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穿越:金手指竟是我自己? 第126章

作者:呜呼巴呼

  而这一次,哈利则死死待在床上,床上有类似安全带的魔咒,至少能起到一定作用。

  斯坦似乎也想离两人近一点,他就守在二人床边打开了一份预言家日报。

  报纸头版上有一个大照片,那人脸庞凹陷,长头发纠结在一起。

  “咳咳,布莱克仍然在逃,魔法部今天终于证实:被认为是阿兹卡班城堡中待过的囚犯中最臭名昭着的小天狼星布莱克,现在仍然未被捉拿归案。”

  “【我们正在努力重新捉拿布莱克】魔法部长康奈利福吉如此说:【我们请求魔法界保持镇静】”

  斯坦朗读着手里的报纸,企图能靠着这个吸引到哈利与罗克的注意力,这样就能搭上话了。

  主要他还是想要和罗克搭话,哈利虽然在魔法界很有名,但斯坦认为以后罗克绝对会比他更有名,现在说上两句话的话,斯坦觉得搞不好以后就能拿出去吹嘘了。

  ……

  查令十字街,破釜酒吧前。

  骑士公共汽车的速度不算慢,很快就到了伦敦。

  哈利下车后,转身一脚没有踏入绚丽的魔法世界,反而是跌在了路上呕吐起来。

  “我再也不做骑士公共汽车了!”哈利一边扶着墙,忍着头晕目眩的感觉,一边朝着罗克说道。

  “这话我两年前就听你说过……”罗克叹了口气:“不过还好……已经到了。”

  破釜酒吧依旧是喧闹异常,酒吧里升腾的火炉冒着热气,几个妖精比罗克还扣,在为黄油啤酒的价格和破釜酒吧的老板汤姆争执不休。

  罗克跟哈利交待了几句之后,就用魔法漂浮着行李上了楼,而哈利则先在楼下缓一缓晕车的劲。

  呼~熟悉,歇了一会之后,哈利畅快地吸了一口气。

  破釜酒吧一切都如同两年前他和罗克待在这里时一样的熟悉,有时候一成不变的东西确实更容易引起人们怀旧。

  而在破釜酒吧的后院就是对角巷的入口,哈利已经迫不及待地要享受自由的感觉了,他要在对角巷的咖啡店外面的遮阳伞下吃东西,要坐在弗洛林冷饮店外面灿烂的阳关下,和罗克一边聊着魔法界的新闻,一边吃着冰淇淋。

  “这不是大名鼎鼎的破~特~吗?”一道讨厌而熟悉的声音袭来,是马尔福。

  “怎么不在你那个麻瓜家里继续当家养小精灵了?”

  哈利脸一下子沉了下去:“马尔福,你不呆在你家里享受假期,跑到破釜酒吧凑什么热闹,还是说你已经讨厌到连自己家的家养小精灵都开始嫌弃你了。”

  哈利攻击性虽然有待提高,但哈利本人对马尔福有特攻,无论哈利说什么,马尔福都会轻而易举的红温。

  马尔福也不想待在破釜酒吧,这里对哈利来说是天堂,可对他这个贵族来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一开始来这里只是为了接近罗克,但在这之后……他父亲却宁愿他待在破釜酒吧,也不愿意让他回家。

  父亲话语的意思,连马尔福都察觉出来了,难道说是家里有危险吗?

  想到这里,马尔福有些焦虑起来,他还没有拜托罗克帮忙呢,家里的情况似乎就越来越麻烦了。

  如果不是父亲时不时还来看看他,顺带爆一点金币,看上去一切正常的话,那恐怕马尔福早就忍不住,直接向罗克寻求帮助了。

  “哼,你值得高兴的日子不多了。”马尔福冷哼一声,他从墙上撕下一份通缉令,这是老板汤姆刚贴上去的。

  “知道这家伙是谁吗?小天狼星·布莱克!恐怖的杀人犯!”

  哈利看着这熟悉的照片,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在骑士公共汽车上,售票员讲了一路这个家伙的事迹,但除了这家伙效忠于伏地魔以外,哈利不清楚这个人和自己能扯上什么关系。

  “还没反应过来吗?这里的人谁不知道?这家伙逃出阿兹卡班就是为了来找你复仇!”

  马尔福冷笑着说道:“我本来还以为你来破釜酒吧,是因为怕牵连自己那些麻瓜家人呢。”

  这个在逃杀人犯要杀他?

  哈利耳朵有些嗡鸣,甚至听不清酒吧里嘈杂的声音了。

  “不……我完全不知道这事。”哈利惊慌地摇着头:“是我给罗克写了封信,罗克才带我来的。”

  “罗克?”马尔福稍微有些羡慕:“这个时候还特意把你带到身边,你们两个关系还真是好啊!”

  哈利也懵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说什么也不会待在罗克身边的。

  忽然,他想起了坐上骑士公共汽车时,遇到的那条黑狗。

  罗克说他是阿尼玛格斯,是个巫师,看样子罗克早就知道这一切了,所以才特意将他带来破釜酒吧。

  所以自己会牵连朋友们吗?自己会牵连罗克吗?

  哈利失神地呆立在原地,不知道在想什么。

  马尔福见状,顿时清楚,这是该乘胜追击的时候,他走上前轻轻耳语:“哈,我真想知道,等你被小天狼星杀害的时候……罗克会不会为你哀悼?”

第144章 【法师之手与魔法部遭遇袭击】

  被马尔福言语攻击之后,哈利整个人都显得有些失落,整个人踉踉跄跄地上了楼。

  他不怕自己被杀人犯盯上,他只担心自己会给朋友带来麻烦。

  而罗克在这种关键时刻居然将自己从德思礼家带出来,这让哈利既感动又无奈。

  罗克伟大,无需多言。

  这样想着的哈利打开了房门,一开门就听到罗克在自言自语:“……又没钱交房费了。”

  哈利一听顿时拍了拍胸脯,走进屋内说道:“别担心,罗克,我这还有不少加隆呢!”

  哈利是实打实的富二代。

  光是波特家的遗产就够他造的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未来小天狼星那布莱克家的遗产也是哈利波特的,这可是神圣二十八族之一的遗产。

  “……”

  哈利的大方,让罗克剩下的稿子胎死腹中。

  虽然知道哈利有钱,但没想到这么简单就上钩了,这搞得罗克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罗克挥了挥手,那哈利的行李箱上便显现出一只幽蓝色,有些透明的手掌,将这行李提了过来。

  “你的行李都在这边。”

  “哦,谢谢。”哈利高兴地接过行李,这里面有他的家庭作业。

  哈利倒是真心想做家庭作业,但是他在德思礼家的时候,总是被迫在深夜才能去写,因为姨妈他们总是把咒语书和魔杖什么的锁进楼梯下的储物间。

  要是这次又和去年一样没写完作业,估计开学的时候,斯内普教授一定会借机找他的麻烦。

  哈利从那幽蓝色的手中接过行李后,随后就意识到了什么,他看着这一只有些透明的,幽蓝色的手愣住了:“罗克?这…这是什么魔法?”

  终于注意到了……

  作为朋友,罗克也不想白嫖哈利,他打算顺带教哈利几手,对哈利来说绝对不算亏的。

  “我给这招取名叫做法师之手,很实用的一个法术,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

  “不,还是算了。”哈利急忙摇了摇头,“放假前你教我的飞来咒,四年级的咒语,我学了好久都没学会,现在才刚有了点眉目。”

  那是你懒,嗯,或许也有德思礼不让你练习魔法的原因……

  罗克叹气,经过这两年的学习,哈利成绩是要比原著好一些的,他还以为哈利会有进步,但没想到到头来还是个单细胞生物,要是赫敏在这里,早就缠着他求他教了。

  “太可惜了,这可是我目前最得意的招式。”罗克收回了这只无形的手。

  “最得意的?”哈利不解:“也包括你的守护神咒?”

  “是的,包括我的守护神咒。”

  这下子,哈利可来了兴趣,不过他倒不是想学了,而是想听罗克讲讲这招的由来。

  以前罗克学了新魔咒就会引经据典的讲一些有趣的知识,哈利很享受这些知识流过大脑的感觉,而且有时候也能记住一些历史人物,比如和守护神咒有关的“无敌的安得罗斯”。

  罗克讲的故事要比霍格沃茨的魔法史教授有趣的多,他们那个幽灵教授,讲话好像总有着催眠的魔力。

  哈利从旁边拿了个毯子,蜷缩在火炉旁边,好奇地问着罗克:“他厉害在哪儿?如果是拿东西的话,漂浮咒也能做到吧。”

  哈利现在很高兴,因为两人一起坐在这里,让哈利有一种仿佛回到了两年前,还没入学霍格沃茨前的那段时光,那时也是和罗克一起坐在这里讨论魔法和未来。

  罗克低头想了想,接着手指微微一动,这只幽蓝色的透明之手,法师之手便再次出现了。

  之所以叫法师之手,名字来源是DND,还有罗克前世玩的一款游戏博德之门,因为外形很像的缘故,所以罗克就起了这个名字。

  这个法术的实际产生要源于罗克最早的有关于“波”的疑问,当时他对为什么魔法需要放一个又一个的指向性光束而感到疑惑,还与弗利维教授展开了讨论。

  那时弗利维教授说,最早的古代魔法也并不需要放波,只是后来出现了改革,这种需要放波的现代魔法,决斗施法更快,效用更好,门槛更低,于是很快就普及开来。

  因为这次的讨论,弗利维还带罗克去见了邓布利多校长,罗克从邓布利多校长那里拿到了本巫师实战指南,在这书上他还学到了古代魔法和一些魔法的高级应用技巧。

  而在不断地学习的过程中,罗克也逐渐接受了这种现代魔法需要放波的常识。

  古代魔法就像是“看山是山”,而现代魔法的简约,直达要点,已经到“看山不是山”的境界了。

  但在不断的获取到了异界知识之后,罗克又有了一些新的看法:“哈利,你还记得你最开始没有学习魔法时候的样子吗?”

  哈利:“当然记得,那时很期待,恨不得马上去学习魔法,而且对霍格沃茨充满好奇。”

  “我不是想问这个,我是想问伱最开始对于魔法的想象是什么?”罗克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应该说,人类对于超自然力量的最初想象是什么?”

  “呃……”单细胞生物顿时反应不过来了。

  罗克接着说:“答案不统一,不过我会说是三头六臂。”

  “哈利,你知道吗?古代的幻想无论是怪物设计还是别的什么,他们总是在现有的元素上面再多出一点不该有的东西长在上面。

  而人类当时的想法也很朴实无华,“我要是多个手就好了,这样我就更有力气,就能干更多的活”、“我要是多个脑袋就好了,就能比别人更聪明。”

  而人类在不断地思考中,才逐渐发现了自己这种诉求的本质,所谓的三头六臂,其实就是想轻松拥有超越常人的生产力。”

  罗克操控着法师之手从一旁的书架里,拿出了几本书放在了哈利面前:“这些是麻瓜最近的小说,里面最常出现的超能力是——念动力。”

  “念动力结合了脑力和手臂,人们开始幻想自己有一只无形的手,而现在,这只无形的手,就在我们面前……”

  哈利抱起毯子继续问道:“听起来很强……可这只手能做到的,漂浮咒还是一样可以啊?我不觉得他比你的守护神咒还要厉害。”

  “手只是我现在维持的模样,因为当我产生‘拿’的想法时,最容易凝聚的就是手,他还可以变成其他模样——”罗克说着,这只有些透明的手就变成了一把湛蓝色的骑士剑。

  模样就是法环里的卡利亚迅剑!

  法环里的辉石魔法和卡利亚皇室魔法,确实给了罗克不少能量运用上的启发。

  莽夫哈利瞬间眼睛都瞪大了,早说这魔法能近战啊,他现在都有点后悔了,后悔刚才没学。

  罗克见哈利这幅模样,微微叹了口气,他就知道变成剑更吸引人,但变成剑只是看着花哨而已,这并不是这个法术的本质。

  不止是法环的知识给了罗克启发,罗克自己这两年对守护神咒这个古代魔法的应用经验也给开发出这个法术起到了关键作用。

  “颜色形状,都可以靠着巫师本人操作取消,这法师之手无论变成什么样子都没问题,变成透明也行,甚至是变成动物都可以。”罗克目光深邃地说道。

  哈利顿时有些诧异:“变成动物?那……不就是守护神咒了吗?”

  “没错。”有了异人的先天异能,罗克对于情绪的把握更加出色了,湛蓝色的骑士剑转瞬又变成了一匹狼:“当注入极端正面的快乐情绪时,再将其变成守护神,那他就是守护神咒。”

  “而当他变成一把无形的刀刃时,就成了四分五裂。”

  “再给这个刀刃,利用负面情绪增加一些【难以愈合】的特性,这就是神锋无影。”

  “让他化作无形的护罩加在身上,就成了盔甲护身。”

  “变成火焰便是火焰熊熊,变成光也可以化作荧光闪烁。”

  这所谓的法师之手并非是法师之手,而是指罗克无意间发现的绝大部分魔法的本质。

  一开始,罗克只是想追求一种魔法立场,或者说是领域。

  罗克不想“除你武器”这个魔法,只有在光束打中敌人的时候才会生效,那样拿着一根魔杖和拿着一把枪有什么区别,子弹可能更快。

  所以罗克更希望,当他一个念头想起的时候,这个魔法在一定范围内就已经生效了。

  这就是他所追求的最后的“看山还是山”的境界。

  本来这领域的想法是寄托在异人的奇门身上,或者是想办法从本土的魔法阵和仪式魔法中找突破口的。

  但是法环对于能量控制这一方面对他的启发更大,他似乎一下子找到了一部分魔法的本质。

  是的,一部分。比如恢复如初,涉及到时间规则,其底层和除你武器这种不太相同,而且其本身也不需要释放什么光波……

  不过没关系,有关时间的研究,罗克已经有主意了,这学期他这样的好学生多选几门课,就能申请时间转换器这样的大杀器。

  除此之外,类似赤胆忠心咒,闪回咒,阿尼玛格斯之类的魔法,罗克也没办法了解其本质。

  而且在罗克眼里,这法师之手离他原本构想的立场和领域,还是有不小的差距,只能算是找到了一部分魔法的共通性。

  不过这在哈利眼中已经有些惊悚了,他已经不是两年前那个没接触过魔法的孩子了……

  知道的越多,越明白自己的无知,罗克这简单的一手法术实在是让哈利震惊到了。

  他甚至怀疑那个所谓的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就算真的找上门了,可能也不是罗克的对手。