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北宋有点怪 第38章

作者:翔炎

除非是宋人真的错得离谱。

即使是明察秋毫的包府尹,在处理宋人与色目人案件的时候,也会下意识偏向宋人。

因此,宋人在杂市这里是横着走的,但即使如此,也没有什么正经宋人愿意来这里购物。

来的都是些商人,或者是商人的仆役。

甚至连乞丐都不太愿意到西北杂市来讨饭。

所以当陆森出现在杂市这里,虽然周围很拥挤,可他却没有寸步难行的感觉,反而走得很顺畅。

不得不说,杂市里确实是什么都有,本质上也是黑市。

虽然色目人的宋话口音有点怪,但并不影响交流。

经过沟通,陆森很快就买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上好的铁锭和铜锭,两大块磁铁。

磁铁这东西开封府正规渠道是没得卖的,因为量不多,都拿去做司南了。

盐铁本身就是朝廷专营,私卖铁锭本质上是犯法的,也只有要财不要命的色目人才偷偷私下卖。

如果他们怕死,也不会万里迢迢来北宋做生意了。

而且杂市的背后,似乎也有几个朝廷大臣的影子站着。

陆森买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当然,钱也花了不少,正欲回去,却突然看到前方不远有高台,下方围了一大群人。

高台上女子起舞,还有动听的乐声与节奏感很强的鼓点传过来。

陆森有段时间没有听曲了,便带着黑柱靠过去。

走到红色高台下,便看到上方有个蓝睛的色目女子正在跳露脐舞,还唱着歌儿。

这色目女子看来只有二十岁出头的样子,可陆森清楚,色目人较为早熟,接对方的容貌来看,应该是十五岁左右。

丝质的红短上衫包括着的要害部位,白色肌肤若隐若现。平坦的腹部,漂亮的马甲线随着胯部极具韵律的扭动,像是优美的白豚,在明亮的海洋里畅游。

色目女子边唱边舞,周围的色目人们连连叫好,气氛极为火热。

她唱的歌儿确实挺动听的,配着两把五弦琴,一个小鼓,演绎了充满活力的异域风情歌曲。

陆森也觉得挺好听的,拢在双袖里的手指忍不住轻轻打着鼓点。

这时候,黑柱凑过来说道:“郎君,这是色目人花魁,艾莉婕。她唱的曲儿翻译成咱们的宋话,我记得好像叫做《美丽的小岛》。”

陆森扭头看着黑柱,笑道:“你倒是很清楚嘛。”

黑柱不好意思地说道:“咱大宋的花魁都在青楼或者画肪里待着,也只有这色目人的花魁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艳舞,有次她到北城那边登台演过,我恰好在那里要饭,顺势看过一次。”

陆森又听了会,等上面的女子唱完,他正准备离开,却微微皱起眉头。

此时色目鼓手已经起身,他的手腕衣袖是卷出来的,在手臂处有个纹身。

一头似狮非狮,似马非马的四足动物正在回首,它的身体是由许多弯弯曲曲的古怪字符组成。

等等,这图标好熟悉……阿萨辛?

似乎是感觉到了陆森的视线,这鼓手突然转过头来,盯着陆森。

在这瞬间,鼓手的视线变得极其锐利!

另一边,杨金花好不容易把另一个江湖人追上打趴在地,一脚踩在对方腰背上,等了好久,终于等到齐叔带人过来。

“齐叔,你来得太迟了。”杨金花抱怨道。

齐叔笑道:“与陆小郎碰见了,聊了会。”

杨金花微愣,随后装作若无其事地说道:“不需要聊那么久吧,齐叔你也不怕我出事?”

“区区小贼岂能伤到小娘子。”齐叔想了想,说道:“刚才陆小郎见着小娘子大发神威的场面了,还说你英姿飒爽呢。”

杨金花没有任何反应,她说道:“好了,这些浑蛋就由齐叔你带去开封府大牢里。我有些乏了,先回家。”

然后她不等齐叔回话,便骑着旁边家兵牵来的马儿回了杨府。

让下人把马栓好,她走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

接着……快步扑到床上,把脸埋进软褥中,双手不停地锤着被子,脸都红完了,又是羞怯又是恼怒地嗔叫道:“丢脸死了丢脸死了,怎么又让他撞见,好想跳井自尽啊!”

第0031章 山中花园

得益于后世夸张的网络信息流,陆森也曾无意中看过一些关于阿萨辛们的资料。

只是关于他们的内容,都很大的戏说成份,甚至还有各种影视游戏方面的艺术加工,因此陆森对这个教派并不算了解。

知道的资料,可能也是扭曲过的。

但唯有这个标志……应该是不会是错的。

当鼓手的视线变得极度税利,仿佛利剑一般刺过来的时候,陆森没有退缩,反而继续盯着对方的眼睛,没有惧怕,也没有不安,甚至还带着点嘲讽。

这是天朝上国民众会有的态度。

鼓手的视线迅速转换,然后露出了谄笑与讨好,他甚至还微微弯了下腰。

陆森收回了视线,带着黑柱离开。

两人的交锋其实很短暂,连四秒钟都不到,因此也没有什么人发现。

鼓手站在高台上,看了会陆森的背影,这才往后台走去。

刚才的色目人花魁靠了过来,用波斯语问道:“出了什么事情,刚才我感觉到你的杀气,难道你看到了十字圣殿的人?”

“不是。”鼓手摇摇头:“刚才有个很像是白人贵族的少年,死死盯着我手臂上的标志,被吓了一跳而已。”

在清朝之前,几乎所有的蛮夷都认为只有中国人是白种人,他们自己是无色肤人或者是红肤人。

在清末,才把‘黄种人’这词安在中国人,以及整个东亚人的身上。

原本他们这种肤色划分是带有侮辱性质的,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皮肤黄是‘重病’的象征。

暗合‘东亚病夫’这个词。

只是很可惜,国人对黄种人这个词根本没有什么太大的负面感受,反而觉得很合理。毕竟黄河是母亲河,然后自古到今,民间皆以金色为贵,也就不觉得这种黄种人叫法是侮辱人的。

倒是扶桑和高丽两国对‘黄种人’的称呼十分反感。

色目花魁松了口气:“还好,要是十字圣殿那帮人也跟过来就麻烦了。估计那个贵族少年只是单纯对你手臂上的标志感兴趣吧。”

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后台的小屋子里。

他们打开暗门,直接下到地窖中。

这个地窖并不算大,也就五米左右的长宽,三米高度了。

但地窖的里面,却存有不少的弯刀长剑,以及五件全身板甲。

北宋不禁武器禁甲,特别是这种全身板甲。

要是被发现,与这个窝点有关的人都会被牵连,一个谋反的帽子是跑不了的。

但如果是像陆森合成出来的,那种看起来很好笑的,圆圆的木甲……只要不知道功效,估计官府即使看到了也不会在意。

正常情况下,没有人会认为这种薄薄的半身木甲会有什么防御力,估计用来挡挡小型野兽利爪还行。

拿上枪剑只要随便一个突刺,便能连人带木甲一起扎破。

地窖里除了武器和盔甲外,还躺着两个人,他们全身被绑着,从服装和容貌上来看,应该是宋人。

花魁艾莉婕走到一个略胖的宋人身前,用脚重重踹了下后者的肚子。

这胖宋人立刻大叫一声,从睡梦中惊醒,使劲扭动挣扎。

很快,胖宋人旁边的另一名宋人也醒了,他看着站着的两个色目人,有气无力地说道:“放过我们吧,我们真的没有门路让你们和官府搭上线,我们只是商户,是贱籍。”

鼓手蹲下身子,他将自己的中指按在这个稍瘦的宋人脖子某条血管处,用不太流利的宋话说道:“那我们换个思路,宋人,你知道这座伟大的城市里,哪位官员更容易接受我们这些外乡人?”

这宋人想了会,摇摇头。

平民都看不起色目人,何况官员!

鼓手狞笑了下,手指轻轻用力,也不知道他按了什么部位,或者说用了什么技巧。这宋人的脸一瞬间就涨得通红,脑门上的青筋一根根暴出来,越来越粗,像是一条条正在生长变大的青蛇。

然后他的鼻孔开始流血,眼睛中更是血丝密布,像极了两个红色的灯泡。

宋人感觉到脑子疼得快要涨爆,身体拼命挣扎,可鼓手用膝盖顶着他的腰,使他动弹不得。

只能在原地死命扭动,甚至连惨叫声都无法发出,有东西堵住了他的喉咙,让他不能发出,只能徒劳地张着嘴。

很快,宋人眼眶开始流血出来,嘴巴里也有血块吐出来,挣扎的动静越来越小,眼睛也在翻白,看着就快要死掉的时候,鼓手松开了按在脖子上的手指。

宋人顿时就像是得到了水的鱼,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鼓手温柔地笑了起来:“你真以为我们是随便抓的你?现在你想到了什么办法吗?”

这宋人使劲点头,刚才濒临死亡的恐惧,已然压倒了他。

太可怕了,不想再经历一次。

“说说看。”

“当今曹国舅爷,颇有寻仙问道的心思,这是市井中人皆知的事情。”这宋人急急说道:“我是曹国舅门下,表面上是替国舅爷涉足商行的贱业,可实质上是替他在暗地里留意有没有与仙神有关的事物。如果你们真想攀附贵门,只要拿出些似似非非的奇物,以及用出你们的本领,肯定可以得到曹国舅的赏识。”

鼓手扭头,用波斯语问旁边站着看戏的艾莉婕:“他说的曹国舅很有权势?”

艾莉婕靠在墙角,双手抱胸,淡淡地说道:“他是这个国家皇后的弟弟,同时听说自身也拥有极高的身份,说话很有份量。”

鼓手满意地点点头,然后他看着地上的宋人,笑着问道:“那问题来了,你觉得我们应该拿出什么东西,才能讨好那位曹国舅?”

“只要与仙神有关的器物即可!”

“但我们没有这种东西。”鼓手再次把手指按在了这宋人的脖子上:“你有吗?”

感觉着冰冷的手指卡在自己的脖子上,这宋人已经不想再经历刚才那般恐怖的折磨了,他使劲点头说道:“我有,我有!帮国舅爷做事的时候,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我截留了一些出来,只要大爷放我回去,我定拿出来赠与两位。”

他确实截了一些下来,但根据经验,这些东西都是假的,但现在管他是真是假,先保住小命要紧。

鼓手笑着放开手指,满意地抚摸着这宋人的脸颊,就像是在抚摸着心爱的美人:“很好,我会和你一起去取的,顺便记住你家住在哪里,如果有什么事情,我们会上门拜访,好不好?”

这宋人脸色凄苦,却也只能连连点头。

然后鼓手将视线投向另一个胖宋人,正要把手指按在后者的脖子上,结果这胖宋人倒是先尖叫起来。

“大爷,求你了,别伤我,我和他一起,都是替曹国舅做事的贱籍。他能做到的事情,我也能做到。”这胖宋人被自己同伴眼鼻都喷血的惨状吓坏了:“我也可以把自己私藏的好东西全交给你们。”

“不需要!”鼓手从衣服中拿出把短刃:“同样的事情,有一个人能做到就行了。”

“别别别!”看着锋利的短刃压过来,这胖宋人吓得连连大叫:“我还知道更重要的情报,更重要的消息,你们两位听了一定会很有兴趣的。”

鼓手的短刃抵着胖宋人的喉咙:“哦,说来听听。”

“数天前,曹二郎穿着个木甲从外边回府……”胖宋人吓得直接他知道的那点事情,像是倒豆子一般哗哗哗全说了出来。

约十多分钟后,鼓手和艾莉婕两人都离开了地窖。

经过暗门回到后台独间内。

听着外边喧闹的人声,鼓手笑道:“你这次提供的宋人身份成色不错,至少能说出点有用消息。”

艾莉婕笑了下:“毕竟也来这里一年多了,这个美丽繁华的国家,我已经了解不少。他们的语言,他们的习惯,他们的身份关系网。把这些梳理出来可不容易,这两人我已经盯很久了。”

“确实美丽繁华,仿佛人间天堂,我曾经以为斯帕罕才是世间最美丽的城市。”鼓手无奈地笑了下:“但来到这里,我才知道斯帕罕连它的十分之一都不如。可这样的城市,居然是白种异教徒建造的,让人难以接受。”

“先不谈这些。”艾莉婕扭头看了一眼地窖的方向:“你觉得胖宋人说的话有几分可信度?只要穿上便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的木甲,有可能吗?”

鼓手想了想,说道:“我找时间去探探看,你用黑圣药把地窖中的两人暂时控制起来,他们以后应该还有用。”

艾莉婕点头,冷艳地笑了起来:“其实我觉得杀掉更好。”

“我们是来拿回山中花园的,杀戮太多肯定会引起白人贵族们的注意。”鼓手摇摇头:“这么珍贵的东西,也不知道落入哪位白人贵族的手里,只能慢慢查了。”

另一边,陆森和黑柱回到家中。

然后他便开始迫不及待地制作手摇点唱机。

因为材料已经备齐,所以一瞬间点唱机就制作出来了。

这玩意其实就是一个黑盒子上顶着个大铜喇叭,正面有个小小的液晶显示屏,还有四个按钮。

然后黑盒的右侧,有个黑色的手摇把。

此时黑柱和小林檎也凑了过来。

陆森刚摇几下,发现液晶显示屏亮了起来……原来是手摇发电啊,怪不得要磁铁了。

然后他摇了十几分钟,手都摇酸了,显示屏上面标示的电量才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