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第47章

作者:报一丝啊

  说白了,就是不要钱的那种。

  有句话说得好,便宜没好货。

  这便宜的都没好货了,免费的就更别提了。

  且不论业务水平如何,单单是免费这一点,就注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在重视程度上面会有差距。

  责任心再怎么强的人,也难免会有区别对待,哪怕区别很小。

  王舒琪的法援律师是个拿到执业证两年半的新手律师,没有多少办案经验,更没有跟强者交过手。

  这次纯粹是赶鸭子上架了。

  “王小姐我跟你说,这个案子对你很不利,所以我们只能采取罪轻辩护的策略,待会儿上了法庭你要做的就是认罪认罚,赔礼道歉……态度,一定要拿出你的态度来……”

  鲍龙鑫,就是那个法援律师,苦口婆心地叮嘱王舒琪。

  后者“嗯嗯啊啊”敷衍着,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

  根本听不进去一点。

  刚走进审判庭,便瞪着林北,凶狠地大声吼了起来。

  “林北!我草泥马的你个王八蛋!”

  “我到底怎么得罪你了你要这样害我!”

  林北笑了:“我害你?你可不要乱说话,我什么时候害你了?”

  王舒琪眼神怨毒地盯着他,咬牙切齿道:“你还不承认???”

  “那天,我去找你那天,你偷拍了视频,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

  “故意等着事情闹大了你才跳出来自证清白,不就是想让我量刑更重吗?”

  “你在这儿装什么傻!”

  “你不光害我,你还害我爸妈,我们家彻底被你毁了!毁了!!!”

  王舒琪声音异常尖锐,散发出浓浓的恨意。

  要不是法警拦着,她可能都冲上去开撕了。

  鲍龙鑫见此情形暗道一声不妙,疯狂给王舒琪使眼色,想让她冷静一点。

  可王舒琪此刻已经彻底失了智。

  就跟过年的猪一样,按不住,根本就按不住。

  林北冷笑两声道:“呵呵,我害你?怎么,难道我拿刀架你脖子上逼你写小作文冤枉我的?”

  “真可笑!”

  “你不光污蔑我侵犯你,后来还说我逼你80同学,你可真是老母猪带胸罩,你一套又一套啊。”

  林北双眼微眯,语气骤然变冷。

  “你差点让我身败名裂,人人喊打!”

  “你差点毁了我,毁了我们全家!”

  “怎么舔着个脸在这儿说我害你的?”

  王舒琪喘着粗气,眼眸中流露着怨毒的神色。

  “可你不是没事吗?”

  “再说了,我们可是亲戚啊,你怎么能这么做!”

  林北冷漠道:“我之所以没事,那是因为我幸运,无意中拍下那天跟你说话的全过程。”

  “否则,只怕我跳进黄河都洗不清,浑身是嘴也说不清!”

  “跑断腿都证明不了自己的清白!”

  “至于亲戚……”

  林北讥讽一笑。

  “当初你故意散布谣言抹黑我的时候怎么不想着我们是亲戚?”

  “现在站上被告席了,即将被审判了,你想起来我们是亲戚了……”

  “呵呵,不好意思,我只跟人做亲戚。”

  说完,嗤笑一声坐了下去。

  “你踏马……”

  王舒琪瞪着俩眼珠子还要开骂。

  “王小姐,冷静,冷静啊!法官都进来了!”

  鲍龙鑫连忙阻拦。

  王舒琪一扭头,便看到五个穿着法袍的人推门而入,走上法台。

  一个个表情严峻,神情肃穆,散发出强大的气场。

  “咕噜!”

  王舒琪咽了口唾沫。

  莫名感觉到有点紧张。

  连忙跑回被告席位坐了下去。

  “咚——”

  紧接着,法槌敲响。

  正式开庭!

第53章 法律最终解释权归我方所有!

  庭审开始后,张三率先举证。

  完整的证据链形成闭环,无懈可击,力证王舒琪成立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系同一行为触犯多条罪名,符合想象竞合,不适用数罪并罚,应择一重罪。”

  “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张三洪亮的声音在审判庭内响彻。

  王舒琪脸色变得煞白,心脏咚咚咚地都快从嗓子眼儿跳出来了。

  连忙扭头看向旁边的辩护人。

  这也是她唯一能够抓住的救命稻草了。

  而鲍龙鑫此时此刻眉头拧在一起,面色凝重不已。

  不愧是法外狂徒张三老师,果然很厉害,刚开局就让他感受到巨大的压力。

  但我鲍龙鑫也不是吃干饭的。

  苦学法律多年,只为求得今日一鸣惊人。

  无数牛批的诉讼策略在我脑海里疯狂浮现。

  张三,接招吧!

  思绪闪过。

  鲍龙鑫目光骤然变得坚定无比。

  深吸一口气,开口道:

  “我方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但不认可其证明力度!”

  审查案件的证据必须遵循三个原则,即证据三性:

  客观情况下的真实性;

  与案件之间的关联性;

  取得形式的合法性。

  缺少任何一个都很可能不被法庭采纳。

  这三个原则也是双方律师举证质证阶段重点关注和辩论的内容。

  当然了,张三出手,不可能在这种地方犯低级错误。

  他的证据链,就一个字:无懈可击!

  因此鲍龙鑫也只能用一句万金油的话来强行质证,也就是所谓的“证明力度”。

  用人话说就是,你的证据没有任何问题,但并不足以证明被告人罪名成立。

  听起来好像有点耍流氓的味道,但这句话在法庭交锋中出现的频率还是很高的。

  “我方当事人对诽谤罪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愿意向被害人认错、道歉,以及赔偿损失。”

  “但是,我方当事人并不成立寻衅滋事罪!”

  象征性质证之后,鲍龙鑫紧接着道出自己的观点。

  王舒琪被起诉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前者三年以下,后者五年以下。

  想象竞合,择一重罪。

  如果两个罪名都成立,那么将会以寻衅滋事罪来处罚,最高五年有期徒刑。

  可如果把寻衅滋事罪给驳倒,只剩下诽谤罪,那么王舒琪的刑期最高不会超过三年。

  一个三年以下,一个五年以下。

  这差距不可谓不大。

  反正诽谤罪是肯定没得辩了,还不如主动认罪认罚,给合议庭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再顺势反驳寻衅滋事罪。

  以退为进,避重就轻!

  这就是鲍龙鑫的诉讼策略。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有四种行为:”

  “随意殴打他人;”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并且都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鲍龙鑫站在那里,略带紧张地说道:

  “而我方,我方当事人只是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帖,其行为固然构成诽谤罪,但并不符合上述四种情形。”

  “因此,我恳请合议庭判定我方当事人寻衅滋事罪不成立!”

  听到这里,林北不由得暗暗摇了摇头。

  学艺不精啊哥们儿。

  这不纯纯送菜么?

  果然。

  鲍龙鑫刚说完,张三便站了起来。

  “对方律师有点东西,但是不多。”

  “你刚才在那里列举了半天刑法中关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说的很对,但如果我拿出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请问阁下如何应对?”

  张三面带微笑,淡淡说道:

  “《解释》第五条明确规定:编造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符合你刚才说的寻衅滋事罪第四种情形,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鲍龙鑫:嗯?(〃?????)ゞ

  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