個案子,我收的錢,那是要負責你的離婚案件,令尊被抓了,那是另一個案子,我沒收這個案子的錢!”
“可是那有什麼區別嗎?什麼另一個案子,那我和我媽被拘留了你也去幫忙來着,那你那個時候咋不說這是另一個案子呢!”
王律師想哭了,他真的是想哭了,這當事人早已經不是不講道理了,她這純粹是胡攪蠻纏,合着我免費幫忙還幫出問題了?
“不是夏小姐,咱們做人得講良心的啊,那我確實是免費幫忙了,可我本來應該收費的,現在這還能拿來說事?”
“我不管!”夏紫燕再次說道:“你收了我的錢就得辦事,你要是不管,我就去律協投訴你!”
如果說周毅的較真是有點得理不讓人,那麼夏紫燕就屬於生活中另一種的較真,無理不讓人。
就是那種把“你不咋樣咋樣我就去投訴”之類的話掛在嘴上的。
在過去她也經常這麼說,基本上大家看在她是個年輕姑娘的份上,不想和她麻煩,所以一般能辦都會辦。
但是這樣的後果就是,讓夏紫燕感覺理所當然。
只是現在話剛剛說完,便看到對面的王道仁一下子爆發了。
“投訴我是吧?去啊,我又沒攔着你,律協找不到地方是吧,我可以幫你指路,去吧,你今天要是不投訴我,我還看不起你呢!”
王律師想着過去遇到的那些當事人,都感覺委屈直往外湧,我踏馬的容易嘛我,遇到個人就想着白嫖不說,還動不動就威脅說要投訴。
“我告訴你,我踏馬的已經被停止執業兩次了,律協和司法局的培訓學習班我比誰都熟,還威脅我,去啊!”
夏紫燕愣住了,她還沒見到過這位王律師發火的樣子呢。
“還有,順便和你說一下,之前那個離婚官司我也不打了,違約就違約,該賠的錢一分不會少,我這就通知律所!”
“老子現在不伺候了!”
大概是終於捕捉到了終點,夏紫燕開口道:“你還敢罵我?還自稱老子?你這是什麼服務態度,我要投訴你,我讓你再停業!”
“去啊,我現在律師都不想當了,我轉行行不行,我去工地打灰行不行,我還受你這個威脅?”
說完了,王道仁將手中的材料啪地一聲摔在了桌上,直接就走。
威脅我,我都不打算從事法律行業了你威脅我要投訴,隨便你,了不起吊銷執照唄,我還有什麼可擔心的。
律所裏王道仁的其他同事都上來詢問情況,主任趕緊上來打圓場:“夏小姐,不要忙,這是怎麼回事?”
“你問他啊,他一個律師收了錢不給打官司,還罵我,自稱老子,還想打我,你們要是不處理,我就去律協,去司法局,我去帝都告你們!”
主任趕緊拉住王道仁道:“老王,怎麼回事?”
“我不幹了,夠話吧,該賠錢賠錢該咋辦咋辦,就這樣!”
有同事上前好不容易將雙方勸住,很快大家都知道了情況。
正在被一個女律師勸着不要生氣的夏紫燕見到了律所的主任。
“很抱歉夏小姐,現在所裏決定和您解除合同,這屬於我們單方面違約,所以會給您支付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請您另請高明吧!”
什麼?夏紫燕呆住了,看着這位態度大變的主任:“你們要解除合同?可是……”
“您所說的投訴,那是您的自由也是您的權利,我們不會阻止,我只是想說一句,夏小姐,我們是律師,是服務人員,但我們也是人,就這樣吧。”
辯護權是基本的權利,但是法律可沒有規定說民事案件一定要有代理人,我們廟小,容不下您這位大神,這總可以了吧!
這樣的當事人,就祝願她能找到一個大冤種來打官司吧。
“我要把你們投訴到死”這句話還在耳邊迴盪,但是夏紫燕卻發現,她現在找不下律師了。
找了幾家事務所,對方只要聽了她的案件,都會拒絕,或者找藉口,或者直接拒絕,一個地方的律師圈子其實並沒有太大。
像是她這樣在法庭上擾亂法庭秩序這麼嚴重的行爲,幾乎就是在當天就傳遍了圈子,更不用說後面的那些事。
之前那位主任說的就是,我們只是律師,我們有權接委託,同樣有權拒絕服務,這是人家的自由。
面對這樣的情況,夏紫燕迷茫了,難道繼續把這些律所也去投訴了?
可是已經來不及了,律師沒找到,一審判決已經下來,法庭認定了她的行爲屬於家暴,因此是過錯方。
所以兩人結婚後的存款有大部分都判給了王武城不說,房子的份額倒還好,但是對方還提起了家暴損害賠償!
彩禮也需要退百分之四十多,幾乎是一半。
雖然按照正常來看她還能落下一半彩禮,但這和之前想的完全不同!
可是,憑什麼啊!
很快打開了大綠書,她寫下了新的日記:被痛苦和疼痛包裹,這一切來得太快,爲什麼,我對世界報以微笑,換來的卻是整個世界的惡意呢……
隨後她將自己的事添油加醋地寫好……不用覺得奇怪,每一個人其實都差不多,在網上發這些東西的時候,都會下意識地將自己往好裏說。
這是主觀情緒所支配的。
大概寫完了,夏紫燕發出了一個問題:主動上交工資都能算家暴?
是不是很經典,把中間的概念全部省略,反正你一眼看過去會覺得,誒這踏馬的有問題啊,上交工資肯定不是家暴啊!
所以爲什麼我們總要講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呢。
在這樣的情況下,夏紫燕的這個問題真的是靈魂發問,很快就熱度開始飆升,一些人紛紛開始討論。
“這還能算家暴?一個身體單薄的女孩對男人還能家暴?”
“我不理解這個世界怎麼了,那麼多的家暴男沒人管,現在居然會說一個女孩家暴,真的是服氣!”
如果仔細看就會發現,都是熟悉的論調,挑起對立的,而且很快,相關的案例就被轉到了其他的各大平臺,並且引起了廣泛的討論。
這個案例,可以說對很多人都是耳目一新的,家庭暴力,這是頑疾,是存在於社會和家庭中十分嚴重,但是又很難去處理的問題。
原因有很多,比如在有些暴力毆打情況比較嚴重的案例中,相當一部分人認爲,有時候應該以故意傷害罪來定罪,而不是簡單認定爲家庭暴力。
再比如,很多時候爲了面子,經歷了家庭暴力但是卻不聲張,要麼就是不及時採取報警等固定證據的行爲,導致訴訟家暴舉證難。
所以在發現了這樣一起沒有動手,但卻認定爲家暴的案例,大家都覺得新奇,“軟家庭暴力”這個詞彙很快開始流行。
理不辯不明,事不理不清,除了那些帶節奏想挑起對立的人之外,其他人是都很想知道,什麼樣的情況下,纔會被認定爲家庭暴力!
而在這個時候,很多帶節奏的人發現,這節奏有點帶不動了。
沒辦法,之前水軍那一波抓的人太多了,尤其是那些穿着黑絲,腿毛老長的所謂仙女。
雖然有馬賽克,但是周某人的視頻發出去後還是讓很多人吐了。
以前被影響的一些女孩也清醒了,要就事論事,動輒把個體帶入羣體來攻擊,這本身就是一個很蠢的事。
但就算是這樣,王武城也很快被扒了出來,他的個人賬號已經完全淪陷,到處都是罵聲,罵他根本不是個男人,對自己的妻子居然這麼狠!
小王努力辯駁,但是根本沒用,他說對方家暴,直接被懟,說一個大男人說自己老婆家暴自己,也好意思!
這裏麪點贊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人家姑娘究竟怎麼你了,讓你這麼絕情,不就是對你嚴格了一點,錢給的少了點,至於嗎?
相比起之前,網上直接罵人的情況確實少了很多,畢竟上次某個靚仔做的實在太絕了!
對於很多網友來說,將近五百多人被送了進去,還踏馬的專門拍了視頻來宣傳,殺人誅心啊,殺人誅心!
那個被抓後痛哭流涕的模樣,以及家裏父母到處奔走想讓孩子別坐牢的場景,都讓很多人記住了,網上真的不要輕易罵人……
不單單是因爲這次訴訟,還因爲有了阿毅這個例子以後,很多人都好像覺醒了一樣,說起訴你,真的會去起訴!
因爲他們發現,其實這樣的自訴案件好像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麻煩。
然後又有一些鍵盤俠被送了進去,那些傢伙還都向那個靚仔學習,都拍視頻宣傳,讓人看的頭皮發麻。
所以現在都是小心翼翼的,那種嚴重擾亂生活的事沒幾個人敢做。
也不知道是誰傳出來的,慢慢大家發現,原告的律師居然是方大狀!
一時之間,“方大狀就是最大的訟棍”這樣的言論再次出現,也就是這仨字在網上的威懾力足夠大,所以暫時來說還沒人敢衝泉水。
但也有一些暗戳戳的言論表示,這裏能被認定爲家暴,是不是因爲方大狀和法院的關係呢?
而在這樣的輿論之下,方大狀一句話沒說,周毅也沒說話,終於好像某個時間過去了。
光明區法院沒說話,反倒是最高法的普法賬號發出了最新一期的“以案釋法經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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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字嘿嘿嘿,感謝一手老男人,又一個新手大哥,肥貓物語大哥,文癡大哥,感謝兄弟們的打賞,十點就開始寫了,磨磨蹭蹭一直寫到下午。。真的太磨蹭了。
第三百一十七章 早就有了你們自己不看
“以案釋法”,方大狀以前搞過的那種。
我們雖然不是判例法而是成文法,但並不代表判例對於司法判決就沒有任何意義。
誰也沒想到,在輿論沸騰到了這樣的地步之時,光明區法院沒說話,反倒是最高法會站出來發這麼消息。
當然,最高法並不是單獨發這一個案例的,最高法“以案釋法”經典案例,每一期都會做,而且對於案例的選用,並不會拘泥於時間,像是這一期,案例就有三個之多。
其中第一個是周毅和奇異公司付費超前點播的案件,第二個則是發生在漢南那邊的一個案例,同樣屬於對民法典新增條款的哂谩�
也就是在過去被很多人詬病的“不收錢讓人坐車出了事故還得全額賠”這個問題。
很多人最直接最樸素的理解就是,我是出於好心,所以讓他搭車呢,結果現在出了車禍,我自己損失也很大,還得全額賠他錢?
這怎麼想都覺得不對。
而新的民法典裏就新增了“好意同乘”的相關規定。
“非營邫C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這條規定,從立法上直接確定了“好意同乘”發生事故後的賠償責任。
但是這裏要注意,是“應當減輕”而不是“應當不賠”,你賠還是得賠的,但是不需要都賠,可以減輕。
而這次剛好漢南那邊發生了這樣的事件,在全國範圍內都是第一次,所以被最高法發了出來,作爲“以案釋法”經典案例。
至於第三個,那就是王武城的這個離婚案件,同樣也是民法典對於婚姻家庭規定修改之後的最新適用!
用最高法的話說,該案是首起“婚姻過錯方賠償案”,在過去呢,婚姻中哪怕是有過錯的一方,離婚之時對於財產分割的影響也不大,甚至可以說,基本上沒有什麼影響。
當然你要硬說的話其實還是有一些案例的,比如犯有重婚罪,與他人同居之類的情況之時,或許會有一些精神損害賠償。
且不說這裏面證據收集會有多難,單單就說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這種情況你真的很難說。
因爲我們都知道,出軌通姦一夜情嫖娼家暴之類的,其實才是婚姻中出現問題最多的原因。
這也是讓很多人詬病的一點,說古時候吧,那通姦什麼的發現了要浸豬唬F代社會,各種出軌,完了居然財產該怎麼分就怎麼分,這樣子真的沒道理!
而且注意,這裏說的也是精神損害賠償,因爲當初的婚煙法和相關的司法解釋中並沒有規定過錯方就會少分財產。
但是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方面就有了新規定,過錯方不說淨身出戶,是真的會少分很多財產的。
看到這裏你就能明白,最高法是不會去管你那點吵鬧的,人家把這個案子拎出來當做以案釋法經典案例的重點是過錯方,而不是什麼家暴的認定。
對於家暴的認定,那有着專門的法律,可以說這是很多把“家庭暴力”掛在嘴上的人都不怎麼會去看的一部法律,也就是在幾年前發佈的,反家庭暴力法!
這裏面對於什麼是家暴有詳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