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枭雄志 第1123章

作者:御炎

  这一次,诸葛亮眨了眨眼睛,没有立刻回复,而是稍微愣了一下。

  “应当也是很好的朋友。”

  “你好像有一丝犹豫?”

  “太上皇,这……”

  “我听说司马懿的弟弟司马孚当初被你们的上司毛玠辟召为属吏,后来又推荐司马孚出任姑臧县令,如今,司马孚已经是两千石的武威郡守,比起你们,也就是资历的差别罢了。”

  郭鹏颇有些玩味的看着诸葛亮:“司马懿出身河内,一出仕就是我的故吏,他的家族与曹氏有关系,但是从未听说过与出身陈留郡的毛玠有什么交集来往。

  孔明,你有没有想过,当时你和司马懿同为一县县令,并没有什么区别,司马懿并没有立下什么显眼的功劳,怎么就得到了毛玠的欣赏,毛玠为什么要辟召司马家族人做他的属吏,还要为他举荐呢?”

  诸葛亮沉默了片刻。

  “太上皇,仲达他出身普通,家里还有六个弟弟,长兄司马朗早年因为一些事情而失去仕途进取之望,全家老小全部指望着他一人。

  如果他不能出人头地,他的家族,他的六个弟弟,都将无所指望,他的压力真的很大,所以他为了家族,也必须要做一些事情。”

  “是吗?”

  郭鹏点了点头,又说道:“据我所知,司马懿与毛玠之间的关系,是因为某件事情而迅速拉近的,而那件事情与你也有着分不开的关系,你想知道吗?”

  诸葛亮看向了郭鹏,似乎有些犹豫。

  少顷,诸葛亮摇了摇头。

  “太上皇,身在官场,便如同身在漩涡,有太多太多不得已之事,臣以为,看一个官员,应当看他是否做了利国利民的事情,只要他做了利国利民的事情,他本身是如何想的,其实并不重要。”

  这便是所谓的凡事论迹不论心吗?

  郭鹏忽然想起这句话。

  这话未必就没有道理。

  世事无常,人心难测,一个人如何判断,就要看他做了什么,看他所做的是否在客观上给大众带去了利益,如果是,那么就不要追究他心里的所思所想。

  只要他所做的确实利国利民,确实能给人们带来一些好处,给一些需要帮助的人以帮助,那就够了。

  追究他所思所想,追究他做好事的动机,非要把他研究透彻,非要从他的动机中找到私心,以证明这是一个普通的俗人而不是什么高人,这似乎是没有必要的。

  论心,世上无完人。

  论心,他诸葛亮自己就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私心吗?

  他所做的一切,就完全没有考虑过他自己的需求吗?

  他真的圣贤如此?

  怕也是未必。

  郭鹏明白了。

  或许就是因为如此,诸葛亮才会舍弃强大的曹操,舍弃稳固占有江东的孙权,而追随当时尚且如同丧家之犬一般的刘备吧。

  一个二十多岁的没有任何资历的聪明人,到底是经过怎样的判断,才会选择一个朝不保夕的人作为效力对象呢?

  他不怕曹魏大军南下,轻而易举的就把他碾成碎片吗?

  除了这个人名满天下之外,还有什么原因呢?

  过去郭鹏不太明白,但是现在他觉得或许是因为诸葛亮觉得刘备也是一个论迹不论心的人,和他很相像。

  就他自己而言,他没有选错人,那个人给了他最大程度的信任和权力,让他最大程度的发挥了自己的能力,名传千古。

  可是孔明,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越是论迹不论心,就越不能对人性抱有丝毫的信任和依赖,你彻底的论迹不论心,就是在彻底的剥离人性,把自己当成超脱世俗的人,高高在上俯视着世间的一切。

  你真的做的到吗?

  你的抱负,就是彻底的论迹不论心吗?

  你真的可以把人做的事情和人本身剥离开来,从一个完全客观的角度去看待这个世界吗?

  反正我是做不到得,孔明。

  郭鹏深深地凝视着诸葛亮,就在这一瞬间,他看到了诸葛亮的未来和终结。

  “孔明,这些年,我在看着你,也在看着司马仲达,你们两个人始终没有离开过我的视线,所以我远比你所想的更了解你和他。”

  郭鹏伸手让诸葛亮靠近自己,贴着他,低声道:“一般人照你那么说就够了,他们本身格局有限,但是上位者就不行了。

  上位者看一个人,也不仅仅是要看他做了什么,更要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他做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可能正是为了另一件可怕的事情做铺垫。”

  诸葛亮的眼睛动了动,默然无语。

  郭鹏呵呵的笑了出来,不再多说什么。

  当晚休息之后,第二天一早,郭鹏便与诸葛亮分别,约定在洛阳再见,之后带着家人们再次踏上了旅途。

  诸葛亮是个聪明人,该知道的他一定已经知道了,无需多言。

  郭鹏顺着山北大驰道,走过了诸葛亮建设起来的诸多城池,一路向帝国最西边的镇西都护府而去。

  在那边,曹昂正在等着他。

第1539章.一千四百五十九 郭家祖孙几个都不是正经人

  在这趟旅程之中,郭承志始终很开心。

  就算走在路上一样要做功课、接受考验,他也还是很开心,仿佛这片苍茫大地上全是可以让他感到开心的事情。

  一支商队,一匹骆驼,一只狐狸,一条小虫,只要能让他看到,他都会兴致勃勃的和郭鹏说上好久好久。

  西域之地,无限风光,无限美妙。

  只要能吃饱,穿暖,还有足够的钱花,不必为饿肚子而烦恼,便总能看到这苍茫大地上的任何美景,不带一点遗漏。

  但是这个时代,有那份闲心思欣赏苍茫之美的,怕是寥寥无几。

  就算是遍布西域的客商们,也是极为厌恶这苍茫大地的。

  他们觉得这路太遥远,太艰险,每一次出远门做生意都感觉像是在鬼门关面前跳舞,一不小心,就会跳到鬼门关里面。

  就算运气好,也避免不了反复横跳,惊险刺激的感觉并非每个人都喜欢。

  郭鹏时常换上远行商贩们喜欢穿的衣服,扮做一个远行商旅,与过往的魏国、外国客商攀谈。

  反正越是往西边走,就越少有人类居住的地方,也越少看到城池,除了驿站就很少看到其他的官方机构,往来客商时常在路边上搭帐篷,也不敢离路边上太远。

  这就给郭鹏和往来客商攀谈创造了很好的机会。

  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带着郭承志一起与这些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商人谈话,询问他们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比如他们对于眼下的这一切有什么看法,有什么追求。

  “要说这日子,自然是过得比以前舒坦多了,以前咱们这些走南闯北的行脚商人外出一次都要提前写好遗书,把遗书交给族老。

  要是回不来,就把遗书公布,回得来,那就烧了,下次出去再写,现在好多了,至少走魏国国内的商路不需要再提前写遗书了。”

  一名大胡子商人笑呵呵的说道:“以前走南闯北做生意,那就是在玩命,没有百八十人一起出发,你敢走?随便遇到几个山匪就能要了你的命!

  有些地方的山匪还特别多,还有很不错的武器,甚至还有骑马的,面对百八十人的队伍根本不怵,上来就和你拼,现在至少不用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做生意了。”

  “那么凶险?”

  郭承志好奇地询问。

  “年轻人没经历过几十年前那乱世啊。”

  大胡子商人露出了些许沧桑的表情:“当初,我和你一样年轻的时候,跟着我父亲一起走南闯北,遇到多少风险啊,一般的山匪路匪就不说了,咱们自己也是武装的,运气好能闯过去。

  可要是遇到成群结队骑着马的匈奴人、乌丸人,那可就完了,他们马多,人多,黑压压一片下来,举着刀见人就杀,又快又凶,咱们根本躲避不及啊,一个不留神脑袋就没了。

  那刀一划,人的脑袋就掉了下来,脑袋掉下来了,身子还站着,然后哗的一下血就喷了出来,那景象啊……三十多年了,我根本忘不掉,现在想想,还是浑身发抖。”

  大胡子客商的手有些颤抖,不过还是很努力的举起葫芦形的酒壶咕嘟咕嘟的往肚子里灌酒。

  然后他重重的叹了口气,眼里满是后怕和追忆。

  “记得最凶险的一次,不记得是哪一年了,就记着那一年天下特别乱,整个河北都很乱,我和父亲外出行商,运气不好,一起给匈奴人抓了,一起被抓的还有好多人。

  给匈奴人抓了,运气不好的当场就给杀了,运气好一点的,活下来,也要给带到匈奴人的地盘当牛做马,活下来很难,反正当时我和父亲都觉得要完了。”

  说到这儿,大胡子忽然精神起来了。

  “要说也是咱们祖坟冒青烟,本来咱们都绝望了,我和我父亲抱头痛哭,就等着死了,结果忽然来了一支官军把那群匈奴人杀的鬼哭狼嚎的,把匈奴人赶跑了。

  当时咱们就感觉刚出狼窝又入虎口,谁曾想那群官军的将军给咱们指了方向,让咱们去逃难,然后还给了咱们一些粮食吃,靠着那点粮食,我和父亲坚持回了家。

  那一次真的是死里逃生,多少年了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兵荒马乱的时候,能遇到那样的官军和将军,放我们走,还给我们粮食吃,那真是祖坟冒青烟,好运极了。

  现在倒是好多了,有官府修的官路,官路上不用担心有危险,整个魏国也都不允许有人持械,当然也不用担心受伤啊,被砍死什么的,行商交易也都安全许多,不用雇许多人跟着保护我们。”

  大胡子说完,好一阵追忆,才注意到自己身边还有其他人。

  “对不住了,我一个人自顾自的想什么呢……哈哈哈,来来来,能碰上就是缘分,我这酒啊,可是从贵霜国带来的,特别香醇,味道和咱们魏国的酒很不一样,一起试试?”

  郭鹏看着他伸出来的酒葫芦,笑着点了点头。

  “好,来一碗。”

  郭鹏笑呵呵的品尝了这个贵霜美酒,给予了一些称赞。

  郭承志对大胡子所说的某个细节很感兴趣。

  “方才你说,官军杀散了匈奴人,还救了你们,你们怎么会觉得这是刚出狼窝又入虎口呢?自家人被自家官军救了,那不是好事?能活命了啊?”

  大胡子呵呵一笑,看了看郭鹏。

  “这位小郎是?”

  “我的长孙,十五岁。”

  “难怪,这都三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还是汉家刘皇帝做主的时候,天下多乱啊。”

  大胡子摇了摇头:“小郎,你可别觉得那个时候的军队和现在的军队一样,那时候的军队,就是一帮穿着军装的贼匪,干的事情比贼匪还狠,也不比匈奴人好到什么地方。

  山匪要你命,被匈奴人抓了也要你命,落到官军手上也要你命,杀人放火抢劫,动辄破家灭门,绑架勒索,别说咱们这些普通商户遭了秧,大户人家也有好多躲不过去的,都遭了兵灾了。”

  兵灾这个词语郭承志知道,学校里的教科书专门写过。

  说前朝军队军纪涣散,没有军队的模样,打仗不行,作恶倒是一把好手。

  他们无恶不作,过境之处鸡犬不留,百姓称之为【兵灾】,能与旱灾水灾蝗灾并列。

  可见百姓对兵灾的恐惧和痛恨。

  以至于军队路过郡县城池的官员都恐惧他们,把给养放在城外,城门紧闭,城上还安排满满当当的城内差役、民兵、壮丁,持械以为威慑,如此才能让那兵灾不敢贸然入城。

  官员也怕,怕他们乱来,入城抢劫,毁坏设施,到时候军队跑了,留下一堆烂摊子让官员处理,官员们可不是欲哭无泪?

  敌人要防,自己人也要防,都不知道在防些什么。

  “那年头啊,那叫一个诸侯并起天下大乱,这家军队那家军队打的是不可开交,打到最后,不说他们遭殃没,反正咱们这些人算是遭殃了。

  房子被毁,田地被毁,家里人被杀被抓,一支大军过境就跟蝗虫来了一样,把庄稼吃的一点不剩,不光吃,还要抢,看上什么就抢。”

  大胡子满脸的不堪回首:“家里的金银细软啊,生活用具啊,还有女人,看上了就抢,我父亲就是遭了兵灾,早些时候在冀州,给乱兵活活打死了。”

  说完,大胡子喝了好几口闷酒。

  郭承志低下头,默然无语。

  他只是听说过前汉军队军纪涣散,知道兵灾的存在,但是未曾亲眼见过、体会过,现在一个亲历者在他面前讲述,他多少有些感触。

  那个晚上,郭鹏和这个大胡子客商聊了很多。

  聊了天南地北的地理人文,还有沿途的收费站,城池,一些让他记忆犹新的事情,还有一些让他痛恨不已的违法乱纪行为。

  第二天一早,两支相向而行的队伍就此告别。

  大胡子往玉门关去了,他要回家,在外行商一年多,赚的盆满钵满,正是要回家休养一阵子的时候。

  郭鹏与他告别,自己也踏上了继续西行的道路。

  在路上,郭承志不断的感叹这个大胡子商人的奇妙经历,感叹哪怕只是一个普通人,走南闯北几十年也能积累那么丰富的人生履历。

  这些都是他在洛阳读书学不到的东西。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大父为太学提的这幅字,承志到如今算是真正的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