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史尽成灰
对于毅军的威胁,张廷兰根本没有理会,审讯工作照常进行。米振标其实也是意思一下而已,不只是他,就连其他毅军士兵也都迫不及待了,他们对于救人没有什么兴趣,抢夺通辽的财富,回家过个肥年,才是他们想要的。
因此米振标一声令下,毅军马步军四千多人就杀入了奉天境内,所过之处,就好像蝗虫过境一般,所有的老百姓都受到了波及,只要被他们盯上,金银细软全都抢走,粮食牛马也不放过,甚至还掳掠了不少女子,用来给兵痞发泄。
奉军土匪出身,军纪已经很败坏了,现在严加整顿,终于有了一点起色,不过毅军的表现比起奉军原本的状况还要差,真是应了一句话,就是兵不如匪。
毅军主力经过一番跋涉之后,终于逼近了通辽,米振标也是踌躇满志,他就要利用奉军,树立起他的威信,另外他也有自己的野望,热河太偏僻,又太贫穷,哪有奉天的花花世界好,如果你能拿下奉天,过一把都督的瘾,比起困守在热河这个不毛之地好太多了。
正是有这些小算盘,米振标才格外的积极,他对那些疲惫不堪的毅军士兵说道:“弟兄们,眼前不远就是通辽,只要拿下了这里,大家可以放手劫掠,拿到什么都是你们的,我不要一分一毫!”
有了抢劫的许可证,这些士兵又鼓起来热情,这时候突然先头部队响起来一阵急促的枪声,由于地形平坦,没有障碍,清脆的枪声传出老远。米振标也知道这是水连珠的子弹声音,毅军之中虽然也装备了水连珠,但是数量有限,因此多半就是奉军前来袭击。
米振标也是一员悍将,脾气暴躁,老子没去打你们,你们反倒欺负到我的头上了,因此米振标勃然大怒,急忙指挥着手下的士兵展开还击。
攻击毅军的正是奉军的骑兵部队,吴凯杰原本带着二十名骑兵负责侦查毅军的动向,正好和毅军先头部队撞在了一起,吴凯杰就准备先给毅军一点颜色看看,因此他指挥着骑兵猛地向毅军发起了偷袭。
吴凯杰一马当先,冲到了毅军百米之内,一抬手就是一枪,一名毅军骑兵当场被射中胸口,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窟窿,鲜血射了出来,落在了白雪皑皑的地面上,显得十分刺眼。
在马上打枪可不比平地,难度是相当大的,吴凯杰能够一枪命中,足见他的枪法过人。其他奉军骑兵也都有样学样,一顿攒射,又有三名毅军被击毙,等到毅军反应过来,想要追击的时候,吴凯杰已经带着人马离开了。
米振标也来到了前面,开战不利,他也有点不舒服,不过还是故作镇定:“弟兄们,奉军没有什么可怕的,他们的做法完全是土匪打仗的办法,一点都没有章法,这样的部队根本不是咱们的对手。”
米振标刚刚说完,不远处又传来一阵枪声,原来吴凯杰带着人马并没有走远,而是绕到了另一个方向,又开枪袭击,这下子把米振标气恼了,他立刻让手下骑兵去追击。等到骑兵追过去之后,奉军已经失去了踪影。
就这样越接近通辽,奉军的袭扰就越猛烈,不求杀死多少人,只求疲劳毅军,这也是土匪惯用的作战手段。他们远路而来,体力有限,根本架不住这么折腾。
奉军的骑兵就好像苍蝇一般,围着毅军周围,不断的恶心他们,毅军一旦攒足力气,要把苍蝇打死,可是这时候人家已经飞走了,弄得米振标郁闷不已,毅军本来劲头十足,现在有些动摇。
第一百五十一章 对轰
“挫敌锐气,打得不错!”张廷兰勉励了吴凯杰几句,吴凯杰倒是一脸的不在乎。
“拙言,毅军也就是吹嘘的厉害,其实早就烂透了。凭着这样的军力,还想惹奉军,简直是以卵击石。”
“人家愿意碰,咱们也不能拦着!”张廷兰笑着说道:“正好拿着毅军练练手,让那帮新兵都见识一下血,增长一点经验,哪支强兵都是踏着尸山血海走过来的。”
张廷兰并没有把毅军看在眼里,从历史上来看,毅军也没有什么突出的表现,完全就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最后直接湮灭消失,现在毅军主动挑衅,只能把他们的灭亡时间提前而已。
米振标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虽然在袭击之中吃了一点亏,但是他还坚信毅军的战斗力,奉军绝对不是对手,在他看来,毅军是和日本人打过仗的部队,而奉军就是一群土匪,也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偏见,才让米振标下定决心,挑起和奉军之间的战火。
为了了解奉军的防守情况,他亲自带着手下人到了前方观察奉军阵地的情况。战马之上米振标耀武扬威,用马鞭指着远处的奉军阵地,嘴角之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冷笑。
“你们看见没有,奉军的阵地零零落落,根本就不是防守的样子,这帮土匪兵哪里懂得打仗啊。”
“总指挥说得有理,天寒地冻的,他们哪里愿意吃苦啊,比不过咱们毅军的弟兄的!”
“没错,总指挥一声令下,卑职就把通辽给您拿下来。”
听着属下的恭维。米振标性质更高了,说道:“咱们毅军这些年,困守在热河那么一个不毛之地,都吃了不少苦。要说就是大帅年纪大了,也没有雄心,这东三省多好的地方,要是占了这里,咱们弟兄在关外逍遥自在,多快活。”
“全仗着总指挥的领导呢!”几个属下听弦歌知雅意,也齐声恭维米振标。米振标带着人绕过一处山梁。又观察一下,奉军阵地上只有几个不高的土埂,显然是战壕,只不过挖的不深,防御能力有限。战马能够轻松越过。
看到这里米振标十分得意,仿佛通辽已经落入了他的掌握一般。就在他准备回营部署攻击任务的时候。突然一声枪响,声音并不远,仿佛就在耳边炸开一边,米振标的汗毛瞬间就竖了起来。
紧接着一股温热的血溅到了他的脖子之上,脸上胸前都是鲜红一片,米振标第一反应就是自己被击中了。他脑袋之中几乎都空白了。
这时候身边的一个参谋的惨叫之声让他清醒了,中枪的不是他,而是另一个倒霉蛋。但是这一下也足以让米振标惊恐不已,其他人也都慌了手脚。立刻将米振标掩护起来,四下寻找那个凶手。
但是四周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他们根本就找不到一个人影子,顿时他们就都吓坏了,狼狈不堪的逃窜了,那个参谋的尸体也被扔在了雪地上,脖子之上还汩汩的向外流血。
“团长,咱们的神枪手有了第一个战果了啊!”冯永双笑着和张廷兰说道:“就是这小子击毙了米振标手下的一个军官。”
在袭击日本之后,独立旅就开始组建狙击部队,冯永双是奉军老一辈之中枪法最好的,而且还懂武术,虽然没经过正规训练,但是也有不少绝活。
张廷兰就让他做了狙击部队的教官,这一次他带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士兵向张廷兰来汇报战果,听到狙击部队有了战绩,张廷兰也十分高兴。
“说说,你是怎么击毙对方的?”
“报告团长,我是独立旅狙击排第一批学员田牧,奉命在阵地外围警戒,发现一支不到十人的马队经过,正在侦查我们阵地的情况,我瞄准了为首的那个军官,不过子弹打偏了,射中了旁边一个随从。”
张廷兰听到这里,也忍不住露出了笑意,原来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这小子的运气也真不错。
“你怎么确定那些人就是米振标的?”
“我射中那个军官之后,他们有人喊总指挥,当时我就隐蔽在不到二百米之外的雪上,他们没有发现我。”说到这里田牧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当时他用羊皮袄裹着身体,又隐蔽在一处小土包的旁边。
西北风刮起雪片,就好像一道天然的屏障一般,遮挡住了外面的视线,虽然位置寒冷难耐,但是能够击毙一个敌人,吃再多的苦也值得了。
张廷兰听到这里也基本确认他说的都是真的,脸上露出一丝欣慰的笑意:“你现在反思过没有,为什么会打偏了?”
田牧想了想,红着脸说道:“团长,我好像是忘了计算风力的影响了!”少年显得有些羞涩。不过张廷兰笑着说道:“田牧,不管怎么样,击毙了敌人就应该嘉奖,另外我告诉你,在战场上想要活下来,除了个人素质过硬之外,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运气!这一点甚至比什么都重要,很显然你是一个幸运儿,我相信你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狙击手。”
田牧听到张廷兰的勉励,眼睛之中闪动一丝明亮的神采,顿时就有了信心。在四个月之前,他还是一个普通的猎户子弟,每日里靠着打猎为生,别看他年纪比别人都小,但是猎枪玩得很溜,家里人还能勉强维持下去。
不过猎户的日子也不好过,官员要向他们征收苛捐杂税,山贼土匪经常敲诈,地主大户还向他们要孝敬,偶尔打到一点名贵的皮子,根本买不上价钱,就被这些人给抢走了,胆敢不给,轻的是拳打脚踢,重的就可能丧命。
田牧越来越痛恨这些家伙,他后来听人说只要加入军队,披上了一身军装。这些人就不敢惹了,因此他就毫不犹豫的决定投军了。偏巧这时候独立旅正在招兵,田牧常年打猎,身体健壮,朴实憨厚,很轻松就进入了独立旅。
在接下来的训练之中,表现优良,而且很有射击天赋,被冯永双看重,选入了狙击排。接受训练,相应的待遇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每月都能寄回家中五块大洋,足以让家人在山村之中舒舒服服的生活。
这是他第一次出战,旗开得胜。不只击毙了一个敌人,还得到了团长的接见。他十分的兴奋。不只能够获得奖励。还有更多的升迁机会,收入会更高,家人也能活得更好。
“田牧,成为一个优秀的狙击手并不简单,有天赋只是第一步,最重要的还是吃苦。要熟悉枪械。要学会隐蔽伪装,还要有扎实的数学基础,懂得计算弹道,这样就不会瞎猫撞死耗子了。另外还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耐得住寂寞,总之想要轻松的拿下对方的性命,就要付出大量的汗水。”
奉军的狙击战还刚刚起步,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张廷兰也希望这些年轻的士兵能够迅速成长起来,成为奉军的一支尖兵。
张廷兰说的这些田牧听得半懂不懂,只觉得团长的水平真高,他兴冲冲的离开,心里想的都是如何提升自己的能力。冯永双也在细细的咀嚼着张廷兰的话,然后说道:“团长,以往我们练习枪法,都是靠着自己摸索,全都是野路子,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太多了。”
“冯叔叔,这也是我为什么极力让大家多学点文化知识的原因,以后武器越来越复杂,在欧洲战场上已经出现了能在天上作战的飞机,地面上也出现了装甲车,武器只会越来越尖端,所有的士兵都要有紧迫感才行,不然我们就彻底被列强甩开了,只有被虐杀的份儿。”
正在说话的时候,有通讯员跑了进来,汇报说毅军已经开始调动,似乎要发起攻击。张廷兰急忙让下令所有士兵做好战斗准备,给毅军当头一棒。
米振标莫名其妙的被打了黑枪,虽然没受伤,但是也是亡魂大冒,回到军营好不容易才平复了心绪,这时他才意识到奉军或许不是个容易对付的敌手。
但是他已经骑虎难下了,总不能因为一枪就灰溜溜的跑了,必须要让奉军尝尝自己的厉害,搬回一局。他仗着人多势众,率先发动攻击,将毅军仅有的十几门老式火炮也都搬了出来,马步兵也都做好了准备。
在出战之前,还有一项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给这些士兵发放一些鸦片,毅军向奉天走私鸦片,他们自己也是鸦片成灾,很多士兵都是地地道道的双枪兵,离开鸦片就活不下去,等到这些人抽足了鸦片,终于来了精神。
毅军的炮兵率先打破了战场上的沉寂,一发发炽热的炮弹砸向了奉军的阵地之上,张廷兰此时也在前线指挥所里用望远镜观察。
一看之下就连连摇头,毅军的炮兵太菜了,不只火炮威力小,射程近,更重要的是炮兵根本没有足够的训练,射击十分盲目,虽然有不少炮弹落到了奉军的阵地上,但是起到的效果十分有限。
最大的作用就是给自己壮胆,最初奉军新兵一听震天响的炮声,还都有些恐惧,不过一看炮弹乱飞,根本没有什么威胁,也都放松了不少。
毅军的炮兵不行,可是奉军的大炮可不是吃素的,尤其是经过了杨宇霆的严格训练,奉军炮兵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他们装备的火炮都是从中东路上弄来的好东西,列强的原装火炮,威力远不是毅军能够相比的。
很快一排整齐的炮弹就射了出去,划过天空,砸在了毅军之中,顿时掀起一阵巨大的气浪,十几个士兵被波及到。很快奉军炮兵又调整角度,来了一个三连射,这次正好击中毅军的炮兵阵地。
炮弹猛烈的爆炸,大片的毅军士兵被炸成了碎片,那些火炮也都打成了零件,有的飞上了天空,有的就地破碎。更加要命的是炮弹也发生了殉爆,这比起直接命中危害更大,毅军的炮兵阵地很快就笼罩在了浓浓的硝烟之中,一息尚存的士兵爹妈乱叫,有人失去了胳膊,有人失去了大腿,还有的浑身都是鲜血,就好像是血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