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刀锋利
店里面刹那间一片死寂,静得落针可闻。
下一刻,一桌胆小的食客纷纷起身,朝着外面跑去。
剩下那两桌也都一脸警惕,随时准备离开。
“你听说的事情挺多,是不是还听说我是个很弱的人,除了会点剑术,就剩下一张嘴巴比较厉害?”宋煜看着坐在地上的女人淡淡说道:“但是我有兄弟呀。”
其实就在黄腾动手瞬间,高俊半边屁股也已经抬起来了。
黄腾个憨憨都能听出她是在威胁宋煜,他又怎么可能听不出?
只是因为对方是个女人,一时间有些犹豫,不知该不该动手,结果黄腾这小子是真不管那个,管你男人女人,敢威胁我哥我就揍你!
这会儿店家也被惊动,但却站在那边不敢过来。
女子刚刚跟黄腾拳头接触的那只手都在颤抖,刚刚那一下……差点让她当场喷出一口血来。
而且她清楚,就这,也是对方手下留情了。
隔着面纱,她眼中带着几分惊恐,看着那身材高大如狗熊般的少年,想不到宋煜身边竟有如此可怕的年轻暗劲高手。
看上去似乎都不到二十岁!
“煜公子,您误会了,我没有任何恶意,过来找您,也是为了道歉。”女子声音有些痛苦的说道。
“从停船到现在,最多也就一个时辰,你就知道了我的身份,这倒没什么,蛇有蛇道,鼠有鼠道,但你所谓的道歉……就是这种方式?”
宋煜面色冷淡的看着这名女子:“你确定是来道歉的?”
“对不起,是我说错话了……”女子似乎想解释,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干脆认错。
黑风水寨本就是这里的地头蛇,像她这种本该被官府通缉的身份,却敢光明正大进入城内,其实已经足以说明他们在这一带的势力和影响力了。
结果没想到遇上真正的狠茬子了。
这位传说中刚刚崛起不久的年轻人,自身未必有多强,身边却带着高手,是条真正的过江龙。
“你走吧,我不管你是来做什么的,回去告诉你身后的人,我记住你们黑风水寨了。”宋煜看着她道:“还有,把损坏的桌椅碗筷钱给一下。”
面纱女子:“……”
她扶着倒掉的椅子慢慢起身,调息了一下内力,好一会儿,才像是缓过来,从身上掏出几块碎银子,放到一旁桌上。
看着宋煜苦笑道:“是我平日骄纵惯了,今日多有得罪,还望煜公子海涵,以后有机会再给您赔罪!”
说着对宋煜屈膝行了一礼,然后正对着宋煜,缓缓退了出去。
直到她身影消失在外面,店里面的紧张空气才突然像是缓解了几分,只是那些食客和店家看向宋煜的眼神,都变得充满畏惧。
原本还需要一会儿才能上来的菜,速度也快了很多。
出了这种事情,宋煜几人也是无心在此地久留,简单吃了一口,酒都没怎么喝,便从这里离开,往港口方向返回去。
……
……
城内最大青楼群芳居的天字号包房内,此刻气氛欢愉而又热烈。
黑风水寨二当家林霄坐在齐王府孙管事左手边,正满脸赔笑的劝酒。
“孙先生高风亮节,不与我们这群小人物一般见识,此举着实令人感动,小人敬您一杯!”
孙管事拿起酒杯轻轻沾了下唇,然后放下,先是看了眼坐在右手边的一名国字脸中年人,然后看向林霄说道:“林二当家既然把常押司给请过来,见外的话就不要多说了,我与常押司也是多年老友……”
国字脸中年人顿时微笑着点头:“孙管事抬举了,能够认识孙管事,那是我的荣幸。”
孙管事微微一笑,看着林霄接着说道:“但我有一事不明,二当家能否给我解解惑?”
林霄叹息一声,道:“我知孙管事要问什么,这事儿说来晦气,前些时日,我家老四遇到个人,那厮平日便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不是个好人……”
孙管事嘴角微微抽了抽,面色不变,心说你一个水贼是怎么好意思说别人不是个好人的?
“那厮跟我家老四说有一笔大买卖……”
“谁成想竟然有眼无珠冲撞到了王府的宝船,这他……我们都吓坏了,然后吧,手底下那群夯货不懂事,一个个无法无天惯了,那种泼皮无赖的性子,就自作主张在那耽搁了一会儿,幸好没有酿成大祸,否则我们黑风水寨万死难辞其咎啊!”
林霄确实是读过几天书的人,虽然长相凶恶,但说起话来条理清晰,逻辑分明。
他端着酒杯站起身,看着孙管事道:“我就不说被人给坑了这事儿,孙管事大人物,肯定也能明白,今日林某在此,为这事给孙管事以及船上的贵人赔罪了……”
说着哐哐哐连干三杯!
银子,见面的时候就通过常押司偷偷塞给这位孙管事两张百两银票,加上今天这顿酒席,回头再找几个头牌的姑娘……没有个三百两银子根本下不来。
这都还没去计算常押司这边的人情,真他娘晦气的要死,丧到家了!
此时此刻,林霄的内心深处,对那个郑三也是恨之入骨。
……
……
鄂城内。
蒙着面纱的女子脚步稍微有些踉跄,来到一套普通的两进小院门口,抬手轻轻叩了几下门。
四长三短。
一会儿功夫,一名年轻小厮快步出来,把门打开,往左右望了几眼,这才把女子放进来。
女子来到后院,一进屋便忍不住冲到个脸盆前,一张嘴,哇的下吐出一口鲜血。
屋子里一名五旬老者骤然起身,来到女子身旁,皱眉沉声问道:“怎么伤这么重?”
女子弯着腰,又呸呸往外吐了几口血沫子,慢条斯理从架子上扯下一条面巾,轻轻擦了擦嘴角,这才说道:“那宋煜身边有个年轻人,看那长相,应该是资料上说的寒江城云天武馆馆主黄平之子黄腾。”
“他伤的你?”老者眼中闪过一丝杀机。
女子点点头,嗯了一声,进到里间小厅,慢慢坐在椅子上,接过老者递过的一粒疗伤丹药,就水服下。
半晌,才长出口气,道:“那年轻人好厉害,看着还不到二十岁,一身气力……却应该已经达到暗劲五六级水准,我不是他对手,若不是他手下留情,我感觉自己能被他一拳打死。”
老者皱眉看着她道:“也就是说,这次没能试探出那宋煜深浅?”
第七章 再遇拦截
女子点点头,道:“根本没机会,也怪我,当时见那宋煜不肯配合,就忍不住想要吓吓他,用他船上家眷威胁了一句……没想到宋煜没动,那少年却毫无怜香惜玉之心,大意了。”
老者深吸口气,道:“看来咱们肯定是完不成了,罢了,连上面的强者都奈何不得他,不仅有监妖司高人暗中庇护,他身边也有厉害护卫,这事儿咱不管了,反正后面还有别人!”
女子点点头:“宋煜说他记住黑风水寨了。”
老者笑笑,道:“这话听听就得了,他比官家还厉害么?记住又能如何?本就是一走一过,不用放在心上。”
女子想到什么:“爹,郑三那边?”
老者淡淡说道:“我让人干掉之后,丢到江里喂王八去了。”
女子这才松了口气,道:“我跟他自报家门来着。”
老者道:“黑风水寨又没有你这号人物,即便他将来真有那么大能量来调查这件事,也根本查不到你身上去,最多认为有人冒名顶替。”
说到这,老者看她一眼:“你先好生休息,我去跟上面说一声,这事儿咱黑风水寨干不了,已经努力过了,有人为此身受重伤,剩下的银子,还有医治的费用,他们得付……”
……
……
船上。
初春的夜晚依然带着几分微寒。
宋煜的房间是整艘船最好的,位置高出甲板,可以打开窗户透气。
外面天气晴好,星月同辉。
宋煜拿出一支哨子,不是萧晴那支,而是李朝恩给他的木盒里面带的。
除了哨子,还有三枚私人印信。
也是铜制的小印章,上面暗藏监妖司各部的特殊印记。
这种印章做出来那一刻起,图样便会第一时间传递到各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以供检验和查阅。
每个部门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印记,一般来说,金包银、银牌、铜牌和铁牌的权限只局限于自身所在的部门内部。
只有持金牌的各科大统领,他们的特殊私人印信,才能在监妖司各部门通用。
宋煜用册子上的方法,第一次吹起这支无声的哨子。
一会儿功夫,一只游隼迅速从远方飞来。
精准落到距离宋煜几步之遥的窗沿上,歪着脑袋看他,看起来挺萌的。
宋煜起身过去,伸手撸了撸这个有灵性的小家伙,然后用特殊手法,将一封信绑在它腿上。
想了想,随手从印章空间里面取出一小块还没吃完的狼肉,撕成条喂给了它。
游隼没想到取信也有奖励,顿时大口吞咽起来,灵动的眼睛里还透出几分满足,末了用脑袋蹭了蹭宋煜的手,随后振翅飞走。
直至丑时。
正在房间里默默运行真经修炼的宋煜听见远方夜空传来一声鹰唳,走过去打开窗子。
游隼迅速飞来,看见宋煜,态度非常亲昵的用脑袋在他手上蹭来蹭去。
宋煜笑笑,又拿出几块肉,撕成小条,放在窗台上面。
游隼再次大口吃起来,他擦了擦手,从小家伙腿上取下一封信。
他如今目力惊人,无需点灯,打开后就着月色阅读起来——
“黑风水寨,大当家单崇信,原是北赵京营一名校尉,后虽落草为寇,但仍与不少官面人物往来密切,在鄂城内有十几套房产,行踪不定,十分警觉,包括于他来往的官面人物,也很少有人知晓他真实身份。”
“林霄,自幼习武,读过书,考秀才不中,被招入黑风水寨后,很快升级为负责日常的二当家,此人性情豪爽仗义……”
“三当家周向,水性极佳,是黑风水寨里面水性最好之人,性格内向,沉默少语……”
“四当家陈勇性格暴躁,易怒,但人很聪明,负责黑风水寨对外联络……”
“至于您提到的那名女子,按照形容,黑风水寨应该并无这样一个人物,许是冒名顶替。”
宋煜在联络城中监妖司风字科时,并未使用自己的私印,而是采用风字科银牌总管级别的密语进行“信息查阅”。
虽然没人跟他说过,但宋煜还是觉得,除非是那种人所共知,且人缘极好的监妖司高层,在查阅信息过程中使用私印效果可能会更好,否则能不用就不用,尽量不要让对方知道你的身份。
万一人家不知道为啥就看你不顺眼呢?
这会儿游隼已经吃饱了,主动过来用小脑袋蹭了蹭他的手,振翅飞走。
没过多久,远处突然亮起灯笼光芒,一辆马车从那边驶来。
应该是孙管事应酬完归来。
宋煜合上窗子,转身回到床上,继续默默运行经文。
没了蕴藏灵力的古董和晶核,聚敛灵气速度骤降,但修行这种事情从不是一朝一夕,一点点积累,也是必然过程。
……
……
翌日清晨。
商船起锚准备离去之前,孙管事特意过来跟宋煜说了下昨晚的事情。
表示黑风水寨那边的二当家等人也不清楚这件事的内情。
这个结果在预料之中,宋煜没有多说什么,笑着谢过孙管事,没去提昨天在城中的遭遇。
转眼又过去数日,这艘船已从寒江城离开超过十天。
此时已经来到洪州,需要穿过一片大湖。
宋煜跟孙管事两人站在甲板船首,眺望着万亩波涛。
孙管事笑着问道:“煜公子这些天可还习惯?”
宋煜点点头:“感谢孙管事和大家这一路的照顾,我们都很好。”
上一篇:从假皇帝开始纳妃长生
下一篇:我在锦衣卫打工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