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和爆肝,砍翻废土 第22章

作者:细胞琼脂

  路梦目前还达不到这个水平,不过18级也已经接近(熟练)的门槛了,这意味着在潜行时已经不可能再出现诸如“不小心踩到枯树枝就暴露自己”的蠢事。

  在黑夜中配合上掩体,哪怕是武者,如果不是有心察看也很难发现自己。

  对一般人来说,路梦进入潜行状态后,行动更是已经形同鬼魅。

  这么看来,18级的潜行暂时够用了。

  因为“立身之本”任务的关系,接下来他要尽可能不刻意提升潜行技能,防止它突破20级的门槛,浪费一次奖励的机会。

  剩下的还有两把灰色品级的武器,路梦只是简单地收起来,准备明天拿到黑市换成开币。

  至于会不会被人认出来?

  那正好。

  ……

  废墟深处不同于荒漠边缘,空中的风沙要少了许多。

  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倒塌的建筑和遍地石砾。

  即便是最老练的拾荒客也会避免深入这由断壁残垣组成的迷宫之中。

  而路梦转过几个隐蔽拐角,穿过几个不可思议的空洞,眼前就已是豁然开朗。

  一栋被时光剥去墙皮的小屋坚强地立在眼前,从小屋讲究的建材和屋前那原本应该是花园的空地来看,这里应该是枢纽站没落前的某个富人住宅。

  现在却被路梦他们改造成了暂居地。

  只见霍步阳在屋前有样学样地做着俯卧撑,双腿和腰间还绑着石袋。少年原本就处在长身体的年纪,加上营养补充上来,几个月里身形已是拔高了一小截。

  见路梦回来,霍步阳连忙起身,话语间带上了欣喜:“路大哥,今天你回来得比以前要晚啊。”

  因为路梦的吩咐,他没有离开居住地,只能增加训练量,用身体的疲劳排解心里的担忧。

  路梦刚想要展示自己的战利品,却见霍步阳先回屋抱出一沓衣物,迫不及待地展开:

  “你穿穿看!”

  这是一件灰黄色的长袍,剪裁和做工都颇具匠心,更重要的是长袍的表面一看就给人一种坚韧之感。

  是加驼皮做的。

  路梦脱下之前拼凑出来的皮大衣,换上这件长袍,顿时衬得身形更为修长挺拔,合身无比。

  看着自己的这一身,他有一种真正变成了熟悉的文明人的恍惚之感。

  “我妈带着我一起裁的。”

  看出路大哥很满意,霍步阳也有些得意,为他详细介绍着长袍的细节和功用。

  路梦心头微动。

  虽然这件长袍原本就是委托李柳他们制作,但他没想到能在三天都不到的时间里拿到成品。

  从处理加驼皮到设计剪裁成衣,李柳和霍步阳一定是日夜赶工。而这件长袍除了因条件限制在缝合处还有些粗糙外几无缺点,坚韧的加驼皮经过处理后防护效果更为出色,丝毫没有因为赶工而有所减损。

  他此刻也是没有多说,抽出十手,抛给霍步阳。

  “给你带的礼物。”

  语气轻松。

  (本章完)

第25章 加驼肉

  霍步阳接住十手,手腕一沉,已是知道了它的不凡,脸色浮现出惊喜。

  “这是?”

  无论什么年纪,男生总是会对武器有着别样的喜爱。如同基因里的天性。

  路梦向他说明了这武器的来历和练习方法,之后问起了另一件事:

  “最近坊市的情况怎么样?”

  还记得之前有个闯到他们营地的探子,他很关心这人的死讯传回无根帮后的反应。

  路梦独自去了黑市,而霍步阳也没有闲着,按照安排,他悄悄潜回了坊市附近打探消息。

  霍步阳告诉路梦,至少在韦仪主管的西区已经停止了对“白发男子”的打探。

  南区他没敢过去,只是从传回来的消息来看,那里也渐渐恢复了往日坊市的景象。

  称不上祥和,但也一如昨日。

  说完霍步阳如同拿到了新玩具一般在一旁用十手比划着姿势。

  这还是他第一次接触正儿八经的武器。

  路梦思索,有可能无根帮已经发现了他们曾经的营地,知道自己已经不在附近活动,于是放弃了徒劳的搜捕。

  实际上,贺隼也没有长时间维持搜捕的能力,更别提还要插手别的主管的势力范围,势必会受到阻挠。

  所以无根帮停止大规模搜查这一现状在路梦的预料之内。

  不过仍然不能放松警惕。

  因为这意味着他们的矛盾转入地下,虽然对抗没有那么剧烈,却会更加细水长流。

  如果贺隼出动少数精英,那么行动将会更加隐蔽。

  防不胜防。

  好在,虽然敌人转入了暗处,但路梦也并未暴露。

  同在黑夜中相逢,他选择做那个猎手。

  相比之下他更担心光明正大时,对方凭借人多势众,有恃无恐。

  为了弥补其间的差距,只能继续提升实力。

  “我们明天还是去黑市。”路梦对霍步阳说,“趁着还新鲜,卖个好价钱。”

  ……

  去黑市对于两人来说已经驾轻就熟。

  只是这次随着路梦力量属性的提升,他肩扛的布袋要比以往重上许多,能装下更多的肉,显眼的模样在摆摊前就已经吸引了黑市不少人的目光。

  有人认出他是“路北游”,心里讶异。前几次他来摆摊,鼠兔肉一次比一次少,加上老猎人张英的肉铺重新开张,路北游的生意相比一开始已经冷清了许多。

  没想到这次来,两人扛着这么大的布袋,你小子把鼠兔给猎绝种了?

  等到路梦他们来到摊位,慢条斯理地开始准备时,想要买肉的居民才开始围上前来。

  他们很快发现了不对。

  这不是鼠兔肉啊?

  李柳没有选择把加驼肉全部制成肉干,只是用火烤干了每一块肉表面的水分,形成一层硬壳;再用烟熏制,让硬壳焦化,敷上草木灰,在保持内部肉质新鲜的同时,还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细菌的入侵。

  即便来之前他们已经将加驼肉切块,这每一块还是比以往的一整只鼠兔都要大。

  “新鲜的加驼肉,刚打的加驼!”霍步阳开始吆喝:“先到先得!”

  听到是“加驼肉”,这下连原本没打算来买肉的人都开始围上来:

  “加驼肉?路老板你还能打到加驼?”

  “我见过加驼,老大一只了,一头就能掀翻五六个人呢!”

  “我活了一辈子还是第一次看见有卖加驼肉的。”

  “张英应该从来没有打到过吧……“

  “老板这怎么卖?”

  路梦也不解释:“80开币一斤。”

  闻言,人群又是一阵惊叹。

  不是嫌贵,而是比他们的心理预期还要划算一些。

  路梦报的价格每斤要比鼠兔肉贵20开,但加驼肉质紧实,营养丰富,这是鼠兔比不上的。

  更重要的是,物以稀为贵,这还是第一次在市面上见到有加驼肉卖啊!

  张英的野狍肉都能卖到65开币。

  路梦也想过把价格订得更高一些,但考虑到枢纽站居民的购买力,大家都是普通人,原本就只有其中收入还算中上的顾客才能偶尔来买顿肉开荤。

  一旦价格订高了,就算还是不愁卖,销售的速度也会下降。

  即便经过了简单的处理,加驼肉还是会逐渐腐败的。

  到时候要么丢掉,要么全部制成肉干,重量缩水不说,价格还是会下滑。

  还不如订一个适中的价格,让有需求或者想要尝鲜的居民咬咬牙就能买得起,趁加驼肉还新鲜、水分还足的时候就快速清仓。

  说不定来卖肉的人心里还会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做生意,资金流转永远是最重要的,这是双赢。

  “给我来一斤!”

  “我要三斤!”

  场面果然火爆。

  也有人提出异议:

  “路老板,我们以前都没见过加驼肉,也没吃过,那你怎么证明这就是加驼?”

  “别是骗人的吧。”

  他说的很有道理,但是……

  “不用证明。”

  嘶,霍步阳直接用匕首削下一片肉,展示给大家看,红里透光:

  “伱们看看这肉质,就算不是加驼肉,难道还不值得买吗?”

  路梦淡淡补了一句:“只要你们知道这不是人肉就行了。”

  “哈哈路老板真会说笑,”提议的那人眼睛放光,“就给我来这块吧。”

  生意更好了。

  当路梦他们已经将加驼肉刚刚卖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时候,突然有一伙人气势汹汹找来,远远地就喊:

  “路北游!”

  领头那人五大三粗,腰间佩刀,身后跟着的人个个也都是精明强干。

  就是有些风尘仆仆,像是刚从废墟中赶回来。

  他推开路梦摊前原本想要买肉的顾客,扫了一眼摊上的肉,怒气更甚:“好你个路北游,是不是就是你偷了我家的驮兽!”

  原本被推开的人心里还颇有怒气,可回头看清领头这人的脸,怒气又全部咽回了肚子里:

  “焦,焦老板,你好啊。”

  周围的人也认出了这批人:“这是焦毅啊,‘洪流行’的老板,路北游怎么惹上了他?”

  “听焦老板的意思,这加驼是他家的?”

  洪流行是一家在黑市有着鼎鼎大名的老牌店铺,商店里自己出售的东西倒是普通,但它背后里却负责从外界转运一些可疑的货物,是黑市里许多商家的进货渠道。

  因为要在黑市外闯荡,相比于市井才能,洪流行的人反而更青睐招募打架的好手。

  虽然还不是武者,但焦毅这个老板算实力也是洪流行中的佼佼者,脾气也相当火爆。

  “我们家的驮兽一周前不见了,我说怎么哪里都找不着,原来是被你小子给偷猎了!”

  要从外面运货,洪流行也豢养有自己的驮兽,虽然仅有一只,但这也是他们的实力体现。

  吃饭的饭碗丢了,怎么能不急。

  “你说该怎么办!”

  焦毅厚实的手掌拍在路梦的案前。

  路梦心中倒是坦然,野生的加驼和驯化后的驮兽有着明显的区别,他捕猎的那只加驼身上没有载具和缰绳不说,就是身体上也丝毫没有长时间驮负重物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