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第202章

作者:过节长肉肉

“三拜春夏和秋冬,风调雨顺五谷丰——三鞠躬!”

众目瞩目下,李逍和凝云三连拜。

“水有源,树有根,儿女不忘父母养育恩。”

马和高呼:“二拜高堂。一拜父母养我身——一鞠躬!”

“二拜爹娘教我心——二鞠躬!”

“再拜和睦黄土变成金——三鞠躬!”

李逍二人,朝着正坐上的朱棣和徐妙云鞠躬拜礼。

“好!好啊!哈哈哈.”

朱棣此时的开心,都写在脸上,和王妃一起将二人扶起,送上祖父:“祝你们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马和高呼:“夫妻对拜!”

话音落下,李逍缓缓转身,看向凝云。

而朱凝云,也是含情脉脉的看着对方。

李逍从身上拿出了那两枚,999K纯金‘真情永久情侣戒指’。

戒指分一男一女,十分精巧,李逍这枚是为金色玄鸟,而朱凝云那枚为金色祥云。

戒指凝聚在一起,组成了一个玄鸟祥云图案。

李逍将接着分开,轻轻拿起凝云的手,在无名指为她戴上。

这是李逍所处时代的规矩,为这份古代婚礼添上自己的一丝时代印记。

“凝云,这是我送给你的。”

李逍看着对方,深情道:“凝云,从今以后,无论富贵贫穷,无论健康疾病,无论人生的顺境逆境,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都会不离不弃终身不离开直到永远!一生一世守护你!”

这是李逍的心里话,内心话,发自肺腑。

这些话,并不古代。

上一世,每当自己参加同学婚礼的时候,婚礼的司仪都会照理说出这样的一段问题。

无论无论富贵贫穷,无论健康疾病.你都会不离不弃吗?

可上一世,即便新娘新郎说了愿意,可往往因为现实,生活的不如意,也会劳燕双飞,往日的誓言烟消云散。

那时,李逍就在想,明明作出了誓言,可为何是这样的解决。

如果是自己,既然说出,就要做到,这才是真男人!

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李逍都期待这样的爱情出现,不掺杂任何杂质的爱情。

自己很幸运,遇到了,遇到了她。

终于轮到自己了,李逍毫不犹豫说出了这样的誓言。

无论富贵贫穷,无论健康疾病,无论人生的顺境逆境,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都在

话音落下。

在场的宾客都被感动到了。

没想到在燕王府能看到这样感人的一幕。

“呜呜呜好感人啊”

朱高燧感动的摸起来眼泪。

“我的眼睛,又进沙子了.”

朱高煦也摸了摸发红的眼眶。

朱棣和徐妙云二人,也不由心中感动无比。

“夫君.这戒指,很好看,我很喜欢我会永远戴着它.”

朱凝云感动得留出泪花。

在这一刻,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她很庆幸,自己虽然经过劫难,容貌尽失,可却得到了一个无可挑剔的如意郎君。

一个深深爱着自己的男人。

一个爱她内心,不在意她容貌的爱人。

如果上天再让她选一次,给他一次机会。

她还是会去选择在火海救人,失去容貌。

因为她想着,如果容貌还在,自己可能早就被父王或者爷爷赐婚,许配给了别人,那样,她就等不到最好的那个人,逍郎。

自己愿意等,哪怕付出所有代价,也要等到他。

而现在,他就在自己的面前。

朱凝云甚至感觉到,李逍进入了自己的心中,自己能时时刻刻的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有这样感觉的,还有李逍。

原来,系统送的金戒指,并不是普通的金戒指,这样的戒指只要情侣双方一旦带上,就能有种心灵相通的感觉,冥冥之中,能感受到对方的所在。

没错,这系统送出戒指有定位功能,心灵定位!

今后无论李逍在哪,朱凝云都能感觉到。

而朱凝云在哪,李逍也能感受到

双方之间,再无秘密可言。

此刻,朱凝云泣不成声,这种神奇的感觉,让她以为是真爱的感觉,是高兴,是喜极而泣

“逍郎”

朱凝云从身上掏出两块玉佩,她也早已经为这一刻准备了礼物。

“逍郎,我们心灵相通,就连图案都如此相似.”

她抹了抹眼泪,旋即将两块玉佩拿起。

两块玉佩,用的极好的料子,通体翠绿是为帝王绿,绿色浓艳、色正、水头足,通透、纯净、无杂质。

雕刻玉佩的匠人,手艺也是顶尖,上面的祥云、玄鸟栩栩如生。

凝云的玉佩,竟然也是玄鸟与祥云,两人送的物件,竟是一样。

在场观看到这一幕的人,终于确认了一个事实。

眼前名叫李逍的青年,是真的爱上了郡主,并非贪图燕王府的荣华与富贵权势!

而燕王朱棣,对女婿也是极为器重,明眼人来的时候就发现,隔壁的府邸不叫郡主府,而是叫李府。

并非郡主的婚嫁,而是如普通人一般,真把女儿给嫁出去了!

“逍郎,你名字带逍,在我心中,你犹如逍遥的玄鸟,而我愿为云,永远在你身边,陪你翱翔。”

在她的心中,李逍如无所不能的、逍遥自在、翱翔九天的玄鸟,就这样落在凡间,遇到自己这样普普通通的女子。

朱凝云将玉佩系在李逍的腰间,随后看向李逍,道: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话落,两人对拜。

马和眼眶发红,主持了这么多次婚礼,这是最感人的一次。

他揉了揉发红的眼眶,高呼:

“礼毕!新郎新娘入洞房!”

男人最值得称赞的事情,便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李逍在今天,已经实现了一半。

燕王府,宾客瞩目之下。

迎亲队伍,张罗打鼓,浩浩荡荡,抬着轿子,带着厚重的嫁妆,将新娘从燕王府抬去了李府。

众宾客跟随来到了李府门前,傻了眼。

这燕王的女婿府邸,上面不是挂着郡主府,而是挂着李府。

可以见的,这大女婿的牌匾,是真大啊!

这下,真的没人敢小巧这个叫李逍的女婿了。

李逍领着朱凝云,一一回礼前来道贺的人,领了众人进去府内观摩一番,再差人热情的将人送回了燕王府入席。

而李逍和凝云二人,在童男童女、未婚嫁的弟弟妹妹的簇拥下,进入洞房。

打发了一圈金豆豆,喜糖之后,李逍就迫不及待的将门给关了。

“二哥、三哥,你们怎么不走呀?”

见朱高煦和朱高燧还偷偷在墙角站着,一位还未出嫁的妹妹露出可爱的虎牙问道。

“老二,你怎么不走?”朱高煦问。

“二哥,你怎么不走?”朱高燧问。

“母妃给我的任务”朱高煦回道。

“父王给我的任务”朱高燧回道。

“.”

感情,都是带着任务来的啊。

朱高煦掏出一把金豆子递了过去,“去去去,二哥、三哥有任务在身,你们先走。”

小朋友们拿着金豆子立马就溜走了。

而朱高煦和朱高燧两人,则开始躲在墙角,听声辨位

第165章 洞房之夜,容貌恢复!

之所以两人领了任务。

是因为朱棣和徐妙云都有一个担忧。

那就是.李逍虽然和凝云相爱不假。

但因为凝云的相貌

他们担心,李逍可能爱的是闺女的内心和才华,而不是相貌。

有没有可能.是柏拉图式的爱情

也就是精神恋爱

当然,这种事,不好说。

朱棣习惯的让朱高燧去打听打听。

徐妙云本来也是打算让朱高燧去的,这小子嘴巴严实。

但没找到朱高燧的人(被朱棣叫去了),就喊了朱高煦,毕竟朱高煦跟姐姐的关系也不错,应当不会到处乱说。

夜深了。

两人蹲在墙角,一声不吭,宛如石头。

“老三,你小子不得了啊,气派啊,一直给父王办事?”

朱高煦越想越不对劲,小声对朱高燧说道。

他有点吃醋,为何父王不找他办这事??

“哦我明白了”

他突然恍然大悟,瞪向朱高燧:“老三,我说怎么感觉不对劲,你小子南下旅行的时候,一直偷偷给父王报信吧!”

一看瞒不过去了,朱高燧只好咧嘴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