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春色 第1009章

作者:西风紧

“我想想唱什么。”高煦不再推辞,既然妙锦想听。

他心里早已想到唱什么了,因为现代歌曲只有一首是他特别熟悉的。很多年前的第一世、他的女友最喜欢的一首歌,他为之专门练习过,每到ktv那样的地方必唱,唱过太多遍了,后来脑海中也偶尔会回响起来。只不过临时他得回忆一下歌词。

过了一会儿,高煦便起身道:“那么,在下嫌丑了。”

妙锦掩嘴笑了起来,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高煦走了过去,把墙上的琵琶取了下来,试了两下弦,然后来到话筒后面。只有他的两个女伴在看着他,人们没怎么留意,别的只有一两个人转头看了一眼。

他开始弹前奏,用琵琶的弦声、演奏现代风格的曲子,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这夜我又再独对,夜半无人的空气。穿起你的毛衣,重演某天的好戏……”起手这一段调子有点低沉,粤语歌词,而且这首歌的咬字有点难。好在高煦曾经非常熟悉,唱得没什么大问题,情绪也尽力融入意境了。

对于此时的人们来说,这是一首新歌。果然很快就有酒吧的顾客转头过来,留意到了他。

高煦穿着皮鞋、深色正装外套,白色里衬的衣领敞着、直到锁骨下方,他的头发也不长不短很整齐,显然不是酒吧的歌手,而是一个顾客。几个女客被吸引了注意力,久久地瞧着这边倾听。所以看反响,他唱得应该还可以。

如今的高煦,大多时候已是很沉稳收敛的人,所以唱到那句“将肌肤紧贴你,将身躯交予你”的时候,孙静的神情有点动容,目光露出酒精酝|酿下的迷离。高煦看在眼里,忽然觉得孙静听得懂粤语。

而妙锦听不懂,高煦当然清楚。以前的皇宫里,小荷是潮州人,但平时她只说京师官话。只有高煦能听懂小荷偶然间的方言。

“让唇在无味的衣领上,笑说最爱你的气味……”高煦一边对着话筒唱,一边看着妙锦。妙锦听不懂,脸上带着微笑。但高煦倒把自己给感动了。

现在他已经记不清、那时女友的相貌,除了空洞的回忆什么也没留下,但他想起了

妙锦亲笔写的那本书。陈旧发黄的纸张,在他年迈的时候时常放在枕边。脑海中的记忆幻想不断闪过,他的情绪变得尤其投入,陶醉在了自己的心情中。

一曲罢,周围响起了一阵稀疏的掌声。高煦向观众行个礼,然后把琵琶放回原处,回到了位置上。

妙锦看着他说道:“没想到,你唱得挺好听。”

“那就好。”高煦笑道。

孙静神情异样地打量着他,勉强地笑了一下,没有吭声。

“你怎么会粤语,跟小荷学的?”妙锦问道。

高煦摇头道:“说来话长,回去了给你说。”

孙静忽然说道:“要不今天就这样吧,我去买单。”

高煦道:“我在这边安家了,地主之谊,你懂的。”

孙静收起钱包:“那好吧,我也不想太要强,要占点你们男士的福利。”

高煦把钱付了,然后拿起手机在网上找了类似代驾的服务。三人继续在酒桌边坐着喝水,等着开车的人过来。

这时孙静才说道:“我没听过那首歌。”

“嗯……”高煦应了一声,不解释。这个时代的东西太丰富了,有一首歌没听过,十分正常。孙静只要不问歌名,高煦就不必解释什么。

妙锦果然说听不懂歌词,于是高煦要了纸笔,把歌词写下来给她。

此时夜色已深,驾驶服务的人打电话来了。三人走出酒吧,先让孙静回酒店,然后高煦与妙锦回家。

妙锦坐到客厅的椅子上,拿出了先前写的歌词,忽然说道:“这首歌不属于这个世界,上次你说过,那时好像有个女友?”

高煦倒了两杯水过来,坐到旁边点头道:“我起初接触赌|博,就是因为她爹治病要钱,我想走捷径。这首歌是她最喜欢的,我不知道唱过多少遍了。”

妙锦的情绪有点低落,“显然路没走对,之后她怎么办的?”

高煦道:“另外找了个有钱的人,不过有钱好像也没治好她爹,而我则继续赌|博,上不了岸。”

妙锦没再说什么。

高煦瞧着她,主动说道:“时间很神奇,我刚才在酒吧弹唱那会儿,自然会想起她,心里却完全没有感受。”

妙锦似笑非笑地摇头道:“我看你那一刻挺深情的嘛。”

“那是因为想起了你的书,亲笔写的那本。”高煦道。

他看了一眼妙锦手上的歌词,又道:“毛衣与古籍,究竟有多少不同?”

妙锦立刻转头看着他,情绪似乎有点失控,“这一次,我不会早死那么久了。”

“好。”高煦笑道。不过妙锦比他小十多岁,正常来看、也不会再发生同样的情况。

妙锦轻轻靠着他,“你根本不是孙静说的那种人,但我知道,她为什么会说你不好|色。”

高煦随口叹道:“时代变了,没办法。”

第一千零五十六章 先来先得

这个旬末的时光,高煦的状态与平常有些不同。

他既不想出门去商业圈转悠,也没有别的兴致,继续回忆着动画中的细节,慢慢在册子上记录下来。不过因为是休息的日子,他倒一点也不急。

偶尔他会抬头瞧瞧妙锦,她正在客厅的书桌旁做着一些琐事、神情惬意。高煦看到她的表情,下意识地感到了心安理得。不用担心冷落了她,似乎也不必解释什么。

妙锦的性情与以前相比有不少变化,但是心性大概依旧保持着古典的恬静。加上今天她穿的棉质袄裙,传统服饰更添了这样的气质。

她摆好了东西,拿起了一支毛笔开始书写。过了一会儿,高煦终于有点好奇,放下手里的东西走了过去。

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隽秀字迹,上面竖着已经写了几列字:女曰鸡鸣,士曰昧旦。子兴视夜,明星有烂。将翱将翔,弋凫与雁。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

“这是郑风里的一首。”高煦道。

妙锦转头道:“好记性。”

高煦欣赏着,点头道:“不错不错。”

妙锦问道:“你是说诗,还是说字?”

“字。诗选得也挺有意思。”高煦笑道。

妙锦轻盈地转过身来,“那你当时是想念我的字,还是我的人?”

高煦顿时明白了,她还沉浸在昨晚的情绪中、记得高煦提到古籍时的物是人非。

当然是借物寄情,毕竟字写得再好,那也只是死物。不过好像并不需要累述。

高煦不禁靠近了一些,伸手用手背轻轻抚着她脖颈上的肌肤。妙锦抬起头,两人的脸离得很近了,相互默默地看着。高煦闻着她身上若有似无的清香,感受着她洁白光滑的皮肤。

妙锦对他来说已经是早已熟悉的人。不过全身心的接受,以及喜爱亲近之情,绝非那灯火酒绿中新鲜性感的陌生女郎、可以比拟的。她就像有一种魔力,让高煦想要埋进她日渐丰腴的胸口上,贪婪地呼吸她的气味。

妙锦的目光流转,眼神微妙地变化着。高煦想起了以前的贵妃,而眼前的她,容貌陌生、眼神又很熟悉。当然熟悉的不仅是她的眼神,还有笔下的字迹。

旬末一连三天,妙锦都没回她家,俩人也没去别的地方,就呆在这栋房子里。时间却仿佛过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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