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雨夜落刀
因为安岚早就知会过自己的粉丝群管理们给韩舟拉票了。
虽然给韩舟投票不代表他们不给安岚投票了。
但是投票效率被影响,铁粉们能刷票的短信条数也会受影响。
要知道,这个事情不是比钱多,不是一块钱一条。
投票口是不额外收费的,比的是铁粉们谁投票效率高。
他们给韩舟投了票,就没有那么多时间给安岚刷太多票数了。
主持人惊呼:“一亿五千九百三十七万八千……”
费利维这才暗中松了一口气,但是紧接着马上又眼前一黑。
自己第一轮比韩舟少了一亿两千万票。
什么概念?
第二轮韩舟瞎几把唱,光是他的铁粉投票,都够送他登顶了。
费利维感觉要凉!
主持人:“艾米妮!八千四百万……那么,恭喜费利维和韩舟,会师决赛二进一终极挑战!!!”
安岚和韩舟面对面站着,安岚大声:“加油!”
艾米妮也走了过去,跟韩舟说:“真遗憾没能一对一比一场,加油。”
韩舟笑着:“有的是机会。”
艾米妮微笑:“你比我刚认识你的时候,可进步太多了,当初我都没想到,你会走到这一步来。”
“不只是赢下冠军,我认为你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迈克尔我们这个时代的普雷斯!”
费利维摊手:“你们都不给我加油,都给韩舟鼓劲。”
“拜托我才是需要鼓劲加油那个。”
现场观众笑了起来。
电视机前的观众也笑了。
好家伙费利维这玩笑开的恰到好处,喜剧效果拉满。
费利维没办法啊。
如果可以冷酷的装逼,谁愿意当笑星?整节目效果?
这不是打不过嘛,先展现一下态度,总是个好事。
免得事后被路人说‘一心想要赢结果一败涂地太惨了。’
自己先搞笑一波,展现一下好心态,就没人会说我惨了。
我真是个小天才。
韩舟伸出手,和费利维来了个街头友好握手撞胸:“加油。”
“虽然不讨女人喜欢,但你的歌我挺喜欢的,我给你加油。”
费利维故意板着脸:“我真是谢谢你!好心人!”
这跟被发了好人卡有什么区别,有什么区别!!
主持人:“那么,你们自己决定谁先唱。”
“韩舟票数领先,拥有优先选择权。”
韩舟:“那我后唱吧。”
主持人愣了一下。
很明显,单挑之中,先唱是有优势的。
因为先打动了路人歌迷,路人歌迷会先给投票,后唱就算水平一样,也处于劣势。
这和之前的七人一起唱后面有优势完全不同啊。
费利维:“那我先来。”
韩舟走向了台下。
费利维,从没有打算过认输。
作为流行天王,费利维正是当打之年。
在韩舟凭空出现之前,他才是全球乐坛现在声量上的第一人。
强大的唱功,超强的作曲能力,虽然作词能力不行,但是以他今日的地位,光是给他一个人服务的顶级词人,就有三位。
背靠亚特唱片,背景深厚,各种音乐资源,只要想要,一定能调用的到。
在这种情况下,费利维怎么可能认输。
费利维才是王座之巅的被挑战者。
哪有第一和第二之间和平过渡的?
第一轮之所以优势那么小,单轮投票数被韩舟碾压,完全是因为时间不够做出两首有资格成为超级经典的歌曲,所以,第一首的水平差些。
但是第二首,费利维认为,自己能唤醒路人歌迷对自己的喜爱,唤醒自己的老歌迷给自己投票!
台上,灯光暗了下来。
费利维带着礼帽背对着舞台。
当前奏响起的时刻,费利维同一时间转身,靠拢话筒:“When I was……a child!”
前三个单词,音高直接直上云霄!
费利维的唱功,不是那么简单的。
台下的张策永变了脸色。
张策永是现在真正意义上的华国第一天王,费利维是世界第一天王。
张策永一直觉得,除了英文歌更容易转音以及和曲调节拍契合度更高的优势之外,自己绝对不输给任何天王。
但是仅仅这一句,张策永就知道,自己至少要低半个档次甚至一整档。
这句歌词,那可是一点没节奏,一点不押韵,非常不好唱。
但是费利维唱的没有丝毫弱点。
费利维靠拢话筒,摇晃着身体,轻声的演唱:“我喜欢如云的你,
小心翼翼,
把一朵玫瑰放进玻璃瓶里,
在校车路过的泥泞路口,
迎着风挥挥手。”
费利维这一次并没有用他刚刚开始尝试的歌剧和流行歌曲融合的唱法。
而是选择了古典和流行乐融合的自己擅长的曲风。
这样的歌词,路人歌迷一般更多欣赏的是曲而不是词,显得有点文绉绉的。
但是,费利维演唱的时候,热情如火。
让人似乎能亲眼看到那炙热的初恋。
随着演唱的深入,大量的路人歌迷开始投票。
“费利维还是费利维,真强!”
“太好听了这首《情书》。”
“哈哈哈,这么酷的费利维,也有这么呆子的经历吗?所以这是他自己的写的词?”
美式校园,大家聊的都是派对,舞会,运动。
谁要聊学习?谁会给女生写情书?
一万封情书,不如派对上走上前说一句:“做我的马子吧。”
不过,歌曲是歌曲,生活是生活,这首歌因为古典风格,所以歌词方面更多是描绘的一种纯真的东西。
因为文化差异,韩舟听得也是有点惊讶。
费利维敢用这歌词,应该是有什么依仗吧?
唱到副歌,吉他声加快,费利维睁开双眼,力量爆发:“嘿,安迪,幻想梦境不是现实。
在舞会上只敢偷偷看你,
在路口我收回了情书,
在十八岁的夏天,我看着你坐上了前往扭约的跑车。
法克,我失去了你!”
高昂的高音,接踵而至。
歌词风格瞬间切换成了时下流行乐的写法。
很多接地气带脏话的词汇。
费利维仰起头,闭上了眼睛,拔下了话筒:“字迹落在情书上,sasasasa!”
“轮胎碾过泥泞,sasasasa!”
“sasasasa!”
“风迷糊了眼睛,树叶sasasasa!”
“远方的房子里,喇叭巴拉巴拉!巴拉巴拉带我走了进去。”
“失去了你,我把情书写成了歌,sasasasa!”
“sasasasa!”
“baby,sasasasa!”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失去了你,在我的歌声里,吉他知道我多想你。”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当费利维唱完时,现场非常的疯狂。
这是一首情歌,特别是sasasasa那个旋律,让人难以忘记。
当一首歌极度悦耳时,其他东西就不重要了。
费利维这首歌注定了短时间要流行全球。
韩舟深吸一口气:“真强啊。”
说实话,这么久以来,韩舟制作音乐,早就习惯了乐理,习惯了写歌。
长久以来做与原曲不同的编曲,也让韩舟有自己写一首歌的冲动。
但韩舟知道,自己现在虽然没有真的去写,但写出来应该比一般歌手好得多。
但肯定不如费利维这一首。
这首就算放到前世,也是注定要流行一时的流行歌曲。
只要不聋,都听得出来sasasasa这个旋律是配合着舞曲的写法写的。
费利维错过了年少时候的舞会,在歌中完成了这一舞。
这种级别的巧思,虽然并不罕见,但是配合极度悦耳的曲调,绝对是顶级的。
现场观众疯狂高呼时,费利维非常满足。
费利维感觉,世界上没有人可以赢自己。
人力有尽时,费利维不相信韩舟在准备了一年做了一张专辑后,还能写出超越经典的经典,来战胜自己的必杀。
但是……
韩舟很平静的登场了。
费利维的确代表着歌唱界的最高水准,就算放在前世也一样,怎么也是距离迈克尔一步之遥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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