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這些話放在以前說,只會招來賀蘭敏之的喝罵,今天的賀蘭敏之卻似乎覺得這都是好話,笑吟吟的,大大方方的接受了狄仁傑的祝賀。
就在四個人談笑言歡的時候,吐蕃女子頓珠卻一頭闖進賀蘭敏之的房間。
看到雲初也在,頓珠的笑臉立刻就拉下來了,指着雲初對賀蘭敏之囇Y咕嚕的說了一通吐蕃話。
賀蘭敏之竟然也囇Y咕嚕的用吐蕃話回應頓珠,雖然他的吐蕃話說的磕磕巴巴的,但是,頓珠明顯聽明白了,不再惡狠狠地對待雲初,如同一隻溫順的小羊羔一般伏在賀蘭敏之的懷裏,看雲初三人的目光裏盡是厭煩。
不用賀蘭敏之解釋,雲初三人就知曉頓珠姑娘應該是嫌棄他們害了人家的好事。
準備離開的時候,就聽賀蘭敏之對雲初道:“雲侯,這個女子我要定了,別的東西我也要定了,若雲侯願意助我一臂之力,賀蘭敏之日後定當百倍報答。”
雲初瞅着正在被頓珠姑娘舔耳朵的賀蘭敏之道:“關我屁事。”
說完,就跟溫柔,狄仁傑離開了病房,門才關上,就聽到了頓珠姑娘的驚叫聲。
三人沒有聽人家牆根的習慣,離開太醫院的時候,狄仁傑嘆息一聲道:“這個傢伙變得跟瘋了。”
雲初笑道:“他難道不是變得越來越正常了嗎?”
溫柔咬着牙道:“瘋子突然變成了正常人,纔是最可怕的,我們需要跟這個傢伙做一個切割嗎?”
雲初搖頭道:“我們只是旁觀者,最多在他走進岔路的時候調整一下他的方向就是了。”
狄仁傑忽然停下腳步,回頭看着雲初跟溫柔兩人道:“我怎麼感覺你們兩個比賀蘭敏之還要瘋狂呢?畢竟,人家只不過是一個瘋子,你們兩個卻想着如何控制瘋子。”
溫柔笑道:“既然你這麼認爲,那麼,你不妨保持清醒一些,如果我們真的瘋了,你記得要把我們拉回來。”
“在那遙遠的地方,有位好姑娘人們走過了她的帳房都要回頭留戀的張望。
她那粉紅的小臉好像紅太陽,她那美麗動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
我願做一隻小羊跟在她身旁,每天看着那動人的眼睛和那美麗金邊的衣裳。
我願拋棄了所有跟她去放羊,我願她拿着長長的皮鞭不斷重重打在我身上……
我願她拿着長長的皮鞭不斷重重打在我身上……”
雲初忽然唱起了一首曲調簡單,卻非常好聽的歌謠。
對於雲初的才華,不論是溫柔還是狄仁傑從不懷疑,即便是這種毫無韻腳可言的鄉間俚語湊成的歌謠,也有一種不同以往的美感。
這首歌真的很好聽,歌詞其實也很美,除過最後兩句類似陽關三疊的重複語句讓人受不了之外,算是樂府樂工們夢寐以求的好東西。
“爲什麼要讓自己的情人用長長的皮鞭,重重的鞭打呢?道理在何方?”
溫柔在聽完歌謠之後,立刻發問。
這時候,太醫院裏的一扇窗戶突然打開,頓珠赤裸的上身就突兀的出現在窗口,毫不掩飾的自己美好身體,衝着雲初大聲囇Y咕嚕的說吐蕃話。
隨即,同樣赤裸着上身的賀蘭敏之也出現在窗口,衝着雲初大笑道:“知我者,雲初也。”
隨即,就關上了窗戶。
溫柔好半天才從震驚的情緒中走出來,瞅着雲初道:“你在爲這一對姦夫淫婦唱讚歌?”
雲初大笑道:“這就是野蠻人的愛情,我們應該用這首歌將賀蘭敏之跟頓珠的愛情故事傳播成傳奇。”
好半天回過神來狄仁傑道:“我剛纔說的話絲毫不影響你的心緒,你依舊在盤算着怎麼才能讓你的計劃繼續走下去是吧?”
雲初笑道:“每一個行當都有自己的極致追求,不管是什麼樣的道路,走到了極致都是傳奇。
不這樣對不起我們先前的付出,也對不起賀蘭敏之的執着的追求。”
狄仁傑嘆息一聲道:“現在才發現,你纔是世上最瘋的那個人,爲了給長安貼滿金箔,你真的是無所畏懼啊。”
雲初點點頭道:“有人說過,不瘋魔,不成活,我的目標太大,如果連這麼一點瘋魔勁頭都沒有,談什麼成功?”
溫柔道:“我還是想把這首曲子的最後一句改一下,長長改成小小,重重改成輕輕,否則,這首歌傳到外邊去,別人聽了會覺得非常奇怪。”
雲初揮揮手道:“隨你的便。”
“畢竟我也修改了,安上我的名字成不成?”
“沒問題,只要你喜歡,跟別人說這是你寫出來的都沒有問題。”
在狄仁傑鄙夷的目光中,糾結了良久的溫柔最後還是搖頭道:“我終究還是不夠無恥。
如此大俗大雅的曲子,我寫不出來,也譜不出這麼好聽的調子。
你們等等我,不要跑那麼快。”
在嘻嘻哈哈的爭論中,三人離開了皇城。
就在雲初他們離開皇城的時候,雲初在皇城中唱的那首歌已經有人唱給武媚聽。
歌曲剛剛開始的時候,武媚還聽得一臉沉醉,這首歌雖然用詞很直白,但是配上曲調之後,就變得優美動聽了。
不過,當她聽到陽關三疊那個部分的時候,臉色立刻就變了,憤怒的對女官道:“這個二百五在諷刺本宮呢。”
聽曲子聽得入迷的女官不解的道:“奴婢愚笨,沒有聽出來。”
武媚怒道:“他在諷刺本宮昔日馴馬的舊事!”
女官連忙在腦子裏回溯了一下歌詞,很快就發現了不妥之處,遂咬牙道:“長長的馬鞭,重重的鞭打,這不合適,要不然命他修改過來?”
武媚怒道:“修改,你以爲這件事就能如此輕易地揭過嗎?”
女官低聲道:“命李義府彈劾他,然後把他交給大理寺審問,最後砍頭,抄家!”
武媚瞅着這個跟隨了自己多年的貼身宮人道:“還不至於如此。”
說完話就在女官的腦袋上拍了一巴掌道:“你也學會如何在我面前替別人求情了?”
女官嘿嘿笑道:“雲初是皇后能看的入眼的極少數的幾個人,如果因爲一首曲子裏無關緊要的幾個詞就下獄,也太冤枉了一些。
還有,就算皇后想要除掉雲初,也過不了陛下那一關,皇后何苦跟陛下作對呢。”
武媚嘆口氣道:“我這該死的身子啊,怎麼又有了呢,難道說,本宮這一輩子都只能留在這後宮不斷生子嗎?”
女官小心的撫摸着武媚的肚皮道:“這是皇后的福氣,也是陛下的福氣,更是大唐的福氣。”
武媚輕聲道:“產一子,兩年光陰不在啊,人生不過數十年,又有多少個兩年可以浪費呢。
罷了,罷了,派人告訴雲初那個二百五,如果不想跟本宮作對,就把他那個可惡的歌詞給本宮修改過來,如果不能讓本宮滿意,本宮現在就把他的長子指爲駙馬!
去匹配蕭淑妃生的那兩個賤種。”
女官聞言,想想那兩個過的連宮女都不如的公主,忍不住打了一個哆嗦,連忙道:“他一定會改過來的。”
女人懷孕之後,脾氣就很難控制,虞修容現在就是這樣,今天早上喫早飯的乾嘔了兩聲,就立刻套上馬車紀王府拜訪老神仙。
結果,被老神仙摸脈摸出來了喜脈。
回到家裏,就看啥都不順眼,導致娜哈帶着三個小的全部都遛着牆根跑路了,根本就不敢往虞修容跟前靠。
等虞修容從幸福的長考中清醒過來之後,就對守在身邊的紫鵑道:“去,把溫夫人,狄夫人,以及公孫娘子請來,家裏準備飲宴。”
第一百三十九章 如何狩獵聰明人
只要有了身孕,虞修容就會戴上一條極爲老氣的淡青色抹額,上一次就是因爲戴了這條抹額,讓她一舉得到了一對兒女,這一次,她準備將昔日的榮耀再現一下。
可惜的是,孩子的月份太小,就連孫神仙都摸不出來到底是一個還是兩個。
摸摸自己扁平的肚皮,虞修容再把胸部往上託一下,笑吟吟的對膽戰心驚的娜哈道:“過來,你這孩子又瘋跑,頭髮都亂了。
將並排坐在牀沿上的四個孩子收拾的如同仙童,仙女一樣,虞修容這才滿意的拍拍手,示意他們四個可以去院子裏玩耍了,這樣,剛剛進門的溫柔夫人,狄仁傑夫人,再加上公孫她們進門的時候正好可以看到金童玉女般的四個孩子。
而她正好在這些人誇獎完孩子之後出來謙虛幾句,然後再恰到好處的說出自己又懷有身孕的事情,這樣就能再引來一波讚歎。
別看這樣的事情聽起來很沒意思,很幼稚,在貴婦人這個圈子裏,偏偏這纔是大事。
當家主婦能生育,這對一個大家族來說實在是太重要了,如果能一口氣生出七八個嫡子嫡女的當家主婦,就算是當家男主人也不敢對她怎麼樣。
就算家裏進來了小妾,也一定是戰戰兢兢地不敢有半點造次。
一旦子孫開枝散葉了,這樣的當家主婦,絕對是凝聚家族團結的頂樑柱。
如果這個主婦再長壽一些,毫無疑問就是這人世間最有福氣的女人。
想到這裏,虞修容再摸摸自己扁平的肚子,恨不得立刻就鼓起來,這樣纔有更多的威風。
耳聽的公孫的大嗓門已經在院子裏響起,虞修容整理一下自己的墜馬髻,臉上帶着微笑就迎接了出來……
此時此刻,雲初正在大食堂的後廚招待武媚身邊最不起眼的一個女官,非常的恭敬。
別人或許會認爲武媚身邊的大嬤嬤們纔是皇后最看重的人,雲初通過李弘知曉,只有這個叫做春的女官,纔是武媚最信任的人。
因爲,只有這個春嬤嬤纔有資格給睡着的武媚蓋被子,也只有她纔有資格替武媚梳頭,甚至在皇帝不在的時候,跟武媚躺在一張牀上陪睡。
春嬤嬤長得一點都不好看,雖然叫嬤嬤,年紀卻只有二十一二,身高體健手腳粗大的很像是一個粗使丫鬟。
武媚在進宮之前就沒有丫鬟,在貞觀十一年進宮之後才從浣衣局分派到了這個春丫鬟。
從那以後,春丫鬟就再也沒有離開過她,不論是在太宗才人宮,還是到感業寺出家,亦或是重見天日,最後榮登皇后寶座,陪伴她的都是這個從春丫鬟變成了春嬤嬤的女子。
說起來很沒道理,春嬤嬤之所以喜歡來雲初家裏,最大的原因竟然是只有在雲初這裏,她才能痛痛快快的喫一頓肉,再帶回去好多好喫的肉。
自從自己伺候的主子被皇帝從感業寺遷徙出來之後,春嬤嬤就對錢這個東西沒有半點興趣。
在她看來,與其給她一塊金子,真的不如給她一塊同等重量大小的美味的肉。
於是,只要春嬤嬤說找一個僻靜的地方說話的時候,雲初一般都會把她帶到大食堂的煮肉區。
這裏肉一般都是堆積如山的,而今天,因爲馬上就要過年了,春嬤嬤看到十幾萬斤商品熟肉堆積在院子裏的時候,就像看到了天堂。
她本來就是窮人家的孩子,根本就享受不來那些富貴的湯湯水水的東西,她只認肉!再好,再名貴的羹湯,也比不過紮實的肉塊。
看到如同進入了米倉的老鼠一般的春嬤嬤,雲初心頭升不起任何想要結交這位春嬤嬤的心思,真正是一點都沒有。
春嬤嬤是一個比較笨的女人,而她偏偏又是一個知道自己是笨蛋的女人。
所以,只要離開武媚身邊,她就會把自己遇到的人與事情在回去之後,一字不落的給武媚複述一遍。
春嬤嬤比較笨,可是,沒有人敢說武媚是一個笨蛋,所以說,想要騙春嬤嬤,就等於在騙武媚。
雲初在面對武媚這個鬼女人的時候不敢冒任何的險,只能順着人家的心思,帶她走一遭晉昌坊的肉山。
“皇后說,你在皇城唱的那首歌最後部分在笑話她!”
春嬤嬤一手抓着一根碩大的脆皮豬肘,一手捏着一條五斤重的炸魚,嘴裏說着話,眼睛卻死死地瞅着籮筐裏大塊大塊的牛肉。
“冤枉,絕無此事啊,那不過是一時興起,隨口哼出來的蠻夷小調,絕無暗諷皇后之意。”
這麼笨的女人,卻是宮廷裏面,地位最高的十個人之一,論到品級,人家是四品,宦官,宮女中的最高品級的持有者。
“皇后寬宏大量的原諒你了,不過,你要把最後那句話裏面隱射皇后的字拿掉。
快一點,現在就改,我好回去稟報皇后知曉。”
雲初當然知道哪裏不對,就迅速把溫柔幫他改回來的字詞加上去,還重新唱了一遍。
春嬤嬤強忍着口水,固執的跟着雲初學唱了一遍,就讓雲初轉過身,揹着跟她說話。
事實上,從轉過身之後,雲初就一句話都沒有說,春嬤嬤也一個字都沒有說,雲初只聽到春嬤嬤狼吞虎嚥喫肉的聲音。
等春嬤嬤喫的開始打嗝的時候,雲初就反手把自己的酒壺遞給春嬤嬤,告訴她,裏面裝的是香甜的米酒,此時,正好用來潤潤嗓子。
又是一陣噸噸噸的喝水聲過後,雲初聽到了一陣撕咬豬蹄筋的聲響,晉昌坊的滷豬蹄名滿長安,其中最好喫的部分就是豬蹄裏面的蹄筋,肉爛而蹄筋還有少許的嚼勁,喫起來咯吱咯吱的很有成就感。
春嬤嬤啃蹄筋啃了老長時間,雲初估計,這又是四個豬蹄下肚了,還都是最好喫的前蹄。
春嬤嬤是雲初見過的最愛喫肉的人之一,也是最會喫肉的人之一,只要看看腳下那些被她啃得一絲肉都不剩的光骨頭,就知曉,在喫肉這件事上,她絕對是認真的。
“前幾日,晉昌坊購置了一些驢子殺掉之後煮肉,沒想到驢子的肉煮出來之後,味道格外的好,嬤嬤不妨嘗試一下,在順便給皇后帶回去一些。”
雲初積極地給春嬤嬤建議驢肉,因爲這東西將是晉昌坊肉食產業中重要的一環,這東西比牛容易飼養,而且還可以當勞力牲口用,是一種很好的肉食。
“在哪裏?”春嬤嬤吐掉一塊骨頭才問。
“隨我來!”見春嬤嬤已經喫的差不多了,雲初就領着她穿過林立的肉山,來到另一片擺滿大笸籮的地方。
“全部都是瘦的,不好喫!”
雲初笑着徒手撕下半扇驢排骨,分給了春嬤嬤一半,自己拿着另外一半開始狂啃。
喫肉這種事情一個人喫其實很沒有意思,尤其是在肉多的喫不完的狀況下更是如此。
雲初在撕咬驢排骨的時候,還掏出一頭蒜遞給春嬤嬤道:“一口肉,一口蒜,堪稱人間絕味。”
春嬤嬤嫌棄蒜的味道大,不過,見雲初把一頭蒜丟進嘴裏,再咬一口驢肉大嚼的樣子過於誘人,也就試着往嘴巴里丟蒜瓣再喫肉。
這一喫,就停不下來了。
等半扇驢肉喫光之後,雲初已經喫不下了,春嬤嬤也差不多了,喫肉大會就算是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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