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绑架?笑死,我根本没有好吗 第114章

作者:报一丝啊

  “快跑!”

  场面一度非常混乱。

  但是在警察和热心市民林某的通力合作之下,三人一个没跑掉,尽数被制服。

  “焯!你踏马不讲江湖道义!居然报警!!!”

  被带走的时候,周利奇还搁那儿脸红脖子粗地吼叫呢。

  林北淡淡一笑:“多稀奇啊,我电瓶车被偷了,还被人找上门武力威胁,不应该报警吗?”

  “你踏马……”

  “刑了,有什么话跟我们回去慢慢说!”

  周利奇话还没说完就被警察打断。

  看着儿子被警车拉走,周淑芬急得哇哇直叫。

  ……

  半小时后。

  某派出所,讯问室内。

  办案民警冲着瘸子问道:“你那腿咋回事儿啊听说踩着四十多条人命?”

  瘸子缩了缩脖子,弱弱道:“警察同志,误会啦,我这就是小儿麻痹。”

  办案民警又看向秃子:“还有你,咋地听说打死个人薅根头发?”

  秃子连忙摆手:“不不不,我这就是跟老娘们儿打架,让她给薅的……”

  办案民警显然看过了林北提供的现场视频,知道他们放的狠话。

  不过他也清楚,就这仨货这副逼样,让他们杀只鸡都费劲,更别提杀人了。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没事儿。

  首先就是上门威胁,并有实施暴力的迹象,妥妥的寻衅滋事,虽然构不成刑事犯罪,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几天外加罚款,那是一点毛病没有。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们涉嫌多次盗窃!

  根据热心群众林某的举报,办案民警在三人的手机里,查到了蛛丝马迹。

  再结合资金流水等,基本可以确定,这三人,都是惯偷!

  而且是一个替姆,经常合作犯案。

  光最近一年之内就几十起。

  居然从来没有被抓到过,也是有本事了。

  不过这次他们逃不掉了。

  而且以这三个蠢贼为突破口,拔出萝卜带出泥,连带着能把帮他们销赃的人也抓出来。

  别以为不偷就不犯法,销赃罪了解一下?

  标准叫法应该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指的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最高可判七年!

  如此一来,可就不是抓捕一个小偷,或者抓获一个小偷团伙这么简单。

  而是,彻底捣毁整个犯罪链条,摧毁整个黑色产业链!

  为全市反扒行动打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回头报告写得漂亮点,妥妥的嘉奖节奏啊。

  警察开始分别讯问。

  首先就是周利奇。

  办案民警:“你为什么要去偷电瓶车?”

  周利奇说:“没有钱了肯定要偷啊,不偷没有钱用。”

  办案民警又问:“那你不会去打工吗?”

  周利奇说:“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做,就是偷这种东西才可以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办案民警:“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你很快就会被送进看守所!”

  周利奇说:“进看守所感觉像回家一样,在看守所里面的感觉比家里面感觉好多了。进了里面个个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超喜欢在里面。”

  办案民警:“……”

  幸亏他受过严格的训练,无论多好笑他都不会笑。

第127章 相亲带男闺蜜?林北小脑萎缩了

  在派出所做了份笔录,并且提供了一些“线索”之后,林北便离开了派出所。

  剩下的事情就不需要他操心了。

  毕竟公诉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完了法院审理判决。

  一条龙服务,保送入狱。

  服务体贴周到,绝对很刑很可拷。

  而林北自己呢,把东西都收拾好之后,便联系房东办了下退租。

  随后便在附近酒店开了间房,准备第二天回龙城。

  结果晚上接到了母亲打来的电话。

  “啊?让我去相亲?妈,我还小呢……”

  听到母亲的吩咐后,林北全身上下从内到外都充斥着抗拒。

  林母没好气地说道:“不小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都能满地乱跑了。”

  林北:“那怎么能一样呢,母亲大人,时代变了……”

  “时代再变,我也是你妈!”

  林母直接终结了比赛。

  “对方那小姑娘已经同意了,还定了时间地点。”

  “明天你们就见一面,行不行的,见一面又没什么损失,又不是让你上刑场。”

  林北连忙找了个借口:“妈,我还在杭城呢,明天可赶不回去。”

  “那正好,那小姑娘就在杭城工作。”

  林母得意地说道。

  “你个小兔崽子,知子莫如母,我还不知道你心里那点小九九?”

  “那小姑娘真心挺不错的,我听介绍人说过她的基本信息。”

  “龙城人,在杭城工作,跟你一样大,人长得漂亮,也孝顺,还是独生女,好像家里也挺开明的。”

  “反正各方面条件都不错。”

  “妈——”林北拖长声音,表达自己的不满。

  林母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回头我把见面的时间地点发给你,你个臭小子,千万别爽约听到没。”

  林北无奈了。

  别看他身价数亿,火遍全网。

  但血脉的压制那是啥时候都存在的。

  没办法,林北只好答应下来。

  反正只是见一面而已。

  挂断电话后,林母便发来信息。

  “明天12点,吉源小屋,8号包间。”

  林北用地图APP看了下,十几公里,距离不算远。

  地图上还显示,这家店是家日料,人均消费1000+。

  看到这些信息,林北眉头微微一皱。

  倒不是这个店的价格超出他的消费水平——咱北总现在好歹也是身价几个亿的人了,真不差钱。

  但对方第一次见面就约在一个人均消费1000+的店,是不是有点不太合适?

  二十五六岁的普通年轻人,能有多少收入多少存款?

  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第一次见面光吃饭就干进去几千块,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肉疼一阵儿。

  况且……

  日料是什么垃圾?

  林北曾经公司聚餐吃过一次,只能说依托答辩。

  太坤巴难吃了。

  现在还能回想起被三文鱼刺身支配的恐惧。

  林北撇了撇嘴。

  算了,反正也就是应付一下家里,走个过场,相亲结束再去吃碗面得了。

  如此想着,也就没有过于纠结,看了会儿小说,睡觉。

  一夜无话。

  次日中午临近十二点的时候,林北打车抵达吉源小屋,在服务员的指引下,来到8号包厢。

  结果推门进去,却看到里面有一对年轻男女挨着坐在一起。

  女的挽着男的胳膊,脑袋靠在他肩膀上。

  说说笑笑,举止非常亲密的样子。

  “不好意思打扰了。”

  林北第一反应就是走错了。

  连忙道了声歉便要退出去。

  这时那女的也看到了他,笑着招手:“哎你等下,你是林北吧?我是李梦瑶,是赵阿姨介绍我跟你相亲的。”

  嘎?(?°?д°?)

  林北脑子有点转不过来了。

  看了看李梦瑶,又看了看她身旁那男的。

  “你这,有男朋友还来相亲啊?”

  李梦瑶撇着嘴说道:“他不是我对象,是我男闺蜜。”

  接着旁边那男的冲着林北扬了扬下巴,大喇喇地说道:

  “哥们儿,我叫方俊杰,你别多想啊,我跟瑶瑶我们俩都认识多少年了,就是单纯的闺蜜,没别的。”

  “要有事情早有了,哪里还轮得到你。”

  “这次过来呢,就是单纯帮瑶瑶把把关。”

  “我们家瑶瑶可是非常单纯的,我这不担心她被渣男欺骗嘛。”

  方俊杰又冲着李梦瑶挤了挤眼睛。

  “男人最懂男人,有我在,没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