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之吕布再世 第66章

作者:回头大宝剑

众人立马来了精神,七嘴八舌的催促着这名担任什长的青年,“想听想听,李头儿,你快说,快说呀!”

雁门关的故事他们这些天听得都有些腻了,而关于吕布的过去,却几乎无人所知,所以也格外的激起了他们心中的好奇。

这名扁鼻青年清了清喉咙,在众人焦急迫切的目光下,终于缓缓的道了出来:“吕布的母亲是一黄姓财主之女,聪明贤惠,先后替吕家育下四女,却苦无男丁。一日,黄氏随夫到白马寺庙(并非洛阳那个,在五原也有)拜佛求子。归来的那天晚上,黄氏梦见有一猛虎扑身而来,她急唤丈夫赶打,老虎却温顺地卧于身旁。不日,黄氏便身感有孕,男婴出世之时,西北上空彩虹映现,光彩夺目。男婴降生后脐带自断,双目有神,其父见状心中大快:‘吾儿神也’。因出生布上,故起名吕布。”

众人听罢,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青年什长匀了口气,他喜欢这种被很多人注目的感觉,遂又接着说了起来:“吕布他打小就喜欢舞枪弄棒,生性好斗争狠,力气也远非常人能及,村子里的孩童都不敢同他玩耍,视而远之。但又令人称奇的是,当吕布同女孩在一起时,却表现得格外温顺体贴,与平日判若两人。”

众人听得入神,李姓青年却突然话题一转,故意吊起了手下们的胃口,象征性的甩了两下肩膀,叫苦道:“也不知是怎么了,我这肩膀啊,这几天老是觉得发酸无力……”

不等他的话说完,立马有人起身走到背后,极为狗腿的给他捏起了肩膀,一脸谄媚道:“头儿,你接着说,接着说……”

李姓青年享受着免费的按摩,舒爽的将双肩往后张了张,再次说了起来:“吕布幼时与一般小孩不同,他喜欢与比他强的人呆在一块儿。从五岁起,他就常随牧马人野外放马,并喜爱马,只要一见马便精神十足。七岁时,单独骑马追击野狐山鹿,从无空手而归,经常将重于他几倍的小马驹抱起玩耍,甚至举过头顶。十一岁的吕布,摔跤击败两名彪武的大力士,闻名全县。”

从那时起,县中就再也没有男子够资格站在吕布的身侧,同他一起玩耍。

年岁最小的那名士卒缩了缩身子,听完只觉后背发寒,咕嘟了句:“怎么越说越渗人了。”

除他之外,还有个鹰眼的汉子也大声问了起来:“李头儿,你怎么知道得那么详细清楚,该不会是你瞎编出来唬我们的吧!”他可不信十一岁的娃娃就能够击败臂力数百斤的大力士。

面对众人质疑的眼神,青年觉得失了脸面,涨红脸怒骂道:“你他娘的少放屁,老子跟吕布可是同乡!”

此话一出,瞬间引发了一阵不小的热潮。

这位青年什长的家世出身,他们都清楚,的的确确是五原郡九原县人。如此一来,一切的疑惑都彻底的解开了。

“那头儿你是什么时候败给吕布的啊?”

有人笑嘻嘻的问了起来,其余诸人也都跟着纷纷起哄。

“去去去……”

感觉把自己给套上了的青年不免有些恼怒,起身嚷嚷起来:“等老子先去尿一泡,再回来跟你们讲讲我跟吕布大战三百回合的英雄事迹。”

在一片唏嘘声中,青年迈着步子走向了右侧不远的一出深丛,脱裤放水。

青年前脚一走,后脚就有人来到了东大门前。

是个很年轻的俊朗男子,粗衣麻裤,脚上一双黑色的厚底布鞋,腰间系有一根圆粗的麻绳,步伐轻盈。

坐在地上的士卒们瞥到这个男子的身影,一轱辘的全都站起身来,警惕的盘问道:“喂,小子,你是干什么的!”

“奉张仲将军之命,来此挑选马匹。”途经强阳的吕布如实回道。

看守大门的士卒一听是张仲所派,心里顿时轻松了不少,口中再次问着:“可有将军文书?”

吕布对此深表无奈,“走得匆忙,那文书至今还搁在将军府中。”

几名士卒交换了一下眼神,将兵器拦在吕布身前,“那就对不住了,没有将军的公文,任何人都不能擅自进入。”

吕布似乎料到了是这样的结果,也不为难这些个士卒,转身而走。毕竟这些士卒也是按照军令办事,若吕布想要硬闯,就这么十来个人,还不够他的一次热身。

此时小解完的李肃回来,恰好同吕布撞了个正面,顿时呆若木鸡。

反倒是吕布先开口,朝李肃笑道:“肃兄,我们好久不见。”

正如李肃所说,吕布和他的确是同乡,而且两人还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朋友。只是十年前,村子里发生了大变故,两人才各走一方。

回过神的李肃连忙回道:“阿布……不,吕将军……您为何来此?”

李肃的语气谦卑,说完还不忘朝吕布抱拳行了一礼。

见到昔日的故人,吕布也显得十分高兴,扶起躬身的李肃,谦和的说着:“肃兄,你还是叫我阿布吧。我只是顺道来这里挑选马匹,结果文书忘在了将军府,看守的士卒不让进,我也不想令他们难办。”

李肃听完,得知吕布竟被阻挡门外,撸起袖管走到那个士卒面前,挨个抡了一大嘴巴子,如泼妇般叉腰大骂起来:“你们一个个都他娘的瞎了眼是不是,知道他是谁不!都给老子竖起耳朵听好了,他就是破鲜卑万骑的吕布吕奉先!”

别看李肃手抬得高,打下去却是一点不疼,士卒们这才发现,在吕布的眉间,的确有一枚倒立的暗红枣印。

继而,这十余名士卒的表情出现了极大的变化,炽热的目光之中,有兴奋、有欢呼、有压抑许久的喜悦、还有向往已久的梦想……

无数的小星星在他们眼中闪动,这是他们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感受到,传说中的强者,不是神话故事,也不是道听途说,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于他们的面前。

他是整个并州的英雄,天下无敌的吕奉先。

…………

李肃亲自将吕布迎进了牧场,一路上嘘寒问暖,照顾得无微不至。他热衷官道,只要有一丝的机会,他就会不择手段的往上爬。

牧场内芳草碧碧,一眼望去,与天边相接连。

吕布选了匹七尺高的赤鬃马,它虽不是最好的一匹,吕布对它却情有独钟,红色意味着奔腾的初阳,也代表着将士儿郎征战沙场的热血激昂。

给马儿套好绳缰后,李肃伸手想要为吕布牵马,吕布没让,而是自个儿牵着马绳,同李肃并肩而行。

此时,有个端着筐干草的汉子从吕布身旁走过。

牧场的马仆大多矮小瘦弱,像这个汉子身材挺拔的实为少见。

最重要的是,即使不用眼睛,吕布也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的天地正气。

余光只看到了仅露出侧面的脸庞,刚毅沉稳。

返回的路上,吕布的脑中一直浮现着刚刚擦身而过的那个汉子,影像烙在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李肃跟在一旁,很自然的慢上半拍,落后半步。

当走到大门处时,吕布身形一定,忽然松开手中的马绳,调头急足狂奔。

端着草料的汉子见到刚刚离去的青年去而复返,站在他的面前微微喘息,不知是什么事情将他急成了这般。

吕布却如何也遏制不住心中的激动澎湃,连声音中都夹有了一丝的颤抖,低低的喊上了一声:“高顺。”

我,终于找到你了。

第五十七章 高顺

上一世的记忆,吕布大多都已经记不清了,唯独白门楼那一幕,至今仍清晰的存在于他的脑海之中。

白门楼上吕布穷途末路,映像中时间很短,前后出场的人也仅有三个,曹操,刘备,高顺。

吕布记得尤为清楚,他低头求生,曹操却不容许他活,刘备也要他死,只有高顺,本可以活着的他,选择了同吕布共死。

这一世,吕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幽州寻刘备,然后将他杀死,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去晚了一步。

他本想再寻曹操,却记不起曹操所在的地方,甚至还忘记了高顺的生平,只能在茫茫人海之中,大海捞针。

凭着记忆中白门楼的映像,吕布在快走出牧场的时候,终于回想起了这名身份卑贱的马夫,便是当年白门楼上的高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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