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那就继续。”
“你是一个狐朋狗友。”
“这样的朋友才有意思,我讨厌良师益友一样的朋友。”
“我也讨厌啊。”
……
“回去吧。”
“好,再送送。”
……
“已经到咸阳桥了。”
“好,我目送陛下过桥……”
“没有好诗词送我吗?”
“没有,此时有些才疏学浅……”
“也是,情到深处,无言以对才是真的。”
“陛下,上桥吧。”
“云初,我死之时你来送我……”
云初挥手送别了李治,直到李治的车马大队消失在视野中,才拨转乌骓马的马头,信马由缰地任由乌骓马带他回家。
再一次回到长安,云初坐在马上看了许久。
长安城如同以往一样繁华,进出城的人很多,从金光门这座城门进出的大多是富贵人家,所以,马车就多起来了,天气还不算暖和,所以看不到春衫单薄的士子,只有身着薄裘的富人。
这些人之所以会穿上薄羊皮袄,完全是因为城外的春播开始了。
说起来很可笑,城外的土地上居住的人,反而没有多少土地,倒是那些居住在城里的人,他们偏偏是城外土地的所有者。
云家也一样,靠近曲江这边的土地只有两百亩,二十年前是这些土地,二十年后,还是这些土地,期间,虞修容想过无数的办法,想要增加云家在曲江的土地,都没有达成目的,倒是在灞上,云家拥有土地将近四千亩。
当年,皇帝重新颁布了租庸调,号令豪族们将自己门下的土地分封出去,结果,一些很蠢的人没有遵从,被皇帝找了好多种理由给杀了,人死了,土地自然也被分掉了。
但是呢,还有更多的豪族们确实把自己名下的土地给分出去了,可惜,土地被封出去了,这些土地依旧由豪族说了算,分了等于没分不说,还把土地的产权弄得更加的错综复杂。
导致云初想要给土地确权,都没办法进行。
云家私人购买的田地其实只有两百亩,灞上的四千亩土地属于封地,也可以说,云家大概是大唐拥有私人土地最少的一个家族,就连刘仁轨这样清廉如水的家伙,除过封地之外,在河洛也有私产两千多亩地,虽然这些私产的持有者是刘氏家族,真正说了算的却是刘仁轨本人。
那些豪族就是这么干的,多年的太平时光,导致豪族人口暴涨,不论有多少土地其实都不够他们吞噬的。
豪族的生活比普通百姓更加的有保障,不论是新生婴儿的诞生率,还是成活率,抑或是接受教育的程度,都远胜平民百姓。
等他们的丁口数量达到一个临界点,就到了人家争夺天下的时间了。
这种例子史书上有很多,说不上是王朝更替的罪魁祸首,还是保持大汉一族兴替的好事。
云家不成,距离那些豪族还有很远很远的路要走,不过,云初如果遵从养母塞来玛的建议的话,二十几年下来,云氏怎么也该有几十口子人,再过百十年,一次纠集几万姓云的共谋大事也算是有点基础。
长安城的现状跟云家很像,地位很高,发展还跟快,就是人口不足。
大唐城市人口只占总人口数量的一成,甚至还不足,其余九成多的人口都是农户,就算云初把长安城里的城市人口经济发展到极限,只要跟全大唐的人口经济平均一下,就会发现,长安发展了,等于没发展。
云初进城,回到万年县官署的时候,许多日不见的大忙人周兴突然出现在了他的官廨里。
“你要走了吗?”
周兴拱手道:“回洛阳述职。”
“你的职有什么好叙述的,他们喜欢听你杀了多少人吗?”
周兴叹口气道:“在长安杀人杀的少了,以至于,皇后,太子都对我不怎么满意。”
“你回去之后会被处决掉吗?”
周兴摇头道:“不会被处决,应该会把我放在一个闲散职位上混日子,等那一天皇后,太子又想用我了,我大概率会官复原职。”
云初挥挥手道:“那就走吧,我不送你了,今天送人已经送的我心伤。”
周兴道:“我帮你把该处理的人处理干净了,你放心,你依旧是那个暴躁,霸道,但是讲道理的云大将军。”
云初道:“我不在洛阳,你多跟温柔,狄仁杰亲近一下。”
周兴摇头道:“我不跟任何人亲近,包括你,所以啊,你一定要在做事之前多想想,胜利了也就罢了,失败了,落在我手里,那些刑罚你扛不过去的。”
然后,周兴就走了,他离开的时候,万年县地牢里被打扫的非常干净,空荡荡的地牢里燃着青黄色的灯火,看起来很是幽暗,还很香,很浓郁的龙涎香味道。
狱吏雁九提着一盏灯,手里还拿着一柄小小的铲子,凡是灯光照耀下出现暗影的地方,他都会用小铲子铲地皮或者铲墙皮,很是细心。
“天气很快就要热起来了,县尊还要来这里避暑呢……”
皇帝走掉了,长安城的格调似乎一下子就掉下来了,畅谈国事的少了,发表诗歌作品的也少了,也很少有人再举行什么学会,什么辩论会,就连每年春日里在灞河岸边选杨柳姑娘的事情,也没有多少人关心,注意了。
云初本来想趁着皇帝在,把李思跟云瑾的婚事给办了,为此,他还特意阻止了李思去伺候她父亲的行动,他以为李治会主动跟他提起,没想到,从始至终,李思在皇帝眼中就像是一个外人,他不关心,也不理睬。
看着这个孩子委屈的抱着自己的腿哭泣的死去活来的,云初没有办法,只好当起一个好父亲,决定给这个可怜的孩子举办一场非常盛大的婚礼。
举长安城之力,去打造一场前所未有的婚礼。
婚礼,自然是奢华的,那一天,李思婚服的后摆足足有十米长……
云初侧身躺在床上,瞅着窗外的明月一言不发。
虞修容把被子裹紧埋怨道:“开着窗,很冷的。”
云初的声音从月光里响起:“好没意思啊——”
虞修容道:“夫君是说今天的婚礼吗?”
云初道:“要的那么多,却给了那么一点点。”
虞修容直起身体俯视着丈夫的后脑勺道:“婚礼很好啊,雍王贤这个娘家人的表现也很好,皇后,太子都送来了赏赐……很荣耀的。”
云初道:“这可能是咱们家能拥有的最后一个大场面了,你就不惋惜吗?”
虞修容道:“陛下在修订《氏族志》,云氏位列第十六,从火急火燎的新家族向平静无波的老家族转换,我们家只用了二十年,夫君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云初叹息一声道:“十六啊,真的很靠前了。”
虞修容道:“夫君还是不高兴?”
云初道:“我只觉得自己这些年啥都没干。”
虞修容道:“怎么可能,夫君怎么可能啥都没干呢?”
在虞修容看不到的地方云初撇撇嘴很是不以为意。
虞修容起身关上窗户,云初抬脚就给踹开了,虞修容继续关,云初继续踹开,这个游戏,他们夫妇两个玩了一整晚。
因为骨头被云初卸掉的次数多,武承嗣虽然还能走路,就是需要岔开腿慢慢的走,武三思的模样比他好一些,就是太医院的太医告诉他,因为他的下巴被卸掉的次数太多,导致他的下巴会习惯性脱臼,且总是会自觉不自觉地流口水。
深夜了,他们两兄弟也睡不着。
“大兄,皇后那边怎么说?”
“毫无反应。”
“也就是说,我们兄弟吃的苦,其实都是自找的?”
武承嗣用手板着腿向前跨一步道:“我们在皇后心中的地位已经到顶了,以后,不管我们替她干了啥事情,都不可能让我们在她心中再进一步。”
武三思道:“以后就啥都不干就好了。”
武承嗣道:“以后少琢磨人心,多干一些实打实的事情,多积累一点功绩。”
武三思道:“给谁积累?”
武承嗣道:“给我们,也给我们的子孙后代。”
武三思往前靠一靠道:“为啥云初一边折磨我们一边说的话,我们兄弟就要听呢?”
武承嗣叹口气道:“因为,我也是那样想的。”
第一百七十八章 都在进步
在李思跟云瑾成亲的第五天,虞修容就把内宅管家大权交给了李思。
所以,云初在吃早饭的时候,就已经发现自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在吃了一口刚刚出笼的韭菜鸡蛋馅包子之后,就对李思道:“早上能不能不要吃味道这么重的食物?”
李思笑眯眯的道:“阿耶喜欢吃。”
云初道:“是这样的,问题……”
“阿耶,没有问题,就算阿耶吃了韭菜包子有口气,别人也只能受着,儿媳以为,阿耶舒服不舒服才是最重要的,因为顾及旁人的观感,就让阿耶吃不上心爱的韭菜馅包子,这才是儿媳的大错。
如果阿耶连吃口韭菜包子都要顾及旁人,阿耶这些年的奋斗是为了啥?”
云初闻言,立刻就狠狠的咬了一口手里刚刚出笼的韭菜鸡蛋馅的包子,春日里的头道韭菜鲜嫩可口不说,被高温蒸过之后韭菜有融化的迹象,淡绿色的汤汁浸染了包子皮,让包子皮微微透着一点绿意,咬一口,韭菜的鲜味满口,确实非常的舒坦。
说起来,李思这样的做法,才算是真正的皇家派头,皇家的派头其中就包括——我舒坦了,不用顾及旁人感受。
李思见阿耶吃包子吃的舒坦,等新的一笼包子送上来了,就把阿耶盘子里剩下的旧包子换掉,换成了热气腾腾的新包子。
换下去的包子也不给餐桌上的几个人吃,而是拿给仆役,仆妇们吃。
云初如此,虞修容如此,其余人则没有换包子的待遇,其中包括云瑾跟李思,他们吃的都是第一遍上来的包子。
云初也没有拒绝李思的好意,不过,他还是很清楚的知道,李思之所以这样做,就是要给云家灌输上下尊卑的规矩,这恰恰也是皇家最注重的。
上位者,就是上位者,旁人不得僭越,不得挑战,更不得反抗。
这点小小的改变,虞修容自然是发现了,云锦当然也看在眼里,云瑾知道但是不说,只有云鸾在疯狂的吃他的包子,至于包子是不是换上来的新的,他毫不在意。
内宅的管家权力既然已经交给了李思,云初就决定啥都不说,这个时候打击了孩子的积极性不好,还会让李思陷入自我否定的怪圈不可自拔。
李思亲自端来的小米粥熬的不算稠,这同样是贴合云初口味的,因为他从来都不愿意喝关中人喜欢的稠粥。
不过,粥里面的小米却是金黄色的,每一粒小米都爆开了花,米粒没有粘连,一朵是一朵,中间全是微微粘稠的小米淀粉,且粥表面铺着一层米油,这样的一锅粥需要厨娘付出很大的精力,将熬粥时间把控的非常精准才能弄出这样的一锅粥出来。
云初相信熬粥用的小米,应该是经过严格筛选的,有可能是一粒粒选的。
所以,这样的一碗粥,就吃出来了贵气。
吃东西永远不是吃山珍海味才叫贵气,相反,吃饭的人能吃到自己最想吃,最喜欢吃,且味道烹调到了极限,食材达到顶格的食物,才叫贵气。
云家的早餐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些包子,粥,面条以及一些爽口的小菜。
今天,这几样吃食,李思是真的用心去监督了。
吃过饭,云初就给自己心爱的迎春花准备浇一遍透水,再添加一些腐殖质给花增加一些养料,迎春花花期刚刚结束,只有把营养给足,这盆花来年才能继续开出满树的繁花。
“夫君,您儿媳第一次掌家觉得如何?”虞修容站在一丛湘妃竹边上用剪子修理着发黄的叶子问道。
“挺好的,就是希望这孩子能持之以恒的这样做。”
“不可能,以她的秉性,最多能维持十天……不,六天!”
“我看这孩子这一次似乎信心很足啊。”
“不说别的,仅仅是天不亮就起床,亲自监督厨娘们,将时间把控到最好,就不是思思这个孩子能做到的。”
“知女莫过母,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思思这个孩子有把事情做到最好的能力,却没有把事情持之以恒做到长久的恒心,六天其实也多了。”
云初相信自己的家族是万变且万能的,不论是他还是虞修容,云瑾,云锦还是云鸾都有一种特殊的天分——快速的适应新模式。
云家看起来是有规矩的,其实,云家的每一项规矩其实都是可以改变的,就像一块泥巴一样,可以塑造成任何模样,但是,泥巴的本质还是不会变。
整体上,云氏的整体风格其实是慵懒的,慵懒就代表着舒坦,而人的天性是懒惰的,所以说云氏的慵懒格调很符合天性,任何非理性的改变都只会功败垂成。
云瑾穿着春衫出门的,小伙子终于成人了,原本圆润的脸上开始有了一些刚毅的线条,这很符合关中人脸部线条的变化,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关中特产的大方脸,有了这种变化的年轻男子,容貌都会非常的吸引人。
关中男子中一般不出好看的男子,一旦出现一个就是人间绝色。
种变化是最近才出现的,云初很希望自己的长子长成一个气宇轩昂的男子汉。
促使这种改变的人跟事,不是李思跟刚刚完成的大婚,而是跟佛道两家的辩论有很大的关系。
楼观台的大辩论还在继续,佛道两家的大能齐聚楼观台,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场面不断地出现,就在云瑾以为辩论会就要结束的时候,总有一些远方来的高僧或者高道,陡然登场,推翻先前的辩论结果,将话题再一次扯远。
楼观台在关中周至县,距离长安一百五十里,云瑾跟温欢,李承修都住在那里,一边观看辩论,一边等待辩论会结束。
云瑾出门,李思总是黏黏糊糊的不愿意让他离开,因为相貌不如云瑾好看的缘故,李思很不放心放云瑾独自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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