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云初在佛国又停留了一个月的时间。
在这一个月的事件中,佛国的人口又增加了一万两千人,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人口增加速度。
主要是冬天就要到来了,佛国周围的草场又没有被过度放牧,加上这里有雪山可以抵挡凛冽的寒风,有利于牲畜过冬。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里的人能消费得起牧人们冬宰掉的牛羊。
不论在草原,还是戈壁上,牧人们并不是一年四季都会宰杀牛羊,他们往往会在每年的九月到来的时候才开始大规模的宰杀牛羊。
一般情况下,这个时候的牛羊是最肥的时候,能出更多的肉食,另一个原因是宰杀掉病弱的牛羊,病弱的牛羊熬不过严酷的冬天。
最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冬天饲草不足,再加上冬天已经到来,这个时候宰杀掉的牛羊可以保存整整一个冬天。
佛国的人们都在喜气洋洋的说着这个冠冕堂皇的人口增加原因,大家好像都一起失忆了。
忘记了此时的西域百姓正在接受来自裴行俭,薛仁贵施行的横征暴敛。
梁英满眼欢喜的看着关中老贼们收拾驼队,在他看来,这一次来西域,算是真的满载而归。
带来的一千匹骆驼的货物,现在变成了两千匹骆驼的货物,而且都是价值很高的很货物。
“喜欢西域吗?”云初随口问道。
“喜欢!”梁英回答的斩钉截铁。
“是喜欢这里的富庶,还是喜欢这里的无法无天?”
梁建方的孙子当然不会是什么好人,不假思索的道:“我喜欢在这里可以随心所欲。”
云初拍拍他的肩膀道:“这就是权力的滋味啊,现在给你几个选择,一个是跟着我回到长安,在十六卫中,给你弄一个偏将的职位,慢慢的熬。
再就是进入太子六率中担任裨将。
这两个位置只要你慢慢的熬,总会有一个好结果的。”
梁英犹豫的道:“没有第三种选择吗?比如留下来充当某一个小都护。”
云初笑着看了梁英一眼道:“你没有军队。”
梁英垂下头,用脚尖捻着地面道:“我有十六个家将,他们本身就是我爷爷留给我的本钱,他们以前在军中也都是十夫长,百夫长的,如果我招募一些西域勇士,加以时日,定会拥有一支军队的。”
云初又问道:“你家人愿意吗?”
梁英抬起头看着云初道:“那个家我不想回去了。”
“雁门郡公的爵位也不想继承了?”
“不要了,一旦要了,就会有一大群人认为我有养活他们的责任,君侯,人太多了,我养不起。”
云初没有用梁英是嫡子嫡孙这个缘由来劝解他接受雁门郡公一大家子人。
梁建方是一个极为四海的人,更是一个非常怜惜部下的人。
他自己生了四个儿子,战死了两个,病死了一个,还有一个是残废,但是呢,他却有二十几个干儿子,干孙子最要命的是这二十几个干儿子,干孙子还都是写进族谱的那种儿子,干孙子。
这些干儿子,干孙子最大的来源是他战死的手下,所以从法理上,道德上,人家都成了梁建方的子孙。
每一个干儿子,干孙子后边都有一大家子人,如今,这些人遍布梁建方家各个产业里混饭吃呢。
梁家的钱粮,地位都是梁建方用命换回来的,所以,人家怎么用,用什么人来管理那都是梁建方的事情,别人没资格插嘴。
这么多人,在梁建方还能领兵打仗的时候还能养得起,现在,随着梁建方年老赋闲,偌大的梁家正在坐吃山空。
大唐官员的俸禄非常的感人,梁建方这个从三品的高官,每月的俸禄钱不过八贯钱,给的还不是铜钱,而是各种各样的物料。
(每年禄米四百石,职田九顷,朝廷供养杂役三十八人,每日发常食料九盘细米二升二合,粳米八合,面二升四合,酒一升半,羊肉四分,酱四合,醋四合,瓜三颗,盐、豉、葱、姜、葵、韭之类,木橦钱春二分,冬三分五厘,炭、春三斤,冬五斤,大概约合每月八千文。)
如果没有梁建方的私人财产资助,这些东西养活梁建方自家人都远远不够,更不要说帮助他人了。
就是因为这种现状,京城中的武将们才会无比的渴盼每一个出征的机会。
毕竟,每一次出征,就代表着家里会得到老大的一笔钱财进项。
至于老将,如果家中没有青壮代替他继续出征弄钱,下场凄惨。
云初离开长安的时候,就听说翼国公秦琼家已经开始卖祖产了。
虞修容还从翼国公家买了两杆最上乘的马槊,立在云初时常练武的地方。
梁建方,秦琼家,其实就是大唐旧有的勋贵们开始落寞的两个缩影。
现在,面对一团糟的家里,梁英实在是头大,跟着云初在西域混的这两年时间里,几乎是他最畅快,最舒坦的两年,虽然时不时的被云初坑,可是,梁英很喜欢,因为跟着君侯,他能感觉到自己在日益的强大。
只是,梁英这种退缩,继而一丢三六九不管不顾的态度不符合云初的价值观。
这个笨蛋到现在还不明白,雁门郡公那个爵位的价值,就算再不好,穷尽梁英一辈子,哪怕是把骨头都榨干送给李唐皇家,也不可能再得到了。
有时候云初自己都感到奇怪,凡是跟着自己混了一阵子的人,好像都觉得自己可以做到马上封侯这种事情。
于是,云初抬手就抽在梁英的脑袋上,而且一开始抽打就不再停下来,他希望能把这个家伙脑袋里的水都抽打干净,好让他对现实有一个新的认知。
梁英挨了一巴掌,就知晓自己一定是那里做错了,又不敢躲,只能低着头受着。
连续抽了十几巴掌,抽的梁英头昏脑涨的快要站不稳了,温柔这时候才道:“好了,这孩子傻一些,再抽打下去,就打的更傻了。”
云初停下手,恼怒的道:“也不知道是跟着谁学的臭毛病,家里不好,不想着如何改变,就想着一走了之。”
梁英终于明白了师傅为何会打他,忍着委屈道:“您不知道,家里烂透了。”
温柔也忍不住在梁英的脑袋上拍一巴掌道:“雁门郡公府邸,本就是依靠军功起来的人家,这样的人家里就该实行军法管制。
偏偏你阿祖在外边弄来了老大的一笔钱财之后,就丢给你祖母按照一般的家庭管理。
一支军队一月不施行军法,就会混乱,一年不施行军法,就会衰败,你家多少年都不施行军法了,当然乱透了。
现在不要想着留在西域自己过痛快日子,跟我们回到长安之后,先把家里整理好,该打死的打死,改送官的送官,该遣散的遣散,等你把家里整理清楚了,在家中搜罗出一支可以用的军队了,再来西域当一个小都护。
等你阿祖亡故之后,再把雁门郡公的爵位继承一下,到时候再找机会给你弄一个从五品的军官身份,到时候,雁门郡公的旗子就立起来了。”
梁英咬着牙根道:“我阿祖不会同意的。”
云初就哼了一声道:“那就强行夺权,我就不相信,你现在会弄不过你老祖。”
梁英嘴巴张的大大的不知道怎么接话。
温柔再一次出面帮一下这个傻孩子。
“你爷爷以前是土匪,后来是官兵,后来再成叛匪,反叛成功之后就成了勋贵。
他拥有的权力都是夺来的,抢来的,那一次不是弄得人头滚滚血流漂杵的?
你以为像他这种人会轻易地交权?让他亲手把权力给你这不是梁建方的心态,他希望你能从他手中夺走。
只要你表现出来的实力一旦被他认可,像他这种老强盗出身的人,就一定会遵从你这个新的掌权者,而且是死心塌地的那种。”
梁英心乱如麻,只说要回去好好地想想。
对于梁英表现出来的审慎的态度,云初还是很满意的,毕竟,举着刀子割断亲情对谁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是呢,不论是国家改革,还是家族改革,与之相伴的都是很大的痛苦。
等梁英走了,温柔就对云初道:“怎么,有想法了?”
云初点头道:“长孙无忌倒霉之后,关陇世家再无出头之日,皇帝想要用人,就只剩下山东人可用了。
以前是关陇这边清洗山东,看样子,马上就要出现山东清洗关陇了。
陛下拿下长孙无忌就可以了,实在是没有必要逼迫他自杀。”
温柔吃了一惊,连忙道:“陛下杀了长孙无忌?”
云初从袖子里取出一份邸报递给温柔道:“上面说,长孙无忌有愧天恩,行到黔州就上吊自杀了。”
温柔一边看邸报一边问道:“这个中书舍人袁公瑜为什么会去了黔州?”
云初瞅着温柔笑道:“自然是去杀长孙无忌的。”
温柔叹息道:“审理长孙无忌谋反案子的是李绩跟许敬宗,这两人都是长孙无忌的仇人,陛下真的好会挑选审判人选啊。
这个时候,太子再想保住长孙冲这一支,恐怕已经不可能了吧?”
云初又从袖子里取出一封信递给温柔道:“狄仁杰来的。”
温柔看过这封非常平常的问候书信,事实上,他就没有看信,眼睛一直落在书信上的标点符号上,大唐人一般不用这么复杂的标点符号,为了避免出现歧义,最多点个点,或者空出一格,另起一行。
狄仁杰写给云初的这封信上,却标注了很多旁人看不懂的标点符号。
别人看不懂,并不表示温柔看不懂,看完书信之后,温柔再一次长叹一声道:“长孙氏这一次是真的被啃咬的一点筋骨都没有留下啊。”
第七十二章 见不得好东西
九月的时候,佛国这边下了一场毛毛雪,雪不大,也就给青草上蒙了一层白色的盖头,只需要等到明日太阳出来,这些雪就会变成露珠。
佛国这边的青草八月底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变黄了,只是眼前这场小雪是杀死这些枯黄野草的最后一个凶手。
来自库法的十二支商队已经有九支抵达了佛国,剩下的三支商队也将在三天内赶到。
云初以大唐蓝田侯的身份邀请优素福来佛国做客,顺便给商队送别一下,鼓励一下。
可惜,优素福不来,他很担心自己会被云初抓住,再勒索一遍钱财。
本来都是正式邀请了,他来大唐的羁縻地应该是很安全的一件事,优素福隐约觉得云初能干的出再勒索他一遍的事情,所以,委婉的拒绝了,派来了一位德高望重的大毛拉来代替他为商队祝福。
大毛拉是大食人中的学者,事实上,能被称之为学者的人素质都是很好的。
云初很想把儒雅之气用在这位大毛拉的身上,总觉得有些冒犯,把自己忐忑的心情给大毛拉说了之后,这个留着一大把白胡子的大毛拉拉着云初的手道:“站在苍穹下,人的心就是洁净的,只要是赞美,我为什么会拒绝呢,我从今后愿意说自己是一个有儒雅之气的大毛拉!”
听了这个老家伙的话,之后,云初立刻就把这个老家伙归类到最危险的敌人的范畴里面去了。
一个心胸开阔,且不拘泥于表象的大毛拉,如果想要欺骗蠢笨的西域人信教,一定会无往而不利。
大毛拉对佛国那座宏伟的佛祖雕像赞不绝口,对沿着山坡修建出来的鳞次栉比绵延不绝的佛国建筑更是表现出极大的参观兴趣。
站在巨大的佛像之下,云初试探着问道:“你们为什么不给自己的神建造雕像呢?”
大毛拉笑道:“默罕默德说,神的启示是通过天仙遮普勒伊勒传达给他的,神又是无形无相,又无处不在的存在,所以,天仙不进有人像的屋子,或者说,只要一个人的家里有画像,天仙就不会进去为他们家诵经,祈祷,消除灾祸。
所以呢,我们认为,给神,天仙,先知,绘制画像,塑造雕塑是不敬的行为。”
云初抬头看看青天,看看雪山,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只要是神,就该无所不在,甚至就簇拥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地保护,安慰我们。”
这是云初刻意抛出来的倾向于大食人信仰的话题,他希望这位负责传教的大毛拉能抓住这个话题,好好地给他传播一下教义。
云初希望通过传教这个事情增进一下两人的情感,然后再研究一下,有没有可能通过这位大毛拉,弄到更多的好处,获得更多的便利。
没想到这位大毛拉并没有向云初传教,或许,这位睿智的智者很清楚一个成熟的政客是一个什么德行。
不论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的政客,他们信奉的其实都是利益之神。
至于别的神,那只是看需要才有选择信奉的。
因为,一个真正有神信仰的政客,会作出很多不理智的决定,继而伤害到国家利益。
“在大食人心中,人不是作为具体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作为情感世界、一种情绪、节奏、音乐而存在。
君侯就是一段极为优美的音乐,一片灿烂的风景,一朵正在盛开的花朵,甚至是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
有时候,一条鱼跃出水面,看到了天空,这就是神的旨意,神允许它脱离平凡,成为一个见识过天空的鱼。
指引人,野兽,鱼超越自己本身的阶层,得到原本不可能得到的学识,获得原本不可能得到的巨大幸福,这就是神存在的意义。”
“至于我们人,并不比鸟兽虫鱼高明多少,人的最终归宿是来世的天堂或火狱,今生之所以重要,只是因为它在为来世做准备……”
云初不得不承认,传教这种事情一定要由那些有学问,会说话,且外表极具欺骗性的人来传播才能有好结果。
就像云初以前在上学时候知晓的共产主义跟他在博士导师口中得知的社会主义完全是两回事。
前者生硬,苦涩难懂,昏昏欲睡,后者说的让人精神振奋,如沐春风,且有喜洋洋之感。
如果类似大毛拉这种人有一百个,云初对于守住西域人的信仰没有半点把握。
这一百个大毛拉,比来一万个骑着马,手持弯刀的全甲胄骑兵传教更加的可怕。
毕竟,云初觉得自己家有炸弹,可以对付一万个全甲胄骑兵,却没有办法用炸弹炸碎大毛拉传教的声音。
云初与大毛拉一边游览佛国,一边谈话,两人都能从对方的话语中得到启发。
大毛拉对云初的信仰很是尊重,至少,在来到大佛跟前的时候还抚胸施礼了。
“对于任何不可知的强大,我们都应该心怀谦卑之心,毕竟,我们人类仅仅是青天下的一颗草籽。”
“您说的这句话,与我大唐最高妙的学问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您刚才说的沧海中的一粒种子,我们那里称之为沧海一粟,一样的发人深省,一样的广阔辽远。”
大毛拉笑道:“学问的尽头便是神,我只希望能早日抵达神的身边,亲自聆听神的教诲,解开我心中积存的疑惑,探索更多的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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