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第80章

作者:过节长肉肉

“有了这么多积分,我就算是在明朝,也能过着未来的生活。”

这般想着,李逍心里美滋滋的。

真是爱情事业双丰收。

想到今日还没开始购物,李逍躺在床上,打开了积分商城。

“打开积分商城。”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玉米种子(一千颗)。消耗积分10000。】

【二、杂交水稻种子(一千颗)。消耗积分10000。】

【三、QSG92式手枪(附子弹一百枚)消耗积分35000分。】

“咦?”

李逍微微一愣。

今日刷出来的商品,有些东西啊!

这玉米种子就不说了,跨时代的产物。

等自己有了庄子之后,就可以开始种植。

以后还能整个玉米窝窝头,玉米炖排骨呢。

听朱高煦讲,朱棣会给凝云一个庄园当做嫁妆。

那不就等于是送给自己?

也就是说,自己是有土地种这些农作物的。

还有这杂家水稻,在明朝绝对是好东西。

李逍自己也是个种田的。

现在明朝一亩地年常量也就在500斤。

这还是稻谷的产量,碾成大米也就只剩下一半了。

而这个杂交水稻的亩产量是2000-3500斤。

是现在水稻产量的7倍!

在古代,什么最重要?

银两?

不是。

绝对是粮食最重要!

所有的战争都是因为土地,土地说到底就是为了种粮食。

朝代的更替,绝对是因为农民吃不饱饭。

但凡当初给朱元璋一口饱饭吃,他也绝不会撸着袖子去造反

因为粮食产量太低,遇到荒年,灾年的常有之事,高不要就要民变。

百姓们还要上税,活着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有口饭吃就谢天谢地。

一旦压迫到极限,百姓都吃不饱饭,那么这个王朝迟早是要崩塌的。

在未来,各行各业百花齐放。

大家都会寻找各种乐子享受生活。

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袁隆平爷爷让大家吃得太饱了。

虽然李逍现在应该是不愁吃穿的那种,不过这杂交水稻和玉米种子好东西,还是要买下来。

否则下次刷到,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了。

至于这QSG92式手枪,李逍还在犹豫之中。

这玩意,太超越时代了!

就算是抗日时期也没有这家伙啊。

放在明朝是个什么概念?

自己怕不是要无敌了?

“三万五千积分啊,有点小贵。”

“算了,还是买了吧,有备无患,这玩意可以不用,但要有。”

李逍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清空了商城。

而且他的心里,还是渴望有这个东西的

男人么,喜欢武器。

东西进入了个人仓库,李逍就忍不住将枪从仓库中提取了出来。

光芒一闪,手上便多了一把漆黑手枪

散发着冰冷的气息,不属于这个时代的钢铁野兽!

李逍握在手心,爱不释手,很想现在就来一发。

不过考虑到声音也许会吓着别人,还是作罢。

“姐夫,干嘛呢——”

就在这时,朱高煦突然不告而来,直接推门而入,看到了李逍手中的黑色物件。

“姐夫,这是啥?你又发明了好东西?”

朱高煦几步就窜了过去,想要摸一摸。

“这可不行。”

李逍急忙把枪收了回来,插在了腰间,认真道:“这东西不是小孩子玩的。”

朱高煦有些不乐意了,道:“姐夫,我是小孩?”

“在我眼里没成婚,都算小孩儿。”

李逍随便胡扯了一句。

“.”朱高煦有些无语。

不过他也没看清那是什么玩意,没那么大的好奇心,要是让他知道那是很厉害的火器,一定能烦死李逍。

他放弃了看手枪的想法,道:

“对了,姐夫,我是来报喜的!双喜临门!”

第86章 晒太阳的渔夫!

“双喜临门?”

李逍惊讶道:“什么双喜临门,说来听听。”

“一件关于我的,一件关于你的。”朱高煦笑道。

李逍道:“快说来听听”

朱高煦昂头挺胸,指了指自己脑袋,说道:“我,朱高煦,马上就要被授涂金银册银宝,封为高阳郡王了!以后也能自称一声小王了!”

古人还是十分重视自己的荣耀的,郡王虽然比不上亲王,但也算明朝顶尖人物的第三阶梯了。

关于这点,李逍算是早就知道了。

根据明朝宗室的的规定,亲王嫡长子外的诸子,都封为郡王。

郡王俸禄每年是2000石,相当于30万斤粮食。

这要多少农民,才能供出一个郡王出来啊。

就特么离谱。

等于是大蛀虫了!

李逍拱了拱手:“恭喜高煦了,以后还要多罩着我啊。”

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吐槽,明朝后期郡王有接近一千人,比藩王的数量多多了。

因为明朝藩王限制制度和未设置降等袭封制,因此各大王府的亲王就拼命地生孩子,每一个孩子都能给王府带来不菲的收入。

即便是二代郡王也是年俸禄一千石,一千个郡王就是一百万石粮食,难怪明朝后期会被拖垮。

而且,每一朝的皇帝,也不敢克扣这些皇亲国戚的俸禄。

郡王是上层宗室,俸禄不像那些底层宗室那样好克扣,几百个郡王闹起来,朝廷也遭不住。

不过想了这么多,李逍也觉得没什么,毕竟跟自己没啥关系,这也是明朝后期的事情了,现在是洪武,远着呢。

在说眼前这个朱高煦,郡王当不到头。

他后面当了藩王都不满足,要干皇帝的位置。

最后.哦霍了

朱高煦挥了挥手道:“那必须的.咦姐夫,你为何看我的眼神,有种怜悯的感觉?”

李逍也发现自己刚才有些情不自禁刚想开口解释。

朱高煦却大声叹了口气:“哎,姐夫,我明白的你意思。”

他双手揉了把脸,道:“要怪就怪我不是第一个出生,我的确想跟我大哥一样当世子,以后继承燕王爵位,毕竟只有当燕王,才能掌控军权,去上战场叱咤.”

李逍愣了愣。

喂!我没这个意思好不好,你哪只眼睛看到了?

我是看你可怜,你未来要死了啊,还是被烤死的!

朱高煦一脸苦瓜,接着说道:“可我想通了,我是老二,这是老天爷决定,我也没办法,其实当郡王也没什么不好,安安分分的混吃混喝一辈子,你觉得呢?姐夫?”

洪武时期的藩王权利很大。

特别是朱棣这种坐镇边疆的藩王,直接节制兵马,掌控兵权。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朱棣迁都的原因。

就是担心再次发生靖难这样的事情。

而迁都北平,自己防御边疆,就可以安心削弱藩王的权利了。

“你能有这样的觉悟,太好了!”

听到这话,李逍激动的握住了朱高煦的手:“高煦啊你一定要记住你今天说的话,牢牢记住,不要忘了!”

李逍说的是真心话。

他是真心希望这个小舅姥能够安然无恙的过完这一辈子。

毕竟相处了这么一段时间,也有些感情了。

说着,李逍拿起纸笔,写了三句名人名言: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一旦学会放弃,你会发现世界豁然开朗。

[人生不过百年,入土万事皆休。

“高煦,这是姐夫我送给你的,你要时刻拿出来读一读,念一念,不忘初心。”

李逍将纸递给了她。

闻言,朱高煦一喜,姐夫又给我写装逼语录啦?

他拿过来一看,微微皱眉,看向李逍道:“姐夫,啥意思啊?”

李逍道:“就是字面上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