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当神父,神灵竟是我自己 第117章

作者:陈三十一

  女人的体格对上男人本来就吃亏,而且还是对上一个醉汉,那就更吃亏了。

  这种情况下只能掏枪,开了枪了就没有小事儿。

  但这一切问题,在神庙的一条狗面前,都迎刃而解。

  在彩虹镇,神庙的狗狗每晚巡城已经是惯例,这也是彩虹镇改变了稳定的人员结构后一直能平安无事的原因。

  但在建筑里,不归狗狗管。

  况且就算在建筑外,大街上也不归狗狗管,可当有狗狗制止犯罪的时候,在彩虹镇属于约定俗成的正当行为。

  而且神庙的狗狗不怕枪,面对什么犯罪分子,都不过是一爪子拍趴下的事儿。

  而现在,安妮就是想借一只狗狗去她的酒馆坐镇。

  “昨晚酒馆来了几个比较嚣张的年轻人,对当时喝酒的几名女性和我有点不礼貌,刚好约瑟夫警长在,就被他将几人请了出去。

  但警长说,这几个人的底子有点不干净,洛杉矶那边来的人,有可能还会带人来找茬!

  为防出事儿,让我来神庙借条狗狗到酒馆里镇着。”

  “哦!”

  陈远点头表示明白了:“这样也好,进去找两条吧!

  两条稳妥一点!”

  “好的,谢谢神父!”

  安妮微微朝他鞠了个躬。

  陈远点点头目送对方领了两条狗,欢喜的离开。

  酒馆?

  心中一动,似乎有种自己应该去看看的感觉,这段日子都把精力拿出来研究那个瓶子了,感觉所有思维全部钻进了死胡同。

  去喝两杯,或许就有了灵感呢!

  这就叫修行人的心血来潮。

  都有这种明显的提示了,那晚上怎么也得去看看才行!

  守心走了过来,行了个礼后问道:“祖师,咱们庙里的狗是不是要扩大一下数量?

  最近不是很够用!”

  “不够用是什么意思?”

  陈远颇有些疑惑:“不就是平时巡一下城,看看有没有鬼物作恶。

  怎么就不够用了?”

  守心道人有点无奈的解释:“现在狗子们已经不只是巡城了,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用狗子巡城,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阴兵毕竟是阴兵,不能随意出动,在东方有个传说,阴兵过境的时候,你千万不要撞到,撞到就死。

  甚至你还不能看他,看他也倒霉。

  所以,阴兵一般来说不常出动,一出动就是大事情,就是要攻打什么地方了。

  平时,通常是城隍衙门的黑白无常牛头马面率领狱卒衙役捕快办事。

  能把阴兵当成衙役用的,也只有陈远这里了。

  但阴兵终究是阴兵,阴气太重容易妨碍生人,所以平日里就把自己祭炼的狗狗拉出去巡城。

  其实起初是不管生人的。

  管的就是有没有在人间作恶的灵魂。

  毕竟现在鬼门关还没有形成,还没有形成的阴间亡者不得出的规矩。

  也就是新上任的城隍爷盛明轩,派了几个稍强一些的灵魂,扛枪守住出入口而已,偶尔还会有牛头马面来巡视。

  当然,彩虹镇自己管辖的阴间还是有点秩序的,最担心的就是因为世界逐渐灵气复苏,什么妖魔鬼怪都有可能会出现,狗狗巡城防的是外来的鬼魂作恶。

  狗子,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狗子除了巡城还有什么事情要做?”

  一说起这个话题,守心就满腹牢骚。

  “看孩子算不算,这个彩虹镇家长都喜欢带孩子出去野营,每次去野营都要跑到庙里借一条狗子。

  说是这样,可以在野外保护孩子的安全!”

  然后开始掰着手指头算:“学校放学,都要申请两条狗子去守着,说是这样,可以提前感知带有恶意的人。

  保护孩子的安全!”

  “那个乔纳森家,他母亲不是有阿尔兹海默症吗?

  有一次做饭,差点把厨房给烧起来,他家因为偶尔需要在牧场的时间比较多,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就会提前来庙里申请一条狗子,帮他在那天看护老人。

  说句实话,现在庙里的狗子都快成万能保姆了!”

  当然,这些人申请也不是白申请,借狗子也不是白借,都会付出一定的酬劳,保证不让狗子白干活。

  请一条狗子,而且是非常有灵性,且武力值超强的狗子,简直是太方便了。

  最主要是庙里的狗子太有灵性了,思维跟人一样聪明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有强大武力作为基础之外还有严格的自我规范能力。

  这就太难得了。

  也是镇上居民非常喜欢这些狗狗的原因。

  “既然这样的话,可以告诉所有的居民,每一家可以购买一条东方的中华田园犬。

  然后送到庙里,我负责帮它们开启灵智,告诉它们如何在有一定实力下严格规范以及约束自己的行为。

  融入到家庭里并且保护家人。

  但提前跟他们说好,我们只负责从庙里学习过,训练过,教导过的狗子对家人的保护行为和安全性。

  自行购买的其他大型犬,对老人和孩子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

  不能盲目的信任狗子!

  毕竟这个物种是从狼驯化而来的,天生带有种群阶层观念。”

  守心道人点头应是:“等他们来礼拜时,我会告知他们的!”

  守心道人现在还不太习惯在聊天群里面告诉信徒们这些事情,他总认为不是面对面的告知,有失虔诚。

  对此,陈远不置可否,随他去。

  傍晚。

  太阳差点要碰到地平线时,对于德克萨斯人来说,已经是夜生活的开始了。

  彩虹镇已经有两个酒馆了,但安妮的酒馆始终是最受人欢迎的,除了这里的啤酒最好喝以外,当然还因为安妮是个不错的美人。

  陈远进入酒馆时,没有人能认出他就是尊敬的瑞恩神父,就连蹲坐在二楼的那条狗子也认不出。

  柜台里的酒保不是安妮,应该是新来的一个镇上小伙子。

  要了一杯的普通的威士忌,陈远就坐到角落里听着音乐,等着让自己心血来潮的机缘。

  不得不说。

  这种乡镇小酒馆,跟大城市的酒吧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很多人来这里只是听着这里放松的音乐,点一杯啤酒或者一杯威士忌,喝完就回家了。

  没有大城市里酒吧的那种群魔乱舞。

  “嘿!伙计,你觉没觉得这里作为一个酒馆,除了播放一些比较轻快的乡村音乐以外,其实更应该整出一个地方,让喜欢唱歌的人上台给自己吼一嗓子。”

  正当陈远在品着酒的同时也在仔细品着乡村酒吧的人间烟火气,似乎有些感悟。

  却突然,不知什么时候在他身边已经坐了一个看上去有六十多的老爷子,不过脸上的热情状态不像一个老人。

  此时正举着酒杯,对他示意。

  “或许,这是很多人所喜欢的放松状态,不是吗?”

  陈远也微笑着举杯示意,因为他似乎找到了自己的机缘。

  老人呡了口酒,叹了口气后说道:“烈酒,女人,还有代表地狱之声的重金属摇滚才是天堂。

  这种舒缓的音乐,只适合普通人,却救不了像我这种文思枯竭的人。

  当脑子一片空空,对我而言这世界就如同地狱。”

  陈远摇了摇头:“但你的肝,已经不适合饮酒,更不用说烈酒!”

  老人瞥了他一眼,有些惊讶:“难道伱是我的主治医生?

  为什么我好像从未见过你?

  不过无所谓了!

  不能喝酒的人生,和身在地狱有什么区别。

  没有创作的灵感,对我来说与死亡无异!

  既然无法轰轰烈烈的活着,那就这么痛快的死去,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

  陈远摇了摇头:“你的肝其实还能治,只是确实不能饮酒了。

  只要还活着,那一切就有希望!

  你只是觉得文思枯竭,生不如死而已,但或许你克服了这段时间的不如意,就来了灵感能写出一部伟大的作品了呢!

  我们东方有句古话,只要活着,一切都还有希望!

  可死了,就真的一了百了了什么都没了!”

  老头一听,顿时来精神了:“你是东方人?”

  陈远点头:“没错!”

  老头更精神了:“那你跟那位瑞恩神父熟不熟,听说那位瑞恩神父信奉的神灵在彩虹镇创造了个冥界。

  我想知道,彩虹镇的冥界是不是但丁神曲里面所描述的一样?”

  陈远眼角的笑意越发的浓烈:“或许不太一样,毕竟,彩虹镇下面是东方的阴曹地府。

  跟西方的冥界概念不太一样。

  东方的阴曹地府规则更加的完善,功能也更加的完备。

  不过你打听这个干什么?”

  老人嘿嘿笑了两声:“但丁游了一次地狱,就能写出神曲传颂300年。

  如果我有幸也游一次地狱,未必就不能写出比他更伟大的文学著作!”

第165章 去旅游了一圈而已(兄弟们求月票)

  到此时,陈远终于明了,为什么这个人是他的机缘。

  畅销世界,并且改编成电影史诗的文学界奇幻作品《精灵魔戒》《矮人王国》的作家克劳斯.罗恩。

  “罗恩先生,难道也想像但丁一样游一次地狱?”

  克劳斯.罗恩愣了一下,没想到在这个彩虹镇还能有人认出自己来。

  “你是我的书迷?”

  随即很快有些意兴阑珊:“可惜我已经很久没有作品了。”

  陈远微笑摇头:“不,我并没有读过你的书,不过看过你作品改编的电影。

  非常精彩且场面恢宏的史诗大片。

  还有,我就是你要找的瑞恩神父!”

  克劳斯.罗恩先是愣了一下,但很快兴奋的放下酒杯,向他伸出手。

  “你好你好,神父先生,看到你真的太好了!

  你知道的,我对伱的敬仰……呃,这一句东方话我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