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日日生
细细品味着杯中黄酒,高庆裔忽听里间传来一声惊骇尖叫及怒喝声,随即便是一声女子的惨叫。
屋内的主人家中,一个汉子面色惨白,但是百岁老人依然无动于衷,或许是没有听见。
紧接着一个年轻女真鞑子,拎着裤子从里间走了出来,他年纪不大粗颈肥身剃着金钱鼠尾的发式,毫不客气一屁股坐在席间上首位置,不顾餐盘内汤汁淋漓直接上手抓了便吃。
高庆裔带着点讨好的语气,停了杯筷,用女真话微微笑道:“可耍快活了?”
这少年乃是宗翰爱子,完颜设也马,本事稀松平常,但是为人骄狂自大,都是被宗翰一手惯出来的。
他一边抓着肉吃,一边骂道:“南朝女人,皮肤倒是细嫩,就是不禁折腾。我还没尽兴,她便痛死过去了,让我一刀砍了。”
高庆裔笑了一声,问道:“老头,你孙媳妇被杀了,你听的见么?”
老人眼皮一抹,声音竟然颇为清楚,开口道:“我不聋不哑,活了一百岁了。”
“那你不生气么?哈哈,你挺识时务,怪不得能活这么久。”高庆裔残忍地笑道。
老人眼中似乎有一道浊泪流下,叹了口气道:“上古时候,遍地都是凶猛的野兽,人是最弱小的。经常有人被野兽活活吃掉,只剩下白色的骨架。但是后来,这些野兽要么被驯养成了看家狗,要么在野外继续成为猎户们的猎物。但是人就是人,住在屋内,遮挡风寒,越来越好。”
高庆裔脸上的笑意逐渐散去,脸上的表情突然有些愤怒,他起身一脚踹在老人的心窝,将老人踢死。
屋内的一家人嚎哭起来,“吵死了都给我砍了。”完颜设也马一边吃,一边下令。
杀完人之后,人群中唯一懂汉语的高庆裔,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了。
脸上的狰狞的得意,全都消失不见,沉着脸提刀出去。
“设也马,宗翰下令让我们多捉些生口,还是快点出发吧。不然的话,这些汉人收到消息,就都跑光了。”
设也马不以为然,笑道:“南人有的是生口和畜生,而且一打就跪在地上投降,有什么好急的。”
他年纪还小,没有经历过幽燕的上一次大战,浑然不知道坚壁清野的厉害。
曾经的完颜宗望,在白宁山可是把书皮都啃光了。
高庆裔也不敢扫他的兴,只好默默地出去,指挥手下把捉到的人绑住双手,用一根绳子拴在一块,防止他们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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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州前线,已经短兵交接,在这里女真人可不是面对手无寸铁的山中百姓了。
各道工事前,大宋长城兵团,展现了他们两却女真的威势和自信,寸土不让,血战到死。
石门镇一带,城墙山下,硝烟弥漫,所有的宋军将士,都蒙着脸,还是咳嗦不止。
杨天赐被熏得满脸乌黑,指挥着手下,在城墙上试验火器,手里还拿着铅笔盒牛皮卷,不停记录。
城楼上摆着各式各样的火器,有火箭、震天雷、霹雳炮、突火枪、猛火油柜
一个守将实在受不了了,跑过来道:“天赐,俺们忍不住了,还是射箭吧!”
“射箭杀伤力不行啊,你看下面,咱们只是被烟熏,他们已经死成一片了。”
这个守将跺了跺脚,道:“这鸟烟雾,不会有毒吧?”
杨天赐摇了摇头,指着一边的箱子道:“我们这几天用的是火炮火药、蒺藜火药。你看见没,那里才是毒药烟球火药。不到万不得已,我不准备使用,留着给鞑子一个惊喜。”
历史上大宋南渡之前,在火器上是遥遥领先的,但是南渡之后,没有注意保护开封府的那些“专家”,导致被金人全盘收下。
到了后来,金朝的兵马也装备有火器,并且丝毫不弱于南渡之后的大宋。
后人对金朝火药配方的研究,发现金朝的火药配方甚至比宋朝还要先进一些。
宋朝的《武经总要》记载火药配方,除了硫、硝、炭之外,还夹杂着十余种次要配方,杂质多效果差。而金朝的火药配方则要纯净得多,只包含硫、硝、炭、铁渣、磁末和砒霜,无论是燃烧还是爆炸,效果都要优于宋朝火药。
后期金军最常用的一种火器叫做“震天雷”,差不多相当于现代的手榴弹。另外金朝还独立发明了“飞火枪”,这种武器类似于轻型火焰喷射器。
杨天赐自小,和几个兄弟不一样,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和动手能力。
杨霖因材施教,让他跟着昭德坊外院的一群杂学家研究,还走后门让他进了火器司,第一次幽燕大战时候,就留在韩世忠的军中校舍,研制出不少的新式火首发
如今大战骤起,成了他实验的乐园,这小小的石门镇下,无数鞑子倒了血霉。
连城墙都被熏黑了,杨天赐看着苦不堪言的守军,伸手测了测风向,叹了口气,道:“你们都下去吧,我带着几个人,用毒药烟球火药,今日便没有鞑子能攻城了。”
守将不放心,道:“俺也在这盯着,不行就开城一战!”
杨天赐赶紧摆手,道:“使不得,使不得,我还没实验完呢。只要稍加改进,不知道能多杀多少鞑子,你可不要因小失大。”
守将有些无语,掐着腰看他指挥着一群年纪不大的少年,兴奋地开始摆弄那些号称毒药火炮的箱子,心里不禁发毛这玩意真是缺德冒泡。
第六百四十七章 谁是猎物
夏日的幽燕一带,已经十分炎热,过了长城尤其如此。
宗翰的身上,已经脱去了浮夸的金银盔甲,赤着臂膀,汗流滚滚。
在他脚下,跪着一个女真将领,吓得浑身哆嗦。
宗翰撕咬了了一块烤肉,撒上盐巴,骂道:“长城打不破就算了,景州打不破也有情可原,石门镇前两万人马寸步未进,你还活着回来做什么?”
地上的女真将领,浑身都是黑烟,还有腐烂的脓包和血肉,十分恶心。
他伏在地上,哭丧着道:“那些南蛮子,用的不知道是什么武器,一声巨响之后,浓烟滚滚,俺的手下熏过之后就倒地抽搐,手脚没了力气,像是被抽干了一样。”
“打了败仗,就是打了败仗,哪有这么多理由。石门镇挡了我们这么久,大军不知道要损失多少,留你一命是不可能了,念在你跟随我多年,还有什么遗言么?”
这女真鞑子自知难逃一死,梗着脖子道:“宗翰,把俺的谋克划到你的麾下吧。”
他自己手下的谋克百十人,加上家人和生口,也是千人左右的小势力,靠着他吃饭。
这人也知道,自己死了之后,手下的这些人肯定会沦为别人的附庸,难免会被排挤剥削,要是能直接进到宗翰麾下,或许可以过得不错。
宗翰点了头,道:“行,俺答应你。”
这个鞑子没想到宗翰真的同意了,喜出望外,但是随即想到即将要死,还是有一些不甘心。不过他更怕宗翰反悔,神色稍微一顿,拔出刀来就抹了脖子。
这厮对自己也挺狠的,脖子上伤口很深,割断了大动脉。
帐内血流了一地,一阵腥膻之气弥漫开来,满帐没有一个神色不适的,宗翰依旧在吃肉。
吃完最后一口,宗翰起身拍了拍手,眼神阴鸷扫视一圈道:“这次前锋,是好不容易和阿骨打皇帝争来的,要是再打不过去,俺们都得死。”
“宗翰放心吧,我们打下了那么多辽狗的城池,还怕大宋不成,这些蛮子越往南走,越不禁打。听说到了最南面,你一拔刀,他们就伸长了脖子,方便你砍,不知道是真是假。”
鞑子们大笑起来,宗翰也觉得有些好笑,道:“伸不伸脖子俺不知道,大宋被契丹压制了百十年,是千真万确的。辽人尚且在俺们女真儿郎面前不堪一击,更何况这些宋蛮子。”
这些人的自信爆棚,当一个民族起势之后,是很难挡下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