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0:從豬仔到地下皇帝/九兩金 第429章

作者:是我老貓啊

  總會也好,致公堂也罷,在他地盤的邊緣都有產業,常年駐紮著整隊的打仔,不是為了防他還是為了防誰?

  陳九之前在海岸區的事務所辦公的時候,沒見有一個人防著他。

  他自己坐在那,就讓整個海岸區噤若寒蟬。

  於新對陳九,有一種近乎本能的、深入骨髓的懼怕。

  他實在太過了解,以至於敬畏,甚至膽寒。

  陳九的目光,似乎總能看穿他於新心裡最深的野望。

  “接著跳。”於新吐出一個菸圈,聲音低沉。

  他面前的地毯上,兩個赤裸的白人姑娘正隨著樓下樂隊傳來的、有些失真的華爾茲舞曲笨拙地扭動著。一個是金髮,一個是紅髮。在這片土地上,一個華人能讓兩個“洋人姑娘”如此取悅自己,這本身就是權力的極致體現。

  於新喜歡這種感覺。他喜歡這種將“白鬼”踩在腳下的掌控感,這能暫時麻痺他心中對陳九的恐懼。

  他端起一杯威士忌,目光卻越過舞動的肉體,投向窗外濃重的夜霧。

  兩年了。

  陳九坐鎮香港,處理亞洲事務,已經整整兩年了。

  這兩年,是於新最快活、也最忙碌的兩年。他像一隻貪婪的碩鼠,揹著總會和致公堂,利用巴爾巴利海岸這兩條街的龐大現金流,做了一件足以讓他掉一百次腦袋的大事。

  他透過自己的渠道,從東亞源源不斷地“進口”走投無路的亡命徒——他們不是那些被賣了“豬仔”契約的苦力,他們是真正的悍匪、殺手。

  他將這些人秘密送往東海岸——紐約、波士頓、費城。

  在那裡,他用洗乾淨的錢開設了新的賭場、鴉片館和妓院。

  他給這個新的組織,取了一個全新的名字——萃勝堂。

  萃勝,取“精華”之意。這是他的精華,他的心血,他未來的王牌。

  合勝堂是他的軀殼,是他在舊金山的面具,是陳九和總會眼皮底下的一條“好狗”。而萃勝堂,才是他於新真正的靈魂,是他擺脫加州這片泥潭,去東部稱王做祖的利劍。

  東部沒有總會,更沒有陳九。那裡是一片新的處女地。

  只有一些恪守陳九留下來的規矩的家犬,在東部開設致公堂分堂,做些貿易,小本生意。

  等萃勝堂站穩了腳跟,他於新就會毫不猶豫地拋棄舊金山的一切,撕破臉皮,去東部做真正的“華人之王”。

  “噹啷。”

  杯子被重重放在桌上。

  金髮姑娘嚇了一跳,停下舞步。

  於新沒有看她,他的眉頭微微皺起。他聽到了門外熟悉的、急促的腳步聲。

  “滾出去。”他低吼道。

  兩個洋妞如蒙大赦,慌忙撿起地上的紗衣,消失在門後。

  房間裡只剩下雪茄的餘煙和外面的雜音。

  門被敲響。

  “進來。”

  門開了,一個精瘦的漢子閃身進來,是他的心腹“瘦猴”阿輝。阿輝是專門負責盯梢總會動向的。

  “爺,”阿輝的聲音壓得極低,帶著一絲掩飾不住的顫抖,“總會那邊,剛收到香港的急信...”

  於新的心臟猛地一緊。他緩緩轉過身,眼睛死死盯住阿輝:“說。”

  “九...九爺...他...”

  阿輝嚥了口唾沫:“他...已經動身了。搭的是‘太平洋皇后號’郵輪,三天前...已經啟程。”

  於新只覺得一股寒氣從尾椎骨直衝天靈蓋。

  太平洋皇后號,從香港到舊金山,最快的航程是十五天。

  三天前啟程...

  這意味著,最多還有十二天,陳九就將踏上舊金山的碼頭。

  他不是應該在香港開疆拓土嗎?為什麼突然跑回來?!

  於新臉上的血色瞬間褪去。前一秒的驕奢淫逸、帝王般的享受蕩然無存。

  幾秒後,他的眼神重新變得鎮定。

  “跟我走。”

  他抓起搭在沙發上的大衣,大步流星地走向門口。

  “爺,去哪?”

  “回堂口!”

  ————————

  合勝堂總堂。

  這裡隱藏在一條毫不起眼的巷子裡,門面是一家冷清的小酒吧。於新的馬車穿過巴爾巴利海岸的喧囂,停在了後門。

  總堂的地下室,才是合勝堂真正的核心。

  這裡沒有奢華,只有壓抑。

  長條桌旁,已經坐著四個人。這是於新“東進計劃”的絕對核心。

  左手第一位,是合勝堂的“白紙扇”,人稱“六指”的黃先生。他負責所有的賬目和髒錢。

  第二位,是紅棍“瘋狗”強。東海岸的開拓,以及那批亡命徒的訓練,都由他負責。

  第三位,是陳松。他負責舊金山與東部萃勝堂之間的所有秘密通訊。

  第四位,就是剛剛報信的阿輝。

  於新走進來,沒有坐下,而是徑直走到關公像前,拿起三炷香,點燃,深深拜了三拜。

  他轉過身,臉上已經看不出絲毫的煩躁。

  “各位。”他開口,聲音沙啞而有力,“我們沒有時間了。”

  他環視一圈:“九爺,陳九,提前回來了。最多十二天,他就會到舊金山。”

  “什麼?!”

  “瘋狗”強立刻急了:“大哥,他怎麼這時候回來?紐約那邊剛開張,我們…”

  “閉嘴!”於新厲聲喝斷他,“我叫你們來,不是聽你們抱怨的。”

  他走到桌邊,雙手撐著桌面,身體前傾,

  “六指,”他看向黃先生,“這個月,巴爾巴利這兩條街,流水多少?”

  黃先生扶了扶他的金絲眼鏡,顫聲道:“新哥...這個月生意好。刨去給總會和九爺那邊的規費,我們...我們私下存的,大概有...八萬美金。”

  “阿松,”於新轉向聯絡官,“紐約那邊,上個星期遞來的訊息是什麼?”

  陳松立刻起身:“大哥。已經按您的吩咐,在紐約華人社羣的勿街(Mott Street)和擺也街(Pell Street)拿下了三個據點。兩個番攤館,一個煙室。但是...東部的安良堂和協勝堂已經注意到我們了。安良的總理,不好惹。”

  “不好惹?”於新冷笑一聲,“我於新就好惹嗎?”

  “瘋狗!”

  “在!大哥!”

  “我們手裡,還能動用的新人,有多少?”

  “新人”是指那些偷渡而來、沒有在總會登記過身份、隨時可以“消失”的亡命徒。

  “瘋狗”強咧開一個殘忍的笑容:“大哥,我剛送一批人去紐約回來,那邊現在有八十四個好手,還有一百多個幫閒。舊金山這邊,剛‘下船’的,還有三十個。個個都是敢殺敢剮的好手!”

  “好。”

  於新直起身子,在煙霧繚繞的密室中來回踱步。

  陳九就像一座大山,壓在所有人頭頂。他們在於新的帶領下,在這座大山的陰影裡,偷偷挖了一條通往東方的隧道。

  為了防止走漏風聲,也為了一戰功成,這批人手是他非常小心地收集,訓練,才陸續送到東海岸的。

  東海岸的局面剛剛開啟,陳九就要回來.....

  沒有人比他更清楚陳九的可怕。那不是一個“人”,那是一座山。當年在巴爾巴利海岸,在舊金山碼頭,陳九用鐵腕和鮮血奠定了自己的地位,那種雷霆手段下的屍骨,那種殺人如麻的回憶,於新至今記憶猶新。

  他之所以敢另起爐灶,就是因為陳九離得太遠了。

  他以為自己還有時間。

  他背地裡招募亡命徒,大搞鴉片走私,成立萃勝堂……這一切,在陳九的規矩裡,都是“死罪”。

  他很清楚,自己這些年積極參與華人總會事務,捐錢修路、建醫院,在那些總會的理事面前裝得像個“慈善家”,都只是障眼法。這種障眼法,騙得過總會,但騙不過陳九。

  現在,這座山要回來了。

  六指和其他頭目們都焦躁地等著,汗水從他們的額頭滲出。

  “爺……您說句話啊!

  “要不……我們把東部的生意停了?把人解散了?”

  “停?”於新終於開口了,他的聲音很輕,

  “傻強,你現在去紐約,能把那些亡命徒都勸回家種地嗎?你能把吃進嘴裡的鴉片生意再吐出來嗎?”

  “那……”

  “慌什麼?”於新站了起來。

  “他回來,是事實。”於新的聲音恢復了往日的鎮定,甚至帶著一絲冷意,“但他離開這裡太久了。”

  “他以為舊金山還是他走時的舊金山嗎?”

  於新轉過身,他的目光掃過每一個人。

  “他以為巴爾巴利海岸還是那個小泥潭嗎?他不知道,這幾年的錢,像洪水一樣。他也不知道,我們在東部,已經不是幾十個斧頭仔,而是幾百條槍!”

  他的話語中有一種奇異的魔力,讓眾人顫抖的心稍微安定了下來。

  “於爺,那我們……”

  “阿松,”於新看向那個雜役,“你回去,繼續盯緊總會。弄清楚他這次回來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瘋狗。”

  “在!”

  “你,”於新指著他,“立刻回東部。把控好萃勝堂的爛仔,從今天起,所有生意轉入地下,別和致公堂還有其他堂口鬧事。任何人敢在這個時候惹是生非,直接殺了!”

  “是!”

  “還有,”於新頓了頓,“六指,你把賬目做乾淨。從萃勝堂的賬上,湊十萬美金出來,用我的名義,捐給舊金山華人總會。”

  “十萬?”黃六指倒吸一口氣。

  “對。”於新露出微笑,

  “就說,是巴爾巴利海岸的華人兄弟,感念陳九先生多年為華人奔走,特意籌集的‘歸鄉賀禮’。”

  “他不是要改善唐人街嗎?我們幫他改。”

  “他不是要辦善堂嗎?我們幫他辦。”

  “他要名,我們就給他名。”

  於新走到瘋狗面前,輕輕幫他整理了一下衣領,他的動作輕柔,眼神卻充滿壓力。

  “九爺回來了,是好事。我們這些做兄弟的,自然要……風風光光地迎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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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紐約。

  煤氣燈的光暈,勉強照亮了下城第六區的泥濘。這裡是城市繁華的邊緣,也是紐約華人社羣的心臟。

  莫特街。

  美國人稱這裡為“異教徒的巢穴”,但對住在這裡的兩千多名華人來說,這裡是避難所。

  晚上九點,一輛黑色的四輪馬車碾過溼漉漉的鵝卵石,停在了莫特街18號的門口。馬車伕是個愛爾蘭人,他輕蔑地朝街角吐了口煙沫,但絲毫不敢耽擱,立刻跳下來,恭敬地拉開了車門。

  一隻擦得鋥亮的牛津鞋踏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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