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囚徒到司辰 第7章

作者:萝卜丸

  他用盡最後一絲力氣轉動眼球,看向金髮青年,不知道對方怎麼看出自己的僞裝,旋即戛然斷了氣,這一次確確實實是死了。

  吉蘭冷漠地卸下空彈夾,隨手扔掉。又從兩個警員的身上補充一番彈藥,這才快步跑了出去。

  穿過另一條走廊過道後,他在拐角途徑之前的審訊室,繼續往前,來到了警署大廳。

  這裏遍佈上世紀初的西式裝飾,辦公桌前空無一人。

  吉蘭瞥了眼掛鐘旁印刷的牆歷,上面顯示着:

  曙光1926年,6月20日,禮拜日。

  最頂端,還有一行大字“向偉大的元首凱撒致敬”,旁邊配有黑底白紋的“X”圖案標識。

  他很快收回目光,嘭的一聲撞開警署大門,來到了外面的街道上。

  這是一條老式街道,十幾米寬的石板路以供馬車行駛來往。

  街道兩側種着高大的烏桕樹,紅黃色澤的樹葉在微風中婆娑作響,這也是“紅樹街”的由來。

  警署所在的左右,鱗次櫛比排列着三四層樓高的居民樓,對面則是一些商鋪,只是天色尚早,還未開門營業。

  此時天矇矇亮,約莫六點的樣子。

  四周一片安靜,整條街上都看不見半個人影,只有極遠處的個別治安員正打着手電在巡邏。

  吉蘭環顧一圈,迅速鑽進了一側的巷道里。

  後背緊靠着牆,深呼吸,新鮮的自由空氣讓他的內心莫名平靜了下來。

  他開始思索自己接下來該何去何從。

  這裏明顯是一個不同於自己所熟知的近代社會,更像是某個上世紀的西方國度,可實質上卻又似是而非。

  限於原身的狹隘見識,吉蘭只知道自己身處的城市名爲“布拉克市”,隸屬不萊梅帝國,喀蝸州大森林區。

  但除了當地幾條貧民街區和富人區外圍地帶,他對外界所知甚少。

  原身“吉蘭·伊洛斯”在貧苦的單親家庭中長大,母親一個人拉扯他到十五六歲後,某天突發惡疾去世,沒有留下什麼遺產。

  他自己也沒讀過什麼書,更無一技之長,所以爲稚妫缭玳_始混跡在橡木幫的底層,認識的人也多爲幫派成員。

  雖然橡木幫內部相當團結,老大盧卡斯·帕爾更是認識當地貴族路易斯家族的大人物,但吉蘭並不認爲自己有這個面子,能讓首領庇護自己。

  而且他犯的事太大了,橡木幫還不一定能護得住。

  ‘我作爲死刑犯越獄,還殺了那麼多人,警署絕對不會輕易放過我。’

  吉蘭垂下眼簾。

  略作思索後,他便按照記憶中的印象,轉身朝家的方向跑去。

  他打算收拾一下家當,然後找機會逃離這裏。

  爲求活命,他唯有逃。

  然而,在警署對面的一棵烏桕樹下,一個鬼鬼祟祟的人影探出頭來,望向吉蘭的背影。

  這是個穿罩衫戴軟帽的瘦小少年,臉頰遍佈雀斑。

  “吉蘭竟然逃出來了?!”他臉色一喜,旋即目露憂愁。“可是警署最近嚴抓私酒,伊洛斯恐怕還會被那羣該死的‘鮑比’追捕,我必須馬上將這件事告訴盧卡斯老大,只有他能救伊洛斯。”

  呢喃着,少年摁着頭頂的軟帽,低着頭跑遠。

第9章 回家

  宛如灰薄紗一般的天色下。

  一名身穿條紋罩衫的金髮青年悄悄進入了紅樹街最末端的住宅區。

  大片簡陋的平房毫無條理地坐落四周,門窗大多破損不堪,屋外一根根細繩上懸掛着以褐色黑色爲主的無領衣物,隱約間,還能聽見孩童的哭鬧聲與女人不耐煩的叫罵。

  這裏是布拉克市出了名的貧民窟之一,只有社會最底層的傢伙纔會住在這裏,不爲別的,只爲那低廉到6芬尼的月租金,便足以吸引大部分窮人。

  即便這裏秩序混亂,生活廚餘垃圾隨處可見,臭氣熏天,連治安員都不願過來巡邏,但也起碼算是一處遮風擋雨的窩。

  當地議會的政策不允許夜間有人露宿街頭,所以流離失所的乞丐們,往往會選擇在白天睡覺,晚上則躲到垃圾場乃至城市偏僻的角落,不是被人打罵,就是患上惡疾,說不定哪天就橫死暴斃。

  比起那些可憐人,這片住宅似乎已經是天堂。

  畢竟在普羅大械挠^念裏,“住宅”是抵禦“瘴氣”的一道屏障。

  ‘這世間充斥着“瘴氣”污穢,若不以房屋與衣物進行隔離,人就會倒黴,甚至患病發瘋。’

  吉蘭看着眼前熟悉的住宅區,記憶深處翻湧,不自覺想起了母親嚴肅的面孔,與那一遍又一遍不厭其煩的告誡。

  ‘記住,伊洛斯,男士出門在外,一定要注重穿着的一體性,尤其要佩戴帽子,男士的帽子如同女士的妝容,必不可少!’

  可上輩子作爲從小接受科學教育長大的新時代青年,吉蘭面對萬事萬物,都習慣性使用科學思維進行分析,對此,他卻搖搖頭。

  ‘這個時代的人真迷信。’

  暗道一聲後,吉蘭快步來到了住宅區的角落,找到了自己的家。

  這是一棟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平房,四四方方,如同一個磚石砌成的水泥盒子。

  生鏽的鐵門有些鬆動,斜垮着封閉入口,如一位年邁的守衛,在生命最後時刻依舊倔強地履行着自己的職責與使命。

  吉蘭循着記憶,在屋外一盆枯萎已久的盆栽中翻找幾下,取出了一枚鑰匙。

  他拿着鑰匙,將其插入鐵門鎖孔,輕輕扭動。

  咔。

  鐵門被打開,吉蘭閃身進去,反手將門關上。

  貧民窟是沒有配備瓦斯計費器的,這裏的窮人也用不起瓦斯燈和私人竈臺。

  吉蘭摸黑找到了抽屜裏的火柴,點亮了桌臺上的蠟燭。

  隨着火光照亮,吉蘭看清了環境。

  他的家不大,只有二十平米的樣子,沒有盥洗室與廚衛,故而洗衣做飯上廁所都需要去外面的公共區域完成。

  除了一張硬木牀外,就只有一套桌椅。

  這套桌椅陪伴了吉蘭將近十年的時光,它不單單是母子倆用餐的餐桌,亦是母親手工製鞋的工作臺。

  令吉蘭印象最深的,便是母親死的那天,還是一如既往地坐在椅子上,手裏攥着皮革與銼子,髒亂的桌面擺着鞋楦與一捆捆的鞋幫。

  臨死,依舊沒有做完那一雙只值2芬尼5梅郎的廉價皮鞋。

  屍體卻是已經冰涼發硬。

  吉蘭經過短暫回憶後,環視一週,緊接來到牀邊,抬腳就將十幾個玻璃酒瓶踢翻,然後一把掀起那髒亂的棉被牀單。

  他在底下找出了一個鐵盒。

  打開後,裏面露出些許硬幣與紙鈔。

  這是“吉蘭·伊洛斯”的所有存款,共計4凱撒16芬尼9梅郎,還有幾個零散的普萊士小硬幣。

  在不萊梅帝國,這是法令認可的,且唯一流通的貨幣體系。

  價值最高的爲“凱撒”,不論紙鈔還是硬幣上,都印有帝國元首凱撒·吉德的頭像,又因紙幣貼有金箔紙,以及硬幣成分多以黃金構成,故而還有“金凱撒”之稱。

  其次爲“芬尼”,印有傳教士頭像,以銀箔紙鈔與銀幣的形式流通,又名“銀芬尼”。

  最普遍的貨幣則是“梅郎”,上面印有騎士頭像,紙鈔平平無奇,而硬幣成分則以黃銅爲主,又名“銅梅郎”。

  普萊士只有硬幣,指甲蓋大小,主體材質爲鋼芯包鋁,正面印有代表不萊梅帝國的“X”標識,背面則是天秤的圖案。

  ‘這天秤圖案,應該是象徵着“鹽與公正女神”的“白雪女士”,帝國商會信奉着這位神祇。’

  吉蘭過往的記憶讓這一刻的認知加深。

  1凱撒相當於20芬尼,而1芬尼則等同12梅郎,至於普萊士,則差不多是1/2梅郎的價值。

  但“凱撒”從來都不是窮人,乃至普通工薪階層的常用貨幣。

  原因無他,“凱撒”的價值遠超於他們的日常收入與開支。

  據吉蘭所知,一般工人的週薪只有5芬尼左右,年薪約莫在12凱撒到15凱撒之間,至於貧民窟的這些居民,收入比這個還要更低。

  吉蘭的母親沒日沒夜地製作皮鞋,一個月最多也只有15芬尼的收入。

  “唉,都是苦命人。”

  吉蘭看着鐵盒子裏的錢,不由嘆了口氣。

  這筆錢並不少了,是原身這些年爲幫派辛苦效力所攢下的,其目的不過是想爲他的母親買一塊體面的墓碑,然而卻遠遠不夠。

  爲此原身甚至被抓捕到警署,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這筆錢我先拿走了,若以後還有機會,我一定會回來彌補這個遺憾。’

  吉蘭緩緩蓋上了鐵盒。

  ‘這是作爲男人不能忘記的債。’

  他深吸口氣,脫下了身上染血破損的衣物,露出白皙瘦弱的身軀。

  走到帶有裂痕的全身鏡前,吉蘭第一次看清了自己的樣子。

  金髮,凌亂散落額前,斜條直眉,睫毛略長,深藍眼睛,鼻樑挺直,臉頰消瘦卻有對稱立體感。即便左臉的一道傷口破壞了這種整體性,但又增添了些許凶煞之氣。

  ‘還蠻帥的。’

  吉蘭對準鏡子露出一絲微笑。

  卻不知爲何,這笑容顯得有點獰惡。

  緊接着,他簡單檢查了一下自己的身體,發現各處都有挫傷和擦傷,青紅髮紫,好在左腿的槍傷已經結痂癒合,讓其再一次驚歎鍊金藥品的神奇。

  吉蘭瞥了眼鏡中的自己,滿意地點點頭。

  發育也很正常,甚至有些地方超標,就是整體不夠健壯,顯得弱不禁風。

  隨後,他換了套乾淨的黑色罩衫,外加格子長褲。

  看着牀頭的一頂米色軟帽,吉蘭略作猶豫,最終還是拿起了它,畢竟這可以遮掩自己的樣貌。

  而且這個時代的男士,不論貧窮富有,出門在外都會戴帽子,若是自己不戴反而引人注目。

  當吉蘭取走帽子後,一個老舊的相框卻從下面滑落了出來。

  ‘嗯?’

  他拿起相框一看,低飽和色彩的模糊照片上面是位金髮貌美的女子,相當年輕,手裏還抱着一個嬰兒。

  ‘這是母親阿曼達·伊洛斯年輕時的照片,懷裏的嬰兒是我。’

  吉蘭記起了些許,略作思忖後,選擇順手將這張相片也帶走。

  他找了個破舊的手提包,將裝錢的鐵盒、相框、彈夾與銀色立方體統統裝進去,魯格手槍則別在腰間,方便及時取用防身。

  然後拎着包,打算轉身離開。

  可就在這時,鐵門卻被人從外面敲響。

  咚咚咚!

  吉蘭眼神猛地一凝,迅速拔出手槍。

第10章 橡木

  原身平日和鄰里街坊並無過多交流,而那些人知道他是幫派的混混,也不願親近。

  ‘所以這麼早又會有誰來找他?是警署的追兵嗎?’

  吉蘭眼神一凝,緩步走到門口。

  他側過身躲在牆後,朝天抬起持槍的手,沉聲道:

  “誰?”

  “伊洛斯,是我,莫米爾。”門外傳來了一個年輕的聲音,對方又補充道:“還有幫派裏的兩位兄弟,就連蘭道夫大哥也來了,老大知道你被那羣‘鮑比’抓了,很是擔心,所以讓我們過來幫你。”

  吉蘭眯起眼。

  這個莫米爾是橡木幫裏和他關係最好的成員,年紀不大,只有十七,比他還要小三歲,性格單純,爲人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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