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我的弟弟是天选之子 第343章

作者:家养了只肥兔

四周书生再也蚌埠住,直接就笑出了声来。

自古都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秦风何德何能敢称才华天下第一!?

“大魔王真有这么强!?”

有容疑惑的看向秦风。

她记得有问过太子妃为何放着荣华富贵不要,跟着秦风逃出大夏皇朝。

结果得到的回答是秦风不仅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还是个文采非凡的才子。

当时她听到答案直接就惊呆在了原地,严重怀疑太子妃对顶天立地是不是理解错了。

就秦风那种老六怎么可能顶天立地!?

至于文采非凡,直接选择忽略!

不过现在仔细想想,太子妃就算没有什么修炼天赋,但毕竟是大家族培养的大家闺秀,对文学好坏还是能评鉴出来的。

“一帮酸秀才,也配嘲讽我兔主银!”

小白满脸嫌弃道:“我兔主银八岁为月神作诗,九岁三步成诗,十岁被月神称为诗仙,十一岁秀口一吐,便是盛世天下,十二岁眉头一蹙,又补全了乱世纷争,十三岁因诗文无敌,从此封笔不再作诗,十四岁闭关一年潜心修炼,十五岁出道便是巅峰,荒古第一天骄无人能撼动,只可惜人间太窄,容不下此等天才!”

“吹,接着吹!”

四周书生白眼一翻,显然根本不相信。

要说秦风荒古第一天骄之名,他们不敢有丝毫的怀疑。

但要说他秀口一吐,便是盛世天下,眉头一蹙,又补全了乱世纷争打死他们也不相信。

“卧槽,比不了,比不了!”

千军、万马感到无比汗颜。

本以为自己已经神吹秦风了,谁知道小白比他们吹的还要厉害。

“一帮酸秀才,谁跟你们吹了!”

小白顿时就不爽了,开始教他们做人。

“我兔主银写大雪!”

“应是天仙狂醉,乱把白云揉碎!”

“我兔主银写美人!”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我兔主银写阁楼!”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我兔主银写瀑布!”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我兔主银写孤独!”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我兔主银写理想!”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我兔主银写心态!”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我兔主银写志存高远!”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我兔主银写未来可期!”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兔主银写忧国忧民!”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我兔主银写勇攀高峰!”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

有些诗不需要多,只需要一句,就能让人听完后,鸡皮疙瘩瞬间起来,而小白念的这些诗,就有这种魔力。

随着小白将一句句诗念出来,四周的书生顿时鸦雀无声,一个个的嘴巴全都变成了0。

就算是正在写言书的于先生,也不知何时停下了手中的笔。

“不是吧!”

千军、万马惊的是目瞪狗呆。

本以为自己是在神吹秦风的文采,谁知道天下读书人真倒欠他两斗。

“好,好厉害!!”

有容樱唇微微张开,已经无法再闭上了。

谁能想到这个杀人不眨眼,又六又贱的大魔王,居然有如此文采。

当真是秀口一吐,便是盛世天下,眉头一蹙,又补全了乱世纷争。

“公子好厉害!!”

太子妃激动的是身体颤抖,望向秦风的目光全是星星。

“娘亲真的没骗我!”

于兰出神的看着秦风,小心肝怦怦乱跳起来。

以前她对于亲娘的包办婚姻感到十分厌恶,可真当她了解秦风才发现娘亲的选择有多正确。

秦风当真是世间绝无仅有的奇男子!

“少宫主,真的能嫁!!”

蓝魔宫高手急的是团团转,恨不得代替于兰将人强推了。

“好一个荒古第一天骄!”

南风公主在一旁,也听得小心肝乱跳。

当年方长独自进京时,也表现出了过人的文采天赋,张口就是千古绝句,将整个大夏帝都的小姐、夫人迷的是神魂颠倒。

只是他的那些诗词,与秦风的诗词相比,少了一种磅礴大气。

就好像两个出生在不同王朝的人,一个出生在偏安一隅的小气王朝,一个出生在万国来朝的盛世王朝。

方长的诗配不上大夏皇朝的巅峰,秦风的诗则没有那个王朝能配得上。

两人如此对比,她更倾向于秦风!

“这么受欢迎!?”

秦风看着众人的反应,决定将诗词出版成册。

他一定要让荒古拥有自己的唐诗宋词,哪怕它的存在带来争议性,他也要让后世的小朋友,感受到被古诗词支配的恐惧……

第471章 兰宝宝宣布主权

“我兔主银写大海全是水!”

小白继续奶声奶气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当真是气势磅礴!”

四周书生再也不敢吱声,被秦风的文采折服了。

“好厉害!!”

于兰等人小心肝是怦怦乱跳,看向秦风的眼神自带滤镜。

“叮咚,恭喜宿主让天选之女心动,获得10万反派点!”

“叮咚,恭喜宿主勾引天选之子的命中注定,获得5万反派点!”

“叮咚,恭喜宿主勾引天选之子的白月光,获得1000反派点!”

“有团伙就是不一样!”

秦风满意的点了点头,递给小白两根胡萝卜。

“我兔主银最好了!”

小白眉开眼笑的贴贴,伸手快速接过胡萝卜。

“不愧是老大从小养到大的兔子!”

千军、万马两人眼神中满是羡慕,发现小白的命实在是太好了。

不仅从小被秦风收养,还被秦风亲自教导了十二年,不光学会了秦风的论语和古诗词,还继承了秦风的剑法和贱法,以及诸多厉害的神通。

如果按照人类的标准来衡量的话,十二岁的小白才是真正的荒古第一天骄!

嗡!嗡!

天地间突然灵气涌动,向着于先生汇聚而来。

“言书成了!”

全场众人心中猛地一惊,目光纷纷看向于先生。

只见他身前一卷竹简闪烁刺目的金光缓缓飘起,一股天地之势久久不散,上面的文字化作金光透射到了虚空。

人海未见之时,我亦独行在这世间。

料峭,春醒,酷暑,骤雨,寒意四起,大雁南飞,而后,大雪,寒风。

斗转星移,人间寒暑!

如此之后……

才得蓦然回首,四目相对。

“呼呼!!”

于先生疲倦的呼出口气,随后抬头目光看向秦风。

也不知是岳父想考验下女婿,还是想亲自领教一下,让天下读书人倒欠两斗的文采。

嗡!嗡!

只见秦风丝毫没有胆怯,弹出一缕剑气在墙上书写。

终有相见之时,你亦不再孤行于世。

春芽,夏涤,秋篱,冬绒,相思四季,待雁北归,你我,相遇,缘起。

星辰月笠,春秋旖旎!

自此以后……

才可白头相许,永不分离。

“好工整啊!”

四周书生纷纷惊呼起来,望向秦风眼神彻底变了。

文绝在文坛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称其为文坛第一人也毫不为过。

可今天秦风不仅首首爆款诗词抢尽风头,还能如此轻松的应对文绝考验,可见其文采确实非常人可比。

“好一个白头相许,永不分离!”

于先生望向秦风的眼神满是欣赏之色,可一想到宝贝女儿喜欢秦风就不爽了。

他承认秦风的文采确实千古无双,但他写了这么多首诗,却没有一首能引得天地共鸣。

也就意味着他只是嘴上说说,根本无法做到身体力行。

试问那家老父亲,会将女儿嫁给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