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爱吃鱼的叮当猫
“你们知道我的衣服有多贵吗,我的首饰有多贵吗?我心疼死了!!合着火灾我就没有损失对吧?”
“王志豪的工资都是上交的,都是我在管,家里留了5000的现金.还损失了我的衣服,而且我们一家这么多人还没地方住,家都被烧了啊,我能怎么办?”
“结果你们还要说我杀人,我怎么可能杀人啊,见过放火烧别人的,见过放火烧自己的吗?”周文静有些不服的说道。
“我不才是最亏的吗?我才是损失最大的那个人!!而你们居然都在怀疑我,凭什么?”
第270章 王志豪只是死了一个爸爸而已
而且当时消防员救火的时候,的确发现了有纸币
还有首饰,衣服,家具什么的,全部都在家里面,全都烧了。
“家里面王志豪又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烧的都是我的东西啊!我烧死王志豪的爸爸,对我来说有什么好处,我要自杀吗?杀人偿命啊!烧了我的衣服,包包,首饰,现金我才是那个损失最大的人!”
“王志豪只是死了一个爸爸而已,我却是损失了不知道多少钱!”
“我有什么办法?我也没有办法啊!”
“而你们现在都将责任全都推给我,这合理吗?嗯?”
“不信你们就去问田新宇!问一问就能知道当初发生了什么!!”
周文静开口道。
“当初发生火灾,就是因为电瓶的质量问题!”
“我只是好心帮助田新宇来充个电而已,谁能想到这个二手的电瓶质量有问题!但凡他质量没问题,我也不会损失这么多了。”周文静接着说道。
直播间的网友一个个都是满脸问号。
他们也不知道具体真正发生了什么。
从行为上来说,周文静的确有故意带电瓶回家充电的嫌疑。
但是要说凭这个就说周文静杀人的话.还是证据不足。
带二手电瓶回家充电,结果电瓶发生爆燃
那还是电瓶的问题。
就算周文静有责任,顶多也是疏忽。
最多最多也只能证明周文静过失杀人。
要证明过失杀人,还要证明周文静知道这个二手电瓶的危害
光靠着现在的证据,还是定不了罪。
周文静前后说的都很合理.
直播间的网友一个个都有些着急。
光靠这样还判不了周文静啊。
【周文静在辩解什么?】
【能不能送周文静进去啊?送周文静死刑!周文静说的绝对是假的,要严查!】
【必须严查!谁知道周文静说的真的假的?】
【万一周文静就是故意带老旧的电瓶回家要杀人呢?】
【周文静靠着一张嘴随便说,谁知道她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只知道她带着电瓶回家,然后爆炸了,如果是新车的电瓶充电爆炸了,那没的说,那是电瓶车厂家的责任,但是周文静故意去垃圾场买了已经快报废的电瓶车,结果带回家充电.这怎么都说不清楚吧?】
高勇看着直播,说道:“这个案子,现在还不能给周文静直接定故意杀人罪,因为没有办法主观上证明周文静故意带破旧的电瓶回家充电是为了杀人,光靠着这些证据是不够的,还是接着往下看吧。”
高勇也有些着急.
如果要定罪的话,就要拿出来强有力的证据。
光靠着这样还不行啊。
顾晨上来就控诉周文静杀人,如果最后没办法证明的话,顾晨反而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因为顾晨只是一个律师而已。
连证据也是顾晨提交的
高勇心里还是稍微有些慌乱的。
一旁的薛少说道:“这个案子不好说,警察那边估计也会审问田新宇的,田新宇也跑不了的。”
高勇说道:“嗯,看田新宇那边的口供怎么样吧。”
法庭上。
公诉人看向周文静,开口问道:“那你为什么当天正好出门了?伱带着破旧的电瓶回家充电,然后你带着三个小孩出去了,你出去了之后,家里就发生了爆炸,为什么?”
“你当天至少出去了八个小时,根据以往的调查,你从来没有带着小孩出去玩过,你大多数时间出去玩,也是一个人在晚上去酒吧。”
“那天正好发生爆炸,你正好带着三个小孩在外面,前一天你还带着破旧的电瓶回家,这一切都联系起来,就不正常了。”
周文静看着公诉人,完全没有退缩,说道:“我是一个公民!我想什么时候出去玩,就什么时候出去玩,不可以吗?我带着我的孩子出去玩,你们也要问我为什么?”
“难道我干什么事情,都要和你们法官报备一下才可以吗?”
公诉人没有说话。
周文静接着说道:“就是因为我陪孩子们陪的很少,当时正好是我大女儿的生日,她们说想吃顿好的,还想去游乐园玩,我就带她们去了,谁能想到一切就是这么巧合?我也没有办法的啊。”
周文静完全不虚。
反正是电瓶爆炸,关她什么事情?
谁能证明她杀人了?
这不是电瓶的问题吗?
公诉人接着问道:“那你解释一下,你为什么事后把新的电瓶车迅速卖掉了?你不是要买电瓶车去接送小孩吗?结果你在火灾发生后,光速卖掉了电瓶车,是什么原因?”
周文静说道:“这能有什么原因啊,我害怕啊!电瓶爆炸了一次,我哪儿还敢再信任电瓶车啊,而且两辆电瓶车都是同一个厂家的,一个爆炸了,另一个会不会爆炸?我怎么知道?我怎么敢拿着自己的命去赌啊?”
公诉人沉默了。
证据不足。
没有办法!
而且周文静说的天衣无缝。
各种理由全都能对得上。
这是五年前的事情了.
也怪不得五年前警察没有立案调查。
事情过了五年,现在想要取证调查,然后定罪,难上加难。
周文静说的一点破绽都没有,前后逻辑都是顺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个案子就不成立.
火灾发生后,周文静还去和这家电动车的厂家打了官司。
最后的结局是胜诉了
这个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纵然周文静有着很大的嫌疑,但是这个案子,就目前的证据来说,还是不够定罪的。
因为这不算实锤。
周文静只能说有作案的嫌疑
但是从作案动机上看,周文静没有作案动机。
从后果上来看,火灾发生后,周文静也损失很大。
如果这个案子刚刚发生的话,警方调查还比较容易取证。
可现在五年过去了
房子早就翻新一遍了。
现在还怎么调查?怎么取证?
可这个案子有太多巧合了啊!
可现在已经在法庭上了,没有时间再去找证据了!
公诉人没有再说话。
而一旁的周文静则是有些得意。
呵呵
她一个人就能打这场官司,还需要律师吗?
这些人都拿不出来证据的话,那她可要控诉顾晨了!
第271章 顾晨出手!送周文静进去!
公诉人想了一下.
这个案子,不管怎么样,周文静都有很大嫌疑。
不如申请休庭,然后去调查证据!
这是命案,肯定要好好调查的!
公诉人看向了审判长林忠,说道:“审判长,我申请本案休庭,调查证据,周文静在本案当中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而本案涉及到了人命,所以必须要查到证据!”
审判长林忠看了一眼公诉人,说道:“驳回公诉人请求,本案暂时还不足矣确立为命案,目前为止,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周文静是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周文静是犯罪嫌疑人,而又没有将事实完全调查清楚,本院才会进行休庭。”
“这里已经是全国最高人民法院了,如果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那本案当中,法院没有办法判定周文静故意杀人,也不会进行中途休庭去调查证据。”
“本院会根据原告王志豪的诉讼请求,以及原告律师提交的证据对离婚案进行判决。”
审判长的意思也很简单。
那就是这个案子不会休庭。
要休庭除非有石锤的证据,能证明周文静故意杀人!
只是因为案件全貌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这个时候才会休庭。
可现在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周文静杀人。
现在提交上来的证据,也只能说明周文静有杀人嫌疑。
所以检方的请求,法院这边并没有支持。
从刚开始到现在,顾晨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薛清清和王志豪也都没有说话。
公诉人有些着急。
他觉得这个案子有蹊跷。
可现在法院不让休庭的话,那岂不是没办法追究周文静的刑事责任了吗?
现在不调查的话,那估计以后也不会调查了。
怎么办?
公诉人眼睛一亮!
还有办法!
警察那边,应该已经审讯了周文静的前男友田新宇!
只要拿到审讯结果
如果审讯结果和周文静在法庭上说的不一样的话,那这个案子就可以调查了!
口供不一致,法院这边就可以休庭,然后警方这边就会搜集证据。
公诉人说道:“据我所知,现在警方应该对田新宇进行审讯,审讯结果应该差不多出来了。”
而在这个时候,法院这边已经拿到了警方提供的笔录。
警方在对田新宇问询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