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 第162章

作者:指尖灵

那茎秆分叉处,明显有一个脱落的分叉疤口。

陈秀清也跑过来看了下,激动得连连点头。

吕律稍微再将棒槌茎秆下的树皮杂物清理掉一下后,看到已经被腐烂的第四根分叉,应该是被掉下的树皮打落的。

四品,这也是难得的大货了。

没有棒槌锁(挂铜钱的红绳),吕律只能让陈秀清从猎囊的中取出蛇皮口袋,抽下编织细线,然后缠绕在棒槌茎秆上,拴在两根棍子上。

棒槌锁,说是用来锁住棒槌不让它逃跑,其实目的是为了稳定茎叶,防止在抬棒槌的时候,歪倒,损坏芦头。

如果是在传统的抬棒槌过程中,索拨棍和棒槌锁,此时扮演的,就是固宝的作用。

棒槌,就是宝!

“休息一会儿吧!”

吕律绑好后,自己在一旁坐下,如果不是戒烟了,这时候他真的很想给自己接连点上几根,好好地平复一下自己的心情。

平生第一次碰到棒槌,就是四品,而且,这还是赵团青的乌力楞活动过的地方。

谁会想到,这棒槌藏得那么严实。

不过,话又说回来,不藏得那么严实,也轮不到吕律啊!

嗯……这叫缘分。

陈秀清也激动地坐到一旁,大口地喘息着,仿佛刚才那些谨小慎微的动作,用了他很大力气一样,尽管如此,眼睛依旧不时瞟着这棒槌。

人参生掌状复叶,轮生。视人参叶片论年限多寡。

种子种下去以后,长出来的幼苗,也就是一年生,只有三片小复叶,称为“三花”;

第二年长出后,为五片小叶复叶,称为巴掌。巴掌,对应数字五,五跟无音近,放山人在碰到这种人参的时候,通常为了图吉利,不会进行采挖,留待以后。

三年生两杈,每一杈上生五片小叶的,称为“二甲子”,因为像鹿或是狍子的两只角,更准确的说应该叫二角子。

也就是到了第三年,人参才会开花结果,产参籽。

到了第四个年头,生发三个杈,因为跟灯台相似,叫“灯台子”或谐音“登台子”。

第五年的时候,参有四个分岔,称为四品叶。

到第六年的时候,参有五个分岔,称为五品叶,也有长出六个分杈复叶的,叫做六品叶。

长到第六年以后,这叶杈数不再有变化。

所以,通常在看到六品叶的时候,就是大货了。

当然了,人参具体生长多少年,还得从芦头上来数,也不能单纯从叶片上来看。

这还是说的人工种植管护的园参。

真正的野山参,可没法长那么快。

它们生长的环境在大自然中,不像园参或林下参那样有人工管护保障水肥的情况下长得快。

它们得跟周边的杂草树木抢夺为数不多的养分,生长极其缓慢。

差不多得五年以上的野山参才仅长出一枚三花复叶,五到十年的时间才勉强能长成巴掌;十年到二十年,才长成两杈的二甲子,放山人称它为“开山钥匙”,意味着这是找到了大货的线索,并且附近很有可能有许多棒槌。

人参开花结果,一部分果实被动物吃掉或是带往别的地方,一部分没被发现的,脱落下来,随雨水冲刷或是其它情况影响散落周边,长成新的棒槌。

正是因此,周边就是非常值得好好寻找的地方,很有可能还有别的大货。

因为,野山参会因为动物碰触或是一些异常情况断了茎,这样的情况下,野山参往往会休眠一两年甚至数年,才又会萌发出新茎,继续生长。

情况非常特别。

这也是吕律在估摸这是棵四品叶棒槌的时候,跟陈秀清说今天不走的原因。

要知道,这样的野山参,长到三十年后才能成为灯台子,五十到八十年才能达到四品叶。

积蓄那么多年的精华,这也是野山参的珍贵之处,太难的了。

这几天下来,吕律也跟陈秀清说过不少他所知道的关于放山的规矩,抬棒槌的事情,他不敢下手,只能由吕律亲自来。

抬棒槌,之所以叫抬,那也是寄托希望找到的棒槌大的愿望,所以用抬这个字,通常动手,在棒槌周边较远的地方松土。

吕律用木头削成的签子开始拨土,细细地分清是草根、树根还是棒槌根,一边清理着泥巴,一边慢慢朝着棒槌茎秆靠近。

这个过程,花了吕律两个多小时,手中的木头签子都重新削过几次,终于让棒槌显露出来。

也亏得昨天下过雨,这棕黑色的土壤潮气大软了不少,泥土拨动不是特别费力,主要还是分辨起那些根须麻烦,还有,没有快当剪,只能侵刀小心翼翼地将围着棒槌交错纵横的杂根一点点割掉。

吕律直接就是连跪带爬的来完成这件事情,如此专注,是相当耗精神的事情。就这两个小时,比骑上一整天马还累人。

看着眼前这个骑在腐木腐朽的小树根上,细细小小,有着十数根长长根须,估计不会超过四两的棒槌,吕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终于取出来了!”

相对于四品叶的野山参,这已经算是很不错的收获了。

俗话常说,七两为参,八两为宝,这是以前的计量方法,半斤八两!

吕律这里所说的四两,是按现在的计量方式来说的,不到200克。

但就是这点重量,也需要好几十年的生长。

这还是在没有被兽类踩踏进入休眠的情况,若是被踩踏进入休眠,还得内耗自身营养慢慢孕育芽点重新生长,棒槌还会更小,这也是棒槌“会跑”的真正原因。

眼前的这四品叶棒槌,吕律一看就知道是竹节芦,年头久了,茎痕还没长平,间隔出环节状突起,再加上芦碗,芦纹,吕律细细一数,也能数出六十来年的年份。

整棵棒槌,有那小树根隔开,分裆挺自然匀称,还真有了人形,看上去充满灵性。

无论份量还是品相,都很不错,带回去一出手,所得的钱不会少。

这真是撞了大运了!

稍微喘口气,吕律提了侵刀,就近选了一棵桦树,选了光滑处,横竖各两刀,刀尖一挑,慢慢地剥下一块桦树皮。

然后让陈秀清找来鲜苔藓铺在桦树披上,撒了些新刨出的细腻泥土,将棒槌放在上面,再盖上些苔藓,小心地将桦树皮卷起来,用尼龙袋上编织细线缠绕捆好成封包子,这才切掉茎叶,将参籽收起。

原本按照规矩,要把参籽搓掉红色果肉,就种在附近的,不过,这些东西,吕律想带回去种,也就小心地藏了起来。

接下来,两人将木棍拔起来,相距丈许,开始拨草弄叶,细细找寻,看看周围还有没有别的棒槌。

两人连中午饭都没吃,剩下的时间,全耗在这片地方,别说,还真又找到两颗二甲子,也被小心地抬出来,打了封包子。

不过,也正是这寻找,让吕律看到了有人在更高的山坡上看到抬棒槌留下的几个原坑,距离得比较远,还看到了在树上留下的标记,标记上显示的,抬到的是棵五品叶。

这标记看样子是去年留下的,都差不多愈合了。

这样的一棵棒槌,多少年下来,产出的参籽,新生的棒槌都散落成片了。

若是六品叶,那更不得了,新生的棒槌都能用堆了衡量。

这可是一个族群了。

所以,又有了以五为首称片,以六为首称堆的说法。

虽然被人搜寻过,但还能有这样的收获,吕律已经相当满意了。

这一找,直到天黑。

晚上吃过饭,安睡一夜后,第二天早上,两人又搜了一早上,见实在找不出啥来,只能结束。

简单弄点东西,填饱肚子,两人继续骑着马,朝着赵团青的乌力楞迁徙的方向赶去。

只希望,这短短的两天时间,他们驻扎后没有再变动过。

第272章 一人,一马,一枪,一狗!

不像冬季,大地白雪皑皑,爬犁更方便在山里雪地上行走,到了夏季,用的就是架子车了。

看车辙印,赵团青家用的还是木轮,又刚刚下过雨,因此,车辙压得很清晰。

接下来的路,吕律和陈秀清只要顺着车辙走就行。

在这样的山林里,五条猎狗跑起来也更为轻松,所以,行进的速度也提升了不少。

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眼睛警惕地观察着两侧,注意着周围的异动。

这一走就走了近四个小时,也是七八十里地了,直到元宝突然出声,吕律才一勒缰绳,警觉地停了下来。

吕律看了下元宝,朝着它看的方向看了过去。

陈秀清跟了上来,压低声音问道:“律哥,咋了?”

“有人!”吕律眼睛依旧盯着元宝观望的地方看着:“追了那么远,在这山林里有人的话,应该就是我师傅他们了……走,过去看看!”

吕律一甩缰绳,朝着缓坡林木间走了进去。

不一会儿,一条体型瘦长的皮毛呈铁包金色泽的土狗从林子间蹿了出来。

元宝它们立马迎上前,呜呜地凶着,那条土狗一下子面对五条猎狗,赶忙停了下来。

这是一条鄂伦春猎狗,北山野人的家传珍宝,是神州大地上稀有猎犬,三五成群,就能猎杀野狼和大型棕熊的存在。

其凶悍,不比大笨狗差,是鄂伦春人经过千百年筛选出来的顶级猎犬。

它们嗅觉灵敏,有超强的追踪能力。

猎性之强,甚至比所谓的猎犬之王杜高犬更加强悍。

看到这条鄂伦春猎狗的时候,吕律微微皱了下眉头,赵团青带着的那条猎犬,吕律见过,并不是这一条。

难道不是赵团青?

这条鄂伦春猎犬,明显也是一条半大崽子,还未成年。

听着元宝它们的凶声越来越大,吕律赶忙出声,生怕它们一拥而上,万一把那条半大狗崽给咬伤了,可不好说话。

等了没一会儿,一人骑着一匹马小跑着从山林里钻了出来。

吕律看着那人,神情微微一愣,来人还真是赵团青。

赵团青在看到吕律的时候,也猛然僵住。

“赵老爹!”

“小吕!”

两人哈哈大笑着,翻身从马上跃下,迎面走了过去,相互握着手拥抱一下,伸手拍着彼此的后背。

赵团青经常在外面走动,吕律也不是鄂伦春人,两人见面打招呼,也就没用鄂伦春人的礼节,都用的是在燕窝岛农场分场时见面,已经熟悉的称呼。

“很长时间没见了,你看上去很好啊!”

赵团青上下打量着吕律,笑道。

吕律也在打量着赵团青,时隔几年不见,赵团青倒是苍老了许多,但那双细长的眼睛里,依旧精光闪闪:“我这次可是专门来找赵老爹的。你还好吗?”

“好,我很好!你呢?”

“我也很好,我现在也住在这山里了,前段时间刚结婚。”

“哈哈,你小子,都结婚了……到了山里也不马上来找我。唉……还是山里好,我前段时间,到乌拉嘎住了些日子,很不习惯,动不动就生病,浑身都不舒服,反倒是回到山里,感觉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

赵团青哈哈笑着,目光看向在一旁傻傻站着的陈秀清:“这位是……”

“这是我的大舅哥,名叫陈秀清!”吕律介绍道。

赵团青上下打量着陈秀清:“是个结实的好小伙。”

陈秀清挠挠头,也随着吕律的叫法,叫了声:“赵老爹好!”

随后,赵团青的目光落到元宝它们身上。

似乎是看到彼此的主人很友好,刚刚还剑拔弩张的几条狗,也都恢复安静,凑在一起,互相熟悉着对方。

“五条大笨狗,都很不错……”

常年在山里游荡,没少碰到外边的猎人,赵团青在这方面,也有很独到的眼光。

何况,元宝它们,本就是好狗。

随后,赵团青的目光又落到追风身上,赞道:“好马……小吕,你怎么到这山里来了?我后面去过燕窝岛一次,雷场长说你回城了。”

“是回城了,不过,我还是想着这大山,所以就又回来了……”

“回来好,以后就能经常碰碰面,省得相互惦念,走,跟我回我的罗撮子!”

“好!”

赵团青矫健地翻身上马,骑着上前领路,那条鄂伦春猎犬见主人一动,也立马跟在赵团青身侧护卫着,朝前小跑。

赵团青所骑的,是一匹青毛鄂伦春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