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鸡不吃米
可是后来,在亲眼见识过,对方的手段后,岳银瓶对那个年轻人所说的话,越来越在意了。
难道他的父亲,真的会死于非命,不得善终,变成千古奇冤吗?
想到这里,岳银瓶再也坐不住了。
她已经决定了,决定再去一趟朱仙镇,问问那个年轻人,自己父亲的困局,可有什么办法化解。
将自己的想法,告诉箭头后,果然迎来了一阵训斥。
“银瓶,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你是岳家军的先锋夜叉,现在我们与金国的大战即将开启,这个时候你选择独自冒险,万一出什么事情,我怎么跟袁元帅交代?!”
听了箭头的话,岳银屏沉默片刻后,这才回答道:
“箭头大哥,您是看着我长大的,平日里我最敬重您!之前那个大师的话,你也听到了,刚开始我以为他是个骗子。
可后来呢,事实证明,他确实有真本事的。那他说的话,我们就不能不重视。死于非命,不得善终,千古奇冤!
我只要想到这几句话,心里就会无比难受,父亲为国征战多年,身上大伤小伤无数,可最终的结局,却这样凄惨,我不甘心,很不甘心!”
箭头沉默了。
从朱仙镇回来的这段时间,他的心情何曾好过?
这几句话,就像千斤巨石,压在他的心里。
元帅就是他们岳家军的军魂,如果结局真的跟那个人说的一样?那……
箭头已经不敢再往下想了。
“要不然,我跟你一块去找他吧!万一出什么事情,两个人还有个依靠!”
岳银瓶摇了摇头。
“不行,箭头大哥!现在大战在即,军中主要将领,需要备战!我骑快马连夜出发,如果顺利的话,应该很快就能够回来。
况且你知道的,以我的实力,即使遇到金兵,一般人也拦不住我,再说了,如果遇到那位大师,真的遇到麻烦,我会求他帮我!”
低头想了片刻之后,箭头这才点头答应下来。
“好银萍瓶,那你要速去速回!记得一定要注意安全!”
听到他答应下来,岳银瓶十分开心。
因为之前就有所准备,所以她此时穿着的,正是男子服装。
不需要做什么其他的工作,岳银瓶直接抄起小丙银枪,牵上自己的马,向营地外奔去。
此时的叶晓天,并不知道有人在找他。
“小老弟,你是哪位?”
仅仅只是睡了个午觉的功夫,等他醒来,看到自己床边,站了一个陌生的年轻人。
“干爹,是我呀!我是小智!”
“啥玩意?!”
惊讶之下,他前世的方言,都飙出来了。
转头看一下床边,果然没看到兔子。
再看看,站在眼前,约莫十三四岁,唇红齿白的翩翩美少年,叶晓天被雷的外焦里嫩。
你还我的兔子,可爱又治愈的大白兔!
“你之前不是只有八岁吗?是不是什么生长激素吃多了?!”
小智一阵无语。
“不是的,干爹。我们兔子的生长速度,本来就很快,这才是正常的!”
叶晓天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这才接受了这个残酷的现实。
只是以后,他站再也撸不到,对方那洁白柔软的皮毛了。
只不过,这样的话,小智就不好再叫他干爹了。
“以后你就姓叶,管我叫大哥吧!”
听到叶晓天的话,小智有些不好意思的地挠挠头。
他心里十分激动。
自己竟然有姓名了,叶智,真的很好听呢!
看到他对方略显憨厚的笑,叶晓天突然觉得心情很好。
可当他看到,正趴在自己床脚下,呼呼大睡的大黄时,不禁怒了。
“你这条不争气的狗,看看小智,再看看你们,什么时候也变个人给我看看!”
被人踢了一脚,迷迷糊糊的大黄,睁开了眼睛,等他发现,踢它的是叶晓天后,又趴了回去,还用爪子掩住自己的耳朵。
这意思已经不言而喻了: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叶晓天:……
好吧,迟早要把它给炖了!
推开窗户,叶晓天发现,今天天气很是不错。
心血来潮之下,他打算出去逛逛。
“走吧小智,我们出去吃肉喝酒,游山玩水!”
“好嘞,大哥!”
第一次叫这个称呼,小智心里有些紧张,表情有些雀跃。
听到有吃的,大黄瞬间抬起了狗头,开始围着叶晓天转圈圈,不停的蹭他,讨好他。
平时虽然会经常骂大黄,可叶晓天跟他它的情谊,还是十分深厚的。
话说,垃圾堆里面抢食的情谊,的确够深厚!
交代了冯木一声后,两人一狗出了客栈。
现在他们这间客栈,已经引起多方势力的关注。
为了掩人耳目,叶晓天使用了个障眼法。
因此,他们出去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再次来到朱仙镇,为了不被金人发现,岳银瓶的一举一动,都十分谨慎。
他已经发现了,客栈所在的那条街道上,多出了不少探子。
等了一会儿,依旧没有看到客栈,以及叶晓天的影子,岳银瓶不禁有些失望。
不过既然求人,这点耐心他还是有的。
于是,他在街道旁边的酒楼里,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点了一桌酒菜,边吃边等。
这个位置的窗外,就是之前客栈出现的方向。
只要那边一有动静,他就能第一时间发现。
此时正是饭点,客栈里面人声鼎沸,极为热闹。
大家谈论更多的,依旧是神秘的客栈,以及叶晓天是否是仙人这件事。
自从他们这朱仙镇,出现了神龙,整个小镇的百姓,都与有荣焉。
尤其以这条街道的百姓,表现的最为夸张。
第231章 你们继续,我就是来打酱油的
酒楼门口的柜台后面,掌柜的算盘,拨弄的噼啪作响。
最近这段时日,他的心情极好。
原因无他,就是因为这里出现神龙了!
因为他的酒楼,离客栈最近。因此这段时间,酒楼里的生意极好。
掌柜的,都快把对面的客栈给供起来了,只求来他们客栈的人越多越好。
叶晓天没有理会这些事情。
他稍微改变了一下容貌,再次来到这间酒楼的时候,竟然没有人认出他。
“咦,奇怪,她怎么来了?!”
等菜的间隙,叶晓天一眼就认出了,不远处的岳银瓶。
不过,此时的岳银瓶,正聚精会神盯着窗外看,并没有注意到,自己所找之人,就在不远处。
酒菜上齐之后,叶晓天并没有理会对方,开始自顾自吃喝起来。
之前要说的话,他已经交代的很明白了。
他也算是提前给岳飞提了个醒,至于最后的结局如何,那就不是他能够左右的了。
朱仙镇郊外的杏花岭。
这是本地一处非常著名的景点,山清水秀,风景独好,每当杏花开放的季节,整座山岭,变成一片杏花的花海,极为漂亮。
本来之前,发生过路过客商被杀的案件,大家都不敢去这里游玩。
不过后来,官府抓到了那批山匪,将他们全部砍了头,后面的百姓,陆陆续续的又开始来这里游玩。
一到杏花岭,大黄就仿佛脱缰的野马,在草地上四处奔跑,玩的不亦乐乎。
“你这个家伙,就该多动动,看看自己,都快胖的跟头猪一样了!”
叶晓天跟小智正在游览四周的风景,突然听到不远处的密林深处,传来灵力波动。
叶晓天眉头一皱。
因为他感觉到了,这个地方阴气极为浓烈,似乎出现了一只恶鬼。
爱看热闹,是红国人民的光荣传统,叶晓天也不能免俗。
此时的他,心里的八卦之魂,已经熊熊燃烧起来。
“走,我们去看看!”
密林深处。
此时的打斗,已经接近尾声。
三名道士模样的年轻人,正浑身是血,气喘吁吁地躺在地上。
而在他们的不远处,那只厉鬼的身形,看起来也暗淡无比。
可是双方,已经没有再次出手的力气了。
“阿弥陀佛!”
正在此时,一名油光满面的和尚,从密林外走了过来。
看到来人,三名年轻的道士极为高兴。
而对面的厉鬼,却暗道一声不好。
“大师,快,消灭这只厉鬼!他已经被我们所伤,成不了什么气候了!”
“好,就依几位之言!”
那名和尚,笑眯眯地朝几人走了过来,看起来一副高人模样。
当他快要接近,那三名道士时,异变顿生。
直接那名和尚,快速出手,在三名道士的胸口上,各自重重补了一掌。
那三名道士,本来就受伤严重,此时再挨上这一掌,当即倒地,吐血不止。
“阿弥陀佛!”
道士:……
女鬼:……
叶晓天:……
刚刚赶过来的叶晓天,看到的,就是眼前的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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