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戈壁里的熊猫
赵渊都可以交罚款免死、免流放。
想到这,赵渊又说,
“需要我们亲自制定的,”
“还有对于官吏的法律。”
“特别是对官员身份的定义,”
“官员究竟算不算民?”
“适不适用于对民的刑法约束?”
“是民!”
闻焕章点头。
官员在触犯刑法时,
究竟要不要跟庶民同罪?
现代人当然觉得应该同罪,
但古代社会却不一定。
朱元璋是通过杀自己的驸马,
才定下了“官民同罪”的先例。
赵渊说道:“我们制定的《大明律》,”
“应该给出明确定义,”
“即官员在触犯法律时,”
“官员跟百姓属于一样的犯罪主体。”
“理当如此。”闻焕章严肃道。
君臣俩足足讨论了两天,
把开创性的东西给讲清楚,
然后由赵渊写下总纲。
《总纲》更像一篇简略宪法,
阐述大明法统与国家属性,
论述皇帝—官—民的关系,
以及定下“民为邦本”的基调,
再论述编订《大明律》的意义所在。
赵渊叫来内阁成员和刑部尚书,
把《总纲》给他们看了,
又阐述那些开创性的东西。
众人沉默,
似乎在消化新思想。
其实赵渊在治理山东时,
已经展示出很多东西,
闻焕章等人是有感受到的。
但写成法律条文,
他们就有些受到冲击了。
在大明新朝的法律之下,
文官没犯十恶之罪,
居然也会被判死刑,
甚至连流放都不能交罚款抵罪。
这也太严酷了,
官不聊生啊!
刑部尚书柳瑊忍不住说,
“陛下,此律一旦颁布,”
“臣身为刑部尚书,恐怕会被千夫所指。”
赵渊笑道:“我翻看过《宋刑统》,”
“也查阅了宋初的条例。”
“宋朝初年,官员所犯罪行当中,”
“对待贪赃枉法是最严厉的。”
“仅仅过了几十年,”
“贪赃枉法就变得稀松平常,”
“甚至连皇帝都懒得去处罚贪官。”
“不是大明的法律太严酷,”
“而是宋朝对官员过于宽仁,”
“甚至已经到了放任的地步。”
既然皇帝已经定下基调,
那众臣也不能再说什么。
翟汝文看完纲目之后赞道,
“如此提纲挈领,条理极为分明,”
“可为万世善法也。”
对于古代而言,
专门制定分类法律不现实,
也没有那个必要。
因此,赵渊借鉴了朱元璋的《大明律》形式,
以六部之名来对法律进行分类。
吏律,即官吏条款,
对贪污、渎职、舞弊、徇私等行为制定法律。
选官,升降,赏罚,
这些规矩也在其中。
户律,主要是民法内容,
包括纳税、婚姻、纠纷、财产、商业、出版等等。
礼律,婚丧嫁娶规矩,
社会伦理道德,甚至是科举等等。
兵律,其实就是军事相关法律,
更细化的军法不包含在内。
刑律,即刑法。
工律,官方工程相关规则。
这种法律分类方式,
令眼前的大臣们颇为佩服,
只看纲目就具有清晰的条理性。
赵渊说道:“《大明律》的编修,”
“我为总裁,阁臣皆为编撰。”
“具体交给刑部负责,”
“但需要各部一起出力。”
“每月呈交稿件一次,由我审核,”
“争取八个月时间编完,”
“试行三年再进行修订,”
“到时候查漏补缺。”
“是!”
众臣拱手。
这部法律书籍,
赵渊极为慎重,
因为它可能会影响未来中国数百年,
即便改朝换代也依旧具有持续影响力。
民为邦本,官民同罪,
这八个字明文写在书中。
不管实际能否做到,
但至少要成为社会共识。
一旦有人违反,
或许他会逍遥法外,
但大家都该知道那是不对的。
对与不对,这个很重要!
把更详细的法律内容,
交给专业人士去制定,
赵渊终于有空接见高丽使节.
第一千八百二十五章 找爸爸
李资亮、李永、权通三人,.
被鸿胪寺官员带去东宫。
这个做法让高丽使者极为诧异,
李永在半路用高丽话低声说,
“大明国竟是宰相做主不成?”
“宰相胆敢在皇帝之前,”
“就私下召见邦国使者。”
权通虽然在东京留学数年,
但他对中国近况不熟悉。
李资亮猜测道:“或许是中国皇帝信任宰相,”
“让宰相提前打探我高丽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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