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子清
吃早饭的时候,沈子清把建立卫生署的事说了出来。
对着金敏之道:“敏之啊,你之前不是学医的吗?我准备让你当这个卫生署的署长。
兼任岭南医科大学的校长,以及岭南医院的院长。”
金敏之听完一愣,有些自我怀疑道:“浩哥哥,女人能做官?再说我没有做过管理,我可以吗?”
沈子清笑了笑道:“当然可以,女人为什么不能做官?你在米国留学学医多年,又见多识广,说句实话、难听话,你比国内很多人都有见识。
更何况,你在国外的大医院也是实习过,更懂这些流程。
不懂的话,你可以向艾米丽请教啊。”
金敏之美眸一亮,闪烁着兴奋的光芒,毕竟能成为卫生署、院长、校长,也很有挑战呢。
她倒不是对权利有什么渴望,关键是能为沈子清做事,就让她很高兴了。
更何况,这种事还是她擅长比较喜欢的,无疑非常心动。
因此也没有拒绝,反而斗志十足道:“浩哥你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的,用心做好”
一旁的白秀珠也急了,生怕被金敏之甩的太远,从而失去了大夫人的地位。
急忙道:“浩哥哥,你看我行,我能干嘛呀?”
沈子清自信的看了看白秀珠,那张倾国倾城的面庞下,吹弹可拍的雪肌,那双水灵灵的大眼闪烁着期待。
想了半天,也想不出白秀珠能干嘛。
于是只憋了一句:“像你这么美丽的可人,只负责美就够了,其他不要想那么多”
这话,夸的白秀珠心里美滋滋的,比吃了糖果还要甜。
似乎感受到了众女的嫉妒,故作嗔怪的白了沈子清一眼。
随即,像一只粘人的小猫咪一样,靠在沈子清肩膀上,撒娇道:“.〃浩哥哥,那怎么行呢?我可是大夫人,也要是有点事做呀。”
闻言,众女抿嘴偷笑。
对于白秀珠想做正房的执念,众女都了解,不过沈子清曾私下里和她们说过,不分大小,因此她们根本不在意这些东西。
沈子清看着一脸期待的白秀珠,也知道她好胜心强,不安排点事情出来,估计能把他烦死。
没错,白秀珠这么粘人,让沈子清觉得不自由了,放荡不羁的自由是沈子清一直追求的。
于是,拿出笔和纸画,很快花了一双黑色加长的袜子,递给了白秀珠。
白秀珠好奇道:“浩哥哥这腿挺好看的,怎么是黑色的?”
沈子清笑了笑道:“最近厂里的尼龙丝袜不是研究出来了吗?你就专门负责研究这个。
我管它叫黑丨丝袜,一旦研究出来,可以让女人变得更加美丽。
而且,你们穿上这个一定更加漂亮。”
说到这,沈子清眼睛一亮,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很不(钱王好)错。
白秀珠虽然还不懂沈子清说的是啥,但看到沈子清一脸兴奋的样子,心中也难免有些好奇不已,什么东西能让浩哥这么高兴雨。
只要沈子清开心喜欢,白秀珠就喜欢,一想到自己要是做出来穿上,沈子清那开心的样子,白秀珠就格外的期待,因此美眸里全是期待,二话不说直接点都答应了。
于是,还大包大揽豪爽道:“放心吧,浩哥哥,只要你喜欢黑丨丝袜,我一定给做出来,包你满意。”
ps:想不明白,通货膨胀有什么好纠结的?
通货膨胀的本质是纸币超发,纸币本身不是钱,是国家的信用。
通货膨胀说明是信用崩塌,纸币就是废纸。
什么时候见过银子、黄金通货膨胀的?
银元说到底还是银子做的,属于金属、是硬通货。
别看到一本神豪小说,就说通货膨胀,也是醉了?
全世界这么大的体量,如同大海一样,主角的这点钱,砸进去,能砸起一个浪花?.
第两百九十二章冷清秋的信
吃完饭,等杨文月吩咐下入把东西收好之后。
这时候,一旁的金梅丽犹豫片刻道:“浩哥,你不是说要招秘书吗?
我给你物色了个人选,也是我的大学同学,眼睛大学的高材生,精通外语,人也非常的漂亮。
当初,也是我们学校的校花。”
沈子清疑惑道:“谁呀?我认识吗?”
金梅丽笑着点头道:“认识啊,当初和你还见过呢,她就是方艳云呀。”
“方艳云?”沈子清惊愕道;
“没错,就是她。
艳云现在也在岭南省,浩哥哥你没有想到吧
你不是一直想要找找几个秘书嘛,她就正好。”金梅丽笑道;
沈子清想了想,点头道:“那行吧,让她来试试也无妨。”
于此同时,金梅丽犹豫了下,想说什么又不好意思。
一旁的白秀珠鄙夷笑道:“你和浩哥哥老夫老妻了,你还害羞什么?”
金梅丽给了白秀珠一个卫生眼,顿了顿还是忍不住再次道:“浩哥哥,本来我是打算让冷清秋来了,可她···”
闻言,众女都沉默了起来,对于冷清秋的遭遇也都非常的同情。
毕竟,一个女孩子不惜毁容,这得多大的魄力才能做863到。
如果当时的处境,换做是她们。
相信在场的众女,宁愿死也不会选择毁容。
毁容对于一个青春年华的女子来说,实在是太过的残酷。
老八金梅丽不说,沈子清都差点忘记冷清秋了,随即道:“梅丽,你想说什么就说说吧,冷清秋怎么了?”
金梅丽秀美的容颜上,全是愧疚,拿出一份信递给沈子清。
“这是你去湘西的时候,我燕西哥派人送过来的”
“哦,是吗我看看”
几女一脸好奇的看着信封,燃起了熊熊的八卦之心。
凑上来,围着沈子清,都想要看看信封上的内容。
沈子清瞪了几女一眼,也没有在理会了,也没有在意。
毕竟,看就看呗,不就是一封信吗。
信封上,写了三个字《浩亲启》,字迹隽秀、优美,工整干净。
信封的蜜蜡还没有拆除,显然金梅丽也没有看过。
沈子清二话不说就要撕信封,金梅丽看到沈子清这么粗鲁,急忙拦住,幽怨道:“这可是清秋给你的第一封信,别这么粗鲁好嘛”
“就是,一点都不知道珍惜”
“多伤心人家女孩子的心啊”
“浩哥哥这事,我觉得是要慢慢来”
似乎这一刻,沈子清成了罪人一样,被众女围攻了,这让沈子清一阵无语。
尼玛,不就拆个信封吗,至于吗?
金梅丽拿出剪刀,小心翼翼的挑开蜜蜡,拿出一张写满正楷字的纸递给了沈子清。
沈子清打开,看了起来。
几女不满道:“浩哥你读啊,你自己一个人看多没劲”
“我来读吧”白秀珠急忙道;
“行··行你来吧”沈子清把信递给了白秀珠。
白秀珠脸色一喜,接过信封就读了起来。
“亲爱的浩”
闻言,众女鄙夷的看着沈子清,还说你们两个没有什么,叫的这么亲丨密。
顿了顿,白秀珠再次道:“请原谅我这么放肆的称呼你,先不要愤怒好嘛。
就当满足我这么一个小小的愿望,毕竟这是给你的第一封信,也是最后一封信,给我留那么一点点面子好嘛?”
字里行间,都透露着卑微。
闻言,众女心情莫名的跟着很低落,幽怨的看着沈子清,也明白了她们似乎误会了沈子清。
这一刻,沈子清似乎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渣男。
沈子清叹口气,真想解释一番,哥们真的是清白的。
“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还是那个我,偶尔做做梦。
然后,日复一日的学习,淹没在安静的图书馆里。
我也不会去了解,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一个你,让我回味,令我心醉神迷。
假如人生不曾相遇,我也不会去相信什么一见钟情。
哪一种悸动,很美很美,我能听到心脏为你剧烈的跳动声。
无数个夜晚,都能让我从梦中笑醒。
你让我知道,有一种人百看不厌、百思不倦。
我一(bfah)直以为,幸福就在远方,我也可以追逐未来。
后来才发现,我已经拥有了幸福。
和你的拥抱、和你的牵手、依偎在你的怀里听你讲情话,为你流过的泪,就是幸福。
当然,这一切都是我在梦中幻想的样子,这也是我这辈子最美的记忆。
我曾想忘记一切,忘记你。
可惜,每一段记忆,都有自己的密码,而你似乎是我的宿命,让我无法忘记。
如果有来生,我愿做一棵树,站在那里成永恒,没有悲欢离合。
一半在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
一半为你遮荫纳凉,一半为你挡风避雨。
你走那天,我似乎觉得世界都跟着走了,我就像风雨中的漂浮在海上的木筏。
其实那天,雨不大,只是风太紧张。
多想和你一起漫步在飞舞的雪花中,此生无憾!
正如那句:‘她朝若能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原谅我,不能当面向你告别,这是的小私心,我想你永远记得我最美的样子。
只希望,一切都会道最初的美好,可惜····
结尽同心缔尽缘,此生虽短意缠丨绵。
:沈冷清秋”
冷清秋在自己名字前加了沈子清的姓,这无疑表露了她的决心,此生非沈子清不嫁。
把自己放在了,沈子清妻妾的地位。
读完信,众女低声啜泣。
内心里非常的感动,这么一个才华女子,就是有这般遭遇。
尤其看到纸卷上那泛黄的云团,分明是女子的泪水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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