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别秀 第96章

作者:荣小荣

对林秀而言,初二过后,这个年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还是修行更重要一些,朋友一场,他要早点进入无上之境,将李柏樟从苦海中解脱出来。

怎奈何修行是一件日积月累的事情,哪怕是修行的速度再快,也需要时间的积累,如今他的能力上限已经满了,修行速度也固定在六倍,至少一年之内,不会再有什么提升。

除非遇到一种情况,那就是王都天天打雷。

雷霆这个能力,有些特殊。

同样是天阶能力,它不像冰火,需要天天修行,而且上限极高,一个月只要遇到一次雷雨天气,挨上一刻钟两刻钟的雷劈,就抵得上灵音和明河公主一个月的苦修。

但现在是冬天,已经好久没有打过雷了。

春夏打雷的次数会多一些,如果明年是一个多雷之年,他晋级的速度还会再提前一些。

可惜大夏没有天气预报,否则他可以追着雷雨天气走,飞行能力能够弥补速度的缺陷,不知道如果飞到雷云里,效率是不是更高一些。

这几天,阿珂没有再来找过林秀。

也不知道她去哪里了,她总是做一些危险的事情,林秀有些担心她的安危。

看的出来,虽然职业是刺客,但她还是爱美的,林秀还打算下次见到她时,送她一瓶香水呢。

过年这几天,凝香斋在王都彻底火了。

甚至比最鼎盛时期的红泥居还要火。

女人的消费能力,果真不可小觑,林秀,李柏樟,薛凝儿以及贵妃娘娘,在这短短的几天里,就大赚特赚。

高额的利润,甚至催生出了黄牛产业。

他们排队买到香水后,并不是自己用或者送人,而是高价倒卖给其他人,李柏樟已经让户部司彻查这种行为了。

大过年的,户部司这种衙门,本来是不开衙的,但因为是秦王殿下的命令,他们也只好咬牙加班。

凝香斋,林秀和薛凝儿正在数钱。

即便是豪门出身的薛凝儿,在数完一沓沓银票后,也忍不住道:“仅仅昨天一天,我们就赚了五万两银子……”

这个数字极为惊人,虽然年节这几天,人们消费欲望高涨,各大店铺的货物都卖的很好,但也远不如凝香斋。

林秀和薛凝儿开心的数着银票,外面忽然传来吵闹声。

林秀回头看了一眼,问道:“外面怎么回事?”

一个小姑娘跑进来,说道:“林大哥,薛姐姐,外面有人因为排队的事情,打起来了。”

凝香斋每天的货源有限,先到先得,排在后面的,只能等明天,几乎每天都会因为排队插队的问题发生几起冲突。

林秀和薛凝儿走出去的时候,看到赵轩和另外一个年轻人扭打在一起。

那年轻人身边还有两个帮手,其中一人明显是异术能力者,他操控着从地上生长出的几根藤蔓,绑住了赵轩的双腿,极大的限制了他的行动。

一个打三个,赵轩显然处于弱势,看到林秀时,他眼前一亮,立刻道:“喂,姓林的,快来帮我!”

林秀淡淡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向店铺内走去。

薛凝儿诧异道:“那好像是赵家的小公子,你不去帮他吗?”

“为什么要帮他?”林秀摇了摇头,说道:“我和他又不太熟……”

第122章 赵灵珺

林秀这个人,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人敬他一尺,他敬人一丈,有人蹬鼻子上脸,他也不惯着。

他连谁对谁错,谁先动手都不想问,因为这与他无关,王都街头打架斗殴,这是禁卫该管的事情。

事实上,很快的,几人就被禁卫带走了,即便是过年,清吏司每天也有一位主事值班,不过就算到了清吏司,他们也只能和稀泥。

片刻后,赵府。

样貌本来很英俊的少年,此刻脸上却青一道紫一道,他的母亲一边给他上药,一边心疼道:“怎么刚回来,就和别人打架了……”

赵轩不服道:“这根本不是我的错,是他们插队,我只是看不过,说了他们两句,也是他们先动手,我才反击的……”

“好了好了……”忠勇伯夫人帮他上好药,说道:“这是是王都,不是在外面,你以前的性子要收敛一些,要不然下次还会吃亏。”

说起这个,赵轩就一脸气愤,说道:“我被那几个家伙合起来欺负的时候,那林秀就在旁边看着,也不帮我,娘,大姐真的能嫁给这样的人吗?”

“住口。”武安侯看了他一眼,说道:“若要人敬,需先敬人,你有没有想过,你是怎么对别人的,别人凭什么帮你?”

赵轩一时无语,倔强的扭过头,对那个除了长得好看,没有其他优点的家伙,一点儿好感都没有了。

不多时,夫妇二人离开房间,来到院子里。

武安侯问道:“灵珺快回来了吧?”

武安侯夫人道:“刚刚收到信,应该就在这几日了。”

武安侯轻叹口气,身边的妇人问道:“老爷叹什么?”

他沉默了片刻,说道:“我原本以为,林秀性情温和,应该是逆来顺受的性子,但现在看来,他虽无傲气,却有傲骨,灵珺的性格,你我都清楚,他们夫妻二人在某方面是一样的骄傲,我想象不到,他们成亲之后,会是什么样子……”

……

梨花苑。

每当焦虑或者心烦意乱的时候,林秀就会来彩衣这里。

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这里总能带给他内心的安静。

彩衣此刻在登台献唱,林秀一个人在房间里等她。

自从她意识到自己觉醒了异术,并且开始有意识的修行后,她的声音就越来越动听,也越来越有魅力,梨花苑的生意,比林秀第一次来的时候,好了不知道多少。

以前楼里总是稀稀落落的坐着几桌客人,如今林秀每次来,整个大堂,只有几个空位,有时候,甚至还有客人是站着听的。

他们当然是冲着彩衣来的。

她以前就是梨花苑的头牌,现在更胜往昔,甚至在王都的戏曲界,也有些不小的名气,甚至有人是从其他几个城区过来,刻意听她唱曲的。

东城令吴文远无疑是很会做事的,梨花苑每天从开门到关门,都有捕快在门前巡逻,听班主说,最近也有其他戏楼的对手嫉妒她们的生意,以及一些不规矩的客人,想要来闹事,但往往还没有闹起来,就被捕快们带走了。

楼下,彩衣刚刚唱完一曲,行礼致谢之后,下方便传来一阵阵喝彩声。

“好听!”

“再来一曲!”

“再来一曲,再来一曲!”

……

楼里这些日子客人明显多了许多,彩衣本来是打算再唱一曲的,但刚才已经看到一道身影上了楼,心思早就不在这里了,对众人道:“感谢大家的厚爱,只是彩衣方才已经唱了许久,有些累了,嗓子也有些许不适,还请大家容许彩衣休息片刻再登台。”

再次对众人施了一礼,她便离开了戏台。

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已经在哪里等了很久,见彩衣下来,急忙走上前,说道:“彩衣姑娘,我上次说的,你再考虑考虑,你要是觉得每月五十两银子太少,还可以再商量,我给你翻倍,一百两,一百两够了吧……”

彩衣后退两步,与他保持距离,说道:“抱歉,彩衣是戏子,只会唱戏,其他的事情,还是不要再提了。”

班主拦住了那中年员外,彩衣走到二楼,推开一处房间的门,轻声道:“公子,你来了。”

林秀笑了笑,说道:“楼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了。”

彩衣走上前,说道:“都是托公子的福,如果不是你教我修行异术,恐怕我们这小戏楼,早就开不下去了。”

林秀没有再说什么,从袖中取出一个透明的小瓶,递给她,说道:“这个送你。”

那瓶身通体透明,似是由水晶打造,里面有着琥珀色的液体,彩衣看着这水晶瓶,连美目都稍微睁大了一些,问道:“公子,这,这是凝香斋的香水吗?”

这几日,凝香斋所售卖的一种叫做“香水”的东西,可谓是风靡王都。

据说只要将其滴在手帕上,随身携带,身体一整天都会芳香袭人,比香囊要好用多了。

有哪个女孩子能拒绝这种香香的东西,但香水的价格十分昂贵,仅仅是一小瓶,就要一百两银子,普通女子根本买不起,只有那些豪门贵妇,大家千金才有可能拥有。

林秀点了点头,说道:“打开闻一闻,看看是不是你喜欢的味道,如果不喜欢的话,我再给你换一瓶。”

彩衣连连道:“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一百两银子,她要唱多久的戏才能赚到……

林秀将那瓶香水放在桌上,说道:“收下吧,每次来这里听曲,你也不收我的银子,你若不收的话,下次我倒是不好意思来了。”

彩衣闻言,踌躇片刻之后,只好将香水收下,微笑说道:“这么贵重的礼物,公子以后可要常来,就算每次算一钱银子,也要来一千次才不会亏……”

林秀活了两辈子,似乎大多数时候,都是不用为钱发愁的。

只是几瓶香水的银子,就能听彩衣唱曲一辈子。

而凝香斋开业之后没多久,他欠李柏樟的五万两银子,就全部都还清了。

李柏樟在王都新买了一座宅子,虽然也在东城,但是距离秦王府很远,一东一西,坐马车都要好一会儿。

宅子不大,只有三进,可能还没有秦王府的一个花园大,但李柏樟却很喜欢,新宅的一应家具,布置,都是他亲力亲为,亲自采办的。

林秀很能理解这种感觉,秦王府虽大,但却不是他的家。

心安处才是家。

李柏樟要布置新房子,林秀和薛凝儿也被他抓了壮丁。

薛凝儿是女子,审美自然要比林秀和李柏樟两个大男人好,对于一些花花草草的摆放,家具的布置,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

这些东西由她布置,的确要比林秀和李柏樟布置的看起来顺眼的多。

薛凝儿在摆弄院子里的花草,林秀看向李柏樟,问道:“你以后难道真的不回王府了?”

李柏樟道:“就说本王要修行,每月回去几次便好。”

林秀很感慨,他才多大年纪,婚姻却已经名存实亡。

这时,李柏樟看向林秀,说道:“要不你把旁边的宅子也买下吧,我觉得你以后用得到,我还能经常找你喝酒。”

林秀摆了摆手,说道:“不需要。”

李柏樟这混账,明显是在给他制造婚前焦虑,但说实话,林秀的确有些焦虑,因为赵灵珺快回来了,她一回来,两人的婚事立刻就会提上日程。

今天是元宵佳节,又是李柏樟的乔迁之喜,林秀和薛凝儿给了帮了一上午的忙,中午他打算在摘月楼设宴,感谢他们。

说是设宴,其实一共也就他们三个人。

元宵佳节,可以算作新年的最后一天,过了今天,一切都会回到正轨,各司衙门正常运转,百姓们也该开始为新一年的生活忙碌。

林秀和李柏樟薛凝儿走在街上,一边闲聊,一边向摘月楼走去。

某一刻,李柏樟目光不经意的一撇,看到前方不远处的一道人影,说道:“咦,那不是灵音姑娘吗,要不要叫上她一起……”

林秀也抬头望去,在前方十几步远的地方,看到了灵音。

今天的灵音,让林秀十分惊讶。

她给林秀的感觉,永远都是不苟言笑的酷酷样子,今天,林秀终于看到了她的另一面。

她挽着一个人的手,将脑袋靠在她的肩膀上,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林秀从未想过,灵音也会有小鸟依人的一面。

被她挽着的,是一名女子。

女子的个头比灵音稍微高了那么一些,两人走在一起,就是王都街头最美的风景,吸引了无数路人的视线。

女子容貌极美,说倾国倾城有些夸张,但面如凝脂,唇若点樱,眉如远黛,眸若秋水,这些形容美人的词语,也都能用在她的身上。

她的头上,戴着一只金钗,钗头是一只薄如蝉翼,栩栩如生的孔雀,随着她的走动,孔雀的翅膀轻轻颤动,振翅欲飞。

那是林秀送给灵音的。

而她被灵音挽着的手腕上,也戴着一只翠绿的玉镯。

这也是林秀送给灵音的。

看到她的第一眼,林秀就知道这名女子是谁了。

李柏樟和薛凝儿也知道。

李柏樟看了看林秀,说道:“我想,这顿饭,还是下次再请你们吧……”

看到这女子的那一刻,薛凝儿红润的脸色,逐渐变的苍白,她咬了咬嘴唇,低声道:“我忽然想起来,家里还有些事情,我先回去了……”

虽然她很想陪在林秀身边,但她也知道,这样的机会,再也不会有了。

因为比她更有资格陪在林秀身边的人出现了。

李柏樟和薛凝儿都走了,赵灵音挽着那女子,也走到了林秀身边。

见到赵灵珺之前,林秀心中还有些紧张和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